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比较复杂:被害人死在被锁住的别墅中,也就是陈尸在一个封闭的密室里,这有助于你将谋杀伪装成自杀。通向外界的门只能用唯一的钥匙打开,但这钥匙谁也找不到。
坏消息却很简单:你也找不到那把钥匙。你同样被锁在这个密室中,和尸体一起。
(一)
“老师,我杀人了。”话筒那边的女孩喊道。
我一下子呆了,手中的杯子如琼瑶剧中般“啪”的掉在地上,摔得粉碎,茶水溅了一地。
“你是谁啊?”我有点惊愕的问道——不是每天半夜都有陌生女孩打电话来表白自己是杀人犯的。
话筒对面的女孩似乎有点搞不清状况:“我是小丽。啊!”她惊呼了一声,然后不好意思的小声问:“您,不是吴老师?”
“对,你打错了。”她说的吴老师,估计是我的同事吴雅追。此人外号乌鸦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侦探小说家,常吹嘘自己智商极高,号称金田一点五。他的手机号码和我只差了一位,所以经常有人打错,而且大都是催稿的编辑,一上来就哀号着再拖稿就和我同归于尽之类——可见此乌鸦嘴人品之差,信用之低。
“哦,对不起啊。”女孩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正要挂电话,“我再重拨。”
“等等!”出于为人师表的责任心,我不得不确认一下,“你刚才说……你杀了人?”
“对!你说出去也不打紧,反正我决定马上自首。”女孩没好气的说,“我是吴老师的学生,我杀人了,要我说几遍都行。找吴老师,主要是因为常听他在课堂上讲自己多次帮警察破案,有很多警界高官都欠他人情。我就心想,反正自己杀了人,也没打算逃,只是希望吴老师能出面,把不必要的程序省了,直接判我刑就好。”
我心里嘀咕着:那乌鸦嘴在课堂上都跟学生吹嘘些什么啊!太没有身为老师的觉悟了。
话筒那边,女孩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如喷泉般涌个不停,琐琐屑屑的鸡毛蒜皮全扯出来了。半响,她终于停住,用皱着眉头的语气叹道:“我都跟你说这些干嘛啊。我还要忙着跟吴老师打电话呢!这边尸体还是热的。”
“吴老师是我的同事,三天前去西藏采风了,你打他手机是打不通的。”我总算找了个机会,一口气不停歇的告知。
“啊!”这回换她愣住了,“这个……事情不好办啊。”
“你是吴老师班上的学生张小丽吧。我是吴老师的同事,姓系,全名系色望,教语文的。其实,我曾和警方也有过交道,要不……你告诉地方,我来处理。我也是老师,老师帮学生是应该的。”话一说出口,我就想打自己耳光——我这又不把自己扯进麻烦了吗。
“这样啊,也行!我告诉你地点,你自己过来吧。”女孩倒是很干脆,“记得带把铲子或刀子之类的工具来。”
“等等,我可没答应帮你分尸或掩埋尸体!”我慌忙辩解——身为老师,帮助学生是应该的,但掩饰罪行,那就触犯我的道德底线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女孩没好气的解释,“我是要你带破门的工具来。我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中杀人的,唯一的出口是一道只能用钥匙打开的门。而我没钥匙,也找不到。所以你想进来,或是我想出去,都得将门破开。这是密室谋杀案!”
