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猎杀的对象是极度濒危的黔金丝猴,分局对此非常重视,以彭南为首的专案组很快成立,梁小帅为编外人员,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小跟班。他是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学习机会的。
午饭时,彭南和梁小帅再次讨论起了当下的案子,彭南又发现了新的疑点。他说:“刚到现场时我认为盗猎者是利用猞猁杀死金丝猴而后进行剥皮的,可过后仔细一想,感觉事情并不那么简单。第一,猞猁性格孤僻,极难驯化;第二,猫科动物对于血腥味十分敏感,如果利用猞猁进行猎杀,猎物伤口处流出的血势必会让它变得亢奋,从而发动进一步的攻击;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便是成功的驯服它为自己所驱使,并且可以在它发动进一步攻击前控制住局面,可是在猎杀时猞猁的爪子却不可避免的会在金丝猴的体表留下抓痕。这样的皮弄到市场上根本没人会要,如果不是为杀而杀的心理变态,凶手这样做显然说不通。”
梁小帅听了这话一脸的茫然,过了一会儿,他才若有所思地说:“会不会是凶手事先对猞猁的爪尖进行了处理呢,比如用布缠起来或是进行了修剪?”
“不大可能,如果那样的话势必会对猞猁第一时间控制猎物的能力产生制约。金丝猴动作敏捷,而死亡的那只体长达到了70厘米,属于同类种的大个体,当遇到危险时势必会全力反抗,缠住爪子的猞猁想轻松制服它并不容易。况且金丝猴常年生活于高树之上,很少下到地面,而且还是群居生活,警惕性极高,野生状态下猞猁成功捕杀金丝猴的情况都非常罕见,更别说是在利爪被束缚的情况下了。”
案件进展
下午,负责调查猴皮下落的两名警员小李和小张带回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在对附近村庄的暗访中他们无意中碰到了正准备去山中投放捕兽夹的阿三。不知为什么走到半路他又转身回去了,感到可疑的小张和小李便暗中尾随到了他的家里,结果竟然在院中看到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整张猴皮,二人随即将阿三带回了分局。这个阿三父母早亡,家里也没有任何亲戚,独身一人,整天游手好闲。年初的时候经村委会安排加入了村里的护林队,后来因为三天两头的旷工被护林队开除了。
彭南立即对他进行了审问,让他交代一切犯罪事实。不想阿三却大呼冤枉,声称自己从来没有猎杀过金丝猴,今天带上捕兽夹其实只是为了打野兔,半道上感觉那样不过瘾,就回家去换土制的散弹枪,至于院里的那张猴皮则是他昨天晚上从护林队队长马明家里偷的。由于对上个月马明将自己开除怀恨在心,所以一直想找机会报复,刚好昨天发现他家里没人便打算进去搞点破坏,结果无意中看到了院子中的猴皮,于是就拿回了家,准备找时间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
技术人员通过检验,果然在猴皮上发现了马明的指纹。与此同时,一个细微的发现让彭南大惑不解:案发现场的尸体头骨上有两个致命穿孔,而缴获猴皮的头部表皮并没有任何破损的痕迹。
难道这是无意中发现的另一起金丝猴盗猎案?
事不宜迟,彭南立即对马明进行了传讯,可面对眼前的铁证,马明同样是一肚子委屈。“我是国家聘用的护林员,虽然不敢说觉悟有多高,但至少懂得金丝猴是保护动物不能伤害。这张猴皮是昨天上午妻子的远房表弟张凯带来的,当时东西被装在一个绿色的大盒子里,我也没看,等亲戚走了我打开后才发现是猴皮。本打算交给你们的,可是我妻子担心说不清楚,同时也怕给自己表弟带来麻烦坚决不同意,我们为此还吵了一架。下午丈母娘打来电话说我女儿发烧,我们两个人就赶着带孩子看病去了,一晚上都没有回家,临出门前猴皮就胡乱地扔在了院子里。”
警方随后在马明的家中找到了他所说的盒子,并且在上面发现了陌生人的指纹,经过再三追问,马明的妻子终于说出了表弟的住址,彭南立即派人赶了过去。可张凯却坚持说那个盒子是小学同学刘明杨给他的,只说是土特产,他根本没打开看过。
办案人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刘明杨家,房间内传出广告的声音,似乎是正开着电视,可小张按了好几下门铃却都无人开门。感觉不对的彭南立即撞门而入,眼前的场景让他惊呆了,只见刘明杨的后脑顶在墙壁的挂衣钩上,已经没有了呼吸。屋内窗户紧闭,并无强行入室的痕迹。彭南在附近地面上发现了蜡油的痕迹。从现场看,刘明杨很可能是不慎滑倒导致后脑撞在铁钩上的,属于意外死亡。
“倒霉,好不容易查到的线索就这样没了,他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意外滑倒。”小李不无遗憾地抱怨道。
“我觉得这不是意外事故。”梁小帅四处看了看。
“没错!”彭南斩钉截铁地说道,“这决不是意外滑倒,而是人为制造的蓄意谋杀!”随即他让人对刘明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小帅,我们今天的调查先到这,明天我们再来,你先回去休息吧。”彭南先把梁小帅送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