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袁主任做出提议,让他安排我和陈玉龙提前见面,我不动声色地解决个人疑惑,而后借用陈玉龙的身份证到XX国贸登记。事后,我除掉陈玉龙,既解决了私人恩怨,又能保证刺杀徐毅江的事滴水不漏,可谓一石二鸟。
一直以来,袁主任都要求我执行任务时公私分明。此次提议带有明显的私心,所以我并不奢望袁主任答应。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不仅爽快地答应下来,而且很快就安排了我和陈玉龙的“偶遇”。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又见了几面,经过连番试探,我终于明白了当年报警事件的真相:陈玉龙确实报了警,但出于某种顾虑,他并未完全遵循我所提供的信息报警,也就是说,他在报警过程中误导了警方,使得处警的警察们没能找到我和明溪被囚禁的地方。
至于更具体的信息,比如他的顾虑究竟是什么,他误导警方的具体方式,等等,则很难通过不动声色的试探获知。但我已经不想知道,也没必要知道。我只需要知道,是陈玉龙的报警不力导致明溪惨死,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