身为一个推理小说爱好者,我觉得她的定义下错了。所谓密室谋杀,是指被害人单独陈尸在一个密闭的空间,比如说一个门窗都被反锁的房间,而凶手不知所踪。这就是它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凶手在杀人后,是怎样离开这个房间的。这个“看不见”的方法,被推理小说迷们形象的称呼为犹大之窗。也就是说,密室谋杀案的关键,就是凶手将一个本来开放的空间伪装成完全封闭的空间。而这个小丽的情况显然完全不同,感觉只是一个笨笨的凶手冒失的忘记考虑逃跑的方法而已。
正遐想着,那边的小丽不耐烦了,“好了,赶快过来!记得打的,快一点。”
(二)
老师的工资是很有限的,但我还是打的了。我们的教导主任常说,我和学生的关系刚好是倒过来的,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听学生话的老师。这评价太伤人了,我不是性格软弱,只是为人比较低调。
那个女孩在我赶过来的路上,又打了几个电话,唠唠叨叨的总算将案发经过讲明白了。原来她全名叫张小丽,是吴老师班上的美术代表。因为比较喜欢艺术,所以空闲时间就给一些美术家当人体模特。
虽然我没想明白,喜欢艺术和当人体模特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关系到她的作案动机。据说,一个月前张小丽在给著名画家施楚生作模特时,被施楚生借着酒劲强奸了。
“这个畜生,他居然说这才是货真价实的为了艺术而献身!”女孩没好气的说,“他骗谁啊!老实说,就这,还不值得杀他,可是他居然拍了我裸照来要挟我。这手法太老套了。再说他有没有脑子啊!我是人体模特呃,要看我的裸体,画廊多的是,用这个来要挟我,有用吗。”
我有点迷糊了,这女孩反应不对啊。尽管很失礼,但我真的想问一句,她到底有没有被强奸啊?
那边女孩还在自顾自的说,“当时,我马上报了案。老实说,我对这个不是很看重,虽然有点不开心,但也没到要死要活的地步。报案主要是为了防止这家伙再向别的模特下手——要知道有些女孩子并不像我这样想得开。”
“那警方怎么处理的?”
“呸!”女孩在那边吐了口唾沫。“那个施楚生狡辩说他给了我钱,是双方情愿的交易。警方要我举证,老实说,我不会举证啊,我什么都不懂。警察说那事情很难办,要等他们慢慢调查。结果就没下文了。”
“你是未成年人吧!他只要和你发生性关系,应该就算犯罪了。”
小丽摇摇头,“还有一条法律,要是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实际年龄,就可算无罪。我是隐瞒了自己的年龄,才当上模特的。老实说,这还不是我杀他的动机。”
我有点不懂现在孩子的想法了,但不知不觉也学会了她的口气,“老实说,都这样了,你就是杀他一百遍,我觉得也可以理解啊。要知道,有女孩子就是因为手淫被看到了,就把对方杀了的。(注一)”
小丽笑了,爽朗的笑声几乎让人忘记她是一个杀人凶手,“就你这样,还能当老师!好吧,我告诉你,杀他的真正动机。动机很简单,就是我没办法难过起来。”
我差点将手机掉到地上。
“不可思议吧。我被强奸了,但我本人却不怎么难过。可能原因我不是处女吧,所以对这个也不看重。大家都是九零后嘛。再说,被强奸了,又不是天塌下来了,人还总得过活吧。既然要活,那就还是要活得开心一点。”
“这个想法很对!”我有点汗,觉得这小丫头做思想工作应该比我强。
“可是,别人不这么认为。我报案时,那个警察就一直用奇怪的眼神瞪着我,半天才说了一句,你这不像被强奸的样子啊。家里人也是,不顾我的感受,自作主张的给我办了休学。走到外面,认识我的人,也不知为什么,见了我都躲着走。开始,我根本不在乎那些,还是大大咧咧的过日子。但慢慢的谣言就起来了,说我被人那个了,还这样阳光灿烂,那次多半不是强奸,而是卖淫。路上还有不三不四的人找我搭讪,我给他一耳光,他还死皮赖脸的说被上了都不生气,只调戏你是不是嫌不够啊。”
社会上是有这种人,他们认为事情就应该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发展。如果不是,他们会不惜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别人。
“被强奸就应该是哭哭啼啼的吗,就应该是要死要活的吗!连爸爸妈妈都认为我不正常。我做人虚伪不起来,要难过,我没有。但把我逼急了,我就把强奸我的人杀了!这是正常反应吧,受害者找强奸犯报复,报纸上不是有很多吗!”女孩咬牙切齿的说,“现在我杀了他,我看谁还敢轻视我!”
