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在树林里蹿上蹿下,像一只脾气暴躁的野猫。
叶子们哆哆嗦嗦的影子投射在地面,整个树林似乎都在战栗着,没有被月光照到的地方,弥漫着危险的气息,猫头鹰在树上不时发出像嘲笑一般的警告。
一个身形单薄的蓝衣年轻女子举着火把,正艰难地往密林深处走着。几乎每走一步,她都必须伸手拨开前面路上的杂草或荆棘,一双手上俨然已经有了不少血痕。她偶尔停下来喘口气,同时捏一捏背着的蓝底白花包裹,确定里面的东西没有遗失。那包裹很单薄,依稀可以看出一个大约十来公分直径的盒子形状。
“呀!”女子惊恐地叫了一声,在火光和月光的照耀下,她看见一条红黄相间的条纹长蛇飞快地从自己布鞋上爬过去,脚背处有一点不太寻常的疼痛,估计是被蛇咬了一口。
女子清秀的脸立刻变得惨白,她狠狠咬着牙,忍着泪水,努力加快步伐离开了这片荒草地,最终进入了密林深处的一块平坦的空地。
空地正中赫然是一座被废弃已久的寺庙,爬山虎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屋顶和墙壁,庙门早已毁坏,连写着寺庙名称的牌匾也不知去向,整座庙看上去像一个硕大的头颅,惨绿着脸,张开大口,等待着吞噬所有来自投罗网的人。
女人将火把插入土堆,在庙前跪了下来。
“羽神开门!”她大叫着,声音又嘶哑又扭曲,火光在她的瞳孔里跳动着。她发髻散乱,齐腰的头发被风掀起来,看上去有一种奇异的疯狂感。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黑色的大口,又叫了两声:“羽神开门!羽神开门!”
话音刚落,庙里便亮起了烛光——仿佛是被她的话语点燃一般。
女子浑身颤抖起来。
她解下身上的包袱,将它打开来,露出一个红漆的小盒,女子扔掉包袱,恭恭敬敬地用双手将木盒举到头顶。
“请求羽神帮助我达成心愿!”
她低着头,用余光看着前方的地面,只见一只硕大的翅膀,更准确地说,是一只巨大翅膀的黑色影子,从大殿地面前慢慢显现了出来,影子仿佛有生命力似的,一直扩大到了外面的石阶上。
女子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方才被蛇咬过的地方已经没有知觉了,而她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盒子从她手上跌落到地上,几乎是同时,女子也一头栽倒在地,抽搐了几下之后,再也没有了动静。
常天站在舞池边上,看着舞池正中那一对正在跳舞的男女,嘴角泛起一丝淡淡的嘲意。
丁家胜像是真的陷入了爱河。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前的女人,额头上似乎还冒出了紧张的汗珠——想不到这家伙也是会恋爱的,常天觉得有些好笑,他一直以为这位上海滩有名的冷面富家公子是不近女色的,甚至怀疑他和他那长相过于斯文秀气的男秘书秦泽如有某种暧昧关系。
常天望了一眼秦泽如,后者独自拿着一杯红酒站在角落,从那张俊秀的脸蛋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常天想,此人还真挺适合做秘书。只不过,作为中央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拒绝了那么多高薪厚职,却留在丁家胜身边做一个小小秘书,还要忍受各种不堪入耳的猜疑,也确实令人费解。
舞池边上的人们在围观,在议论,交换着各种含义复杂的眼神。
准新娘吴云心看上去对此浑然不觉。她穿着宝蓝色的蕾丝礼服,微微低着头,娇羞地躲开情郎的直视,但脚下的舞步却轻盈聪明,没有一点慌乱。她不是什么大美人,按照现在流行的标准来说,五官不够挺拔,个子也不高,在曾向丁家胜投怀送抱的各色女子中不算惹眼。
常天摸了摸鼻子,他的年纪也早过了成家的最佳时期,却不会有人这样编排他——上海滩是金子和权势扎堆的地方,他那点头衔还入不得漂亮姑娘们的法眼,谁愿意嫁给一个既没有钱又不知道啥时候会陈尸街头的丈夫?
