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给自己倒了一杯热咖啡,他拿着这杯咖啡来到了书房,在一张书桌边坐下。书桌上早就准备好了纸和笔。他喝了口咖啡,望向窗外的高架桥,正值早班高峰期,通往高速公路的入口堵成一片。马修将眼神收了回来,他放下杯子,拉开左手边的第一格抽屉看了眼,里面有把手枪。一时间,他大脑充血,有些晕眩,赶紧关上抽屉,准备写信。
陆烧云在周一下午三点时发现了马修的尸体。
马修是一所语言学校的老师,住在陆烧云隔壁。两人在公共过道上打过好几次照面,陆烧云对马修的印象不赖,他人很和善,见到谁都是满面微笑,有时搭电梯时遇到,两人会聊上几句。除了教新移民英文之外,马修还是个作家,说起他的创作时总是很腼腆。他最近开始为一家小说杂志供稿,杜伦是负责他稿件的编辑。
这天下午,陆烧云约了牙医,请了半天假,看完牙后直接回了家。到了家门口他看到一个青年男子紧张兮兮地站在马修门口,一边拿着手机说着:“我也不知道……是的,没错,所以我来找他了,我现在就在他家门口,不,不是十六街那儿的家,那里没人,我现在在公寓楼里,等等,他的邻居回来了,我问问他。”
说着青年挂掉了电话,转身冲陆烧云打了个招呼,递上自己的名片,声称自己是马修的责任编辑,询问陆烧云最近有没有见到过马修。他正着急打听他的下落。马修的截稿日已经过去两个多星期了。
陆烧云扫了眼名片,《动向》杂志社编辑,杂志社位于千里之外的N市。
“大概一个星期之前见过,他脸色不怎么好,才从一个葬礼上回来,”陆烧云说道,细想之下他也觉得有些奇怪了,他和马修的作息时间重叠,平时出门三不五时就会碰到,可近一个星期他都没见过马修了,他看着杜伦,问道,“你特意从N市过来的?”
杜伦面色焦虑,说道:“是的,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他,先去了他之前给我的十六街的地址,但是那儿根本没住人,是个荒宅,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他工作的语言学校,他们说他上个星期辞职了,给了我这里的地址。”他说完又立即补充,“他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的状态,还有他留下的座机号码,根本没人接。”
“或许他参加完葬礼,心情不好,出门散心去了。”
杜伦瞪大了眼睛:“可他以前从没拖过稿啊!是他家人的葬礼吗?”
这陆烧云就不知道了,他只是上个周日在公寓楼外见到了神情恍惚,穿着一身黑西装,站在垃圾桶边上抽烟的马修,上前和他搭了几句话。
杜伦这时又走回到了马修门前,开始敲门,呼喊道:“马修,是我,你还好吗?我们先不谈稿件的事了,你要是在家的话,我们不妨出去走走?”
陆烧云耸了下肩,作家逃避追稿编辑的事他可不想掺和,他正打算开门回家时,杜伦又从他后面冒了出来,拍了下他的肩,问道:“请问从你这里能爬去马修家的阳台吗?”
陆烧云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他:“他或许真的只是在逃避截稿日……你确定要从我的阳台爬去他的阳台,这儿可是二十三层,可不是开玩笑的,难道就没别的作者能补上他的缺了?”
杜伦打了个手势,说:“是他自己的短篇小说集的截稿日。”
那还真是非他不可了。
陆烧云想了想,把杜伦带到了自己的阳台上,两户人家的阳台离得很近,要是忽略他们正位于二十三层的高楼这一点的话,只要有两条足够强壮的手臂,就已经事半功倍了。杜伦脱下西服外套,他的身材瘦削,阳台上的风稍微大些,就能把他吹得摇摇欲坠,不过他胆子却很大,手已经攀上了栏杆。陆烧云这时拉住了他,一来他不想因为坠楼案上新闻,二来他眼下对这个执著追稿的编辑生出了些肃然起敬的念头来了。
他替杜伦爬到了马修的阳台上,这活儿对他这个前警探自然不在话下。他在阳台上站稳,冲杜伦比了个OK的手势,杜伦高声问他:“怎么样,看得到他人在家吗?”
陆烧云忙往屋里望去,马修确实在家,他就瘫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双手自然、松弛地垂在椅边,双腿往前打开,一杆左轮手枪掉在书桌下的地毯上。不远处的地板上还能看到些红红白白的痕迹。
陆烧云又看向杜伦,他对文学了解不多,但马修绝不会是第一个死在自己家中的作家。
陆烧云报了警。警察迅速赶到,来到现场的人里有陆烧云从前在警局的熟人乔治,不过自从陆烧云跑去一家侦探事务所打工后两人就再没联系过了,这会儿在犯罪现场见到,乔治哭笑不得地过来给陆烧云开了阳台的门——阳台门是从里面反锁上的。
他问道:“你在这儿的阳台上干什么?可还没到清洗玻璃窗的时候。”
陆烧云把前因后果和他交代了,指着已经得知了马修的死讯,坐在他家阳台上失魂落魄的杜伦说道:“就是他,那个编辑。”
乔治将杜伦请了过来,杜伦明显不能接受马修的意外过世,他的脸色苍白,站在书房入口处,直直看着陆烧云,低声说道:“他是个非常受欢迎的作者……”
陆烧云上前拍了拍他,杜伦的手机这时响了,他一个哆嗦,转身去外面接电话了。
乔治瞥了眼杜伦离开的方向,从书桌上拿起了个信封,信封正面是空白的,并未封口。乔治抽出了里面的信纸,陆烧云在边上探头探脑地张望:“遗书?”
乔治粗略扫了眼,将信纸叠好塞了回去,找来一个证物袋把这封信收了起来,这才说:“是的。”
“自杀?”陆烧云震惊之余再次看向马修,他的尸体还未被带走,大半个脑袋被轰没了,身上穿着睡衣,下巴上冒着许多青色的胡楂,头发有些长,看上去很邋遢,一点儿作家的派头都没有。不过,既然他是个非常受欢迎的作家,自然不存在郁郁不得志,举枪自害的可能。难道是因为上个星期的那场葬礼对他的打击太大?那场葬礼是谁的葬礼?他的至亲?他的挚爱?
陆烧云环视一圈,马修的书房正对着阳台,一面墙壁摆着个顶天立地的书柜,里面塞满了各类书籍,另两面墙壁上挂着些装饰画,一张可以称得上巨大的书桌上摆着一台台式电脑,一叠样式统一的笔记本,书桌上散落着不少铅笔,手机和钱包也很随意地摆在台面上。桌子一角还能看到一小罐糖果。
陆烧云才想伸手翻他桌上的笔记本,就被乔治不客气地拽住,直接拖到了房间外头,对他道:“这里是犯罪现场,我想你得搞清楚自己现在的身份。”
陆烧云表示万分理解,他和马修说到底也没什么交情,他对他的自杀兴趣不大,只是他不干警探才没几个月,身处犯罪现场,难免手痒。
乔治未免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手痒”,打发了一个实习警探来给他录口供。陆烧云耐心地一一回答了实习生的问题,但他有些走神,眼睛还看着马修家里:典型的单身公寓,摆设很少,风格简洁,沙发上有些乱,大体上还是整洁的。与此同时,杜伦也正在被问话,两人的眼神在空中交汇。问询结束后,杜伦快步追上了陆烧云,神秘兮兮地对他道:“他们觉得是自杀。”
“发现了一封遗书。”
“遗书?”杜伦似乎并不知情,他张着嘴,“那……那这就是马修的绝笔了,是他的遗作!”
这个编辑实在敬业得可歌可泣,都到这时候了,还惦记着马修的作品。
“难不成你还想把它收录进马修的小说集里?”
