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这样推理的。张明和罗建设是认识的,他们在北京不知什么原因发生了分歧,致使张明决定杀了罗建设。张明知道罗建设买5月1日回西安的41次列车卧铺票,并且知道车厢和铺位。张明随后就买了同日同次的硬座或者卧铺车票,这一点由那个钥匙牌姑且可以证明。如果是硬座他只能有这个钥匙牌,如果是卧铺,那其他纪念品我们就假定他丢弃了,只留了钥匙牌。当然,我们并不知道票是买到哪里的。
我们就说张明坐的是硬座,他上车后,坐到了某一节车厢里。列车开动了,他得了那个钥匙牌,随手放到了口袋里。
到了晚上,在餐车关闭前,顺利地来到了卧铺车厢。
罗建设的死亡时间是23:30~1:30分,死于氰化钾中毒,可以断定是一服药就死亡了。大家看一下41次列车时刻表。这期间,列车正在郑州与三门峡西之间运行,中间停靠过洛阳车站,停车八分钟。罗建设是死在洛阳之前还是之后呢,我们推断是死于洛阳之前。大家请看两个列车时刻表,这里41次,这是42次。”
张大力在两表的洛阳一栏划了一横道。
“这回清楚了,41次正点运行是0:19分到达洛阳,0:27开出,而0:27正好是42次列车正点进入洛阳站的时间,它也在八分钟之后开走。它们都是停在同一站台的两侧。如果当天是正点的话,张明就可利用这点。我们在西安调查了5月1日的41和42次车,车站报告说,两列车当天都是正点进入洛阳的,而且全程正点。这个现象我们的侦察员在洛阳站也看见了。
那么事情就清楚多了。张明在来到卧铺车厢之后,趁无人发现的当口,采用某种方式用事先准备好的氰化钾毒死了罗建设。然后,再一次的躲了起来,在火车停靠在洛阳站时离开了列车。在列车开走时,正好对开的42次列车进入洛阳站,他乘机登上了返京的列车。就象你们报告上写的,有人指证他乘坐了5月2日到京的这趟42次列车。”
“你们的推理是对的。”马学义说:“我昨天也想到这些,如果张明乘坐了5月1日的41次列车,而他5月2日又坐了42次到京,他是不可能坐两个全程的,一定是路途下车了。但我们必须证明你那三个假设是对的才行。”
“我谈谈我的看法。”马学义继续说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在张明在经过餐车从硬座车厢来到卧铺车厢是,有没有餐车人见过他,那里很亮。但可以这样考虑,既然张明能在卧铺车厢安全地躲起来,那么,时间稍长一点估计也不会有问题。所以,也许张明在22:15分车停在郑州车站时,从站台上来到了卧铺车厢,因为晚上十点半左右会有很多人下车休息的吧。但是,张明在作完案后,与洛阳之前。也就是在23:30~0:19之间他是不可能现回到硬座车厢去了,这期间餐车也已经关闭了。那么他一定是从卧铺车厢下去的,张明是怎样离开车厢的呢?如果正常从门下车,就象一般旅客下车休息那样走到站台的话,夜里0:19应该不会有很多人下车转的,列车员应该会看见他,他不再上车就应该会引起怀疑。可是你们的报告里没有提到这个。”
“这个,我想是这样的。张明躲在卧铺车厢里,当列车停在洛阳站时,用预先准备好的列车专用钥匙打开了背向站台方向的车门跳了下去,就象三门峡西的那个盗贼一样。列车开走后,再爬上站台。你们在北京没有发现张明身边有列车专用钥匙吧。”
“没有,也许他已经处理掉了。”马学义又问:“张明在作案时是怎样迫使罗建设服毒的,旁边的人证实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吧。”
“这个我们在报告中已经写明了我们的种种推测,但都不理想。”
“是呀,在有六个人一块的卧铺空间里,使一个人不反抗地服下剧毒药是不可能的。投毒方式是我们的一大难点,如果不能找到,就无法证明罗被杀死的。”
“大家还有什么看法?”马学义问。“如果没有,我来介绍一下我们的侦破结果。”
马学义又一次介绍了侦破过程:张明在住到京华歌舞团招待所刘大妈的外孙正在以后曾经用接待室里的电话给外面打过一个电话。电话号码的拨号长短音被刘大妈的外孙录到了录外语的磁带上,分析得出的这个号码已经在电信局确认是当时京华歌舞团招待所拨出过的。毒杀张明的煤气来源也已经找到了,没有什么问题。
结果。案子停在了“海淀姐妹旅社”那里。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张明、罗建设一共到底几个人。目前,罗建设在北京与谁联系过我们不得而知,他的住处我们还没有查到。只有张明整天早出晚归,他一定在与谁会面,他在4月25日登记住宿时曾给外面打这一个电话,据查是打给“海淀姐妹旅社”的,但打给谁我们并不清楚。从他说的那三句话“刚刚、住下了、是七号”来看,受话人好象是先于张明到京的。起初,我还以为是打给罗建设的呢,可在我们的借来的“海淀姐妹旅社”登记簿上并没有罗建设这个人。所以应该还有一个人。当然,也许罗建设是用假名登记的,可他必须有几个假身份证才行,因为在北京住宿是必须出示身份证的,可他身边只发现一个。况且,张明被杀是在罗建设之后。所以,他们至少有三个人。这第三个人肯定在“海淀姐妹旅社”出现过。”
“会不会有第四个人呢?”张健说到。“我是这样想的。张明确实坐了5月1日的41次列车,但他不是去杀罗建设的,他有一同伙坐在卧铺车厢里,那人杀的罗建设。如果是张明杀的罗建设,那他为什么不买卧铺票呢,那岂不更方便更保险。所以,我认为张明上车只是传达命令或者送去毒药,他完成后就下车返回了北京,由于某种原因一夜未归。那个杀罗建设的同伙,一直乘车到了西安。
因为,从张明打电话说的好几句话来看,好象是受人指使住在京华歌舞团招待所的,他是在奉命行事,当然他也会奉命杀人的,可是,杀人为什么选择在车上,为什么急着在第二天赶回北京呢。而且第二天他被杀了。假如他在车上没能杀成罗建设,他岂不一直要坐到西安。其实他杀不成罗建设是可能的。我觉得两个案子的时间太紧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杀罗建设的人在西安,杀张明的人在北京。”马学义说道:“那么两个案子完全可以分开的,那些共同点只是巧合而已,这样分析也未尝不可吧。”
“是的。”张大力说到:“如果找不出两个罪犯的联系的话,“四个人”的推理也只能如此了。我们现在只是利用那些共同点和假设硬把两个案子拉到一起来的。”
“但是有联系的“三人”推理还是很有说服力的,至少很合理,很精彩。”马学义说到。““四人”推理也很不错,且调查再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