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拎着一袋青柠朗姆慢悠悠地走在马路上,哼着世界名曲《哆啦A梦》。柏油马路被灼烤得有些发烫,蝉聒噪地叫着,路两旁的绿荫浓得像要滴下来。
就在我抬头的瞬间,一团黑影笔直地坠落,背景是一栋熟悉的百余米高的住宅楼,“哟,大白天的有流星”。我困惑地揉了揉眼,放弃脚下正在踢的石子,全然不顾勒脚的木屐,撒开腿朝着那个方向狂奔起来,酒瓶在塑料袋里碰撞着,风在耳畔猎猎作响,那一刻我深深理解了袜子上那个知名品牌的广告语:“特步,飞一般的感觉。”
小市民的生活就是这样,对一切鸡毛蒜皮都保有极大的兴趣,然后揉碎了,添油加醋地在邻里传播,这就是所谓的流言。碰巧的是“流星”坠落之地正是我居住的小区,我按捺不住兴奋之情,一口气冲入大门,盘算着今天又有热闹可看了。不知道是哪家夫妻吵架,若是扔出窗外的东西戏剧性地砸到路人就更赞了,哈哈。
还记得几天前,五楼上的一对小夫妻吵架,枕头垫子接连不断地往外扔,围观的同志看得热血朝天,兴奋地吼道:“兄弟,你把那娘们也扔下来得了”。估计丫也是一光棍,这话喊得忒缺德。小夫妻吵架,日子还是要过的。这不,等家里所有的垫子枕头都搬到一楼了,小两口也就不吵了,还一起下楼收拾东西,那感情好的就跟刚吵架的不是他俩似的。此时此刻,我的耳畔突然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我叫你不要乱扔东西嘛,砸到小朋友怎么办,没砸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你看,人生就像一场电影,这话说的多在理。奔进小区才发现闲人远比我想的要多,此时大家都退到10米外的安全区,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模仿长颈鹿,那求知若渴的场面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我顶着刺眼的阳光抬眼望,无奈视力早在电脑前消耗殆尽了,实在没捕捉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于是我只得垂下头,企图从已有的线索中推理出部分真相。坠落之物比我想像得要大很多,不是一个垫子,不是一个枕头,不是一张椅子,而是一个活生生,哦,不,死森森的人!尸体就仰躺在离我3米远的地上,满地血泊里夹杂着不少破碎的玻璃,我复抬头,看了看77号大门,不错,遮阳玻璃已空了一大半。显然这人在坠楼时运气不佳,砸到了遮阳玻璃,然后再随着碎玻璃一起落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走上前两步,近距离地端详尸体。她仰面而卧,生得白皙干净。年纪不过20来岁,穿着一件白色的休闲T恤,一条长及膝盖的牛仔裙,配着一双白色的系带高跟凉鞋,身材匀称,线条优美。脸上的表情由于被长发遮挡而看不太清。依稀可见一双睁得滚圆布满惊恐的双眼。
我在一旁悲天悯人,感怀了一下生命的脆弱。然后慢慢挪向尸体的腿部,我努力劝服自己是要查找线索而不是做什么猥琐之事——那事需要天赋,我做不来。不过我的举动还是让不远处的观众唏嘘不已。我本着“真相只有一个”的信念,继续努力地观察尸体,甚至为我自己的执着和优秀的品质感到骄傲。由于我每日虔诚的祈祷,上帝终于赐予了我一具女尸,惜福的我自然不会让这个难得的机会流逝。于是我迅速取出手机对着尸体的重要部位连拍数10张。正当心满意足之时,警笛的长鸣打断了我纷飞的思绪。
正如小说所言,一名有骄傲的侦探(即使是业余的)都不屑与警察为伍,他们的办案程序完全破坏了推理的美感,令缜密的思维和精湛的推理毫无用武之地。
于是,我打着哈欠了无生趣地上楼了。
TWO
晚,7点,凉风习习。
我兴致勃勃地观赏完两狗趴在草丛里干那事。正欲走,院里几名纳凉妇女的谈话又吸引住了我。
“哟,你听说了没有,中午那事。”这些细碎的絮语很快传入我的鼓膜,凭多年的经验我判定一定与今天下午的坠楼事件有关。于是便放慢了脚步,在一只正抬着腿撒尿的沙皮狗旁边蹲下,一边用一条刚从泥土里钻出头的蚯蚓骚扰它一边偷听妇女们的谈话。