“你也觉得可行是吧?”杜伦两眼放光,陆烧云移开了眼神,不适地说道:“我想这时候不应该讨论这件事吧,况且也得问问他家人愿不愿意他的遗书被公开。”
但杜伦却不这么想,他追问起陆烧云这封遗书的去向,陆烧云看了眼在公寓里来回踱步的乔治,他可不想被安上泄露警方机密的罪名,敷衍着说自己不清楚后就赶紧走开了。
马修的死上了当天晚上的头条新闻,自杀似乎已成定论。但比起自杀,更让人震惊的是随之曝光的遗书。电视台的记者不知从哪里买来的内幕消息,甚至还搞到了一份遗书的影印稿,从遗书的内容上可以看出马修极有可能是因为不堪盗用别人作品的压力而自杀。听到这里,陆烧云眼前不由浮现出杜伦的脸来,不知他看到这条新闻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又或许这封遗书是从他手里流出的,盗作自杀疑云不正恰恰能提高马修的知名度吗?名声无论好坏,对杜伦来说应该一样都有利可图。
新闻台还请来了书评家逐句逐行地分析马修的遗书,与他之前发表的作品进行比对,他们慷慨激昂地批评马修遗书相对于他的短篇作品在文笔和意境上的倒退,几乎所有人都认同了马修盗作的说法。
陆烧云打了个哈欠,书评员开始读马修的遗书了。内容如下:
给我的父亲,
有一件事我必须向您坦白,长久以来,这件事——这个谎言都困扰着我。从前我还能打着马虎眼将它敷衍过去,可就在一个星期之前,这事儿却让我彻夜难眠,甚至连安眠药物都无法帮助我获得片刻的宁静,我患上了神经衰弱。
这病症的起因源自我对您和母亲撒的那个无耻的谎言——我成为了一个作家。这个谎言又滋生了许多虚假的故事:比如在您和母亲想阅读有我署名的作品时,我告诉您们,我常年在《纽约客》上进行专栏创作,但那都是给一个知名人士当枪手,因为稿酬优渥,而且我尚在积攒人脉,要知道一个毫无文学背景的年轻人想要在这个圈子里出头,每一步都必须走得小心翼翼;再比如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为了在我那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高级主管的汤姆表弟面前给自己,也给您们挣得些面子,我夸下海口,声称我的创作生涯已然迎来巅峰,我即将在企鹅兰登书屋发表我的长篇处女作,编辑对我赞誉有加,甚至认为我可能因这本小说获得普利策奖。
然而事实是,我并未成为一个作家,更可笑的是,我连一篇短文都没有在任何刊物上发表过。
诚然,我对文学创作的热衷自我十六岁起就没有一丝改变,我每天坚持写作,从未放弃。我以《马修的失败人生》为题写过一篇中篇故事,杂糅了我的人生经历,这故事有个励志的结尾,包含悬疑,伦理,家庭,各种我所能想到的足够吸引人的元素。我对这个故事非常自信,完成之后一度觉得这是我三十多年来最完美的集大成之作,在精心修改了五遍之后,我向一间规模不大的出版社投稿了。
但您已经知道了我人生故事的结局——我没有能成为一个作家。所以我那些失败的投稿经历我就不再累述了。大约是因为小说名字不太吉利的关系吧——那时的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我接连投了六家出版社都未获得任何编辑的青睐,去年七月的时候,我修改了小说的名字,我管它叫《马修,或许会获得幸福》,而后我进行了第七次投稿。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了一封退稿信。来自编辑怀特先生。
怀特先生在那封退稿信里写道——我实在看了太多遍那封信了,不夸张地说一句,我已经能倒背如流:“马修,并不是所有在高中文学课拿了优秀的人都应该、都有可能成为一个作家。坦白地说,你的小说确实充满了想象力,但生活经验的缺乏却让你的人物苍白刻板,不切实际,我甚至能看出来你向菲茨杰拉德借用了盖茨比,又问卡波特借用了郝丽·格莱特利。人物之间的冲突生硬,情感转折也无法让人信服。假如你把写作当作是一种爱好,无可非议,但要是你把它视作你的职业,目前为止,我看不到你会获得成功的迹象。要知道,我们从不缺好文笔的人。你该少逛逛书店,多去外面走走。”
事实上,我的生活经验却与怀特先生所说的恰恰相反。大学毕业后我找了份销售员的工作,但销售员的生活节奏没法和我的创作需求相调和,没干多久我就辞职了——这事儿我也没和您说,您一直以为我还在那家公司工作,有稳定的收入。
后来我就到处兼职,曾经因为付不起房租半夜被房东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只好到街心公园和流浪汉抢夺一张长凳;我还因为实在饿得不行,偷过超市里的东西;一度死皮赖脸地寄住在我那为我付出了许多,我却固执地坚持自己的作家梦,不愿给她她值得拥有的一切的前女友珍妮的家里;我刷过水泥,当过木匠,送过报纸,还开过几个月校车,有一次为了写一个黑社会成员的故事,我试着加入了本地的一个小有规模的组织,还因此进过班房,对了,我用在监狱里的这段经历,写过一个短篇故事,同样没能发表,也是在那时,珍妮离开了我。如今她已经结婚生子,我在这里祝福她。她确实值得更好的。
如此回想起来,我的人生不可说不丰富多彩,但就是这样的人生,却让我的作品被一个编辑指出是一个缺乏人生经验的人写成的。
那时我才有点明白,我或许并没有创作上的天赋。就算被人如此诟病,我也没有停下创作的脚步,但我确实不再逛书店了。
去年九月,我在一家教授新移民英文的语言学校找了份工作,靠着自己古典文学毕业的学历,当起了英语写作方面的老师。
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了方芳,一个二十三岁的中国女孩儿,跟随自己全家移民到了这个国家。
正是她,让我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我与方芳的关系并未牵扯到任何感情上的纠纷,方芳是一个沉默的女孩儿,总是坐在最后一排。我从未见过她在课堂上举手发言,她不与拉美人,韩国人为伍,也不和中国人混在一起,她独来独往,干什么都是默默的。以至于在那篇作文作业之前,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她这样一个存在。
那是一篇要求学生描写日常生活片段的作业,我希望学生们能写写自己的业余生活,家庭聚会啦,与朋友逛街、出门游玩的见闻啦,诸如此类,字数不限。方芳交上来的片段大约有十张打印纸,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完整的短篇故事了,她写的是周六下午,她们一家在后院烧烤的事情。她有个大她三岁的姐姐,不久前和一个离过一次婚,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小孩儿的美国人订婚了;她的母亲瞒着她父亲购入了市中心一处在建楼盘的楼花,而事实上她们的家庭房贷还没付完;她的父亲在三个星期前撞伤了一个年轻女孩儿,他们之间发展出了一段暧昧不清的关系,他为她垫付了一次去医院堕胎的手术费(小孩与他无关)。所有这些被遮掩起来的秘密在周六那天毫无保留地全部曝光了。
至于方芳,她也有自己的秘密。
她不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她是领养来的。
我对这个故事爱不释手,我读了无数遍,我无数次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又无数次怀疑它的原创性。因为它实在太小说化了,小说化得近乎完美。无论是在遣词造句,行文编排,人物心理和环境描写上都称得上出类拔萃,尤其是在几个词语的选择上,堪称精妙。这样一个已经能灵活运用英文,甚至到了炉火纯青地步的人,为什么还要来语言学校上英文补习课?
我的心中充满疑问,便在隔天放学后,将方芳留了下来。
方芳的英文水准非常初级,有时连我的问题都没法听懂,更别提和我探讨她故事里更深层次的东西了。从她简单的表述中我得知,她在中国读完了四年大学,念的是中文专业,并未经历过专业的英语写作培训,甚至连一本英文原版小说都看不下来。
那那篇让我看了无数遍都放不下来,念念不忘的故事是谁写的?
方芳真诚地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那是她写的。
我对她说:“恕我冒昧,你的英文水平似乎无法达到这篇作业这样的高度。”
她回答道:“但是这真的是我写的,我先写了份中文的草稿,之后我再将它们逐字逐句翻译成英文,不会的词我就查字典。”
这方法听上去似乎无可挑剔,但问题是,我阅读过一些翻译作品,哪怕译者的功力再高深,也无法消除那种不同语言所产生的隔阂感,而我在看方芳的故事时,却不曾产生这样的隔阂和距离感。方芳始终强调她是这个故事的原作者,我看得出她很焦急,于是我要求她再写一个故事出来,就写写今天早晨的经历,随便说点什么都行,但必须当着我的面写。我会给她找一本字典,如果她需要的话。
她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立即答应了我的要求。不过她没要我提供的字典,她自己随身就带了一本,我坐在她边上看她先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用我看不懂的字符写作,之后在那串字符下面一行一行比对着写下英文。她查字典的频率异常频繁,这浪费了不少时间,过了两个多小时她才把她的笔记本递给我看,告诉我说她写好了。
抱歉父亲,写到这里,容我停下回忆的笔端,感慨下造物者的神来之笔吧。
我梦寐以求的天赋竟落在了一个异国女孩儿身上。她的英文甚至无法进行日常的交流和沟通,但却能写出令我日思夜想的故事。她写车站遇到的路人,她写在面包店工作的店员,她写十字路口的一对情侣……她写的每一个人物读上去都是那么生动,活灵活现,我仅仅是坐在教室里好似就已经跟着她,将她家到语言学校的这段路程走了一遍。她会用一些俏皮的比方,一点儿都不生涩,反而还很原汁原味,活像个土生土长的斯万市人。
您一定无法猜到那天我看完这个临时写就的故事所产生的震撼,这是一段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常经历,可它却让我懊恼,让我惭愧,让我尴尬,阅读完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勇气去看方芳。最后我将她的这个故事带走了,连同她交上来的那份作业。
我拿去投稿了。
将稿件发送出去的时候我没有过多的犹豫,可等待回音的那几天我却整日惴惴不安,连学校那边都请了假,没有露面。万幸的是,没多久那本生活杂志就给了我回音,他们录用了我的稿件,编辑甚至非常喜欢,提出了长期合作的建议。
我应该狂喜,可我没有,我只是感到绝望,为自己的痴心妄想,也为自己的卑鄙而感到绝望。
但这种绝望感在偶遇珍妮时被一扫而空,我是在一家超市遇到正和自己的丈夫一同采购生活用品的珍妮的。我忍不住——原谅我,我是这么爱慕虚荣——向他们吹嘘起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假装不经意间提起我不菲的稿费。
珍妮恭喜了我,看得出她的神色不太愉快,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珍妮看我的眼神。
那是一种可怜,同情的眼神。
不过我明白,我是个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任何人可怜的人。那次成功之后我变得贪婪,我销毁了方芳的那两份作业,我知道她不会购买任何一本英文杂志,我大胆地将作文作业的频率由每周一次改成了每三天一次。我肆无忌惮地攫取方芳的故事,她的天赋。有时我会自作聪明地稍加修改,但编辑仿佛是装了探测雷达,总能准确地指出我修改的地方与全文基调不符,没法子,我只好彻底将自己从方芳的故事里摘除。我成了那个在《纽约客》上发表小说的人,而方芳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我的枪手。
时间从七月到了十月,十月三号时我接到编辑杜伦的电邮,他问我愿不愿意出版一本短篇小说集,我的短篇故事(该说是方芳的故事)很受欢迎,他邀请我出来见上一面,吃一顿饭。那时我已然被名利蒙蔽了双眼,根本无暇顾及自己是否真的有资格出现在编辑面前,出现在那张饭桌上,我特意去置办了一套新装,前往赴约。
那顿晚餐我还见到了另一位编辑和一位出版商,我使出浑身解数说风趣的话,晚餐进行得十分愉快。可到了晚上,回到家里,我忽然觉得自己可笑极了,仿佛一个小丑,努力要讨客人欢心似的,用的还是从别人身上偷来的伎俩。之后过了阵子,我的短篇集有了新消息,他们希望我能写几个未曾发表过的故事。
但那个时候方芳忽然一声不吭地退出了语言学校,我本想去找她,但我又耍起了小聪明,选了一篇我自己写就的感到很满意的短篇发给了杜伦。杜伦收到那个短篇后非常惊讶,表示与我先前的文风大相径庭,问我这是不是早期的创作,还说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暂且保留着这个故事,等往后给你出一本回顾集的时候一定能用上。”
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我明白,我只能再次向方芳求助了。
我只好以学校的名义找到她家里去。那天方芳一个人在家,看到我明显吃了一惊,随即就热情地把我请进了屋里,用她不太熟练,依旧蹩脚的英文和我寒暄。她很感谢我能来看她,还说我是她在语言学校里最喜欢的老师。
我惭愧极了,几乎无地自容,但想到那些能给我带来数不清的财富的短篇故事,我的良知再度打起了退堂鼓。我问方芳:“最近还有没有练习英文?”
方芳冲我笑,告诉我说她在尝试写一个长一点的故事。她发现她有些爱上写作了。
我既高兴又害怕,忙问她要看她的故事,我毕竟是她的英文写作老师,她二话不说就把她的手稿拿给我看了。
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故事,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看到故事中断的地方我还对方芳发起了脾气,指责她怎么还没把故事写完。方芳笑了,她说她已经写好了草稿,很快就能将故事完成了。
我的贪心让我问出了一个现在想起来羞耻难当的问题。
我问方芳:“你的草稿能不能先借给我看看?我认识一些编辑,或许他们可以给你提些建议。”
方芳受宠若惊,红着脸钻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了她的草稿。我还把她未完成的手稿影印了一份带走了。
当天晚上方芳家起了场大火。我看到这则新闻时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现在手稿和草稿或许只有我有了,就算以后出版了被方芳发现,她也没法追究我的责任。
我的老天,我的心难道是被恶魔吞噬了吗?
