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埃先生的婚礼

 
弗里埃先生的婚礼
2016-12-21 12:43:46 /故事大全

[00]

五月份的头一个银行休假日,事务所格外清闲,里克带着助手哈尔先生一同去了露天市场。

老侦探准备给会客室的古董桌子配一个略矮一些的装饰凳——现在的桌子瞧上去太严肃了,应当配上这么个凳子,再摆上一束花……简直完美极了!

助手哈尔是个有着浅金色头发的英俊青年。

“哈尔,你该瞧瞧这个,模仿波旁时期的产物,不过颜色有一点旧,如果我们买回去,翻新可能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你怎么看?哈尔?哈尔你在听吗……”

哈尔的目光停留在旁边的摊位上。

那里乱七八糟堆了许多旧书,其中有个散落了的软书皮,深红色,书脊上印着作者的名字:

佩崔克·罗兰。

青年伸手在书堆里翻弄了很久,才找到里面对应的内页。

他把内页重新夹到封皮里面,又把边角磨平,从怀里掏出了两美元,对摊主说:“我要这一本。”

老侦探结束他的讨价还价后,看到年轻的助手站在阳光下,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皮的小说。

“里克先生,您那时候说,您认识我的祖父,还说我的祖父年轻的时候曾经创作过小说……”

里克眼里闪着戏谑的光芒:“我打赌你那会儿一定在想:这老头儿准是老糊涂了。”

哈尔没有回答,只是将手里的书递了过去。

里克接过了书,眯起眼睛瞧了瞧封皮上的字,也略微有些讶异,说:“你居然找到了这个!”

哈尔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这是我祖父的教名,名字很不常见……所以这个真的是他写的吗?”

里克感慨地抚摸着封皮:“哦哦哦,那是大萧条时期的事情了,那时候,你祖父的棉造物产生意不景气,为了寻找新的商机,于是千里迢迢去了巴黎。”

哈尔说:“您那时候也在巴黎?”

里克无不自豪地说:“我那时候正是邦索神学院的学生呀,你的祖父借住在学院旁边的旅舍里,我们也正是这样认识的……”

金发青年忽然站定,说:“里克先生,如果您不介意的话,下午的打扫,我想放到晚上做。”

里克抬起头。

青年用温柔而坚定的声音说:“我想读一读祖父写的书。”

里克看着他。

金色的头发,蔚蓝色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啊,和他是多么的相似。

“当然可以,我的孩子,”里克柔声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就请读给我听吧,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他写的故事了。”

[01]

我的朋友,弗里埃先生,是位极其聪明的朋友,虽然及不上我的另外一位朋友那么聪明,不过在普通人里面已经算是顶聪明的了。他刚刚开始筹备婚礼的时候,发生了一桩特别奇怪的事情,连他这样有头脑的人也束手无策,只好求助于我。我和我的另外一位朋友,R先生,同时接到了来自他的邀请,于1937年的夏天,来到了马赛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扉页章

下午的阳光很棒,哈尔的声线低沉而富有磁性,老侦探坐在靠近窗台的沙发上,安安静静地听着,听到后面甚至微微眯起了眼——你无法分辨他究竟是太入神,还是已经睡着了。

书大约两英寸厚,章节很长,文字繁冗,充斥着无用的景物描写以及大段的主观评述与抒情,读完第一章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哈尔站起来,陪老侦探去对面街角喝了一杯下午茶。

期间,他整理了思路,仔细回忆了一下方才阅读的大体内容。

这本书虽然被起名叫做弗里埃先生的婚礼,但是实际却全部是以他祖父佩崔克以及那位神秘的R先生的视角出发的。

弗里埃先生1917年出生于马赛一个商人家庭,1934就读于巴黎高等美术学院,因此得以与当时旅居弗朗的佩崔克以及R先生结识。

三人谈不上至交,但无疑属于特别谈得来的朋友。1936年底,弗里埃结识了来自托斯卡纳的富商小姐柯赛特,两人正筹备婚礼。

事情正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一位当时在巴黎十分有声望的律师尼恩先生忽然登门造访,向这位小商人的儿子宣读了一份奇特的遗嘱,声称他已成为高达360万法郎遗产的继承人。

遗嘱的签署人是一位刚刚去世不久的年轻贵族格塞·布里萨克。最不可思议的是,对于弗里埃来说,这完全是一位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遗嘱中明确指出,希望他亲自前往马赛,在当地的法院办理相应的手续,接受一些房产。

宣读完遗嘱后,尼恩借故留下,和弗里埃聊了一会儿天,然后暗示,在马赛,他可能会遇上一些“小麻烦”。不过同时这位信用素来良好的律师也信誓旦旦地保证:“布里萨克家是非常正派的贵族家庭,所有的麻烦都可以经由正当途径解决。”

惊愕过后的弗里埃先生苦恼万分,思考了一阵就打消了将这件蠢事告诉未婚妻的念头,他于当天晚上,拨通了两位好友的电话。

对此,哈尔的祖父佩崔克是十分热心的,不过R先生明显就没有那么好的心肠了。

“反正我是不会去的,”他斩钉截铁地说,“这事儿听起来就麻烦极了,不是吗?”