人们大概都觉得吴云心是个幸运儿,舞会上有好几个女子脸色都很难看,常天忍不住叹气,她们并不知道那是她们的幸运——这金龟婿可不像表面上那样可爱迷人,他一直在调查丁家胜,这家伙是一匹藏得极深的恶狼。
三个月前,流云茶庄的老板刘先成被一帮外来的流氓乱刀砍死,之后他的茶庄便被贱卖给了丁家。丁家拆了茶庄,正建电影院——这新兴行业是十分赚钱的,据说丁家胜早就看上了流云茶庄的好位置,只是刘先成固执地不肯出售,所以一直拖着。常天怀疑丁家胜是刘先成之死的主谋,只可惜那几个流氓如今躲在法租界,又不知长相,没办法进去抓人。
事实上,常天认为近几年有好几桩人命案都跟丁家胜有关,只是一时拿不到确实的证据罢了。
吴云心看上去是个十分单纯的姑娘,她大约并不知道自己将要嫁入一个肮脏龌龊的世界。常天转头看了看丁家胜的妹妹丁巧玲和其母丁王氏,两个人都穿得珠光宝气,被一群阿谀之徒围绕着,丁巧玲与另一位华界富商孙大鹏的公子孙志华正在交谈,两人笑得特别大声。
丁家兄妹早年丧父,丁家胜最疼爱这个小妹,如今丁巧玲正在大学念书,满脑子天真烂漫,偶尔还正义感爆棚地想参加学生运动,对她哥哥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
丁家胜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和吴云心跳完了舞,又拉着后者去见了几个生意场上的叔伯朋友,说了些老掉牙的客套话和场面话——常天颇觉得无聊,大大地打了几个哈欠。唯一让他感到稍微兴奋的是,丁家胜后来偷偷拉着他的准新娘上了楼,看两人面红耳赤的表情,似乎是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亲热亲热。
当然,也不止常天一个人注意到了,不过大家都选择心照不宣地视而不见。
“常队长,真没想到您也在这儿!丁家也给您发邀请函了吗?”
常天吃了一惊,他转头望着认出他的人,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女子,她是上海日报的记者祝雅言,以前办案时打过几次交道,后者咬着一丝狡黠的笑意,显然已经闻出了头条新闻的味道:“怎么,这丁家胜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要劳烦咱们常队长亲自动手?”
“没有啦,我是跟朋友来玩玩。”常天颇为心虚,生怕对方知道他是混进来的。祝雅言有个外号叫“菟丝子”,是一位要头条不要命的主,被她缠上的对象都没什么好下场。
常天小心翼翼地应付:“我还以为丁家有什么不同,原来这么无聊,还不如跟兄弟们出去喝酒打牌!”
“你觉得无聊,可上海人就喜欢这无聊的戏码呢!”祝雅言嘴角撇了撇,“不知道是郎才女貌呢,还是豺狼傻女呢?”
常天觉得两人英雄所见略同,但不敢接茬,装傻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祝雅言皱着眉头:“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
“孙志华!”丁巧玲大声叫着。娇小玲珑的一个女子,嗓门却出奇地大,那个被她叫着的年轻男人正疾步朝大门走去。
常天颇觉有趣地看着那一对,男的脸色阴沉,女的则极力挽留:“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什么要紧的事非得今天做啊?”
“啊——”
一声凄厉的尖叫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尖叫声是从楼上传来的,尖叫者是一个女人。
常天拔腿便往楼上跑,和他一起反应过来的还有祝雅言,她简直跑得比常天还要快。
尖叫声已经变成了嚎哭声。
书房门大开着,丁家胜仰面倒在沙发上,脸色如纸白,双目圆睁,眼球突出,四肢撒开,嘴角满是白沫,地上有一摊呕吐物。常天摸了摸他的颈动脉,已经没有搏动了。
吴云心半跪在旁,抓着尸体的手,哭得声嘶力竭。
“救命啊!救命啊!”
“人已经死了。”常天说。
吴云心的哭声戛然而止——她晕过去了。
祝雅言立刻掐住吴云心的人中:“吴小姐!吴小姐!”
“哥!”另一个女人尖声冲了过来,是丁巧玲,她惊慌失措地晃动着尸体,“你咋了?!你咋了呀?!你别吓我!”