火灾的两天后,我打听到方芳所在的医院地址后去了医院探病。
我想喘口气,父亲,让我喘口气吧,您也跟着歇会儿吧,因为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我每每想起,都觉得无法呼吸。
我在医院里见到了方芳的姐姐,她早就搬去和她的未婚夫同居了,据她所说,火灾发生的时候家里只有方芳一个人。她问起我的身份,我告诉她我是语言学校的作文老师,她立即笑了,告诉我方芳经常提起我,说我是她见过最和善,最乐于助人的人,帮助她的英文进步了不少。
我自感有愧,脸面上已经有些挂不住了,刚想走,方芳的姐姐叹息了声,看着病床上昏睡的方芳,说道:“可惜再进步她也用不上了。”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寻求解释。
她说道:“方芳脑袋里发现了一个肿瘤,之前退学就是为了手术做准备,但是手术失败了。”
方芳可能将不久于人世。
这时方芳醒了过来,她看到我,对我微笑,说她昨晚新写了一段手稿,好不容易从火灾里抢了出来,问我要不要看。
我几乎是落荒而逃,从医院里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
就在一个星期前,我得知,方芳过世了。
我去参加了她的葬礼。
接下来发生的事您已经知道了。我在经历了数天失眠的困扰后,决定自杀。
我无法忘记我去方芳家里那天她的样子,那时的我光顾着书稿的事情,完全没留意到她枯瘦的身体,发黄的脸色,她虚弱的形象像是一根针,扎在我的心里,让我不能安生。
不,她成了狩猎我的游魂。我被诅咒了。我被诅咒了!
现在我要停笔了。
愿您和母亲一切都好,不要为我太过悲伤。我罪有应得。
马修绝笔。”
这封冗长的遗书读完,陆烧云昏昏欲睡,倒在床上睡着了。
柳回春的侦探事务所总共只有两个员工,一个是侦探兼老板的他,另一个是助理兼打杂的陆烧云,周一这天,门庭冷落的侦探事务所却在员工最紧缺——陆烧云去看牙医去了——的时候接到了一单生意。找上门的是一位年轻小姐,昨天晚上她家遭窃,丢失的物件里有一只她最宝贝的蓝宝石手镯,这只手镯不光价值不菲,还是这位小姐的传家之宝,她从她祖母手上得来这个宝贝,下月她祖母生日,假如她没有带着这只手镯出席,恐怕她祖母就要心脏病发了。她忧心忡忡地在柳面前坐下,不等柳答应,就直接拿出了一只装满现金钞票的厚信封。
她直言不讳,为了找到这只手镯,她已经将城中所有侦探事务所都跑遍了,开出了同样的悬赏价码,信封里的钱只是定金,一旦有人率先找到这只手镯,她会支付高达十万的报酬。
柳立即答应了下来。
陆烧云从睡梦中醒来,打了个哈欠,昨晚没关上的电视正在播早间新闻,说的还是马修自杀的案件。记者试图采访马修遗书中被提到的小说原作者方——因为方已经离世了,只好透过电话连线她的家人,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听到记者的身份后立即掐断了电话,留给电视台的只有嘟嘟的忙音。
陆烧云关掉了电视,他看了眼时间,匆忙洗漱完后便打算去侦探事务所报道。当他站在玄关口换鞋时,门外的喧哗声一股一股从门缝中钻了进来。陆烧云通过猫眼往外张望,马修的家门前不知什么时候围了一大群记者,有扛着摄像机的,也有拿着录音笔的,他们吵吵嚷嚷地喊着:“雷德先生,雷德太太!你们知道马修盗作的事情吗?你们见过那个方吗?据说方的火灾也是马修干的!”
“方的家人已经聘请了律师要告出版社侵权,索偿两千万美金,这是真的吗?”
有些记者发音很不标准,还把“方”念成了“风”。
雷德是马修的姓。陆烧云努力往人群中间看,隐隐约约的,他似乎能看到两个白发斑斑的老人被记者们推来搡去。这让陆烧云无法忍受,打开门挤进人群,他护住这对老夫妻,对那群记者道:“请让一让,给这两位一点空间!”
雷德先生看了他一眼,眼神满是感激,雷德太太的体态瘦弱,双眼红肿,十分憔悴,她点了点头,发抖的右手攥着把钥匙。陆烧云拿过她的钥匙塞进马修公寓的大门里,他推开门,将雷德夫妻送了进去,他身后一个记者也想跟着挤进来,没成想却把试图脱身的陆烧云给挤进了屋里。陆烧云一个踉跄冲到走廊上,转身砰地关上门,他暗骂了句,抬起头尴尬地和雷德夫妻打了个招呼:“抱歉,擅自进来了,我是马修的邻居……你们好。”
雷德先生和他握手:“谢谢你了,小伙子。”
“那群记者实在太吵了,我都没法好好睡觉。”陆烧云说,他指着门口,“我这就走。不打扰你们了。”
出乎他意料,雷德太太喊住了他,抓住他的手问道:“你认识马修吗?能和我说说他的事吗?他最近……他这些日子都过得怎么样?”
陆烧云不想给这位老年丧子的老太太太多期望,老实地说:“我和马修只是邻居,见面了会说上几句,其实并不熟。”
雷德太太闻言,闪动着泪光说道:“你要相信他不是会盗取别人作品的人!孩子,你要相信我!”
陆烧云更尴尬了,雷德太太却将他的手越抓越紧,仿佛她抓着的是她的独生子,她不肯放手,头一偏,哭了起来:“他是个好孩子。”
陆烧云忙扶她去沙发上坐下,给她递纸巾。
雷德先生问陆烧云:“要喝点什么吗?”
“水就行了,谢谢。”
雷德先生走进了厨房,他拿起水槽里的咖啡杯看了又看,兀自说道:“这个杯子还是他从家里搬出去的时候带在身边的。”
想来是马修的爱物。
雷德先生清洗起了杯子,可没一会儿他的动作就停下了,肩膀耸起,低垂下头,似难掩悲伤。过了许久,雷德先生才恢复过来,给陆烧云倒了杯水,给自己和雷德太太泡了两杯咖啡。
三个人坐在沙发上,追忆起了马修。陆烧云对马修没什么可说的,雷德太太又泣不成声,多数时间其实都是雷德先生在说话。他问陆烧云有没有看过马修的文章。
陆烧云茫然地摇头,说实在的,比起书本他更爱看电影,对文学作品更是提不起劲。
雷德先生说道:“他从高中时就迷上了写作,有一阵子他告诉我,他在《纽约客》上给人当枪手,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我还是为他感到骄傲,无论如何,他的才能都获得了认可。”雷德先生顿了顿,“他非常热爱写作,我不认为他会盗用别人的作品,他的自尊不会允许他干出这件事。”
陆烧云突然想到他该说些什么了,他道:“昨天是我发现的尸体,我见到他的责任编辑了。”
他将昨天的情况大致告诉了雷德先生,雷德先生对杜伦似乎没什么好印象,神色凝重地说道:“是杜伦昨天通知的我们,他还问我们有没有拿到马修的遗书,他想要一份复印件……”
“这家伙……”陆烧云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杜伦会执著到近乎惹人讨厌的分上了。
“早上他又打电话给我们了,找我们核实盗作的事,他需要马修的手稿,任何时候,任何一年的都行,他想在这些手稿里找找他发表过的作品的痕迹。”
“我觉得你们现在需要一个律师。”
雷德先生点了点头,他们确实已经在联系律师了,但因为马修的遗书写得言之凿凿,况且雷德先生自己也确认了,那确实是出自马修的手笔,盗作这件事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
雷德太太闻言,哭得更厉害了,抽泣着插话:“马修是清白的,他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是有人陷害他,有人居心不良……”
“那马修的遗书该怎么解释?”陆烧云不禁问道。
雷德太太抬眼瞪着他,似是不可置信他会问出这样的话,与他再也不能亲近下去了,松开了他的手说道:“我会证明马修的清白。”
陆烧云道:“但是那个被盗作的人也已经死了啊,这事儿要证明起来可不容易。”
方芳已经过世,马修又在临终遗书中完全坦白,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证明他没有盗取方芳的作品?这完全是两边都死无对证啊。
雷德太太有些歇斯底里了,她爬满皱纹的脸显得狰狞,喉咙里发出阵含混的咕哝声,说道:“这是场阴谋,而且蓄谋已久!上个星期马修以前的房间遭了贼!他的好几本日记本都被偷了!这就是一切阴谋的开端!”
雷德先生用力清嗓子,打断了雷德太太:“好了!够了!”
陆烧云的兴致却被提了起来,如果雷德太太所说属实,那这事儿说不定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谋杀案。有谁会跑去一户人家家里专门偷几本日记本?
但这时的氛围却让他没法问出任何问题,雷德先生和雷德太太在沉默中对峙,一时间剑拔弩张,陆烧云也被感染,屏住了呼吸。就在这时,马修的书房方向传来了一阵声响。难道又有小偷来偷马修的东西?
雷德太太率先跳了起来,不知是她动作太猛,还是情绪太激动,她一个没站稳,腿软地摔在了沙发上。雷德先生和陆烧云几乎同时冲到了书房的门口,马修的书房里竟凭空多出了一个人!一个正从阳台走进他书房的人!他腋下夹着把黑雨伞,人很年轻,看到雷德先生和陆烧云,竟露出了笑脸。
雷德先生大惊:“你是什么人?!”
陆烧云扶着额头,才要说话,那年轻人自己自我介绍道:“您好,我是马修的隔壁邻居的老板,我姓柳,拥有一家侦探事务所,我的雇员今天迟迟不来上班,我就想来看看他出了什么事,听那群围在门口的记者说他在屋里,我想我或许能从阳台过来。有位年轻小姐丢了只祖传的蓝宝石手环,我需要他的帮助。”柳用伞尖指指阳台,陆烧云冲他打了个手势,他耸了耸肩。雷德先生忽然说:“你真的是个侦探?”
“是的,你要看我的名片吗?”柳在外套里掏了半天,摸出张皱巴巴的纸片递给雷德先生,雷德先生试探着问了句:“你们现在还接新的委托吗?”
柳没听明白,陆烧云机灵地问道:“您是想调查马修的死?”
