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计划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从父亲把丨炸丨药搞到手时算起,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黎明到来前的几个小时了,天亮后整个农场会因为火药失窃陷入到无止境的大搜查之中,届时所有人都会被要求相互举报和监督,很可能连单独外出的机会都找不到了。
为今之计,只有双管齐下,一个人留下埋设丨炸丨药,另一个人赶去董家沟村通知那里的人立刻疏散。
商量的结果是父亲留下埋设丨炸丨药,李哲去通知村民疏散,原因是李哲虽然拥有丰富的地质工作经验,但是从来没有接触过丨炸丨药,连基本的操作守则都不懂,天又下着雨,很容易糟蹋了为数不多的几只丨雷丨管,一旦瞎了火,就前功尽弃了。
李哲临走时告诉父亲,顶多两个小时他就能赶到董家沟,往返四个小时足够了,他要回来亲自点火。
父亲答应了,他知道对方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享受亲眼目睹堤坝起爆时的快感,更多的为了自己的将来着想,亲手炸毁国家水利设施和参与此事的严重程度,在量刑上说是两个概念。
李哲走后,父亲很快设置好了丨炸丨药和丨雷丨管,然后就进入了漫长焦急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