佩崔克记录这段的时候显得十分愤慨,不仅将R先生说这句话的语气描写得惟妙惟肖,甚至还专门花了一定的篇幅来斥责他的无情无义。

哈尔猜测这样的絮絮叨叨R先生当时一定也亲身感受到了,因为接下来的章节话锋一转,已经开始描写三个好朋友和律师先生一行四个人是怎么从巴黎搭长途火车前往马赛,以及沿途风景有多么优美了。

同行律师尼恩先生的性格和他的职业十分契合,是一位严肃而寡言的中年人,一路上除了尽可能详细地描述那位去世贵族的家庭情况之外,几乎没再多嘴说过半句话。

从尼恩先生的口中得知,那位贵族先生所在的家族十分庞大,分支众多,同当时的法国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去世的贵族青年格塞,正是这个家庭某个分支中的长子,年初刚满26岁,与佩崔克恰巧同年。

这位不幸的青年死于一场车祸。某一个雨夜,他驾驶着一辆长轴距的杜森伯格从尼斯返回马赛,途中刹车失灵冲下了山坡,连人带车摔了个粉碎。

扉页章的内容到此便结束。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哈尔站起来结了账,两个人一起沿着康汀河散步回家。

“我想你也一定注意到了,”快要回到事务所的时候,里克轻声说道,“你祖父笔下的R先生,正是我。他告诉我他将要开始创作小说,但我却从未有幸读过其中的任何一本。”

哈尔没有答话,他看得出老人正沉浸在回忆之中。他决定保持沉默,做一个合格的聆听者。

然而老人却什么也没有说。

他推开了事务所的门,慢条斯理地将手中的雪茄熄灭了。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很好奇佩崔克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明天下午,”他这样嘱咐助手,“请你继续读下去吧,哈尔,我想要将它听完。”

[02]

管家推开了门,我们跟在后面走进去。

布里塞克庄园的前厅非常大,有着很多明显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窗户,夕阳余晖透过这些艺术品般的沙罗琅格,渐渐爬满整个穹顶。

走道里挂着许多油画。

一个少女站在那里迎接我们。她穿着天蓝色的裙子,裙摆落到脚踝处,弧度优美的肩膀上搭着一条天鹅绒的披肩。

“请注意台阶,先生们。”她目光在弗里埃的身上停留了很久,才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然后转过身去走在了前面。

她的个子不高,走得却相当快,需要加紧步伐才能跟上。

“她的眼神真奇怪。”弗里埃的面色有些不自然,他似乎是犹豫了半晌,小声说。

一直到穿过这条长长的走廊,女孩的脚步才明显慢了下来。

聪明的R先生很合时宜地上前一步与她并肩,非常自然地问了一句:“怎么称呼您呢,小姐?”

姑娘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略带歉意地看了我们一眼,漂亮的眼睛里满是血丝,应当刚刚哭过,声音也是微微嘶哑的。

“请叫我艾米。”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一章

朗读从午饭后开始。

今天的老侦探显得投入许多,没有了昨天昏昏沉沉的样子,听到关键的地方,还会适当作一些补充。

佩崔克显然对这位叫做艾米的美丽少女颇感兴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溢美之词。由之后的聊天内容可以了解到,她是死去青年格塞的堂妹,曾经生活在这座庄园里,两人感情非常要好。少女长大后去巴黎求学,因为格塞的死亡,她不得不暂停学业,回到了庄园。

现在居住在庄园中的人并不多,除了艾米与老管家,就只有一位叫做杰瑞的园丁。

杰瑞是位勤快的青年,个子瘦小,为人很和善。

三位好朋友以及律师被安顿在了庄园的客房。按照约定,三天之后,格塞的伯父将会从英国赶回,与众人接洽遗产事宜。

“非常抱歉,祖母的告别仪式在时间上和你们的行程发生了冲突,她本人是英国人……伯父说,处理好英国的事情之后,他会尽快赶回来的。”艾米向众人解释,“祖母和格塞的离去,对我们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格塞平时是个非常谨慎的人,我想,也许正是因为祖母的离逝,使得他心绪不宁,这才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佩崔克在书中写道:我现在明白了她真正的忧伤,短时期内,要面对两位至亲的离去,对谁而言都不容易,何况是一位这么可爱纯真的少女呢?

之后的一整天过得十分安逸,然而第二天的凌晨时分,意外到来了。

老管家早上起来打扫马厩的时候,发现园丁杰瑞死在了里面。他的眼睛睁得很大,脖子被踩断了,胸口也凹陷进去了一大块。

管家很快报了警,警察在马蹄上发现了血迹。

马是经过专业驯养的,但近期由于格塞的死亡,马匹没有得到很好的照料,长期被关在马厩当中,导致脾气十分暴躁。在这样的情况下,伤人致死是意外,但并不叫人觉得太惊讶。

穿过马厩能从佣人房直接到达后面的花园,这位倒霉的园丁大约是想偷懒走个捷径,谁知道却因此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这孩子还欠着赌债呢,”老管家叹息着说,“不过他就自己一个人,这下好啦,也不用为还债发愁啦。”

这一章读完的时候,哈尔抬起头来看了看房间里的挂钟,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里克给沉思中的青年倒了一杯茶:“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哈尔沉默了片刻,回答:“我觉得园丁死得有些奇怪。

“我当时也是这么跟你祖父说的,”老家伙听了这话,哈哈笑了起来,“不过他连一个字都不相信,说我是瞎吹。”

哈尔轻声说:“所以这个杰瑞真的是被别人杀死的吗?”