“不,我想知道是谁偷走了马修的日记本,我们告诉了警察,但他们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们在忙着调查马修盗作的事,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要回那些东西,不为别的什么,就想找回来。”
陆烧云一愣,他发现马修书房里的东西比昨天少了许多,桌上的笔记本不见了,台式电脑的主机也不见了,甚至连书桌抽屉都被拉开清空了。
地上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清理,阳台上吹进来一阵阵风。陆烧云没法拒绝雷德先生的眼神,他答应了。
而另一方面,柳并不怎么想接手雷德先生的委托,离开公寓,坐上陆烧云的车后他拉长了脸,在经过了两个路口后终于忍不住发起了牢骚:“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接雷德的案子,我们并不缺钱,但我们人手紧缺,凡事都有先来后到,我们该先去找那个宝石手镯。”
陆烧云看着前面说:“你该去学开车,这样我们就能分头行事了。”
柳大叹一声,说道:“无论如何,我们现在的目的地是一样的。”
他们去东城的一家修车厂,那儿是整个斯万市有名的销赃中心,无论是柳要找的宝石手镯还是陆烧云想打听的窃贼的消息,甜炮修车厂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
约摸三十分钟后,两人把车开进了甜炮。他们是这里的熟面孔了,没费什么功夫就见到了蹲在一辆悍马边上抽烟的老板安东尼。安东尼脸型椭圆,长得很孩子气,但是他的怪脾气陆烧云早有领教,他对陆烧云从来没有好脸色,并非种族歧视在作祟,他仇视所有人类,包括他自己。他尽可能地尝试一切方法糟蹋自己的身体,抽烟酗酒,拒绝所有蔬菜水果,日夜颠倒,有时三天三夜都不阖上眼睛,拼了命地喝碳酸饮料,吃油炸食物,甜食蛋糕。终于有一天医生告诉他,他患上了糖尿病,可他还不满足,直到确诊得上胃癌,他才如释重负。
不知为什么,他和柳倒很投机,两人蹲在一边抽烟聊天,时不时发出几声笑声,听得陆烧云十分好奇,想凑近了听听,谁知他一靠过去,安东尼就冲他骂娘。陆烧云只好悻悻走开,回到车上等柳回来。不一会儿柳给他带来了两个好消息。宝石手镯有信了,偷东西的是伙墨西哥人,专门打劫富人区,手镯这会儿可能正在市中心的一家古董店里躺着呢。至于雷德先生家遭窃那件事,可没有什么小偷去黑市销赃几本日记本,按照安东尼的原话说:“那他妈又不是海明威的日记本。”
他还知道海明威,陆烧云不由对安东尼刮目相看。柳又说:“安东尼说我们可以去银币俱乐部碰碰运气,雷德先生那片的蟊贼都归银币的公牛管。”
公牛这号人物陆烧云有所耳闻,从前是个拳击手(起码表面上是),退役之后就在荒郊野外开了间俱乐部,据说初衷是公牛为了讨他老妈高兴,圆他妈一个登台表演的明星梦。总之,老太太在每个周二的下午都会登台唱歌,这回正巧让陆烧云和柳赶上了。
公牛卖自己老妈面子,给她请了不少人来帮腔吆喝,她一上台,底下掌声雷动。她一开腔——虽然刺耳得实在没法听,台下也是呼哨连连。柳受不了他妈的歌喉,早早跑到外面去避难,陆烧云打着安东尼介绍来的名头去和公牛交涉,打听雷德先生家的失窃案。
“什么?日记?他妈的,是玛丽莲梦露的日记本吗?”公牛说话很大声,陆烧云道:“不,只是一个普通人的日记,所以才觉得可疑。”
“你说是几号发生的事?”
“6月2号。”
公牛叫来了一个年轻人,问道:“6月2号有谁去十三街了?”
年轻人说:“2号?小汤姆去那儿踩了点。”
陆烧云道:“有见到什么可疑的人吗?”
年轻人把小汤姆喊了过来,小汤姆瘦瘦小小,鼻梁上有道伤疤,他回忆了番,摇了摇头。陆烧云转念一想,又问:“那十六街呢?”
提起十六街,那个年轻人大笑了起来,小汤姆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瞥了眼陆烧云,作势就要揍他:“你小子怎么知道的十六街的事?”
那年轻人笑着拉开他,陆烧云忙问:“什么事?我只是随便问问,毕竟两条街靠得挺近。”
小汤姆没说话,那年轻人一拍他的肩,替他把话说了:“小汤姆在十六街有个落脚点,是个没人住的废屋子,那天他跑来和我们说遇了鬼了,三更半夜有人来摸他,这就算了,还他妈的要拿刀子捅他,他揍了这个鬼魂一拳,跟着追上去,那鬼魂从窗口跑了,他也想从窗口追出去,结果自己摔了个狗吃屎哈哈哈,你瞧瞧他鼻梁上这个疤,就是那会儿留下的。”
小汤姆打开年轻人的手,没好气地说:“那他妈就是鬼,那就是个鬼屋!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是个人都得磕着!结果我一睁眼,连个屁都没有!”
陆烧云问他:“你见着那鬼长什么样了吗?”
“没有,我说你到底从哪里知道十六街的事的?”小汤姆还是气呼呼的,灌下一杯龙舌兰,冲陆烧云瞪眼。陆烧云又请他喝了一杯,他道:“酒算我的,给我个地址,我替你去找找那鬼,把他好好教训一顿。”
小汤姆斜了他一眼:“那是个女人,女鬼。”
年轻人笑得更大声:“要不然你觉得小汤姆为什么在鬼魂摸他的时候没有大叫!哈哈哈。”
陆烧云细想了下那画面,实在好笑,但他忍住了,直到从小汤姆那儿要到了地址,走出银币俱乐部,他才乐不可支地捧腹大笑起来。
去鬼屋的路上陆烧云让柳给他打了个电话,从雷德先生那儿问到了杜伦的手机号码,陆烧云在等红灯时亲自致电杜伦,一开口就问他:“你之前是不是说马修在十六街有套房子?”
杜伦一下没能听出来他的声音,陆烧云又道:“我是马修的邻居,昨天我们见过的,不瞒你说,我受人之托正在调查马修的死因。”他停了会儿,才继续说,“我想马修可能是被人陷害的,我相信他没有盗取别人的作品。”
柳看了看他,陆烧云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他其实心里根本没底,但要套出杜伦的话,表示点友谊和支持也在情理之中。杜伦却很警觉,他道:“你在调查?你是什么身份?”
“老实讲吧,我是个私家侦探……”
柳插了句嘴:“助理。”
杜伦追问起他的委托人,陆烧云犹豫了片刻,又编了个谎:“是珍妮委托的我。”
珍妮这个名字还是他从马修的遗书上看来的,杜伦听到这里,放松了下来,将十六街的地址告诉了他,还道:“我们应该合作。”
但陆烧云没能听进去,因为杜伦给出的地址恰好就是小汤姆遇袭的那间鬼屋。
两个地址一模一样,难道马修从前潦倒的时候也在那里住过?
“这个地址是马修什么时候给你的?”
“我和他稍微有了点交情之后,大约半年前,我说过想来斯万市找他,况且编辑部也需要一个联系地址,他就给了我这个地址。”
陆烧云整理了下思路,马修住在他隔壁已经有一年多了,那他为什么要给杜伦一个鬼屋的地址?
带着满腹的疑问,陆烧云挂断了电话,他加快车速往十六街赶,柳在边上抓紧了安全带,问他:“你真的相信马修是无辜的?”
“侦探助理难道就不能为了获取有利的信息撒谎吗?”
“我还以为干过警探的都是非分明,从不颠倒黑白。”
陆烧云皱起眉:“但我现在是侦探助理。”
“珍妮是谁?”
“马修的前女友。”陆烧云把手机给他,“你该上网了解下最新最劲爆的新闻,别和时代脱节了。”
柳揉揉眼睛,对新闻和珍妮的兴趣都不大,他让陆烧云把他在附近的公车站放下,他要去给他的富家小姐找宝石手镯去了,至于马修和他的抄袭案,这可不是他接的单子。
“不是抄袭,是盗作!”陆烧云大声反驳。柳把手机扔还给了他,对他挥了下手:“好的好的,祝你好运,侦探助理。”
两人在车站前分开,十分钟后陆烧云来到了十六街的鬼屋前。
十六街的独立屋多数都很落魄,这桩遭人废弃的两层小楼破败气息尤甚。一个骑着脚踏车的小孩儿从马路上经过,看到陆烧云,吹了个口哨:“嘿!小心有鬼!”
陆烧云转过身去,那小孩儿咯咯笑着骑远了。他往前走,到了那屋子的门口,一眼就看到了用白色粉笔写在木门上的几个字:鬼屋,小心撞鬼。
这段字后还画了个吐舌头的鬼脸。
陆烧云左右看看,四周静谧,他推了下门,门没锁。他走了进去。
鬼屋里有股呛人的尿骚味,按照小汤姆的说法,他是在二楼睡觉的时候被人偷袭的。陆烧云踩着吱嘎作响的楼梯上去,屋里很脏,墙壁上蒙着层蜘蛛网,几张家庭合影掉在地上。地毯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脚印,大约是小汤姆和那个“鬼”的吧。
陆烧云低头看着,楼梯扶手上很干净,见不到一点灰尘。二楼的地上多了些零食和饮料罐头,他一间一间房间寻找,在朝南面的一间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床垫和一盏落地灯。这儿大概就是小汤姆睡过的地方了。
房间里只有一扇窗户,此时半敞开着,玻璃早就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个木头窗格。陆烧云探头望出去,窗外是鬼屋的后院。一棵树干粗壮的柳树长在不远处,风一吹,柳叶摇曳,一股阴风袭来,陆烧云打了个喷嚏。他俯视着后院的草坪,默默计算起二楼距离地面的高度,小汤姆说得没错,要是匆忙跳下去的话,任谁都免不了摔个狗吃屎。
可要是那个人——抑或那个“鬼”,有所准备呢?
陆烧云爬到窗外,整个人吊在墙上,脚踩着一楼的窗户顶部,稳住身体后一个转身朝草地上跃去,他已经早早做好了准备,身体蜷缩着落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化解掉了周身的惯性,毫发无伤地落在了后院的枯草丛里。
陆烧云舒出口气,才要直起腰来,眼角却瞥到一张纸片。
那纸张很薄,已经发黄,掉在草丛里,非常不显眼,可那纸片的一角有个明显的花体签名,似乎是写着一个M。
M……马修?
陆烧云眼神一紧,忙捡起了那张纸片,他猜得没错,这个M确实代表着马修,而那纸片的正面是一首诗,诗歌名字前写着“草稿”。这篇草稿写于十年前,署名马修。
陆烧云激动地将纸片收好,十年前,约摸应该是马修在大学期间写的诗,他得找个熟悉马修笔迹的人看看。可问题来了,马修的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间鬼屋的后院?难道他以前真的在这里住过?纸片虽然已经很旧了,可要是之前就掉在这里的话,早就应该被风吹雨淋,备受摧残了,但纸片上却看不到一丝这种痕迹。
陆烧云疑虑重重,他并未立即联系雷德先生,也没有回去事务所。他透过各方关系找到了十六街的一位房屋经纪,打听到了这桩鬼屋的故事。
鬼屋之所以成为鬼屋是因为有一起杀人命案在这里发生。男屋主在一个夏天的傍晚用一杆猎枪杀死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两个女儿,接着在后院的柳树下自杀。
房屋经纪表示这屋子空了许多年了,根本无法脱手,不过他可以肯定没有人会在那里常住。他说道:“这房子不知怎么就成了公牛的地盘,那个公牛,你知道的吧?大概他在那儿搞什么交易,这我就不清楚了,之前有个流浪汉想去那里呆一阵子都被公牛的人赶跑了。”
显然马修没有可能在那里常住。
那这张纸片会是谁掉的?
