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丢掉天地良心去生搬硬套的使用一纸法律,其结果往往是差强人意的,大汗~
这时,法医已经吃完了东西,走到近前说道:“死亡时间和发现现场的时间吻合,死因是窒息导致休克而死,奇怪的是周身上下没有找出半点伤痕,除了这双眼睛比较醒目,只能初步断定因过度惊吓导致胸腔痉挛,窒息休克。另外,死者生前并未受到奸污。”
戚队和老顽童好像同时松了口气,他们庆幸女孩虽然死去,至少保住了最后的清白,好在发现还算及时,凶手**未遂。
此乃不幸中之万幸,多少也可以给死者家属带来一丝慰藉,冲这点下次发现凶手不用立即赐死了,可以打到半死后放他逃跑再行击毙,原因很明确——拒捕!
这样就省去检查方面再大费周章,可以腾出时间干点其它什么的,相信这样的结果会令全市人民欢欣鼓舞。
可最大的遗憾莫过于让凶手竟然逃之夭夭了。
案情会议上,先听取发现现场的警员汇报当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