“怎么会不知道呢?”一位太太砸嘴道:“听说小姑娘才20岁,煞是那么想不开呢?死了真是蛮可惜的。”
“你们都不知道吧?”另一位太太故作神秘道:“我壮起胆走上前去瞟了一眼,啊哟乖乖,你们猜我看到什么啦……”她一惊一乍的没唬着同伴,倒是把我吓了一跳。一不留神手里的蚯蚓只剩下半截了。那只狗色迷迷地盯着我的手指看一边流着哈喇子,我顿时一阵恶心。这时,那太太放低了声音颇为得意地淫笑了一阵继续道:“小姑娘的肚子,有点凸呢。”
“哎哟”,几名太太的表情惊讶得不可名状,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继而又是一阵窃笑:“现在的年轻人哟,啧啧……都不晓得自己的骨头几斤几两重咧。”
下面的谈话索然无味,我听了片刻便失去了耐心,低头看了眼正在拱我的狗。好家伙,手里半根蚯蚓不知何时已经进了它的牙缝。此时正张开它的嘴向我展示它的一副好牙口。我朝着他的臀部猛踹一脚然后吹着口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一溜烟跑回家了。
回家后我在浴缸里整整泡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身体皱巴巴的像胡桃外壳才湿淋淋地从浴缸里爬出,那场面活像男版的咒怨。这样洗澡自然有我的道理,第一可以省下大量的肥皂或沐浴乳,其次还可以省下擦背的力气,要知道那么长的泡澡足够泡开污垢,余下的顽渍用毛巾一擦也就剥落了,可谓又省钱又省力。请不要诘问我浪费宝贵的水资源,整缸水我都是循环利用的。诚如你所知,牛顿发明的重力定律让我意识到污垢的沉淀这一现象,所以我一向把水搁置三天以后继续泡澡。其间冲厕所刷地板我都会合理利用这些水,然后在下次泡澡时注入些干净的热水。
擦得干干净净后,我赤条条地躺在床上,沐浴在阳光下让自然风把我营养不良的身体吹干。风干程序过后,我便裹上一条毯子坐在电脑前,呷了口中午买的朗姆酒后和网友K君欢畅地聊起天来。
K君是我在某推理论坛上认识的推友,与我这样的菜虫不同,他已是一名资历颇深的推理小说撰稿人,况且我们同居一市又年龄相仿,所以颇为亲近。至于K君的家境,人品乃至真实性别我一概不知。不过既然网络资料上填的是男性,就姑且称之为“他”吧。
听完了我的叙述,他沉默了片刻后缓缓言道:“疑问有三:一、该女子属自杀还是他杀;二、是否为该小区内部人员;三、不管自杀还是他杀,动机是什么?”
我的手指迅速地敲击着键盘:“果然是专业人士,那么快就提出疑问了,小的甘拜下风,五体投地,俯身叩首。”
“过奖过奖”,一阵寒暄之后他便似打开了话匣子,喋喋不休,说道兴处隐隐有胡搅蛮缠天昏地暗之态势,所谓盛极必衰,所以没多久这个衰人就跳机下线了。
究竟是靠人不如靠己,我愣愣地望着他跳为灰色的头像,郁闷地想着,脑子好像被门挤了一般地疼,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我是个懒于动脑的人。所谓的喜欢推理只是等对方提出长篇大论后拍拍手,举举旗再象征性地夸赞两句,颇像某些会议上不知所云的发言后参会人士的举动。老实说,其实我并不在意他们的言论,喜好推理只是为了娱乐自己,就像无聊的人都喜欢看马戏一样——某些推理人士在发表言论后沾沾自喜到处卖弄上蹿下跳的行为与马戏团某种浑身长毛屁股通红的动物颇为相似。见到这种动物后我就忍不住给一个香蕉,比如我现在就正为对面坐的警官剥一个香蕉。
这位不速之客是在3分钟前站在我家门口的,开门的一刹那他掏出警证恭恭敬敬地双手递到我面前,为自己的扰民行为给了充分的理由。
“听说是你先发现了尸体?”收回了警证的警员顿时又底气十足,挺直了腰板,用他那标准的男中音问道。
我对他态度转变的速度有点受不了,难怪说人靠证件马靠鞍,有了证就是不一样。“扯淡,纯属道听途说啊。您老明鉴,我不过是靠得近了一点就说尸体是我发现的,万一我真第一个发现了尸体岂不要说人就是我杀的?社会舆论真是可怕啊。警察同志,他们这是冤枉我,我赶到的时候已经人山人海了。”
“你别激动,别激动。”警员看着我扯着手绢龇牙咧嘴的样子一下子慌了,“第一个发现尸体又不是犯了什么罪,我只是想问问你是否注意到什么可疑的人出入大楼?”
