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档案之楼道移尸案(2)

 
法医档案之楼道移尸案(2)
2014-05-12 21:22:41 /故事大全

死者的双足跟有两处表皮剥脱。尸体腐败后,表皮会因为腐败气体窜入皮下而易脱落,甚至自行脱落。但是死者足跟的表皮剥脱不是自然腐败形成的,因为皮脱的下方组织有出血的迹象,但又不是很明显。说明这是一处濒死期或者死后不久而形成的损伤。

大宝检验完死者的会阴部,说,“这是强奸杀人案件吧!死者的会阴部有多处片状死后表皮剥脱。”

我拿起放大镜,看了看死者的会阴部,说:“不,不是。虽然有片状表皮剥脱,但是还是发现了半月形的裂口,说明这是用手指进行的猥亵。”

我用纱布擦拭了死者阴道,在解剖室里做了一个精斑预实验,果然呈阴性。

“猥亵?”大宝说,“居然没有强奸?!”

解剖工作进行了三个小时,当我们回到专案组的时候,调查情况也纷纷上来了。

“现在可以确定死者就是王雅捷。”侦查员说,“通过死者的项链辨认,王雅捷的朋友一致认定这是属于王雅捷的项链。我们技术开锁后,进入了王雅捷的屋内,屋内的日历翻到一周前,这和她死亡时间相吻合。”

“这个王雅捷是个什么样的人?”

“王雅捷,女,31岁,未婚。”侦查员出示了一张王雅捷生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其貌不扬。

“她一人在小楼内独居。”侦查员说,“靠晚上出门摆夜摊来维持生计。一周前,她和一个女性朋友吃了中午饭后分开。”

“她们吃了些什么?”

“吃了西红柿炒蛋、小鸡炖蘑菇和面条。”侦查员说。

我微笑着点点头,说:“那么死亡时间可以肯定了。她死于那天中午饭后两个小时内。”

“不会吧!”侦查员惊讶道,“中午时分,她遇害的地方可是繁华异常、人来人往啊。”

“不会错。”我说,“死者的胃内容充盈,说明她是在末次进餐后2小时死亡的。我的第一点依据,死者的胃内容成分和你们调查的那一顿饭成分完全相同。第二,死者是摆夜摊的,如果是晚饭后2小时的话,她应该已经在摆摊了,所以是中午饭更为合理。第三,死者家里的日历反应她当天死亡,不会是次日或者以后死亡。”

“可是,什么人才会那么大胆,在光天化日,人流不息的地方杀人呢?”

“熟人。”我自信满满。

“你是说,就是这11户居民里的人杀的?”侦查员说。

“也不排除楼下商铺的人。”我说。

侦查员摇摇头,“你说的那个时间段,是商铺生意最好的时候,每个商铺一般都只有一个人。在这个时候离开商铺,应该会引起邻居的注意。但经过我们调查,他们没有反映出什么异常的状况。”

“那这11个住户的可能性就大了。我要去再复勘一下现场。”

重新回到现场,现场原来充斥着的腐臭味已经基本散去,只在楼梯间里留下了一块深色的斑迹,斑迹里还依稀可见自行车的轮胎花纹。

我看了眼干了的腐败液体斑迹后,径直上到二楼,在卫生间里仔细寻找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凶手是在卫生间里杀人的?”跟随我一起到达现场的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抛尸现场地处闹市,只有二楼比较清静。而在二楼走廊杀人,不管哪里,都会留下大量血迹,且不好清洗。只有在卫生间里动手。,因为墙面都贴了瓷砖,所以即便粘附血迹,只需用水一冲,就可以恢复干净。之所以我们初步勘查没有发现血迹,很大可能是因为血迹已经被冲干净了。”

“有道理!”侦查员点头说。

“看!有血!”侦查员的话音刚落,大宝的喊声就响了起来。

不出我的所料,我们在二楼中间的卫生间里,发现了血迹。血迹是被人为擦拭过的,但是仔细观察,还可以看到瓷砖缝里有暗红色的痕迹,甚至还可以看得出方向。

“死者是右颈部创口。”我说,“而从墙上血迹的形态来看,血液喷出基本和墙面平行。也就是说,死者是右侧靠着墙被捅了脖子。”

大宝点头应允。

“这里住着这么多人,她难道受伤后不会喊吗?”侦查员问。

“很多人认为被害人遇见危险就会喊。”我说,“其实不然,很多人在遇见危险的时候,因为害怕,反而忘记呼救。而且死者身上没有其他损伤,应该是被人突然刺中颈部。突如其来的攻击,导致大量血液喷溅,被害人因为惊恐和疼痛,也未必能叫得出来。”

“那会是谁干的呢?”侦查员陷入沉思。

我说:“我怀疑凶手可能没有性能力。依据是,凶手在杀人后,有充分的时间从容清理现场以及死者的衣物,甚至可以从容地进行猥亵。这说明他心理素质很好,而且有时间强奸。但是他没有,可他又有性需求。”

“既然这样,我觉得那就一定是那个电话里声称自己在上海的小伙子。”侦查员说。

“何以见得?”

“首先那5户一家三口中的男人都可以排除。”侦查员说,“另外6户中,只有3个男人。一个是报案人,一个是卧床不起的老人。只有那个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有作案嫌疑了。”

“我不这样认为。”我微微一笑,抬手示意不方便多说,招呼侦查员和我一起走出楼道,来到停在路边的警车里。

“那会是谁?”侦查员一脸好奇,一关上车门,就问了起来。

“报案人。”我笑着说。

“那个老头?!”侦查员说,“不会吧!既然是他干的为啥他还要报案?”

“很简单。”我说,“尸体腐败,气味出来了,而他又找不到好的机会把尸体运走,只有贼喊抓贼了。”

“可是,为什么不会是其他人呢?”

“我有几点依据。”我说,“第一,从性能力上看,一个小伙子性无能的几率比一个老头丧失性能力的几率要小得多。第二,死者是中午饭后回到二楼,突然遇袭的,说明凶手早有预谋,准备好了尖刀。这样,凶手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就是熟知死者出门归家的规律。一个每天生活在这里的人比一个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更容易观察到死者的生活规律。”

“有道理。”侦查员说。

“当然,这两点依据还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第三点。”我说,“第三,死者的双足跟有表皮剥脱,是在她还没死透的时候形成的,形成的机理是摩擦。显然,这是搬运尸体的时候形成的,唔,准确的说,是拖运尸体的时候形成的。说明凶手不是背负或者横抱尸体到楼下楼梯间的。这一点,死者胸前大片血迹也可以证实她死后,是处于一个创口较高、向前倾斜的姿势,这样血液才会往前襟流。拖尸体要经过中间几家住户门口,而且拖尸体是有声音的,比背负或者横抱风险大得多。凶手为什么要拖尸体呢?因为他的力气有限。如果是个在外干苦力的小伙子,一个不胖的女人抱起来岂不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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