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看过后肯定了我们的意见,并立即上报分局领导。领导们也觉得很感兴趣,就出面向市局给协调了此事。
拿到市局签发的协查命令后,我和小汤、小王师兄直奔雪花区铜心桥刑警中队。负责此案的刘警官,知道我们的来意后颇为惊讶,但还是很热情的调出了所有卷宗供我们查阅。
由于此案受害人小玲(化名)是在案发后第4天上午才来报的案,且第二天曾经洗过澡,换下来的衣物也被她丢弃,所以在物证方面基本没有收获,负责活体检验的法医师连**反应都没检测到,更不用说提取嫌疑人的DNA样本了。小玲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理解,但非常让人无奈。而报案时间太晚,也让犯罪现场的痕迹破坏的一塌糊涂,警方没有找到任何的指纹、足迹线索,无法推测加害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