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峰弹了弹烟灰,点点头说:“你先去忙吧。”
女警离开后,我起身走到办公桌旁,拿起两张表格。一张是我带去的接处警登记表,一张抬头是“出警记录”。出警记录上是这么写的:
报案人姓名:陈玉龙。接警时间:2002年7月20日上午10时22分。案发地点:锦绣花园C区8号楼1218房。报案原因:报案人自称朋友遭到绑架与拘禁,并遭遇极大危险,但不肯透露被绑架者姓名。出警:何海峰、杜仁强、孙可、李梦晴。现场情况:经物业查询,锦绣花园C区8号楼1218房并无住户。在物业管理人员帮助下,进入1218房。其内为一室一厅独立厨卫结构毛坯房,无生活用品与居住痕迹,也无绑架或拘禁违法犯罪活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