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选择分尸的那个破窑洞,他的交代是在作案前跟踪过徐俊乐,顺道看到的,就一眼相中了。换句话说,他一直在寻找下手的机会,徐俊乐的死亡只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此案,至此顺利告破。
审判的过程并不复杂,被告人王登,犯故意杀人罪,并有分尸、焚尸等特别恶劣情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王登并未上诉,经江海省高院复核、最高法院核准后很快执行。被告人赵晓红,最终还是只被裁定犯有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考虑到有幼儿需要抚养,故宣告缓刑二年。
然而,我和师父都高度怀疑,究竟她和王登有没有事前通谋?
这个问题,或许永远也无法回答了。法律讲究证据,行为人的动机,也许是我们永远没法证明的事情。那个恐怖夜晚里的事情,永远的留在了黑夜里。
(第八案完)
第九案.两声枪响
就在徐俊乐的案子结束后不久,我遇到了我从警生涯中最艰难的一个案子。这不仅说它侦破的艰难与压力巨大,而且也因为它是每个刑警最不愿意见到的噩梦:
嫌疑人是我们的同行,换句话说,是个警察。
作为警察,我们天然的就会有对同行的一种信任与尊重,这种感情就像是军人之间的战友之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感。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倘若真的是同行犯法,我们也必须放下个人感情,不偏不倚的来调查此案。
这个案子,直到今天都相当敏感,所以这里所有的人名和地名当然都是处理过了的。
案子最初并不是我们处理的。那年的七月份,金宁市还酷暑未退,一个晨练的老伯,在金宁市著名的旅游景点白银山景区,发现了一辆停在一个偏僻的树林空地上的白色轿车。轿车的门紧闭,但左边前车门上的玻璃却有一个洞,全是冰凌花。老伯好奇的看了下,赫然发现里头似乎躺着一个人,血流得到处都是,吓得撒腿就跑,然后就打电话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