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尸检显示,受害人并未受到性侵;但从遗体上的衣着判断,这可能是因为受害人的强烈反抗,凶手才未得逞。
我和陈法医反复比划,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案子,行凶作案的人非常可能就是一个左撇子,才会出现这样的刀伤。第一刀应该是胁迫受害人时造成的,第二刀则可能是因性侵不成,恼羞成怒,或者是为了灭口而杀害的被害人。
现场勘测方面,我们最大的收获,是两枚带血的足迹。通过比对,我们能肯定它的主人与上次在河边提取到的很可能是同一个人。更重要的是,这枚足印的提取条件较好,小王师兄他们忙了一宿,终于确定下来,这是一双XX牌皮鞋的花纹,41码。从足印上,大致推断出此人身高在1.7~1.75米之间,中等偏瘦,这与之前几位受害人的描述极为吻合。
一句话,这个案子,就是“左撇子”干的。
另外,从鞋底的磨损程度来看,这双鞋穿了有一阵日子了,却还没有换掉,说明嫌疑人的经济情况并不富裕,或者说并不是那种抢来的钱随便乱花的人。
死者的身份也很快查清了,我们在她身上找到一张厂牌,从上面的公司与姓名就确定了她的身份。这位名叫小晨(化名)的女受害人,时年25岁,在一家玩具厂打工,当天下班后即离开,算来到达现场的时间应该是正好下了公交车不久。这一点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几名受害者,似乎都是在从公交车下车后被害的,这里头,难道有什么巧合吗?
这一点,是师父提出来的:要么,嫌疑人是呆在公交车站台附近游荡,看到单身女子下车后就尾随跟踪,找准没人的地方就上前行凶;要么,就是嫌疑人根本就是在公交车上即盯住了受害人,跟着她一起下车,尾随作案。
这两种可能性都不容易排除,好在我们对这个小晨的行动路线掌握得很清楚,而那个时间点的公交车并不拥挤,我们得到了公交公司的配合,向那个时间段、跑那条线路的几位司机师傅打听,结果还真找到了一位女司机赵师傅,看了照片之后,清楚的记得小晨坐过她的车,而且是在安乐村上的车,这与小晨平日的习惯是相符的。
“那赵师傅,当时车里头人多不多呢?”我追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