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我们会伪造那上面的白色垃圾?”眼镜女生觉得她的话荒谬极了。
“所以,还是给我吧。我拿去化验。”
“谁能证明你是拿去化验,而不是把它扔掉,或者伪造上面的白色污迹?”章羽菲道。
莫兰耸耸肩。“那好吧,还给你们好了。”她转身就走。
她走到楼道的时候,听见描眼线的女生在问章羽菲:“她就这么走了?”
“她留在这儿干什么?即使没有钢丝球,她也能去化验那些污渍。因为钢丝球是湿的,污渍早就把她的口袋搞得臭气熏天了。她只要脱下大衣交给警察就行了。”
果然是个高智商的女孩,莫兰心道。
她不由自主加快了脚步,生怕章羽菲再跑来翻她的包。其他的战利品一旦被拿走,就再也留不下任何痕迹了。
“苏三离了洪洞县——”晚上7点,乔纳迷迷糊糊地刚想打个瞌睡,就被一阵尖厉的手机铃声惊醒。因为上次打赌输了,她的手机铃声被她老公郑恒松改成了京剧《苏三起解》,按照约定,她得保留这个铃声一个月。
“宝贝,你会习惯的。”郑恒松曾经一脸坏笑地安慰她。可是,妈的!如今一个月快到了,她还是没听惯。
“苏三——”妈的,又来了!她迫不及待扑过去抓起它,接通了电话。
“喂!”她急促地接了电话。
“乔纳!”那是莫兰的声音。
她立刻打起精神,现在表妹的事就是她的头等大事,只要一想到高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就寝食难安,睡也睡不着,吃也吃不下。
“你去过A大学了?有什么新消息?”她问道。
莫兰答非所问:“乔纳,你现在有空吗?能不能到我这儿来一下?”
“好吧。你在哪儿?”
“在书店。”
“你去A大学那边,有结果吗?找到赵欣了没有?”
莫兰沉默了片刻:“乔纳,你过来,我再告诉你吧。”她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而且轻得像蚊子叫,这让乔纳非常不安。
“好吧,我马上过来。”她挂上了电话。
半小时后,乔纳来到了悠然书店。
书店的门口挂着“休息”的牌子,但店门虚掩着,乔纳知道莫兰已经来了。她推门进去,发现莫兰果然安安静静地坐在书店靠窗的一张桌子前,望着窗外发呆。
“嘿。”乔纳招呼了她一声。
莫兰转过头来,朝她微微一笑。
“嗨,你来啦。”她的声音轻柔极了。
乔纳没在表妹温柔的笑脸上看出悲伤和绝望,这反而让她更为不安。
“你在看照片?”乔纳在她对面坐下时,发现桌上摊着些照片,拍摄的全是公寓内部的场景,“这是哪儿?”
“赵欣的住处。”
“有什么发现吗?”她假装若无其事地问。
“少了一个漱口杯。”莫兰见她没明白,便指了指盥洗室内的一张近影,“那是她跟男朋友同居的地方,应该有两个漱口杯,但现在只有一个,牙刷却有两把。”
“搞不好他们本来就用一个漱口杯。”乔纳道。她不知道莫兰今天叫她来究竟要谈什么,她也不打算问,因为她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
“那两把牙刷应该放在同一个杯子里,可现在一把牙刷在杯子里,另一把却在水池里。”莫兰一手托腮,一手探到那堆照片的底端,拨出一张盥洗室水池的近景,移到乔纳的面前。“看见了没有?”她问道。
乔纳看到照片里,一把黄色牙刷歪在水池的塞子旁边。难道她今天叫我来,就是为了谈论赵欣的牙刷?
“我看到了,这说明什么?”乔纳道。
“这唯一的漱口杯还是塑料的。”莫兰好像没听见她的提问。她把那张照片推到一边,眼神飘忽不定地在屋子里扫来扫去,过了好一会儿,她冷冰冰的目光才落到乔纳的脸上。“高竞去过那里。”她道。
“你怎么知道?”
莫兰将一张粉绿色皱巴巴的纸摊在她面前,纸的上方印有“提货单”三个大字。
“提货单?”乔纳立刻看印戳——“橘子妞”。
她知道那是表妹最常光顾的西饼屋,就开在离悠然书店不远的一条小街上。她虽然从没去过这家店,但她早已久仰大名。她知道这家店的所有物件都是橙黄色的橘子造型,她知道这家店所有出售的西点都是可爱的超小份,她还知道这家店最拿手的是一种千层酥蛋糕——“拿破仑”。
她再往下看,订货单的最下方写着一个她熟悉的电话号码,再看了看订货人那一栏,那里写了一个“高”字。
她像丢掉烫手山芋般把提货单丢在一边,焦躁地问道:“这东西哪儿来的?”
