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体爆炸”谋杀第一案

 
中国“人体爆炸”谋杀第一案
2016-12-16 17:09:14 /故事大全
人间奇案:女人子宫爆炸惊世骇俗

2009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二。正当人们沉浸在新年的欢乐气氛中时,河北省廊坊市所辖的霸州市发生了一起惊世骇俗的命案。这天早上7点多钟,有人在霸州市褚河港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霸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褚河港中队长董菊敏奉命率员迅速展开侦破。

案发现场位于辛章村的一片农田。死者上身穿红色绒衣,下身裸露,现场有三摊血迹,死者脸部因被鲜血喷淋而几乎认不出容貌。

刑侦人员感到非常蹊跷,因为死者的头部没有遭受钝器敲击的痕迹,颈部没有掐痕,胸部也没有遭尖刀锐器所伤,死因扑朔迷离。当法医进行现场尸检时,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原来,受害人死于腹腔爆炸!死亡时间不到20小时。随着尸体进一步解剖,更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受害人的身体居然发生了两次爆炸!

法医从受害人的体内提取到了鞭炮屑末,因此推断安放进死者体内的爆炸物就是人们在春节期间经常燃放的“二踢脚”,俗称“双响炮”。

法医根据尸检勾画出了案发时的场景:凶手将“双响炮”通过阴道塞进死者子宫。第一声爆炸时,受害人阴部顿时血肉模糊。受害人艰难地爬行了七米,随着第二声爆炸,受害人腹腔内的器官与组织炸开了花。此时,在求生本能驱使下,受害人又爬行了约3米,最终昏死在冰凉的野外……

看到眼前惨不忍睹的现场,想像着这个女人所遭受的死亡前的痛苦,刑警们一个个浑身战栗,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简直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董菊敏中队长紧握拳头,牙齿咬得咯吱响,发誓在最短时间内抓获凶手。肉体爆破杀人在全国尚属首例。董菊敏从事刑警十多年,破获过形形色色的大案要案,而对于眼前这桩用奇特方式杀人的案件感到匪夷所思。董菊敏命令专案组首先查消尸源,以便明确侦查方向。

案发现场附近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应该是受害人的,专案组推断死者的住处应该离案发现场不远,而且系熟人作案。于是,刑侦们开始在周边村庄展开地毯式走访,很快有了结果。

这名受害妇女名叫罗兰,今年40岁。令侦察员们寒心的是,罗兰的家境及身世非常特殊。她是一个聋哑人,而且智障,其丈夫大她二十多岁,患有腿疾,行动不便。罗兰生育两儿一女,3个孩子都是聋哑人,

“谁会对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痛下毒手?”专案组首先排除了谋财害命。因为,罗兰家徒四壁,全家5口人的生活依靠残疾丈夫为村民修理电器维生。为了补贴家用,罗兰的大儿子阿浩时常跑到野外坟墓旁捡拾废弃的花圈,卖给回收站换几块钱买衣物。

“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凶手怎么可能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残杀罗兰?”董菊敏中队长想到了“仇杀”两个字,但又困惑迷茫,因为,受生理与智商的局限性,罗兰的社会关系非常简单,既不会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更不可能与他人发生利益纠葛,找不到仇杀的证据。

不过,专案组在走访中也发现受害人的一点点“劣迹”:罗兰虽然是个又聋又哑的傻女人,但她看上去无忧无虑;脸上总是傻呵呵的。村民们反映,罗兰喜欢串门,有顺手牵羊的嗜好,偷几个鸡蛋回家煮给孩子们吃。难道就因为她的这种小偷小摸行为而遭致杀身之祸?

在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性后,专案组将侦察方向转为“情杀”。这个提法一说出口,连侦察员们自己都觉得可笑。因为,一个傻女人连基本的沟通与交流能力都没有,根本不懂世间情为何物,怎么可能与他人发生感情纠葛?

三种杀人的动机似乎都被排除了,此案成了一桩无厘头的骨头案,令经验丰富的刑警们有一种啃不下去的无奈。

一晃5天过去了,此案侦破毫无进展,当时正赶上春节期间,这起离奇、恐怖的命案给整个霸州市蒙上一层阴影,老百姓议论纷纷。特别是女人们心惊肉跳,躲在家中不敢出门探亲访友,

董菊敏心中的压力可想而知,如果不尽快揪出这个变态恶魔,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发生难以想像的惨案。董菊敏重新梳理思路后,作出了一个近乎“荒唐”的抉择:“这就是一桩特殊的情杀案,继续一查到底!”