“我建议你自己从书中找寻答案。”老侦探狡黠地眨了眨眼,“明天见,哈尔。”

[03]

这一天的下午并不平静。关于园丁的死,R先生同我争论了许久,这家伙的脑子的确聪明,但就是讲话实在太讨人厌啦。

争论的结果是没有定论——我们决定先将之放在一旁,好好调查一下格塞与弗里埃之间的关系。

据说,这位贵族先生从小身体就非常虚弱,极少离开马赛,从未去过巴黎。而弗里埃先生虽然也出生在马赛,但尚在襁褓中就已经跟着父母旅居巴黎了,这还是他二十几年来头一回离开巴黎呢。

我没理由不相信他的话,毕竟,他是最希望真相大白的那个人。

我了解他,无论钱的来源是否正当,他一准儿都会想办法拒绝的,他只是想要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已。

我想,这就是我们此行的最终目的。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二章

第三天的朗读准时开始。

尼恩律师所知有限,三个小伙伴撇下了律师先生,开始走街串户四处了解格塞先生的为人,然而所得的结果令人失望:

布里萨克家族有十分倨傲的家族传统,几乎不与外人来往,大家对他们的了解十分有限,唯有居住在附近的一位果农提供了一些线索。

他说:“格塞先生有一位非常美丽的未婚妻,她从前经常到我的果园里写生,不过近两年已经没有来了。”

几个人面面相觑。

庄园内绝对没有其他人生活的痕迹,那么这位美丽的未婚妻,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他们都觉得,应该找人确认一下这件事情。

他们首先找到的是滞留在庄园里的艾米。

艾米对几个人的态度与初见时一样,既不太热情,也不太冷淡。

当听到几个人问起未婚妻的时候,她明显有些吃惊,皱着眉头说:“那是格塞的私事,已经过去很久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再提起。”

她的语气很柔和,态度却很坚定——三个青年原本一肚子的问题,被她一句话就堵了回去。

但是三位好朋友却都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他们瞄准时机,趁艾米出门的时候,偷偷跑去找了管家。

管家看上去已经六十多岁,腿脚虽然稳健,但是面容上已经显现出老人特有的疲态了。听到佩崔克问起这件事情,他并没有任何隐瞒的意思。

“你们说的一定是麦吉小姐吧?”他回答说,“她人很好,格塞非常喜欢她,其实艾米小姐从前也与她相处得很好……不过自从几年前他们两个分手后,俩兄妹都不太爱提起这个名字了。”

佩崔克问:“为什么分手呢?”

管家迟疑了片刻:“麦吉小姐的父亲是小镇上的神甫……”

他没有继续往下说,然而三人瞬间都明白了。

弗里埃颇具幽默感地接了一句:“完全明白,柯赛特的父亲也嫌弃我是小商人家庭出生的呢。”

老管家叹了一口气,说:“我也觉得很可惜,明明两个人非常相爱呀……听说自从两个人分开后,麦吉就回到她的家乡去了。”

大家都在沉默。

R先生忽然问:“麦吉的家乡,是在尼斯附近吗?”

老管家奇怪地道:“是的,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R先生不说话了。

回到房间,他便将自己的疑虑说了出来。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格塞是从尼斯回来的路上出的事故。”他说,“这样一位身体虚弱的贵族少爷,为什么会忽然跑去尼斯呢?”

佩崔克叫了起来:“他是去见麦吉的!”

他从位子上站了起来,认真地转向弗里埃,“我觉得,我们应该去一趟尼斯,见见麦吉。我觉得,她应该同这奇怪的遗产分配有着很大的关系。”

弗里埃很快地回答:“我同意。

哈尔再也不能假装自己是在做一个简单的读书任务。那些冗长甚至略显枯燥的语言,毫无技巧的描写,仿佛都在挣扎着要聚拢,要汇合,然后拼命地勾勒出一位年轻、正直,充满了朝阳般活力的青年——那正是他从未谋面的祖父。

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奇妙的体验。

里克好像看明白了他眼睛里的向往,慈爱地看着面前的哈尔,那笔挺的坐姿,皱起来显得略微严肃的眉头——就好像看到了那位已经久违的老朋友一样。

他站起来,拍了拍哈尔的肩膀。

[04]

爱情究竟是什么呢?

我并不知道答案。但它能够让一个水晶般高贵的贵族青年,甘愿弯下腰来牵起一个小镇女孩的手,一定是十分美好的东西吧。

R先生说,美好的东西却往往不能够长久,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

我却不这样认为。

到达尼斯以后,我们很快根据管家提供的通信地址,找到了麦吉。

她坐在木屋旁的小凳子上,摆弄着一个荆棘花环,头发乱蓬蓬的,显得十分憔悴,但仍旧能看得出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女孩。

“我不知道他过来,也没有见过他。”她嗫嗫地说,“不论他是为什么来的尼斯,他并没有来找我,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你知道,格塞和我都明白,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但眼睛一直在拼命地眨,好像眼泪就快要掉下来了一样。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三章

接下来的发展顺利得有些出乎意料。

麦吉所在的小镇上新建了一所修道院,这几个月她一直在修道院帮忙照顾女孩子们,不经常在家。

她听闻了格塞的死讯之后,沉默了很久,对于那个奇特的遗嘱,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已经通过了初级院的面试,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六年后就会发终身愿,正式成为一名修女。”她低声说,“不过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我倒是很愿意讲讲我和格塞之间发生的事,也许能帮助你们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麦吉的叙述占了非常大的篇幅,几乎就是一本完整的爱情小说。

1933年的帝王节前夕,麦吉跟着唱诗班来到马赛。那时候她只有十七岁,第一次来到大城市,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唱诗班借宿在一所高等学校的宿舍里,旁边就是内罗毕的周末市场。一群孩子在演出结束之后,就一起去市场里玩儿。