那个女鬼?
陆烧云并不相信鬼神之说,他相信无论这个鬼魂是哪个女人假扮的,她与马修的死必然有着紧密的联系。
陆烧云又一次找上了小汤姆,费尽心机地要他好好描述一番那个鬼的外形,这件事儿被小汤姆视作人生耻辱,他不愿意仔细回忆,两人差点在银币大打出手。无奈之下,陆烧云只得先回了位于唐人街的事务所。
让陆烧云没想到的是,他会在事务所里见到杜伦。才一天的功夫,杜伦就好像换了个人,脸色发青,眼白里满是血丝,他看到陆烧云,一把揪住他气冲冲地诘问道:“到底是谁委托的你?我去问过珍妮了,不是她。”
“你是怎么找过来的?”陆烧云越过他看到坐在沙发上喝牛奶的柳,柳比了个“我什么都没说”的手势,杜伦是从乔治那里打听到了这间事务所。
陆烧云拍了拍杜伦的手背:“你冷静点,我想我们的出发点是一致的,我们要证明马修的清白。”
杜伦松开了他的衣领,但他并不认同这一点,他道:“不,我不需要什么证明,是不是马修的父母委托的你?”
陆烧云并未正面回答,只是说:“我相信马修的死有疑点。”
“他们委托你调查马修的死因?他留下了遗书,马修的父亲自己都说了,那确实是出自马修的手笔,现场也没有找到任何被入侵的痕迹,自杀已经是事实了,我希望他们能接受事实,”杜伦转了转眼珠,那样子有点狡猾,“我这里也有件事想委托你。”
“说来听听。”
陆烧云和杜伦坐下了,杜伦没有方才那么激动了,他道:“我想请你帮我找回马修的三本日记本,你知道警察为了调查盗作的事把马修家里所有的笔记、日记、手稿都带走了对吧?我收到风声,他们缺了其中三本日记,根据时间线,这三本应该是马修在大学时写的日记。”
柳这回举起了手:“我能问个问题吗?”
杜伦看看他:“什么?”
柳说道:“那警方现在掌握的日记本分别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的?”
“从他高中开始一直到现在的。”
“都是从他现在的家里找到的?”
“是的,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也就是说马修搬家时会随身携带自己的日记,就连高中时的日记都带在身边,但唯独这三本大学时的日记他放在了家里?”柳疑惑地看着陆烧云,陆烧云额头上青筋一跳,皱起了眉,杜伦已经跳了脚,对着柳道:“你怎么知道他这三本日记是放在家里的?我还以为是被人从他的公寓里偷走了。难道他父亲委托的就是这件事?他也在找这三本日记?”
柳吐了吐舌头,转过了头去。陆烧云应了声,他问杜伦:“你想找这三本日记干什么?他的家人需要它们当作怀念,那你呢?难不成要出版他的日记?”
杜伦此时道:“创作来源于生活这句话你们觉得说的有道理吗?”
他看看柳,又看了看陆烧云,两人都等着他继续说下去。杜伦做了两个深呼吸,拿起架在烟灰缸上的半截香烟,抽了口:“马修发表的几个短篇中都有写到大学生活的故事,我想如果要证明他的清白,或许能从日记中找到线索,比如相似的语句,相似的场景,创作者并非无中生有的上帝,灵感需要一个源头。”
陆烧云和柳交换了个眼神,两人同意了杜伦的委托,反正他和雷德先生一样要找的都是那三本日记,这其实相当于一个委托。
马修死后,他的短篇集却还在如火如荼的印刷制作中,杜伦一方面要应付出版社,一方面还要应付媒体,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酒店地址后,他就匆忙离开了事务所。杜伦一走,柳便问陆烧云:“你相信他?”
“相信他什么?”
“相信他是想要帮马修证明清白。”
“这事儿实在太蹊跷了,”陆烧云摸摸下巴,“我想我们该去拜访下方。”
柳举高双手:“与我无关,我的手镯还没找到呢。”
“你没去那家古董店?”
柳露出个遗憾的神情:“别提了,那家古董店昨晚被抢了,我已经知会安东尼了,但凡有人要找他销赃,一定马上通知我。”
“那你现在岂不是有空,走。”陆烧云硬是要拉他一块儿去,柳不乐意了:“可我约了那位小姐吃晚饭。”
“一个小建议,你该在找到手镯后再和她共进晚餐。”陆烧云说,摆出了副对付女孩儿很有经验的样子,柳微微一笑:“得了吧,你只是想找我当翻译。”
陆烧云的中文说得非常不好,时常被柳取笑,这会儿心思被戳穿,他一时尴尬,站起身就走了。他打听到方芳家的地址后独自驱车赶去,路上还不忘把这个地址发给柳,建议他吃完晚饭后可以来这里转转。
方芳的家还在进行火灾后的重建,陆烧云找了几个邻居打听,都被拒之门外。他绕着方家的独立屋转了两圈,趁四下无人,翻进了他们的后院。
建筑工人早就收工下班,陆烧云从后院摸进了方家的厨房,客厅里的家具都被搬空了,大约是因为火灾的关系,客厅一整面墙壁都被拆除了,如今挂着帘巨大的塑料布遮风挡雨。陆烧云蹑手蹑脚地爬上楼,卧室全部都集中在二楼,里面的家具不是搬走了就是被蒙上了白布。他走进一间墙壁刷着粉红色油漆的房间,屋里很整洁,家具和地板都是崭新的,没有入住过的迹象。墙壁上空荡荡的,衣柜,书桌抽屉,都是空的。陆烧云猜测,这间房间应该就是方芳的卧室了。
大火想必烧毁了许多东西,火灾之后,方芳或许根本没看到她重新整修过的房间就去世了。陆烧云在屋中踱了两圈,连一张方芳的照片都没找到,他不得不承认此行一无所获。
就在陆烧云从楼梯上走下来时,正对着楼梯的大门忽然被人打开了!陆烧云躲闪不及,和开门的人互相看到了一块儿去,那是个漂亮的年轻女子,二十七八的模样,一头乌黑的长发,穿一条贴身的连衣裙。她看到陆烧云,倒抽了口凉气,陆烧云忙解释道:“别紧张!我是记者!”
要是直接坦白自己的侦探身份,还是受雷德和杜伦的委托,他可不觉得这个女人会给他好脸色看。他猜她就是方芳的姐姐。
“请你现在就出去。”女子很气愤,手都在发抖,指着门口说。
陆烧云自知理亏,快步走到了屋外,女子又道:“要是再让我看到你在这里附近出现,我就报警!”
陆烧云道:“难道你不想让大家知道你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妹妹吗?”
女子默认了自己的身份,但更生气了,把陆烧云往路上推,忿忿道:“我什么都不想,我只要她活过来。”
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陆烧云身后传了出来,他道:“一切还好吗?有什么问题吗?”
陆烧云回头看,一个中年男子正站在他身后,关切地望着女子,女子摇摇头:“一个记者,没什么。”
她吸了下鼻子,转过了头,中年男子上前搂住她,不客气地板起脸赶陆烧云走:“这是私人地盘!你再不走我就要报警了!”
陆烧云没再逗留,他直接跑了。但不一会儿他又偷偷摸摸地折返了回来。他躲在路边的树丛里监视方家,等到那名女子和中年男子从房子里出来,坐上汽车。他立即摸到自己的车边,小心翼翼钻了进去,跟踪起了他们。
男人开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汽车一直往北边驶去,直到他们停下,陆烧云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间他竟开进了斯万市有名的富人聚集区之一。
陆烧云记下他们的门牌号后将车停远了,徒步走了回来。他始终躲在暗处,没敢露脸,夕阳西下,静谧的居民区洒满落日余晖,他盯了许久后,一对华人老夫妻慢悠悠地从道路一头走过来,他们像是在散步,两人的表情都有些忧郁。他们最后走进了女人和中年男子的房子。
他们想必就是方芳的父亲和母亲了。
他们无疑应该是最了解方芳的人,她究竟是不是像马修的遗书里写的那样才华横溢,她的那些手稿有没有从火灾中幸存下来?偷走马修日记本的人……会不会和方芳有什么关系?
陆烧云迫切地想和他们好好谈谈,但他明白,倘若他现在贸然打扰,那真有可能被送进警局了,他必须想个理由,而且得是和方芳有关的理由……比如他有方芳的东西要交给他们?比如……
陆烧云一拍脑门,他知道他该去哪儿了——方芳从前就读的语言学校。那里说不定能有什么发现!
陆烧云辗转找到了语言学校的地址,待他赶到时学校已经下课,只剩下一个胖乎乎的年轻老师还没有走,听说他是来找方芳的,老师向陆烧云一伸手,陆烧云会意地掏出点钱给他,那老师点了根烟,说道:“她不怎么爱说话,很安静,要不是这事上了新闻,我还真不知道教室里有这么一个学生。”
“你教过她吗?”
“是的。”
“那她的成绩怎么样?”
“没什么印象,但是我特意将她的档案提出来看了看,不算好也不算差。”老师吐出个烟圈,陆烧云忍不住烟瘾也点了根烟:“那马修呢?他怎么样?”
“马修以前就坐在你这个位置。”
陆烧云拉开了抽屉,老师笑了:“东西早就都被带走了。”
“被谁?”
“警察啊。”
不光连马修的书房被洗劫一空,警察连这儿都没放过?他们想找什么?这可不像是对待一起自杀案件会采取的措施,难不成方家已经起诉,警方在搜集盗作的证据?
陆烧云问道:“大家都知道他是作家这件事吗?”
“不,我们都不知道,他发表文章用的也是笔名吧,我看新闻了。我只知道他很爱订各种杂志看。”
“《动向》这个杂志名字有印象吗?”
“有点吧,好像在他的桌上见过。”
看来马修和学校里老师的交情还比不上他和陆烧云这个邻居的,要知道马修可是主动和陆烧云提起过他是个作家这回事。现在回想起来,陆烧云依旧能想起马修眉眼间的那份自豪感。那是不久之前的事,他们在信箱处遇到,马修从信箱里拿出了一本《动向》杂志,陆烧云随口接了句:“你爱看这类杂志?”