谁也没想到,沿着这个违背常理的侦察思路走下去,侦察员们遭遇了一件接一件的怪事。

目击证人:不孝儿子残杀“风流”母亲

为了加大侦破力度,霸州市公安局调配警力予以支援,专案组人员达到60余人,随着大规模地排查,专案组有了令人吃惊的发现:受害人罗兰生前居然有众多“情夫”!

侦察员们悄然发现,尽管罗兰又聋又哑又傻,但她年轻时却是个美人坯子,面容姣好、胸部丰满。遇害前虽然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

这条线索令侦察员们既兴奋又困惑。兴奋的是,确立了情杀依据,便可以缩小侦察范围;困惑的是,罗兰在跟别人上床时,根本对性行为缺乏道德判断,对“情夫”们的婚姻不构成任何威胁,既然如此,“情夫”们为何要置这个傻女人于死地呢?

随着调查的深入,罗兰的“情夫”们一个个浮出水面,又一个个被排除作案嫌疑。他们要么没有作案时间,要么没有作案动机。就在案情山穷水尽时,一个特大的喜讯传来:3个目击证人突然横空出世,指认出了杀人凶手。

村民反映,案发当天中午一点左右,4个村民在门口搓麻将。其中有3个村民看到了—个身高约1.70米的年轻人骑着三轮车,载着受害人罗兰由西往东驶向村口的田野。当3位目击证人说出凶手的名字时,专案组和死者家属几乎全部晕倒:“他就是罗兰的大儿子阿浩!”

“天啊!”罗兰丈夫眼睛瞪成了灯笼,嘴巴张成大大的“O”型!

“怎么会这样?”专案组成员一个个面面相觑,感到不可思议。

儿杀母的消息像长了翊膀传开后,整个霸州市都沸腾了。人们唾沫四溅,几乎把阿浩淹死。

阿浩被请到公安局后,审讯工作成了难题。专案组专门请了一位聋哑学校的老师作翻译,但由于阿浩从未接受过聋哑手语训练,他不仅听不懂,而且情绪烦躁,对审讯人员抵触强烈。

案件侦破工作至此似乎人功告成。部分侦察员认为,因为罗兰的“绯闻”早已成了村里半公开的秘密,身为儿子的阿浩可能承受不住流言蜚语而备感耻辱。为了清理家规门风,阿浩将红杏出墙的母亲杀掉……

“不对呀!”一道谜团困扰着董菊敏:如果阿浩为了家族名誉除掉母亲,他应该用普通的方式行凶,然后将母亲的尸体掩埋。阿浩为什么要用肉体爆破的极端方式杀死亲生母亲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是阿浩干的!”罗兰丈夫为儿子喊冤鸣屈。在父亲的眼里,身体残疾的阿浩从小到大对妈妈充满了感恩之情。他告诉警方,当罗兰从邻居家偷来鸡蛋煮给孩子们吃时,懂事的阿浩放在兜里几天仍舍小得吃。最后,阿浩悄悄将鸡蛋捣成碎末掺进母亲的饭碗,给身体瘦弱的母亲滋补身子。

董菊敏最终把阿浩从嫌疑人名单中划掉了,案情冉次回到了起点。就在这时,一双鞋印让肉体爆炸谋杀案出现了转机。

痕迹专家从案发现场提取一双鞋印,经过科学检测,专家们很快得出结论:鞋印为44码的彪马鞋,这种鞋是附近村民自己制作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在15岁至22岁之间,身高在1.73米左右。

鞋印的发现印证了董菊敏最初的判断:凶手和受害人是熟人,而且心理变态。案情似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然而,在接下来的侦破中,案情的跌宕起伏和戏剧化的转折,却超出了刑警们的想像,一个惊天秘密震撼了所有人的心灵。

水落石出:有多少“情夫”的灵魂该受审

受害人罗兰所在的辛章村与其它几个村庄相连,常住人口达5000多人。专案组按照鞋印这个线索在摸排中步履艰难,因为当地很多村民都穿彪马鞋。

这时,董菊敏想起了事前一个被忽略的细节;当时4个打麻将的村民中有3人指证凶手是阿浩,为何另外一个没有挺身而出充当目击证人呢?董菊敏决定会一会这个沉默的村民,结果有了惊喜的发现。