我寻思了片刻,“没有”。
“真遗憾”。警员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是他长篇大论后说的最简洁的结束语,然后他就吃掉最后一口香蕉拍拍屁股走人了。
他走后我倒对这桩案子感起兴趣来,随手拿出一张白纸凭着脑海的记忆演算起来。听警员说死者是从24楼往下跳的,而且并非在室内自杀,而是在走廊尽头敲玻璃跳楼的。
根据这条新线索,我开始排除谬误进一步推理,要知道获得真理就是一个排除谬误的过程。如果死者属自杀,那么是本小区内部人员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原因很简单,倘若是内部人员,何必砸玻璃碎玻璃?在自己房间利索地打开窗户就下去了。当邻居们听见“嘣——啊——”的惨叫声再打开窗户看时她已经去见马克思了。很多自杀未遂的人士就是因为自杀时闹了太大的动静,由此可见自杀需要一定的隐蔽性,不太能见光,这就给准备自杀的同志提个醒。开个玩笑,继续回归主题。死者也可能因为家居楼层太低无法达到自杀需求才乘电梯上楼,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化作春泥更护花。即使是死也要为小区的绿化做贡献,这种精神真是难能可贵。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快就排除了,但凡小区内部人士都知道。不负责的保安从不锁上通往天台的门,任何人都能上去鸟瞰大地。几天前我还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偷窥一对小情侣边赏月边卿卿我我,这种场面发生频繁以至于我每周都能免费看一场好莱坞爱情大片。当然除了我们以外,投毒人士应该也很喜欢那里,整栋楼的水箱就设在天台,正如一把锁难不倒一个匠,一个上了锁的水箱也难不倒一名专业的投毒人士。信念的力量是可怕的。此刻,引爆燃管也是不错的选择,我猜想恐怖分子来到这个小区后一定手忙脚乱,激动地涕泗横流无以复加一边装炸药一边赞叹,很好很强大。
扯远了,继续回归主题。自杀的外部人士,这种推论正确么?你可能以为我的推论多此一举,想要了解尸体的原产地,只要找找尸体随身携带的证件便可,很抱歉,现场并没发现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自杀的外部人士这条推论也并不怎么站得住脚,一来死者并未留下任何类似遗书的自杀告函,二来死者的穿着非常不适合自杀。理由很明显,女士对观察她裙底的色狼都抱有鄙夷的态度,死者是穿着裙子自杀的,这条不容忽视的线索在此案的判断上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然而,死者穿的高跟鞋又与敲碎的玻璃这条线索吻合。试想,如果是他杀,凶手又何必多此一举敲碎玻璃呢?直接将女孩从窗户抛出去说声拜拜就能若无其事地溜了,更有甚者可能连告别没有。砸玻璃会弄出很大的动静,倘若被邻居发现,岂不是功亏一篑么?所以,砸玻璃的应该是死者本人。因为她穿着高跟鞋爬不上窗口,所以索性把整片玻璃都砸碎(走廊尽头是一块落地玻璃封住的,上面开了两道窗户)。
推理又陷入了僵局状态,我无可奈何地蹭着下巴,为自己倒上满满一杯朗姆酒后继续耷拉着眼皮看我最喜欢的冰河世纪。
THREE
K君灰暗的头像一下子又鲜活起来。世界刷的一下从黑白变成了彩色,花儿绽开笑脸,小鸟放声歌唱,到处充满生机。
请不要误会,以上内容从第一个句号起都是他设置的无聊炫铃。
我漫不经心地把今早发现的线索和刚做出的推论与他说了一遍,每说一段他就像油烟机似的倒抽一口冷气。等我吐完最后一个字,他安静了良久。正当我以为他在酝酿感情准备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评语时,他却只是幽幽地来了一句:“原来如此”。对他的崇拜立时分崩离析摧枯拉朽了。为此我黯然神伤了很久,难怪朋友总说我的心是黑的,或者是灼烤太久,焦脆了。
“我有个想法”,K君继续道,“也许可以把这个案子作为材料写进我下一篇小说。”
那一刻我对他的敬仰如星火燎原腾得闪耀起来。
“一般高档小区都有防火门,把女孩关在走廊,在走廊里放火。把防火门从外锁上走廊就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密室,这样女孩为了逃生就只能破窗了,结果没想到自己所处的是20层的高楼。”等了良久,他才一口气把自己的构思说完。
“哇,好主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会穿着裙子和高跟鞋跳楼!”我不由得佩服他敏捷的思维,“可是现场并没有发现着火的痕迹啊,还有准确来讲走廊也构不成一个密室,你忘了考虑电梯,她完全可以乘电梯逃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