马修笑着说:“这一期有我的文章。”
从语言学校出来后,陆烧云去书店买了本《动向》杂志。他在网上查到了马修的笔名,随便翻了几页,这一期并没有刊登马修的文章。陆烧云将杂志放下,他想了许久,给乔治打了通电话,乔治一接起电话,就是句无可奉告。
陆烧云哭笑不得,提起了那三本日记的事。乔治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们也在找这三本日记?”
“小子听着,无论你在打什么主意,你最好……”
陆烧云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你知道马修曾经给过杜伦一个十六街的地址吗?”
乔治清了下嗓子:“知道,我们已经派人去过了。”
“怎么样?发现什么了吗?好像他和珍妮以前住在那里。”
“嗯,是他和珍妮以前住的地方而已,没什么发现。”
陆烧云立即戳穿了乔治的谎话:“好了,乔治,你就别糊弄我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这里有你想要的证据,我也想从你那里听到些消息,我们出来见个面吧。”
乔治哑然,半个小时后陆烧云就在附近的餐馆见到了他。陆烧云将自己从鬼屋后院捡到的纸片给他看,乔治狐疑地打量他:“真的是在那里捡到的?”
“我没理由骗你,你们不是也在怀疑马修的死因吗,盗作这件事可用不着罪案组进行调查。”
乔治叹了声气,陆烧云猜得没错,警方确实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但是乔治不能透露太多,只说:“尸检时发现了些东西。”
陆烧云看着他,手里捏着那张纸片,乔治压低了声音:“安眠药,他的胃里还有安眠药残余。既然一个人准备好了手枪自杀,又为什么还要吞安眠药?我可以理解安眠药和割腕同时进行这件事,但吞枪……这事儿我还真没遇到过。”
陆烧云道:“那你们检查他的日记和电脑是想找什么?”
“马修的人际关系并不复杂,如果是他杀,或许他的日记中会透露些什么。”
“马修的父母说他们和警方提起过马修的日记被盗的事情,你们没有处理?”
“咳,当时没当回事,后来回想起来才觉得不对劲。”乔治说道。陆烧云将那张纸片推到了乔治面前,说:“还记得我和你说那个十六街的住址吧,还有件怪事。”
乔治竖起了耳朵,陆烧云便将小汤姆的遭遇告诉了他。乔治的脑筋转得飞快:“难道那个女人想刺杀的人其实是马修?”
“十六街这个地址我是从杜伦这里知道的。”
“你怀疑那个编辑?”乔治轻笑了下,“不过他是挺值得怀疑的,可能他已经发现了马修盗取别人作品的事,反正马修是要身败名裂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制造个热点新闻,出版社也能大捞一笔。”
乔治分析得不无道理,陆烧云思考了番后,说:“这可没有确实的证据,但是马修留一个废屋的地址给杂志社编辑多少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想编辑找上门催稿?”
这倒是个绝妙的理由。
陆烧云又想起件事,便问乔治:“你见到方的家人了吗?”
乔治上下打量他:“老兄,我们再缺人手,这事也轮不到你。”
陆烧云笑着:“我怕你们缺翻译。”
乔治怔了怔,似是在认真考虑这件事,陆烧云赶紧毛遂自荐,乔治经不住他一通劝说,便道:“翻译可以,明天确实有这个打算去方甜家拜访。”
“方甜。”
“对,方芳的姐姐,最近和个美国佬结婚了,方家火灾之后她把父母接去一起住了。”
陆烧云问了句:“方芳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十天前吧。”
陆烧云算了算:“也就是说在6月2号之前?”
“6月2号怎么了?”
陆烧云没接话,不知怎么,他忽然有种预感,小汤姆在鬼屋遇到的或许真的是个女鬼。
一个想要马修命的女鬼。
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
陆烧云和乔治分开后就赶回了事务所,当务之急他得真的给乔治找个精通中文的翻译才行。
柳和那位遗失手镯的年轻小姐的晚饭吃得十分愉快,两人聊得很投机,餐馆的菜色,这位小姐挑选的红酒都很合他胃口。得知自己的手镯流落到了间古董店,结果古董店又失窃,蓝宝石手镯和一堆古董书还有几枚水晶胸针一起丢了后,那小姐面露难色,但她又说:“无论如何,你是更新消息最及时的一个,我想,这十万块的奖金非你莫属了。”
柳对这事也十分有把握,他道:“虽然这个小偷并非惯偷,行事也很小心,但是偷了那么多东西,他总需要出手,我们一定能逮住他。”
在陆烧云还在为马修的三本日记一筹莫展的时候,柳自信地认为他就快要找到宝石手镯,坐拥十万奖金了。
陆烧云和乔治约好上午十点时在方甜家见面,出发前他好不容易把柳劝上了车。他说道,留意黑市买卖这事儿只要交给安东尼就成了,与其在位于地下的事务所待着还不如出门走走,柳翻翻白眼没理会他,这天天气太好了,他不喜欢顶着太阳出门,陆烧云只好给了他五十块钱,请他有偿出门。
两人到方甜家时,乔治也已经到了。三人在门口碰面,乔治和柳大眼瞪小眼,陆烧云刮刮鼻子,讪笑着推着乔治去敲门。方甜并不在家,来开门的是昨天和陆烧云打过照面的中年男子,乔治管他叫“卡特先生”。他是方甜的老公,据乔治说,是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公子哥,靠自家的家族基金享受着奢侈的生活,从不工作,从不。
门一开,轮到卡特和陆烧云大眼瞪小眼了,卡特抱着胳膊,不怎么欢迎陆烧云:“你不是昨天那个记者吗?”
陆烧云道:“首席罪案调查记者。”
柳扑哧笑了出来,乔治附和着应了声,卡特将信将疑地收回了眼神,这才将他们三人领进屋。方甜的父母正在客厅里看电视,见到三个陌生人,并没过多的反应。卡特看看乔治,乔治看看陆烧云,陆烧云把柳推了出去。柳转头问乔治:“你想了解些什么?”
乔治是来向方家父母征要方芳的书写稿的,无论是便条,笔记,什么都行。卡特听了表示不解:“你们要她的笔迹干什么?难不成方芳会起死回生模仿马修的字体,写下这封遗书?”
卡特咄咄逼人,乔治表示:“用途并不方便透露。”
“那我们同样也不方便找出她的笔迹,”卡特的态度强硬,“火灾把她房间里的东西几乎全都烧毁了。”
两个老人在卡特和乔治的你来我往中面面相觑,柳耐心地给他们翻译,方老先生这时说:“我有一张她写给我的生日贺卡,但那是中文的。”
柳好奇地问道:“能问下那场火灾是因为什么引起的吗?”
方老先生道:“火源在厨房,方芳当时在楼上,她也说不清楚是怎么着火的,她身体一直不好,睡得很早,睡前会吃点安眠药,等她意识到火灾的时候火已经烧到楼上了。”
陆烧云好奇地凑过来问柳:“你们在聊什么?”
“火灾的事。”
卡特听到了,不悦地对他们道:“我觉得你们应该停止这种不停揭人伤疤的举动。”
柳对他笑笑,乔治那边催他道:“所以没有留下任何有方芳笔迹的东西?”
柳摊了摊手,这回他是站在卡特这边的,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方芳的笔迹,她人已经死了,按照马修的说法,她的作业也早就被他销毁,况且那两份作业只有一份是手写的。
乔治始终不肯说明缘由,他问方先生要了张家庭合照后,没再追讨方芳的笔迹了。乔治要走,陆烧云和柳自然没有留下来的理由,他们三人在卡特家门口分别。
这次会面并没有解开陆烧云心中的那些疑问,方芳在他的概念里依旧是团模糊的灰影,她沉默寡言,身染重疾,没什么朋友,一场大火将她的所有存在都烧没了。
目前关于她的一切都和马修的遗书相吻合,陆烧云甚至开始能理解马修对她的嫉妒了。她多么不起眼,还是来自异国他乡,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儿却拥有着他所没有的才能。
正当陆烧云陷入沉思时,柳推了他一下,递给他一个耳机,冲他挤了挤眼睛。
“这是什么?”陆烧云拿过耳机塞进了耳朵里,几秒的噪音之后他听到了乔治的说话声。
“窃听器?你什么时候干的?”
“你难道不好奇吗,为什么乔治需要方芳的笔迹?”
陆烧云当然好奇,这意味着乔治可能找到了疑似方芳手稿的东西,那会是什么?会是马修遗书里说的那份没能完成的小说手稿吗?
乔治似乎在和什么人打电话,口吻很焦躁,他说道:“火灾把一切都烧没了,替我联系下火事组,我想看看那天的详细记录,还有,录像分析出来了吗?看不到正面?妈的,怎么又成了无法确定是不是女性了?不过,我搞到一张方的照片,可以回去对比一下。”
陆烧云看着柳,顿觉口干舌燥,方的照片?说的是方芳还是方甜?乔治说的录像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公寓大楼的监控录像?
确定这件事倒很好办,陆烧云一路开回了自己公寓,他和公寓楼里的保安关系不错,三两句就套出了他们的话。警方确实拷走了案发那天几个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记录,陆烧云对那个看不到正面的疑似女性的身影很是好奇,使出浑身解数,终于说服了保安,让他进了保安室看监控录像。
陆烧云拉上了柳一块儿看,两个人四只眼睛盯着屏幕聚精会神地看,也不知过了多久,陆烧云看得眼睛发酸,柳扯了下他的衣服,指着屏幕一角说:“这个人,很可疑。”
陆烧云凑了过去,柳将录像回放,又快进,说道:“她故意避开了这两边的摄像头,但是还是被抓拍到了。”
陆烧云认真地看着,这个只在一个画面里闪现了的身影确实很像一个女人。
一个长发乌黑,穿着连衣裙的女人。
陆烧云托着下巴坐在椅子上,长久地沉默着。
“你在想什么?”
陆烧云看了看柳:“现在几点了?”
“十二点半,怎么了?”
陆烧云站起来:“现在我们分头行事吧,你继续找你的镯子,我要去一个地方。”
柳眨眨眼睛:“这个女人难道是方芳的姐姐?”
他看着陆烧云,“她知道马修盗取了她妹妹的作品,逼他就范?马修羞愧难当,和她会面后举枪自杀了?”
陆烧云却说:“这个可能可以稍后再做确认,但是我还怀疑一个人。”
柳细想了番,张大了嘴:“你是说……”他对上了陆烧云的眼神,惊呼道,“你怀疑方芳?可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还记得我和你说过小汤姆说过的那个女鬼吗?”
“不不,你凭什么怀疑这个女鬼是方芳?”
