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头发,出现在副驾驶座位的坐垫缝隙和脚垫上,来自于某个男性;2根头发,出现在车后座的小枕头套上,来自于另一个男性。另外,我们在驾驶座位的小枕头上,找到一些棕色的毛纤维,被鉴定出来是染过色的兔毛——很可能来自于某件皮夹克的毛领,但这种皮夹克在当时的气温下,在金宁市可以说非常的常见,并不稀罕,但死者的家属确认,他自己从未穿过这样的衣服。
在死者被藏尸的车后备箱里,我们没有找到更多的线索。只是从血迹推断,他应该是在死后才被塞进去的,换句话说,发现别克汽车和尸体的地方,不过是个第二现场。
从那家银行的ATM上的监控录像里,我们只看到了一个头戴鸭舌帽和口罩,身形胖胖的男子取走了钱,并可以看到他一直戴着白手套。
陈法医也会同省厅法医科的秦法医、市局的梅法医一起,对死者的遗体进行了复验。刑警中队那边作出的结论是正确的,死者身上的刀伤都不是致命伤,他确实是死于机械窒息。而从遗体伤口的凝结的血块看,他们判断,死者从被刺伤到最终死亡,经过了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大概在半个钟头到一个钟头之间;而被刺伤时,死者应该是坐在地上,后背长时间靠着某个东西——从形状判断,猜测是一个汽车的保险杠。而且,在死者的手腕上有明显的约束伤,具体而言是被绳索紧紧捆绑而留下来的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