根据这位“沉默人”的反映,他当时看到的是一个宽脸、身高1.73米左右的年轻男子载着罗兰驶向村口,这个人肯定不是罗兰的儿子阿浩。

“沉默人”的开口无异于给董菊敏注射了一针兴奋剂。他当即指示:“寻找宽脸,变态、高个的年轻人。”就这样,一个“宽脸”很快进入警方视线。

此人绰号叫“老怪”,今年20岁,身高恰巧1.73米。“老怪”在村民们印象中也是一个缺心眼的人,时傻时聪。专案组调查了解到,这个“老怪”不同于一般的傻子,他的言行非常“邪乎”。村民们反映,“老怪”三年前曾猥亵过村里的一位女童,用玉米棒塞女童肛门。

“就是他!”董菊敏率员进入“老怪”家秘密侦查,发现了室内有一双“彪马鞋”,同时,在门口也发现了“双响炮”爆炸屑末。于是,“老怪”被请进了公安局,

专案组没有单刀直入问案情,而是旁敲侧击提起三年前那桩“玉米棒”事件。谁也没料到,这个在村民眼中傻傻的“老怪”,应对刑警时却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机警。他反问审讯人员:“你们说我欺侮小女孩,有什么证据?你们把那女娃叫来当面对质。”

专案组倒吸了一口凉气。审讯人员仍然绕开案情,漫不经心地跟“老怪”拉家常说:“昨天中午村口田野有个双响炮没有炸响。”

“连这个你们也知道?”“老怪”惊讶不已!当他反应过来“中套”后,想掩饰已经晚了。他向警察要了一支香烟,三口两口抽完后,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知道瞒得了别人,瞒不了警察。因为你们是爷们、纯爷们!”

据“老怪”交待,他萌生跟罗兰上床的欲念完全是受外界影响,他至少目睹过6名光棍汉跟罗兰偷欢。有一次,他亲眼看到村里一个老光棍用两颗糖便将罗兰哄上床;还有一次,一个男人给了罗兰一包瓜子,罗兰便宽衣解带:更令“老怪”热血喷涌的是,有一次罗兰慷慨献身时,“情夫”毫不避讳地敞开着卧室窗户,屋外的“老怪”欣赏了这一幕现实版的“三级片”后,就憧憬着傻女人投怀送抱的那一天尽快来临。

2009年1月27日,桃花运终于降临。这天,“老怪”与独自赶集的罗兰在镇上邂逅。他凑上去做出了一个付钱的手势,罗兰果然跟着“老怪”驶向村口田野。这个傻女人哪里知道,眼前这位英俊的年轻人指引给她的竟是一条不归路。

“老怪”在田埂上发泄完兽欲后,他对罗兰说:“快把裤子穿上,我带你回家。”不知为什么,罗兰下身赤裸地躺在地上,脸上傻呵呵地,不愿穿衣服……

听到这里,董菊敏不解地问“老怪”:“既然你已经占了便宜,为何还要害死罗兰?要知道,她又聋又哑又傻,根本不可能告你坐牢呀。”这一问,竟勾起了“老怪”一段“委屈”的往事——

原来,“老怪”过去曾经遇到过一次与罗兰亲密接触的机会。当他剥光罗兰的衣服后,不巧被罗兰的儿子阿浩撞见。阿浩不由分说,抡起巴掌扇了“老怪”几耳光,尚未奸淫成功的“老怪”怀着巨大的遗憾,光着屁股逃离了现场……

这次跟傻女人在野外交欢后,“老怪”忽然想起了从前阿浩曾坏过他的“好事”,瞬间萌生了弄死罗兰报复阿浩的恶念。他当时兜里装着几枚“双响炮”,便将其中一枚塞进罗兰下身后点燃,没有炸响。接着,他又将两枚双响炮往罗兰下体更深处塞。当第一声炮响后,罗兰下体被炸:当第二声炮响后,罗兰的五脏六腑炸成了一堆烂泥……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与精神病患者和智障女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女人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论处。因受害人已死无对证,罗兰的那些“情夫们”侥幸逃脱了法律制裁。

2009年11月中旬,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对“人体爆破”案审查起诉。即将被押上被告席的虽只有一个“者怪”,但在当地市民的心中,那些享用傻女性爱免费午餐的“情夫”,其灵魂也在受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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