“一个人死了,她犯罪就根本不需要任何不在场证明。她就始终是清白的。”
柳似乎是被陆烧云说服了,他道:“就算方芳有诈死的可能,那她是为了什么?为了那两千万美金,她可以直接告马修啊!而且他们家看上去可不缺钱。”
陆烧云说:“是卡特不缺钱,可不代表他们不缺钱。”
柳敲了下手掌心:“对!说不定卡特是个变态虐待狂,方芳不堪姐姐忍受这样的折磨,决定敲诈一笔……马修的遗书难道是她伪造的?这就是为什么乔治要找方芳的笔迹!她计划了这场骗局,陷害了马修,等赔偿到手后,就带着自己的姐姐和父母去别处逍遥,你觉得这个猜想怎么样?”
“非常精彩,你有编小说的天赋。”
柳哈哈笑,他跟着陆烧云走出了保安室,跟着他往方芳的墓园而去。
他们在凌晨一点半时来到了这片位于郊外的墓园,他们把车停好,从后箱拿上两把铲子,鬼鬼祟祟地溜进了墓园。
方芳是不是诈死,只有这一个地方能告诉他们一个最确切地答案。
他们摸黑找到了方芳的墓碑,两人看了一圈,确定没人发现他们,就着明亮的月光挖起了坟墓。柳说:“万一方芳是真的死了怎么办?”
陆烧云不说话,一味地挥舞铲子,很快他们就在地上挖出了一个坑,又是一铲子下去,陆烧云挖到了棺木。他丢下铲子,跳下土坑,扫开棺木上的尘土,对柳打了个手势。
柳递给他一根撬棍,他蹲在坟墓边,打着手电筒看。
陆烧云动作很快,眨眼间就撬开了钉住棺材的四根钉子,他握住棺材板,顿了下,咬紧嘴唇将木板掀开。望向棺材中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呼吸已经停下了。他反反复复问自己,假如方芳已经死了怎么办,假如棺材里是空的怎么办,假如马修的遗书是真的,假如它是假的……
“是方芳,方先生给乔治的那张照片上的方芳,一模一样。”
柳平静的声音从他头顶响起。
陆烧云阖上了棺材,他趴在木板上,他现在可以划掉他脑袋里的一部分“假如”了。
方芳确实死了。
她不是那个女鬼。
那么那个女人很有可能就是方甜。
如果卡特真的是个人渣,恶棍,那方甜更有可能打造出这么一出盗作闹剧,来获取巨额赔偿了!
陆烧云又兴奋起来,双眼放光。
柳还蹲在地上,他不耐烦地朝陆烧云扔了个石子:“所以,我们到底还要不要去找蓝宝石手镯?”
陆烧云和他讨价还价起来:“不如这样,你明天陪我去一趟卡特家,我就帮你一块儿找那个手镯,你觉得怎么样?”
从墓园出来后柳就给那位年轻的小姐打了个电话,在确定还没人找到那个手镯后,他勉强答应了陆烧云。
有了上次白天拜访的经历,陆烧云这次特意挑了晚上前往卡特家。但无论是他伪造的记者身份还是他真实的侦探身份都没法让卡特放他进屋去,他在路上正和柳商量着要怎么摸进卡特家,到了那儿才发现卡特家今晚正在举办一个宴会,门前的小型喷水池边停了一圈豪车,陆烧云和柳不费吹灰之力就溜进了厨房。后厨正是最热闹最忙碌的时候,谁也没空管他们这两个不速之客,还有个侍者领班模样打扮的人,看到柳和陆烧云就扔给他们两套侍应生的衣服让他赶紧换上去招呼客人。两人误打误撞就这么混进了卡特家的晚宴。
陆烧云端着托盘在人群中穿梭,原来今天是卡特儿子的生日宴会,小家伙穿着马甲西装,煞有介事地站在人群里与高出他小半截的大人们有说有笑。他身后是卡特先生和一个金发女郎,女郎有些年纪了,嘴角和鼻翼下都能看到明显的皱纹,两人并肩站着,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脸上带着相似的假笑。陆烧云悄悄靠近过去,从他们的言谈间得知这金色女郎就是宴会主人的生母了,至于他的继母方甜,正在不远处殷勤地招呼客人。陆烧云并没见到方甜父母的踪影。
此时正是接近方甜的好机会,陆烧云避开了卡特先生的目光,穿过人群,走到了方甜身后。他小声和方甜说:“太太,我想您的父母现在需要您。”
方甜说声失陪,转过身正要询问陆烧云出了什么事,可一看到他,她的脸色就变了。她眼里闪过丝厌恶,但场面上依旧保持着亲切的仪态,和陆烧云走到了一边说话。
“你来这里干什么?我真的要报警了。”一远离人群,方甜对陆烧云的嫌恶便都写在了脸上。
“马修自杀的那天你去过他的公寓是不是?”陆烧云开门见山,得到的是方甜的一个白眼,她道:“我和马修只在医院见过一面,我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死的那天我在公司上班!”
陆烧云斜眼看到还陪着自己前妻与人谈笑风生的卡特先生,又道:“你和卡特先生的关系似乎不怎么融洽。”
方甜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笑了笑:“我不觉得邀请他的前妻出席自己独子的生日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的父母呢?他们没在被邀请之列?”
“他们不喜欢这种西方人的派对,这会儿正在楼上看电视呢,记者先生,我想你今天在这里的服务时间已经到了,你可以走了。”
方甜立即叫来了两个侍应生,吩咐他们将陆烧云打发了,转身又融入了宴会中。可陆烧云哪有这么好对付,他被撵到门口后自己又偷溜了回去,他给柳打电话,想问问他现在在哪儿。柳没接他的电话,回了他一条短信:我看到你刚才和方甜说话了?你和她说了什么?她现在正和她丈夫在二楼过道上吵架,我不能靠太近,听不清他们的话,但他们肯定发生了争执。
陆烧云飞速浏览完这条短信,赶忙潜入卡特家,避开别人的视线,蹑手蹑脚地走上了卡特家的二楼。
柳并不在那儿,二楼非常安静,走道上空无一人,既看不到方甜也找不到卡特。陆烧云再度致电柳,没一会儿,他身边的房门打开了,开门的正是柳,他身后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方家老夫妻。
陆烧云走进屋里去,问他:“方甜和卡特人呢?”
柳耸肩摊手:“我在楼梯上听了会儿,后来就听到关门声,他们好像进了自己的卧室吵架去了,正好楼下又有人上来,我怕被发现,正想找地方躲一躲,就看到方老先生从房间里出来了,我就进来避难了。”
他和方老先生笑着挥了下手,两个老人家似乎很喜欢他,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学来的这套人见人爱的本事。陆烧云叹了声气,问他:“你听到他们吵架的内容了吗?”
柳回忆道:“没怎么听清,本来很大声,方甜一直在说那个女人,那个女人……”
“卡特的前妻?”
“很有可能,因为后来又牵扯到家庭基金的事情,或许是有些金钱上的纠纷吧?过了会儿两人的声音都低下去了,我进来这里后就更听不到了。”
“他们现在还在卧室里吗?”陆烧云问道。
柳不置可否,他走到方先生边上,用中文和他聊了起来,陆烧云推推他:“你们说什么呢?”
柳比了个“别吵”的动作,陆烧云只好走开,到了窗户边往楼下张望,后院里还很热闹,生日寿星已经和几个孩子疯玩在一起了。陆烧云在人群中看到了方甜,却依旧找不到卡特。
一种恐怖的预感瞬间爬上了陆烧云的心头。他快步冲出了房间,拍响每一间房间的大门,二楼的房间都没上锁,陆烧云一间间呼喊着卡特先生,一间间推门进去,惹得柳和方家老夫妻都探出脑袋来看他。遍寻无果,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门口时,柳忽然说:“方先生说这是他们的卧室。”
陆烧云转动门把手,用力打开门,卧室中弥漫着温暖的灯光,偏黄的原木地板上有一摊红色的血迹。血迹边上合脸躺着一个男子。一盏水晶烛台掉落在不远处。
陆烧云听到有人在他身后发出声低呼,他回头看了眼,看到睁大了眼睛的方家老夫妻。方老先生用他口音浓重的英文大喊天呐,方老太太吓得脸色发白,柳将他们带离入门处,小声地安慰起了这两个老人。
陆烧云从房间里退了出去,颤抖着摸出手机报了警。
卡特死了,谁会是最大的受益人?
他的儿子?他的前妻?还是方甜?
不不,或许卡特并不是因为利益纠纷而死,谁那么恨他?是他的前妻还是方甜?
抑或是这场宴会里的某一个客人?
陆烧云停在了窗户边上,后院的宴会还在热热闹闹地进行着,所有人都满面欢笑,孩子们嬉闹着在草坪上你追我赶。太阳落山了,远处的地平线洒来一片金光。
等待警察的时候,陆烧云去楼下找到了方甜,方甜看到他才要发作,陆烧云扯过她将卡特的死讯告知了她。方甜的脸瞬间失去了血色,她上楼确认了卡特的死后,勉强恢复了镇定。她和卡特的前妻商量一番,决定先将孩子送到前妻家中住几天,自己的生日竟然成为了父亲的忌日,对孩子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值得知晓的事情。
这时柳也下楼来了,他身后跟着方甜的父母,方甜第一时间投入了他们的怀抱,她搂住自己的母亲痛哭起来。陆烧云和柳互相看了看,陆烧云此时道:“虽然这似乎不是一个恰当的时机,不过不久前你好像和卡特先生因为某件事发生了争执?”
方甜忿忿地转过身来;“你现在是在怀疑我?怀疑我杀了人?”
柳说道:“抱歉,从您父母那里了解到,卡特先生的财务状况似乎不怎么好?”
方甜并不避讳这个问题,直言道:“是的,他一直以来都靠自己的家族基金生活,他每月支付给自己前妻的抚养费也是由这笔基金出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每月数十万的所得里面都要分出一半给那个女人……他过惯了奢侈的生活,对金钱根本没有概念。”
陆烧云道:“所以你们就计划了这个诈骗两千万美金的阴谋?”
方甜一愣:“什么两千万美金?你在说什么?”但她很快反应了过来,“你是说马修的案子?”
她气得浑身颤抖,“出去!你们现在就给我出去!”
她推着柳和陆烧云要赶走他们,柳扫了她的手臂一眼,忽然握住了她苍白、细瘦的手腕:“请问,您能告诉我您的这个蓝宝石手镯是从哪里来的吗?”
赶在警察出现前,柳从方甜那儿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这只蓝宝石手镯是昨天卡特送她的礼物,用来讨她欢心的,说是对这几天自己的坏脾气的赔礼。可这条线索却将柳推进了死胡同,卡特已经死了,他无法给出任何答案。
那只在古董店里被劫走的手镯究竟是怎么到了他的手上?
当晚,柳又去了甜炮和安东尼叙旧。他问起安东尼最近有没有人在黑市脱手一个蓝宝石手镯,安东尼确定地告诉他,蓝宝石手镯他一直都替他盯着,但这几天根本没有动静。
手镯不是从黑市流出,那卡特又能从哪里购入?