别的孩子都自己去闲逛了,麦吉瞧见一个可以自己做甜饼的小摊,就留下来预备给自己和朋友们做一些帝王节甜饼吃。

麦吉业余爱好是绘画,是个极富艺术细胞的孩子,连带着做甜饼的手艺也非常好,做了好多个甜饼之后,她突发奇想地开始在饼上用麦芽糖写了一个单词:

Enigma(不可思议)

这一天她做的“不可思议饼”销路非常好,很快就被路人买光了,不过她还给自己留了一些。

晚上准备走的时候,一个英俊而消瘦的青年叫住了她。

“您好,我想买一份甜饼。”青年彬彬有礼地说。

麦吉说:“可是饼已经卖光啦。”

青年说:“但是我看到您的手袋里还有一些剩余……我只需要一个,并不用太多,我想买回去和我的妹妹分享。”

“如果你能猜出我叫什么名字的话,”少女的眼底满是笑意,“我就考虑送给你一个。”

青年笑了。

在市场灯光的映照下,原先就十分英俊的青年仿佛变得更吸引人了。

“我猜你叫麦吉,或是麦吉纳,”他用温柔而低醇的嗓音轻声说,“Enigma,倒过来念就是Magine,我猜得对吗?”

哈尔合上了书,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这个开始真美,就像电影里面的一样。”青年无不惋惜地说。

老侦探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好像在出神,隔了好半晌儿,眼神才开始聚焦。

“可是世界上的大部分东西,在你发现它很美好的时候,往往就已经走在尾声里了。”他想起三个好朋友相处的时光,喃喃地道。

[05]

这是个童话般美好的开头。

美丽的女孩低着头,开始给我们讲述他们从前的一点一滴。

她说起他们在田野里用鸢尾花编织花环的时候嘴角含着掩藏不住的喜悦,说起第一个情人节互相赠送礼物的时候脸颊上还带有淡淡的红晕。

他们就像最最普通的情侣一样,度过了一段教人十分难忘的时光。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四章

第四天的下午,哈尔特意将时间提早了一些。

接下来的章节很长,佩崔克显然对这一段故事印象深刻,因此几乎是一字不落地记述了下来。

麦吉很快就知道了青年的身份。

一开始她是震惊的,但也是乐观的。她想:怕什么呢,我在知道他是谁以前,就已经爱上他了啊。那么他到底是谁,又有什么要紧呢?

格塞告诉她,自己也正是这么想的。

这位从小身体虚弱的青年,虽然也有自己的社交群体,但本质上仍旧是孤独而不合群的。而活泼、健康,热爱艺术的麦吉,无疑是他生活中少有的亮色。

他们一起谈论戏剧、艺术以及绘画,一同写生,一同郊游。

当一切气氛都那么美好的时候,他们预备走向下一步——探讨婚姻。

然后,不幸就开始了。

格塞开始将麦吉介绍给自己的亲友,带着她出席各种场合:舞会、珠宝展出、私人派对……

天真的麦吉觉得既新鲜、又刺激,她穿起了从未穿过的贵重礼服,闪闪发亮的钻石首饰,高得让人咋舌的漂亮高跟鞋。她四处奉迎,试图使自己更好地融入到那个让人目眩的圈子中去。

她爱格塞,因此付出了十倍的努力。

然而一切却并不顺利。

她不过在休息室角落里的椅子上小憩了一会儿,就听到了无数熟悉的声音,说着令她难以置信的恶毒话语。

“哦,格塞那个傻兮兮的小女朋友,她上周送了我一幅画,实在是太好笑了,她不知道我们门厅里挂的都是莫奈吗?”

“凯罗尔上次跟我说,她在舞会上披了一条红色的大丝巾,天哪,那简直是乡下人的品味,要我说,格塞的审美大概已经被她吃掉了,哈哈哈。”

“到底是小镇子里出来的嘛,也不知道到底跟多少人好过了,这样的演技,也就正好骗骗单纯的格塞——嗨,我说什么,格塞迟早也会发现的。”

对于单纯的麦吉来说,那短短的十几分钟,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她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回到家之后就大哭了一场,然而又很快地振作——她想到了格塞,想到了她温柔善良的恋人,决定咬咬牙,坚持下去。

流言并没有减少过。

麦吉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她整个人开始变得焦躁,敏感,喜怒无常。

两个人开始吵架。

麦吉埋怨格塞不体谅自己,而格塞却觉得:既然爱的是我,又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目光呢?

情况愈演愈烈。

欢笑没有了,喜悦也没有了,他们开始好几天不说话,甚至不见面。

疏远导致了误会,而误会又演变成了鸿沟。

“我到现在仍旧爱他,”麦吉说,“但我不能跟他在一起了。”

“因为你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吗?”佩崔克问。

麦吉想了一想,才轻声说:“不,我想是因为我太软弱了。”

哈尔一口气将这一段故事读完,询问老侦探的看法。

里克说;“我知道你想表达什么,然而很遗憾的,我并不觉得非常可惜。”

哈尔显然不太明白他的意思,追问道:“为什么呢?我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爱,炙热而真诚,无论在哪个年代,都并不多见。”

里克微微一笑,十分认真地说:“但我却觉得这是必然的呢……或许他们相遇的价值,就是中间那一段美好的回忆呢?不是所有的美好结局,都是终成眷属呀。”

哈尔也笑了:“您的观点十分特别。”

里克回望着青年,没有再接话。

也许是因为我已经经历过太多的遗憾。

他心里默默地想。

[06]

