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师父,”我这么一听,觉得顿时有底气多了,“您觉得,这个案子,半个月,能不能破案?”
“半个月?”师父轻蔑的嗤了一声,“那是外行说的话。运气好,这个嫌疑人真的是准备搞一票大的,可能几天后就能和我们碰到一起。运气不好,这小子再次潜伏下来,一两年不开枪,我们又从哪里去抓他?”
师父的预言很准确。第二天晚上,王师兄从省厅赶回来,带回了弹道比对和弹壳鉴定的结果。简单的说,就是两条:第一,本案现场发现的步枪弹,果然是由一支五六式冲锋枪发射的,而且,就是4.26案件中执勤哨兵被抢走的那支枪。第二,那支手枪果然不是一支制式手枪,而是地下工厂非法仿制的。
这个结论,其实来得并不容易。当时的部队里,对于所列装的枪械,只要不丢不坏就好,不像公安局的警用枪支每支都有枪械档案,都做过水池射击实验。所以当枪丢了之后,再想知道它的弹道特征真就没辙了。结果,当时部队的军械、保卫两个部门十几位同志,花了好几天时间,把靶场里头旧轮胎上的弹头全部找了起来,然后再把执勤用的十几支56冲一支支挨个射击,记录下弹道擦痕,一发一发的比对,最后找到了两颗弹头,和库里所有的枪支的弹道特征都对不上,这才找到了那支失枪的弹道数据。而这次我们在现场发现的弹头,恰好就跟那两颗弹头的弹道擦痕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