莫非他认识那个打劫古董店的小偷?
卡特先生堂堂一个公子哥,会认识小偷?
冥冥之中,马修的案件和蓝宝石手镯的委托似乎被联系到了一起,陆烧云和柳这下不用分头行事了,两人在周五一大早去了事务所楼上的二手电子商店找到了乔尼。乔尼是个黑客,提供各种有偿讯息服务。陆烧云委托他调查马修自杀那天,他住所附近每个大路口的监控录像,他要找两辆车的踪迹——卡特的那辆黑色越野车还有方甜名下的灰色轿车。他将车牌号和汽车型号留了下来。至于柳,他也是来调查监控录像的,他想看一看古董店窃案发生的那天,附近街区有没有可疑的人员出没。两人的要求都很费事,乔尼收了一大笔钱后让他们下午再来。
从乔尼那里出来后,陆烧云和柳都有些无所事事,他们回到事务所打算整理线索。柳在笔记本上涂涂画画,陆烧云翻看起了《动向》杂志,他特意网购了几期刊有马修作品的杂志回来看,这可花了他不少钱。
两篇文章看完,事务所却迎来了一张熟面孔——雷德先生独自登门。
几天过去,记者对他们的兴趣已经变淡了,他精神也比之前好了些,陆烧云招待他喝咖啡,两人面对面坐着,陆烧云略微抱歉地说道:“马修的日记目前还没有确实的进展……”
雷德先生微微颔首:“没关系,我们能等。”
他看到了放在茶几上的《动向》杂志,眼神一动。
“我还没看过他的文章。”雷德先生的目光低垂,声音也跟着有些低落了,他拿起了最上面的一本翻了几页。他说起昨天和杜伦通了次电话,他希望他能为马修的短篇小说集写个序言,以父亲的身份声称自己相信马修的清白。
“所以您答应了吗?”
“我拒绝了。我相信马修,不需要‘声称’。”
柳抬起了头,问道:“这期杂志上有马修的文章吗?”
雷德先生将杂志递给了他,柳一页页翻找着,陆烧云往雷德先生的杯子里添了点咖啡,他这时想起了那张在鬼屋外的纸片,这世上应该没有谁比雷德先生更了解自己儿子笔迹的了吧!
他将纸片找出来拿给雷德先生看,雷德先生戴上眼镜,来回看了许多遍后,仿若叹息似的说道:“是的……这是马修的笔迹,是他写的。”
他稍作停顿,又说,“和那封遗书一样。”
这一刻,他仿佛又老了几岁。
柳将纸片从雷德先生手中抽了出来,他哗啦啦地翻过几页杂志,指着上面的一篇文章说:“这两首诗好像……”
陆烧云看了过去,柳指着的这篇文章出自一个叫做雅各布的作家之手,他是《动向》的专栏作家,这次登载的故事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男主角是个诗人,他为女主角写了首诗,而这首诗与马修亲笔写就的草稿诗作只有几个字眼的出入!
陆烧云又接连比对了好几遍,他还交给雷德先生鉴定,雷德先生越看越着急,脸上喜忧参半,他抬起头看着陆烧云,声音嘶哑:“这……这意味着什么?”
而一边的柳已经在笔记本电脑上搜索起了这位作家。网路百科资料上首先映入柳眼帘的就是一张雅各布的照片,他认真地看着,忽地一个机灵,说道:“我见过这个人!”
“什么?”
“在卡特家的宴会上!他也出席了!”
陆烧云忙看向电脑屏幕上那张文质彬彬的照片,雅各布还很年轻,根据资料显示,他出生名门,父亲与祖母都是当时知名的作家,他在高中时便已经开始发表各类文学作品。他的文章出现在《生活》杂志,出现在《纽约客》,他已经拥有五本自己的短篇故事集了。
与此同时,他还是《动向》杂志的专栏作家,与总编辑交情甚笃。他在斯万市有自己的湖滨度假屋。
难道马修提供给编辑那个假地址是为了提防他?他为什么要提防他?雅各布和马修认识?在什么时候认识的?《纽约客》……马修曾经说过他给《纽约客》上的一个作家当过枪手,难道这是真的?说的就是这个雅各布?!
盗取别人作品的人或许不是马修,而是这个雅各布!
陆烧云因为这个大胆的猜想而倍感兴奋,他抓起杂志,什么也没说就冲出了事务所。他透过各方关系迅速查明了雅各布的湖滨度假屋的地址,飞车向那里赶去。
路上他还收到了乔尼的短信,马修死去的那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距离他家四个街区的停车场发现了卡特那辆黑色越野车的踪迹。监控录像拍摄到一个长发女人将这辆车开进了停车场,下午一点时她才步行回到停车场,将车取出,她用的是卡特的信用卡付账。
陆烧云和乔治共享了这辆车的线索,但他并没告诉乔治雅各布的事,那三本日记本他可不想落进除了雷德先生外的别的什么人手上。
乔治很快给了陆烧云回音,他找了方甜去问话,叫人意外的是,那天的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时,方甜正在公司开会,会议恰好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她不可能在这段时间出现在马修住所附近。
那这个长发的鬼魅一般的女人到底是谁?
不是方芳,不是方甜……
莫非卡特男扮女装?
关于这个神秘女人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传来,柳也打来电话,古董店的窃贼有眉目了,乔尼发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女人,乔尼一经比对才发现,这个女人开的正是卡特的黑色越野车!
雅各布会出现在卡特的宴会上,说明他们两个人肯定认识,卡特为什么要帮他?为了钱?对,极有可能,他的财务状况堪忧,他确实可能为了钱……为了两千万美金帮雅各布的忙。可陆烧云想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要去偷古董店,难道是为了那个蓝宝石手镯去的?
手镯,胸针,古董书……卡特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
陆烧云的脑袋几乎被这些疑问塞满,他来到雅各布的湖滨度假屋时见到了他的女佣,雅各布并不在家,他出门散步去了。陆烧云还想用记者的身份蒙混过关,但这个女佣非常警觉,陆烧云走到哪儿她都跟紧了。关于雅各布的书房,他卧室所在的方位,女佣闭口不提,雅各布也很谨慎,家中所有房门都上了锁。楼上楼下徘徊了阵后,陆烧云回到了一楼的客厅里,客厅沙发边上摆着一摞杂志,他翻看了几本,全都登有雅各布的文章。雅各布家中的墙上挂了不少他和各色名人的合影,还有他的签书会的照片,整间度假屋都充斥着一股浓重的自恋气味。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雅各布回来了,他作休闲打扮,看到陆烧云,微笑着过来握手:“请问是哪家杂志社的记者?”
陆烧云也微笑:“不,其实我是个私家侦探。”
雅各布的笑容没有改变:“只有你一个人吗?”
“还需要有谁?”
“我是说……警察。”雅各布松开了手,转过身去,示意陆烧云跟他走。陆烧云皱了下眉,他有些猜不透这个雅各布在打什么主意了。
他发现他没法看透他的眼神。
他神秘得近乎可怕。
但陆烧云还是跟着他来到了一楼的一间房间门口,雅各布掏出把钥匙,说道:“这是我的书房。”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你知道我的父亲和祖母吧?”
“我对文学没什么兴趣。”
雅各布轻轻笑了,他打开了门,抬起眼睛说道:“如果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书房的窗户没有关好,门一开,穿堂风吹了起来,将书桌上的几本本子吹得哗哗作响。
雅各布站在门口:“进来吧。”
他冲书桌努努下巴:“那是马修的日记本。我正在那里寻找灵感。”
陆烧云郑重地看了他一眼,雅各布说道:“高中时我们参加了一个读书会,后来我离开了斯万市,去了N市。
“我高中时发表了他高中的作品,后来又发表了他大学毕业后的作品,现在反倒倒退回去了,要找他大学时的作品发布了。但总比我自己写的好,马修是个善良的人,他非常信任我,认为只要给我当几年枪手他就能自立门户了。可他离开之后,我就没主意了,我也试过自己写东西,编辑可不买账,”雅各布脸上的笑容加深,“我只好又找到了马修,那时我发现他竟然开始自己写故事了,为了不让‘我’的文风和他混淆,他转换了一种文风,他又成功了。他的成功仿佛是扇在我脸上的两个巴掌,我不得不这么做。”
“你杀了他?”陆烧云问道。
“是的,我乔装打扮回到了斯万市,我先去了他家,可他已经不住在家里了,我顺走了他的几本日记,又从《动向》的主编那里要到了他的地址,可那地方是个老屋,还害得我摔了一跤。”雅各布摸摸鼻子,“幸好没受伤,无意中我得知他在一所语言学校教书,卡特的小姨是他的学生,卡特正缺钱,我恰能提供给他金钱上的帮助……于是我就有了个主意。
“我想这一定是我编过的最好的故事了,马修和方芳的故事,怀特先生的退稿信,哈哈。”
陆烧云无言地望着雅各布。
雅各布看着远处:“你知道吗,我很喜欢马修写的一个故事,讲他进了班房,在监狱里的遭遇,如果我也去体验一番,我能写出这样优秀的一个故事吗?”
柳回春后来在监狱里见到了雅各布。他这才知道那天去盗窃古董店的人不是卡特,是雅各布自己。他从马修的大学日记本中得知他们有张高中读书会的合影被他夹在了一本小说书里,而那本小说书被他表弟拿去卖钱了。马修一直没把这本书买回来。
他的目的其实是那本古董书里的合影。
柳送了雅各布一本书,杜伦筹备出版了雅各布盗取的所有马修的原作小说集。
6.周一
马修喝完了杯子里的咖啡,他的信也写完了。他一共写了两封信,一封打算寄给杜伦,他实在受不了雅各布对他的骚扰了,这个星期以来他门都不敢出,他怀疑雅各布跟踪了他,他更怀疑他随时都有可能杀他灭口。还有一封信是给他的父亲的,他必须得向他坦白这几年当枪手的经历,他不想再说谎了。
将这两封信封好后,马修起身去了厨房,他倒了点热水,准备吃上两片安眠药去好好睡上一觉,雅各布的事弄得他最近有些神经衰弱。
这时,门铃响了。马修吞下安眠药,将杯子放下,他不太想靠近大门。但门铃响个不停,他犹豫着还是走到门边往外看了眼。他从猫眼里看到了一个女人,但仔细看他却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那是雅各布假扮的女人。
马修往后退开,雅各布的声音穿过门板钻进了他耳朵里。
“马修,我们好好谈谈,我必须向你道歉,我已经打算公开一切了,我欠你一个道歉,我写了份道歉手稿,你能帮我看看吗?你知道我的水平有限……”
马修踟蹰再三,还是给雅各布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