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伦纳兹说到这里,有点磕磕巴巴:“案件都是发生在不同的街区,不同的分局,所以这个实在不能怪我们当初的疏忽。”
没有人会责备他们,在美国历史上,很多凶手利用跨区、跨市、州际边境来逃脱警方的调查和追捕,并有人屡屡得手,这不是伯伦纳兹的责任。
“验尸官办公室给出的结论是,未知身份嫌疑人使用的是一把点22口径的手枪。”大卫?弗朗西斯科补充道。
王磊略一沉吟,他明白凶手为什么用这种手枪的原因。
按照常规来说,这种枪民间很少使用,威力不足,需要近距离精确射击。一般没有经过大量实弹训练的人不会选择这种类型的枪支。
就连伯伦纳兹,从警几十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凶手使用这种型号的武器。
“这种枪我知道,国际上用得最多的是以色列的情报机构摩萨德,他们在进行政治暗杀的时候最喜欢使用这种武器。”说到这个,在场的人里面最了解的莫过于杨倩。
杨倩虽然要保持低调,但是还是偶尔忍不住要彰显自己的存在,刷个感觉也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