从麦吉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就这样一路走到了镇子上的小旅馆里。

领完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弗里埃失手把钥匙掉到了地上。

我注意到他的脸色很不好,手也在微微地发抖。

“你怎么啦,我的朋友?”R先生轻声问。

弗里埃抬起头来,看着我们。

他的嘴唇发白,神情有些不知所措。

“我……我觉得,格塞很有可能是……被谋杀的。”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五章

新章节的开头又有了意想不到的发展,哈尔打起精神,试图将朗读变得更紧凑更有意思一些。

然而祖父的描写仍旧一如既往地抓不住重点。哈尔一边读一边整理思绪,这才将事情的过程搞清楚了。

弗里埃之前在听麦吉讲故事的时候脸色就很不好,回到旅馆,在朋友们的催促下,他从随身的行礼箱里,拿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封信,信上内容十分简短,只有一句话:

“亲爱的弗里埃先生:

您的问题,我已经找到解决的办法了。您需要做的,只有耐心地等待。”

他将这句话读完,然后郑重地将信纸翻了过来。

那是一个清秀的手写签名。

这个签名恰巧在他们刚刚听完的故事里面也出现过一次:

Enigma。

R先生和佩崔克也觉得非常意外。他们坐到了一起,听弗里埃先生讲述这封信的来源。

前面曾经提到过,弗里埃出生于一个小商人家庭,他喜爱绘画,并且有很高的绘画天赋,1935年底,他刚刚开始恋爱,创作了以女友为模特的一幅画作,并将它命名为:天使。

画作当中天使占据了画面的大部分空间,视角自下而上,背后是蔚蓝色的天空。

为了筹钱给女朋友一个生日惊喜,弗里埃将这幅画作放到了画廊寄卖。

两个月之后,有人买走了那幅画。

画廊老板告诉弗里埃,买走画的是一位少女,这位少女还要走了弗里埃的联络方式,说非常喜欢他的画作,有机会的话,想要与他多做一些交流。

一个星期之后,弗里埃收到了以“Enigma”的名义寄来的第一封信。

信写得不长,但以真挚的语言表达了对弗里埃绘画技巧的肯定,以及对其绘画题材的浓厚兴趣。

“我觉得您的每一笔当中都充满了感情,这位模特一定是您深爱的人吧?”Enigma在信中问道。

正是这句话使得向来寡言的弗里埃兴起了与陌生人交流的欲望。

他提笔认真地写信,说明了自己同未婚妻相识相爱的过程,叙述了他们之间的种种甜蜜。

很快,他又收到了Enigma的回信——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用这样的方式向对方展开了心扉。

弗里埃不停地创作,他有时候也会在信中附上草图,询问Enigma的意见。

经过几次之后,Enigma敏锐地提出了一个问题。

“我注意到您很喜欢用仰视的视角来画您的未婚妻,”她写道,“恕我冒昧,是你们之间存在什么问题吗?

弗里埃怔住了。

这是一个他自己从未发现过的问题。

他心爱的未婚妻,柯塞特,是一个富商之女,她聪明、开朗、漂亮,符合他心中一切对于爱情的美好幻想。

然而,他潜意识里,或许仍旧是自卑的。

“我想您说得很有道理,我仍旧有些不自信,但是我相信这并不能成为什么难以逾越的障碍,我爱柯塞特,我能够改变这种虚无缥缈的距离感。”

他在回信里这样写道。

Enigma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反而想尽各种方法,给予了他很多鼓励,不论是感情上,还是事业上。

弗里埃说,这样的通信一直持续到两个月前。

“就在两个月之前,我给Enigma写过一封信,跟她抱怨了一些烦心事。”他用手揉了揉紧紧皱起的眉头,低声说,“事实上,我虽然告诉你们我在筹备婚礼,但是事实上,柯塞特的父母,并没有同意我们结婚……”

R先生立刻了然:“你遇到了金钱上的问题。”

弗里埃叹了口气:“是的,柯塞特的父母要求我出示财产公示,他们需要我拥有至少300万法郎的财产,才会同意将女儿嫁给我。”

“我和柯塞特已经商量好,先偷偷举办婚礼,如果她的父母实在不同意,我们就先跑到美国去……总之肯定会有别的办法的。”他有些懊恼地说,“话虽这么说,我看得出柯塞特还是有些犹豫,所以心里也觉得有些烦恼,正好Enigma来了信,我就忍不住在回信里写了这件事……”

佩崔克拿起了信:“然后,你就收到了这封回信。”

“是的。”弗里埃鼓足勇气说,“我觉得,这也许就是我和格塞先生之间的联系了……”

这个章节告一段落的时候,哈尔长长呼出了一口气,然后迫不及待地开口:“我觉得这其中有什么不对,里克先生。如果麦吉就是Enigma,那么麦吉最后的回信,是在承诺帮助弗里埃先生搞到300万法郎……这么凑巧,同她有着密切关系的格塞又在这时候死了,给出了数额恰当的财产……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是麦吉分手后心存不忿,把格塞约到尼斯然后杀死,并且伪造了遗嘱。”

里克想了想,问:“你说,‘有充分的理由怀疑’,看起来,你内心似乎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没有任何怀疑的理由,先生,但是我就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哈尔坦诚地说,“也许,这就是侦探的直觉吧。”

里克笑了。

他注视着眼前的青年,那样的年轻、飞扬、充满自信,好像就是这么简单地看着他,就可以同时看到许多许多人的过去一样。

还有那个过去的时代。

“你说得很对,孩子。”他轻轻回答。

[07]

这个大胆的猜测令大家都有些坐立不安。

可怜的弗里埃,整个人几乎快被内疚和自责淹没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赶去了麦吉的家,试图寻找一些线索,来证实我们有些匪夷所思的想法。