丁王氏则根本不敢走近,她扶着墙,身子慢慢往下坐:“老天呀!老天呀!”最终她也晕过去了。
两个晕倒的女人被仆人们抬进了卧室。
丁家没了主人,顿时乱作一团。
“是谋杀!必须封锁现场!”祝雅言对付这种事俨然很有经验,她毫不犹豫地暴露了常天的身份,宣布道,“这位是司法科的常天队长,请大家少安毋躁,人命关天,只有委屈你们了,暂时都不要离开!”
常天逃无可逃,只得硬着头皮指挥丁家的仆人锁了大门,并给警察局挂了电话,自己则留下来保护现场和维持秩序。
“你说这是什么人干的?我敢保证,凶手还在这里。”祝雅言很是兴奋,她不在乎丁家胜的死,让她激情四溢的是第二天板上钉钉的头条新闻。
“现在怎么能妄下判断?”常天摇着头,现在他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稍有不慎,就会被这个精明冷酷的女记者抓住把柄。
种种迹象表明,丁家胜死于中毒。
大家进入书房之前,书房里只有丁家胜和吴云心两个人。
书房里有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两个杯子里都有剩余的残酒,其中一个杯子的杯沿上印着红色的口红印,饮用者应该是吴云心——但吴云心却分明没有中毒。
“酒是他亲自开封的,他喝了两杯酒,我喝了一杯,”好容易被救醒的吴云心一面哭一面回忆,“我说离开太久不好,总不能把客人都晾在下面,他说没关系,他们不愁找不到事情做,还没说完,他就,他的脸色就发白了,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肚子有些疼,还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他说大概是中午在外面吃了碗冰激凌的缘故,我扶着他坐到沙发上,他就吐了,全身抽个不停……”
吴云心哽咽着,没办法再说下去,她的大姐吴云芳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着:“别说了,别说了。”
“长官,你们一定要抓住凶手!一定要抓住凶手!”说话的人是吴云心的父亲吴森杨,他以前是金陵大学的历史教授,刚刚退了休,领着一众儿女来到上海,吴云心与丁家胜的婚姻对于他们在上海站稳脚跟是很有好处的。
吴云浩,即吴森杨的儿子,吴云心的大哥则将一个装了二三十枚袁大头的黑色小钱袋塞进了常天的手里:“长官,劳驾您,多费心!”
常天板着脸把钱推开:“吴先生不必如此,本来就是分内事。”
与此同时,他拿眼瞟着祝雅言,后者对他的义正词严根本毫无兴趣,她正反复打量着吴云心的二姐吴云裳。这位女子的神情出奇地淡漠,她既没有安慰自己的妹妹,也没有劝慰父亲,只是坐在床边的沙发上,一言不发,不断拨弄着自己长及手肘部的白色蕾丝手套。她有一双皓白如玉的美手,是三姐妹中最漂亮的一个,刚进上海交际圈,便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不少权贵富商都看上了她,但都被这位骄傲的女子拒之门外。
据说丁家胜正准备投资拍摄一部电影,要捧吴云裳做女主角。如果丁家胜不死,这吴云裳很可能会红吧?这女子还真有几分明星范儿。
常天走进另一间卧室,丁巧玲正守在丁王氏的床边,后者还没有苏醒,她一只手握着丁王氏的手,另一只手却紧紧抓住孙志华的胳膊,满脸的惊魂未定。孙志华却明显不情愿,神情焦虑不耐,眼神不断望向门外。
见常天进了门,孙志华连忙问道:“凶手抓到了吗?”
常天不置可否。
这根本不是一时片刻能够查清的事。
既然吴云心没有中毒,丁家胜应该是在上楼之前便被人下了毒。常天回忆着,在上楼之前,丁家胜几乎一直处于他的视线范围内,并没有人递给丁家胜食物或者酒水。丁家的订婚宴参照流行的西式宴会,酒水为自助取用,丁家胜去取酒水完全是随机行为,不可能有针对性地下毒,只能是有人在丁家胜拿走食物酒水之后,趁其不备地投毒。
但常天记得很清楚,丁家胜并没有离开过他的食物,即便有时候酒没喝完被放在一边,他也不会拿起来再喝,而是去取一杯新的——不一定是在防范特定的什么人,而是一种下意识的防身习惯。
那么对方是如何下药的呢?常天感到愤怒,有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搞鬼,但他竟然丝毫没有察觉!