“在赵欣家的桌子底下,它被塞在桌腿下面的缝隙里。”莫兰的喉咙好像哽住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下去,“他得躺在地上,至少得蹲着才能把它塞进去。”
乔纳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莫兰接着道:“他在那里一定是遇到了他不能控制的局面,所以才会把提货单塞在那里,他是要告诉我,他去过那里。”
乔纳的眼前闪过高竞躺在地板上呻吟的情景,她摇了摇头,努力赶走这可怕的想象。
“不能凭这张纸片就肯定高竞出事了,莫兰!”她道。
“要不然还会有别的解释吗?提货单为什么会被塞在那个地方?”莫兰反问她。
她答不上来了。
“我怀疑他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刚刚我在赵欣家找到一些食物残渣,在我的大衣口袋里,麻烦你帮我拿去作一下化验,最好作一个毒物分析。”莫兰指指她身后,她看见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大纸袋。
她应了一声。她本该有一大堆话要说,可她的舌头好像打了结。
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钟,最后还是乔纳先开口:“莫兰,一天没看见他的尸体,你就不能下任何结论……”乔纳还想往下说,但莫兰作了一个求她住嘴的手势。
“别跟我说这些,别说了……”莫兰道。
“我只是想劝劝你。”
“我知道。可是我觉得……”莫兰摇摇头,站了起来,“现在我真的要去睡觉了。”
乔纳马上也站了起来:“我送你回去。”
※※※※
凌晨4点,金元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失眠对他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更何况,现在他还有心事。
X已经在隔壁的小屋睡着了。半小时前他下楼时,还在走廊里听见X响亮的呼噜声。他很希望X一觉醒来后就能记起自己是谁,但直觉告诉他,任何大脑损伤引起的失忆,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
他从床上爬起来,拧亮台灯,摸到书桌前,打开电脑。
他先在搜索栏里打了一串英文字母,那是X那件黑色皮夹克的品牌名。最初摸到夹克的质地时,他就发现皮质相当柔软,虽然设计简单,剪裁却相当考究。后来他又发现,夹克上的标签是英文的。于是他猜想这衣服可能不是本土产品,也许还价值不菲。
他很快在一个女性论坛里查到了这串英文的中文介绍。撰文者是一个热衷于网上购物的女孩,她喜滋滋地在跟网友分享自己的海淘经验。据她说,这件黑色皮夹克是她为男朋友购买的生日礼物,运费加衣服共花去四百美金,照片上的黑色皮衣跟X的几乎一模一样。这位名叫悠然的网友还在文章里介绍说,这牌子的衣服不像意大利其他大牌那么出名,但因其简约的设计、精致的做工,而在欧洲的雅皮士中颇受欢迎。
欧洲的雅皮士——这个词对金元来说简直就跟埃菲尔铁塔一般遥不可及。谁会知道这种普通中国人不知道的外国牌子?谁会花四百美金从海外购买皮衣?不用问,就是那些在写字楼工作,说话喜欢夹杂外语,看电视爱看美剧,早餐爱吃烤面包,下午3点会喝杯咖啡,有点钱,有点见识,又有点色的白领。X是这种人吗?
金元觉得不像。
退学之后,他曾经在S市的一家私人中医诊所工作过几个月。那家诊所坐落在一栋高级写字楼里,来诊所就医的大多都是在附近上班的白领。金元碰到过的所有白领男子,身材不是过胖就是过瘦,偶尔有几个自称是常常运动的,也只是手臂和肩膀略有些肌肉而已。可以说,他们中没有一个像X这样,全身肌肉发达,却又显得极其匀称、充满线条感,时尚杂志上说的“穿了衣服显瘦,脱了衣服显壮”的应该就是X这种,据说这是女人梦想中的身材。这家伙一定有每天举哑铃的习惯,金元想。
他回想起之前X在树洞里突然抓住他手臂的情景,说实在的,当时他很震惊。因为他没想到,在体力尚未恢复的情况下,X竟有如此惊人的握力,当时他感觉,只要略一挣扎,自己的手臂就会被对方拧断。这是普通的哑铃锻炼能达到的程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