走到门口的时候,R先生似乎看到了什么,飞快地拉住了我正要去敲门的手。

“回去吧。”他低声说,“麦吉不是写信的那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

他指着门口的一张便条,说:“这上面写着:下午两点前我会在修道院。’很简单的一个句子,就有两处拼写错误,还有一个t写反了——还记得她说过的故事吗?Enigma倒过来并不是Maggie,而是Amgine……这个姑娘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dyslexia),不可能长期与人通信而不被发觉。这可能也是她喜爱绘画的原因,因为朗读和写作方面的缺陷……”

R先生开始咕咕哝哝地列举各种细节证实自己的推理。

这样一个人严谨而客观的人,居然是神学院的学生,这可真稀奇。

我观察了一会儿弗里埃的神色,犹豫地问:“那……这难道是一个巧合吗?只是有人恰好也使用了同一个名字?”

“不!”R先生非常肯定地说,“我的直觉告诉我,世界上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巧合。”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忽然有人打开了门。

门内是一个个子非常高的少年,眼睛很大,看上去有些凶悍,但是他的神色看上去又十分奇怪,眼睛下面有大大的黑眼圈,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请问,你们是为了格塞的事情而来的吗?”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六章”

开门的男孩叫做里斯本,是麦吉的弟弟。

“有一件事情,已经快要把我逼疯了,但我绝对不能够告诉麦吉。”男孩苦恼地说,“如果我告诉了你们,上帝能够原谅我吗?”

佩崔克在他的身旁坐下,小心翼翼地问:“你做了什么呢,孩子?”

里斯本抬起头,声音却好像做梦一样,有些游离与困惑:“我想,我好像杀了一个人……但好像又没有,我……我不确定……”

在佩崔克的极力安抚下,不安至极的男孩开始缓缓叙述事情的经过。

大约在一个半月之前,格塞曾经来找过麦吉一次。

当时麦吉不在家,于是格塞便告诉里斯本:“我最近会一直呆在科斯特湖,如果你的姐姐愿意的话,请她来见我一次吧。”

科斯特湖位于小镇的东南部。

里斯本知道格塞在那里拥有一座酒庄,但是由于身体原因,他不习惯坐火车,所以很少来。

男孩答应了传话之后,很快就将这件事忘记了。

但过了两天,他却忽然将这件事情想了起来。

“我那时候正好缺钱,”男孩红着脸,扭捏了半天才轻声说,“然后就想到去问格塞借一些——他从前就对我很好,很友善。”

R先生一阵见血地指出:“你是去敲诈。”

里斯本大叫了起来:“不!”他叫完之后声音又渐渐微弱下来,似乎自己也知道无力反驳。

佩崔克和弗里埃花了好大的力气,才使得激动的男孩平复心情,继续叙述他的经历。

那是今年的8月4号,里斯本雇不起马车,于是徒步穿过市区准备走到科斯特湖区。

他出发的时候是下午,到达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酒庄其实很小,里面没有亮灯。里斯本在外面叫了两声,没有回音,就想自己走进去看一看。

房间里没有人,桌子上整整齐齐地码着一些文件和报纸。

他前后转了几圈,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然而在他转身想要离开之前,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布里塞克家出产的杜克酒,在当地的贵族当中非常有名,因为产量不多,所以价格昂贵。

如果找不到人的话,能够在酒窖里拿几瓶酒,也足够应付一阵子了!

他大着胆子,摸到了酒窖。

那个年代的锁十分老旧,里斯本有手艺在身,两三下就撬开了锁。

酒窖里阴冷潮湿,角落里堆着用来降温的大冰块。里斯本不敢开灯,借着门外的微光摸进去偷酒。

靠近门口的酒瓶触碰上去已经有些温度了。里斯本虽然是个不务正业的半大孩子,但仍旧具备了基本的常识。高温下的红酒容易变质,天气这么热,这些红酒很可能已经坏掉了,拿出去也卖不掉多少钱。

他耐着性子,慢慢朝里走。

越靠近里面,气温越冷,同时质量成色也保存得比较好。

里斯本从一个酒架上拿了两瓶酒,放到出口,回身想要再拿几瓶。

这个时候,变故发生了。

就在他走回黑暗中,再次伸出手的时候,忽然从黑暗当中,窜出一个人来,重重地扑在他的身上,一声不吭,一下子将他扑倒在地!

“我当时都快要吓死了,谁想到酒窖里面还有人呢?现在想起来,他可能是在后面的酒窖里挑酒,之前我发出的响声较小,没有惊动他,”里斯本喃喃地说,“我吓得什么都不知道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推开他爬起来冲出去的……跑出来以后,才发现手里还拿着个木榫子做的开瓶器……”

他说着比了一个尖尖的手势,“那上面都……都是血……我好像用这个东西在一个人的脑袋上砸了十几下。”男孩的表情好像快要哭出来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人还活得了吗?”

钟声敲了三下,朗读声也终于停下了。

坐在对面沙发里的老家伙缓缓睁开了眼睛:“谈谈你的直觉吧,侦探先生?”

哈尔摇了摇头,说:“说实话,我没有头绪。这解释不通——如果地窖里的人是格塞,那么他那会儿就应该已经死了,一个人怎么能够死两次呢?”

老侦探俏皮地眨了眨眼,笑了起来:“你说得很对,一个人怎么可能死两次呢?也许这便是问题的关键吧。”

哈尔将书合上,轻轻地放在膝盖上。余下的页数不多,只有薄薄几张。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08]

男孩儿的自白使我们彻底震惊了。

R先生沉声说:“后来呢?你就一走了之了吗?”