在这起案子里,大约最不缺乏的就是动机:
首先是利益纠葛,上海滩是座金山,但不是座挖不完的金山,想要多分一杯羹,最好就少一个掘金的竞争对手。最近丁家胜打算进军电影业,到处挖人跳槽,他的野心和实力都不容小觑,又不怎么守规矩,明显激起了行业内很多人的不满;
其次便是丁家胜这些年所结下的仇人——丁家原在丁家胜十四五岁时就败落了,那时丁父得重病身亡,丁家一度一蹶不振,受人冷落,是丁家胜一手重振了丁家。原来和丁家竞争布匹生意的徐家,以及竞争木材生意的梅家,下场都不太好,徐家的布匹行遭了火灾,徐家老板徐洪被烧死在店内,梅家的老爷梅燕成则在一天夜里离开夜总会时,被不知哪里来的一个小混混直接用枪射穿了心脏,而当时梅家没能签下的订单却落到了丁家手里——可以说,丁家后来雄霸木材市场,靠的就是这个单子。徐家和梅家的后人都对丁家恨之入骨,是绝对有复仇动机的。虽然他们并没在舞会上出现,但他们可以买通一个仆人替他们复仇。伺候酒水餐点的一共有十名仆人,已经被单独关押在一楼的小客厅,个个都在喊冤。
除此之外,常天拿出鼻烟壶深吸了一口,还有那些曾经被丁家胜拒绝过的女人,也有可能下毒。常天的下属已经赶到,正在楼下盘查,由于大部分客人都是名流,所以他才特意躲了这活儿,避免正面冲突,如果有人不痛快要找麻烦,他还可以打打圆场。
“你哥哥最近可得罪了什么人吗?”明知道不大可能得到什么结果,常天还是例行公事地对丁巧玲进行询问,果然,后者一问三不知,只是摇头。
“我哥哥人很好的,他常常做慈善捐款,大家都尊重他,什么人会想要杀我哥哥?”
常天也只好摇头,他总不能在这时候告诉丁巧玲,她的哥哥是一只披着人皮的豺狼。
“你觉得呢?”常天转头问秦泽如。
后者给了一个非常狡猾的回答:“长官,做生意总是免不了要得罪人的,就算我们问心无愧,也拦不住别人心眼小。”
“比如说呢?你们都得罪了谁?”
“没法比如,每一笔生意都是有竞争的,有人成功就有人失败,总不能怀疑所有人吧?”
常天把脸转向孙志华。孙志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慌:“我跟丁先生不熟,只见过两次。我、我不知道他的事。”
丁巧玲在一边补充:“孙志华是我同学,是我邀请他来舞会的。他对我们家的事确实不太清楚。”
孙志华连连点头,常天觉得奇怪,他为什么要紧张?孙家做的是百货生意,和丁家并没有过节。他是被吓着了,还是别有原因?
到了后半夜,司法科科长骆杨找人来传话,要求结束盘查,虽然没查出什么结果,常天也只得将客人们都放出去——总不能扣着他们一辈子,死了一个丁家胜,上海滩也还是上海滩。
祝雅言在一旁冷笑道:“我算是见识了上海警察的效率了。”
常天暗叫不妙,果然,第二天的新闻头条赫然是一个刺目的大标题:
众目睽睽下的血案:是警察太无能还是凶手太高明?
祝雅言一点面子也没给常天,在报道中点名道姓地讽刺道:凶手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出了丁家大门,或许明天又将走进李家大门,或者王家大门,低效造成的伤害并不比那些拿着刀枪杀人的凶手更轻,生活在这样一个所谓安全机构的保护之下,不得不说是整个上海的悲哀。
科长骆杨气得跳脚,眼下他正忙着打点升职,刚有了些眉目,如今却闹出这档子事,整个司法科都被送上了风口浪尖,岂能不让他抓狂?