我说不出话来:刚才我同样认为女孩的反应很奇怪,是不是我也算逼迫女孩杀人的一份子呢。
(故事不可控制的向社会派发展了。)
“老师不要担心,我还是未成年人。”女孩倒是反过来安慰我,“被强奸时,警方确认过。我到今年八月份才成年,所以没事的。而且,我是强奸受害者,法庭应该会宽大处理。只可惜,那个画家也只是酒后乱性,罪不致死的。”
说话间,不知不觉车子已经开到指定地点。这是一个偏僻的城区,房子都是一栋栋风格各异的别墅。虽已深夜,但也还有人经过。
我提着工具箱下了车,问女孩道:“你在那栋房子里?”
“很容易认得。我给这个别墅起的外号叫‘我爱一条柴’(注二)。因为这别墅的外形就是一根四层楼高的圆柱,跟小鬼子的炮楼一样。房子没有一个窗户,只有正对街的一扇门。门口有一盏路灯,路灯下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不用费劲,我就找到那间别墅——因为这房子真的很有个性,不愧是艺术家住的地方。形象的比喻的话,就是一个放大了的香烟立在地上。房子十米高的外壁直上直下,连个屋檐也没有,只有一扇厚重的保险门沉默的对着街心。这门可不是盖的,严严实实,连个门缝也没有。材料不知道是什么合金,泛着铁蓝色的光泽。
十米多高的“炮楼”顶上,有个女孩子冲我挥着手,大声的喊着我的名字,让我把门撬开。不过因为她在暗处,我看不清相貌。
我快步走到门口,打开工具箱,掏出一只起子,想了想,又拎出一把锤子,但怎么掂量,也只能给这门搔搔痒。那女孩倒还一个劲的催:“你倒是赶快将门弄开啊。”
我倒吸一口冷气,正想着去哪里弄点炸药来。
突然,毫无前兆的,路边我身后的公用电话响了。
我愣了一下,条件反射的转身摘起话筒。话筒中那边没人说话,只有一个男人低沉的喘气声。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骚扰电话?我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
这时,附近马路上一辆卡车经过,刺眼的车灯照得我眼花不已,但更令我震撼的是,话筒中也传来了卡车的声音。也就是说,打这个电话的人,就在我附近。他打这个电话,真实目的可能是想引得我转身——他就在我背后。我全身变得僵硬,眼睛偷偷的向后瞄去。
一阵寒风吹过,树木摇曳不止。身后灌木丛的阴影中,猛地窜出一个人来,对着我的脖子就是一手刀。我都没来得及出声,就双眼一黑,昏倒在地上。
(三)
按推理小说常见的桥段,我醒来后,应该发现自己被关在一间反锁的房间中,身边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当然不用说,我手中还握着一把沾满鲜血的菜刀。正不知如何是好之际,警察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了进来,将我逮个正着。
我不是凶手啊!我奋力高呼。
不是你还有谁,警察冷冷的问道,你所在的房间,门和窗户都是反锁着。这是个密室。如果凶手是其他人的话,那他怎么离开的?
当然,这是我还能醒来的情况。
(而且,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会将这个故事记录下来,因为实在太俗了。)
但这次我好像昏迷得太久了。因为我一睁开眼睛,看到的已经是一张警察的脸。
警察王大力一脸苦相低头看我:“怎么是你!真是系色望啊!”
王大力是一个新晋警察,和我有过几次交道,但都没有好结果,似乎我们天生八字相克。
“啊!”我摸摸还在痛的后脖,环望四周——还是在“一条柴”的门口嘛,这次就没昏几分钟。
“你打我干嘛!”我指责王大力。“你这是暴力持法!”
“这个……”王大力犹豫一下,还是坦白了:“我以为你是坏人嘛。大约十几分钟前,有个男人拨打110。但刚说了半句‘我要报警’,就挂掉了。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就是门口这个公用电话。局里说没事,但我正好有空,便过来看看,结果发现有人鬼鬼祟祟的想撬门。所以先打电话引开注意力,然后给了你一下。”
十几分钟前?那已经是张小丽给我打电话之后了。难道,除了我以外,还有人知道这件谋杀案?
王大力一拍我的肩膀,“老实说,你不是老师吗,怎么改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