里斯本喘了口气,开始给我们讲述后来发生的事情。

当天晚上他吓坏了,一口气逃回了家,事后却越想越不安。

“我并不是故意的,是误伤!我想回去看看情况怎么样了……我还抱着一丝希望,因为开瓶器上的血不是很多,所以我猜想那个人是不是还有可能没有死。

“于是,第二天我又回到了老地方……但是这次屋子里却是有人的!他看到我站在门口,就过来问我是谁。

“我一说我是来格塞的,他的脸色马上就变了,忽然就开始赶我走。我被他一赶也吓坏了,没怎么想就掉头跑了。跑出不远才想起来,这个人站在门口的样子,非常像在等什么人,难道是已经报了警,正在等警察吗?

“这么一想我又慌了神,偷偷摸摸地跑回去,果然看见他等的人来了,但却并不是警察,只是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人,样子很陌生,不是本地人,啊,他手上还拎着一个手提包……

“这个中年人进去没多久就出来了,之后也没有警察来过,我在酒窖里打伤人这件事,就好像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

R先生听到这里,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站了起来,在原地踱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问:“你第二天去看到的那个男人,是不是个子小小的,很瘦?”

里斯本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栗色头发?看上去还挺可亲的?”

“是……是的。”

R先生听到这里,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

“我明白了。”他说,“非常感谢你。”

——佩崔克·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第七章”

第八天的朗读开始了。

三个好朋友并没有继续追究男孩的过错——他们没有那个时间,因为按照约定,格塞的伯父应该已经从英国回来,抵达了庄园。

他们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回程的火车,然而心中却依旧是茫然一片:尼斯之行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困惑,只是使得他们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已。

或许,只有一个人的心中已经摸到了方向。

R先生。

回去的路上他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只是陷入了沉思。

快要达到目的地的时候,R先生忽然提出,不和两个朋友回庄园了,他有事情需要办。

佩崔克和弗里埃试图阻止,但是他执意要去。一下火车,他就独自离开了。

回到山庄,格塞的伯父以及律师已经在等待了。

这位疲惫的老人刚刚主持完自己母亲的葬礼,又风尘仆仆地赶来,为自己侄子的遗产做公证人。

艾米安静地坐在一旁,微微朝两个人点头。

意料当中的麻烦并没有到来,老人什么都没有说,示意尼恩律师开始。

大家都没有意见,然而弗里埃自己却先忍不住了。

“我不能接受这份遗产,”他高声说,“我连原因都没搞清楚!这简直太荒谬了!”

老人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坐在一旁的艾米却忽然拿起了面前的遗嘱。

“这是格塞自己写的字,每一笔都是,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轻轻地说,“请你再考虑一下吧,弗里埃先生,毕竟,这大概是他最后的心愿了。”

局面僵持不下,当天晚上,R先生回来了。

他将弗里埃叫到房间里,两个人进行了一次长谈。

就在这次交谈之后,弗里埃放弃了自己原来的想法,在遗产交割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拿了这笔钱,交完了遗产税,还有绰绰有余的资产,能够回去和未婚妻结婚。

一切尘埃落定,R先生和佩崔克作为伴郎出席。

结婚进行曲响起来的时候,这趟诡异的旅程,已经彻底被三个好朋友抛诸脑后了。

佩崔克的行文到此结束。

哈尔不可置信地往后翻,不停地揉着发痛的眉头,里克却哈哈大笑起来。

“这样就草草收尾了啊,果然是你祖父做事情的风格呢,他如果能认认真真写完一个故事,我倒是会比较惊讶。”

哈尔把书捧在手上,发了一会儿呆,忽然说:“里克先生,其实您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真相,对吧?弗里埃先生也正是接受了您的说法,才会同意接受这笔钱。”

里克看着他微笑。

哈尔在原地坐了一会儿,摩挲着手中的书本,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站了起来。

“请给我一点时间,我想要进行调查,”年轻的助手坚定地说,“我会把祖父的这本书写完,将真相再次还原,然后拿到您的面前的,里克先生。”

青年大步地走出了事务所。

一个月之后,里克在书房的架子上重新看到了这本《弗里埃先生的婚礼》。

不同的是,时隔五十年,它终于有了一个结局。

[09]

让我们从头再来看看这个荒诞的故事。

贵族青年格塞和平民女孩麦吉的爱情,于懵懂中开始,在悲痛中结束。格塞无法从这种阴影中走出来,心理病痛恶化了生理机能,1934年初,他病倒了。

时隔多年,我无法印证,然而我推测,就在这一年,格塞的堂妹艾米开始在巴黎读书。她在逛画廊的时候,无意中瞧见一幅画。

艾米认得麦吉,并且很喜欢她,也知道她的业余爱好是绘画,所以就将这幅画买了回去,想用以安慰伤心潦倒的哥哥。

格塞明显很喜欢这幅画。这其中包含了浓烈的情感,让他回忆起了自己与麦吉的爱情。

于是,他开始以“Enigma”的名义,与这幅画的作者写信交流。

在交流的过程中,他惊讶地发现,这幅画的作者,弗里埃,同他有着几乎相同的经历!