骆杨责令常天在限期十天内破案,否则就离职谢罪。
常天只能暗道倒霉,虽然他平日与骆杨的关系还不错,可利益当头,必要时候,那家伙绝对会舍车保帅。
他这下可算是撞到枪口上了。
丁家胜的葬礼在三日后举行,前来吊唁的人寥寥可数,除了差一点成了亲家的吴家人外,只有十来个人,当日订婚宴上阿谀奉承的客人们,大多都没有来。
在大部分人的眼里,丁家胜一死,丁家这就算败落了,纵然还有产业,但丁家母女是不可能有什么建树的,既然无利可图,也就犯不着多费力气。
这种人情凉薄,又给葬礼增添了几分寒意。
常天对吴家人的印象十分不错,整场葬礼基本上由他们在操持和接待。吴云浩和吴云芳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妥当,据说吴森杨还打算收了丁巧玲做义女,如此一来,丁家母女好歹算是有了个依靠,而吴云心似乎也对丁家胜动了真情,竟然再次哭晕过去。
“凶手还没查到吗?”吴云芳向常天打探,并再次将钱袋子塞给常天,常天还是不收,祝雅言也在葬礼上,常天不敢冒险。
他不收钱却叫对方十分没底:“是不是对方来头太大了?您别担心,只需要告诉我们名字,后面的事我们自己知道处理。”
“常长官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管多大的来头,只要送进常长官的审讯室,十八般刑具一上,”祝雅言神出鬼没地走过来,插话道,“没有不招的,是不是?”
常天笑了笑,丁家仆人已经被审讯了好几遍,他下狠手给他们都上了刑,这些人吃不得苦,竟然全招了,个个都招认自己对主子下了毒,但个个招得乱七八糟,细节处也漏洞百出,最后他只能得出结论:下毒者绝不在仆人之中。
从祝雅言讽刺的口气中,她明显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消息其实是常天故意放出去的,因为骆杨有意让其中一个仆人顶包蒙混过关。他常天固然不是圣贤,但也不是没有底线的混蛋,如今骆杨碍于舆论的力量,也就不敢逼他做这种事了。
有个处处为难自己的对手,有时候也能好好利用利用的。
祝雅言浑然不知常天的算计,继续讽刺常天:“长官你看,这葬礼上的人,可有入得了你眼的?”
常天没有理她,转身走开,掏出鼻烟壶来深吸了一口。刚才和吴家人说话的时候,他闻到吴云芳和吴云心的身上都有一股跌打药酒的味道,尽管她们都用了很重的香水,却没能掩盖得住,说明药酒的用量不小——天气这么热,这姐妹俩却都穿着长袖罩衫和长裤,裹得严严实实,大概是要遮掩伤处吧?竟然这么巧,两姐妹都同时受伤了吗?
葬礼快要结束时,孙志华也来了,和丁巧玲说了几句话,后者见了他,倒哭得更加伤心,后来便索性抱着孙志华号啕大哭,但孙志华却表现得十分生疏和客套,匆忙便离开了。看得出,他并不打算接受丁巧玲的情意。他走之后,丁巧玲显然受了刺激,沉默了半晌,突然狠笑了起来。
“我便知道,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负心寡义之徒!”
常天可怜丁巧玲,这个女孩子的人生算是彻底被改变了,也不知她将来会变成怎样?
常天走进南华大酒店,这一日是容氏影业新片《春晓》的开机发布会,帅气的男主角林松正在酒店精心布置的会场里侃侃而谈,他如今是上海滩最炙手可热的小生之一,周围除了记者,还有迷恋他的一众女粉丝。之前丁家胜曾花重金挖他从容氏跳槽到其新组建的丁氏影业公司,如今,丁家胜一死,林松立刻又重回容氏,据说以优厚的条件签了长约——如果说丁家胜之死有一个最大的受益者,这个人必然是容氏影业的老板容天和。
发布会开到一半,有人走上台对着容天和耳语了几句,容天和便中途退了出去。常天偷偷跟着容天成来到会场外的走廊,却意外地发现吴云裳正站在走廊上,对着容天和妩媚地笑着。常天立刻给自己找了个隐蔽地点,躲开两人的视线。只见两人耳语了几句,便匆忙走进另一个房间,大约过了一刻钟,吴云裳一个人离开了房间,径直出了酒店大门。
又过了一刻钟,容天和才离开房间,这时在走廊低头扫地的一位清洁女工忽然迅速朝着容天和扑了过去,手里赫然拿着一把勃朗宁手枪!
“砰”的一声枪响,第一枪却打偏了。
容天和的保镖一面护住主子,一面将那女子踢翻在地,女子倒在地上,手枪也被人夺走了,常天这才看清了她的样貌——竟然是乔装过的丁巧玲!保镖们死死扭住她的胳膊,丁巧玲一面挣扎一面怨毒地望着容天和大喊着:“姓容的!我不信你逃得过报应!杀人凶手!杀人偿命!”
记者们闻声从会场里冲出来。
容天和铁青着脸,但还算镇定:“各位不用紧张,只是一个疯子。”
正如常天的预料,丁巧玲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容天和是谋杀丁家胜的主谋,她也不过是根据“常理”推测出的“真相”,而使她有这样想法的正是丁家胜的秘书秦泽如。
“我亲耳听见容天和跟他的手下说要杀了丁家胜的。”秦泽如说出他的理由,丁家胜曾指使他去容氏企业探听消息,他偷偷溜进了容氏的摄影棚,躲在衣帽间,却听到了容天和与其手下的对话。
“他说了这话,只能说明他有嫌疑,未必代表人就是他杀的。”常天摇着头,他真不知道这秦泽如是鲁莽还是心机重,他在丁家多年,应该十分了解丁巧玲的个性,怎么会把这样的信息传递给后者,这不是明摆着惹事吗?
“还有,那天我问你,你为什么不讲?”
秦泽如翻了翻白眼:“那天,我要是说了,丁小姐肯定受不了刺激。”
常天气结,冷笑:“她如今就受得了刺激?”
容天和对丁巧玲“疯子”的断言倒帮了她大忙,在吴森杨的打点下,法官最后认定丁巧玲“受了刺激导致神志失常”,只是强制丁巧玲必须在疗养所住上半年,面对轻判,容天和倒也没有表示异议。
“真是笑话!”面对常天的询问,容天和只是冷笑,“电影这一行的水深着呢!那丁家胜进来就得淹死,我会怕他一个不知死活的人?杀人,哈哈,我何必多此一举?真是太小看我容某人了!”
关于吴云裳,容天和也不忌讳谈及两人的关系,“你也在上海滩讨生活,难道没见识过什么叫树倒猢狲散?什么叫良禽择木而栖?吴云裳是聪明人。”
“我妹妹要嫁丁家胜,我就不能和容天和交朋友了吗?而且她现在也没有嫁成,”吴云裳并不否认她去见过容天和,同时也毫不掩饰她的势利,“既然丁家胜已经死了,我当然要为自己的前途打算打算,这犯了法吗?”
“你可知道,容天和很可能是杀死丁家胜的主谋?”常天问道。
“哦,那你们为什么不抓他?”
常天被问得一愣,吴云裳便冷笑,“连你们都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我为什么要相信他是凶手?”
常天无言。他想起那天,吴云裳戴着一双长手套——将毒药藏在手套里,不失为一个掩人耳目的好办法,况且,谁又会怀疑准新娘的亲姐姐呢?
据属下调查得来的情况,容天和早就对吴云裳有意,只是后者心高气傲,不肯做他的三姨太,又偏偏成了他对手的小姨子,因此只能作罢。
不过,吴云裳固然有杀人的便利,动机却很难成立:既然之前拒绝了容天和,又怎么会为了讨好容天和而去杀人?如果丁家胜不死,她将是丁氏力捧的女星啊!论亲疏,丁家胜怎么都比容天和靠得住啊!就算不做影星,以她的姿色以及清白的家世,嫁入豪门做正室太太也是理所应当,为什么要杀人给自己惹来一身腥呢?
容天和捧红了不少明星,这些人大部分都上过头版头条。
但容天和自己却是个低调的人,不喜欢张扬,他这样地位的人,张扬所带来的麻烦远远多于利益,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不会做这种赔本的买卖。
容天和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他第一次上头版,就轰动了整个上海,比他制作过的任何一部影片都要轰动。
容天和的尸体是在闸北的一间小公寓里找到的,小公寓是五天以前以他的一个下属职员的名义租的,但这个职员一次也没有去住过。公寓的门卫一共见过容天和两次,容天和第二次进入公寓大楼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人们发现他尸体的时候,他正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上半身趴在书桌上,颈椎断裂——分明是被人大力扭断的。
公寓里的梳妆台上有各种化妆品,衣柜里有崭新的女人衣服,这都说明容天和有着一个秘密情人,但蹊跷的是,公寓的门卫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女人与容天和一起进入公寓,也没有什么陌生的女人到公寓找过容天和,倒是秦泽如,在容天和暴毙的那一天,被人发现在公寓门口鬼鬼祟祟地晃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