不同的是,弗里埃是个阳光而乐观的青年,他没有自怨自艾,始终觉得自己的爱情是天赐的,是充满希望的。

他最后写的信,甚至是以调侃的方式提到了岳父母的无理要求,并且自嘲说:“这样下去的话,我就只好带着柯赛特跑去北美开荒啦。”

受过严重打击的格塞,在经历了绝望的爱情之后,从一个陌生人的身上找到了希望。

他决定,要帮助弗里埃。

这个时候,他的病已经很严重了。

更何况,对于年轻的,仍旧没有自己事业的格塞来说,300万法郎也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作为一名大家族的成员,格塞大部分的支出都由家族给予,虽然金钱来源不断,但那些钱却并非完全属于他个人,也无法自由支配。

后来,事情却忽然有了转机。

1934年,6月份,他接到了一封英国来的电报,然后,心中便生出了一个计划。

他知道自己家里的园丁,杰瑞,因为赌博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于是他找到杰瑞,请他帮助自己实现这个计划,并承诺事后将给予一笔奖赏。

8月,格塞带着杰瑞,到达了位于科斯特湖的酒庄。

他写好了遗嘱,然后所要做的,便是等待。

感谢布里塞克家的财大气粗,他们当时请的都是最好的律师,并没有籍籍无名淹没于时间当中。尼恩律师虽然已经于1977年去世,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事务所,总部仍旧在巴黎。

我说明来意,很感谢他们的配合,使我查询到了几个关键日期。

头一个日期,便是格塞的死亡日期。

按照记录,他死于1937年8月12日,死因是车祸。

第二个日期,是格塞祖母的死亡日期。

这位贵族老太太拥有二十几座庄园,几个珠宝行,由于严重中风导致的后遗症,死于1937年8月6日。

我反复思考,又想起了另外一个日期。

记得吗?麦吉的弟弟里斯本,曾经在酒窖中误杀过一个人。

然而事后,却没有事发,没有尸体,也没有人发现。

这件事情发生在8月10日,正巧在两个日期当中。

这样一梳理,事情就明朗起来了:

地窖中的人,的确是格塞,他能够死两次,是因为其中至少有一次死亡,是被伪造出来的!

或者说,这两次死亡,都不是真正的死亡。

格塞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拿不出那么多的钱,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要死在自己祖母的后面,先继承祖母的一部分遗产。

但是死亡的时间却是连上帝也没有办法左右的事。

于是格塞决定,要伪造自己的死亡时间。

他和园丁单独来到了酒庄,等待自己的死亡。

我猜测,他的病情其实相当严重,在8月6日之前,就已经去世了。

之后,就是他交代杰瑞的工作了——杰瑞将他的尸体,藏到了放满冰块的酒窖里。

期间,发生了麦吉的弟弟里斯本闯入的意外。

冰窖中的尸体原本可能藏在酒架的后面,里斯本拿酒的时候,碰倒了尸体,一片黑暗当中,慌乱的男孩将尸体当作了一个活人。也正因为如此,虽然他拿尖利的物体敲击了十几下,但凶器上的血迹却并不多。

杰瑞回来发现了这一切,但是他却不能声张,他只能按照格塞的嘱咐,穿上了他的衣服,在酒庄里,等待从英国来的、素不相识的律师到来。

然后,他在格塞祖母的遗嘱上,仿照格塞的笔记签了名。

这一步,也只有在没有其他人的酒庄里才可能进行。

之后,杰瑞搬出了格塞的尸体,放到车上,伪造了坠崖事件。

尸体虽然被冰冻了几天,但是选择的坠车地点地势很高,车子摔下去之后肉块同车的零件糅在一起,根本叫人无从分辨。

这样,格塞的目的就达到了。

他在自己死后,巧妙地继承了祖母的部分遗产,并且将这笔钱赠送给了弗里埃先生。

但是园丁杰瑞,为什么又意外死亡了呢?

我只能继续我的猜测:首先,杰瑞的酬劳是如何给付的?

作为一个赌徒,信用实在是不可捉摸的东西,格塞不可能在死前就兑现承诺,因为这样无法保证在自己死后,杰瑞仍旧会履行承诺。

他需要一个知情者的帮忙。

这个人必定和格塞关系更加密切,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杰瑞能够做到的事情,这个人做不到。

我猜想,原因可能是,她是一名女性。

我试着调查了当时也在庄园内的艾米女士……很凑巧,尼斯本地有一家医院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她是这家医院的第一任院长,一位药理学的专家。

我想,她应当相当清楚,用什么样的药物,能够让一匹马忽然发疯。

或许,当时杰瑞已经不满足于原先谈好的酬劳了。在艾米按照约定付给他报酬的时候,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宣称:如果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把事情公之于众。

这种情况下,艾米没有别的选择。我想,她应当相当清楚,用什么样的药物,能够让一匹马忽然发疯。

这就是我拼凑出来的真相。

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仅仅是猜测。

这一切也许没有任何意义……弗里埃先生和他的妻子已经分别于1988年和1992年去世,而艾米死于1996年。

所有的当事人,除了R先生,已经全部过世了。

但我却在思考其中反复提出的一个问题。

爱,究竟是什么呢?

是无与伦比的坚强,还是前所未有的软弱?是咬紧牙关的坚持,还是深思熟虑的放弃?

为什么麦吉选择去做一个修女,格塞选择死在尼斯?得到了祝福的弗里埃夫妇,又是否幸福地度过了一生?

我想,没有人能够回答。

这也正是它如此美妙的原因。

——哈尔·罗兰《弗里埃先生的婚礼》终章”

老侦探读完了最后一个章节,缓缓地从沙发上站起身来。

正是下午三点钟,外面的阳光很明媚。哈尔已经回来了,正在楼下打扫,明晃晃的金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夺目。

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里克用指尖反复摩挲着书脊上凸出来的、老朋友的名字,满足地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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