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回到小镇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程启思把车停在李永田办公室的门口,直接去敲门。
李永田的家跟他的办公室是在一起的,虽然窗帘拉下来了,但还是看得到里面有灯光。过了一会,李永田才走了出来,看到是他们两个,明显地吃了一惊。
“你们……你们不是走了吗?怎么,车坏了?”
程启思说:“不是,我们忘了一些事。可以进来吗?”
李永田显然有些犹豫,但还是让开了。
程启思和钟辰轩走了进去,老胡和王胖子居然也在座,一个人面前放着一杯茶,茶没有冒热气,看样子他们已经在这里坐很久了。
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下来。“赵思翰他们呢?”
李永田已经镇定了下来,关好门就忙着去给他们倒茶。
“回去了,他们带着尸体,还是尽快赶回去的好。他们路熟,晚点也没关系。”
钟辰轩走到了靠墙的书柜旁边,“永田,看样子你很喜欢看书,也很喜欢看电影,你这里的电影很多。”他的手指,从书柜上缓缓地划了过去,最后停留在了一个碟盒上。“我可以取出来看看吗?”
李永田看着钟辰轩,然后走到书柜边,把那张影碟取了出来。“你对这部电影有兴趣?”
钟辰轩拿着那个碟盒,微笑地说:“我看过它,它的片名叫Identity。就跟在巫问─噢不,他的真实名字应该叫许林,是位知名的教授─他的旅馆里发生的事很相似。一群人聚集在汽车旅馆,然后一个个地死去,一个个的尸体消失……”
李永田笑着说:“也许,巫问也看过,所以他受了影响,设计出这样的计划?”
“也许。”钟辰轩说,“他给自己的旅馆题了个名,叫『汽车旅馆』。但是,这却跟Identity里发生命案的旅馆不谋而合。
“于是,凶手就开始有了一个对杀人命案的基本构想,而灵感确实是来自于─”他举起了手里的碟盒,“这部电影。”
李永田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放到了程启思面前。
“是吗?可能真的是这样吧。来,先喝杯茶。”
程启思淡淡地说:“不用倒茶了,你的茶,我们也不敢喝。”
李永田脸上的笑,顿时僵住了。王胖子和老胡也站了起来。“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就是,如果喝了你们的茶,我们恐怕就会跟那些人一样,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钟辰轩接过了话头,“不用再装了,你们自以为天衣无缝,其实,你们露出的破绽也实在是够多了。”
李永田把杯子挪开了。他脸上的笑突然变了,像是戴上了一个假面具似的。
“噢?我们露出了什么破绽?说来听听。”
“首先,就是老胡说得太多了。”
钟辰轩瞟了一眼脸上已经变了色的老胡,“他形容得太真切了,语气里流露出来的赞赏甚至贪婪也太明显了。当时,我只是想了一想,没有深思,但是我记住了。”
王胖子坐回了沙发上,他的身躯就像座小山,表情倒是很平静。“然后呢?”
“然后么……就是整件事情给我的不协调感了。”钟辰轩说,“明明可以用简单的手法完成的案子,偏要搞得如此复杂,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启思说,也许是巫问喜欢炫耀,可我不这么觉得,这跟他的个性不符合,我接触过巫问,跟他交流过,我认为他是个务实的人,不会将简单的事复杂化。我想不通,怎么都想不通,所以我只能把这个问题暂时放一放。”
李永田脸上仍然是那种面具一样的假笑。“那你现在得出结论了吗?”
钟辰轩也笑了。
“当然,如果我再得不出结论,我就是个傻子了。其实,当时对那笔财宝动了心的人,是两批人。你们三个,加上巫问,是一起;而剩下的人,又是一起。
“我不太清楚你们当时是怎么下手的,也许那家藏民被你们花言巧语地哄到了那家旅馆,他们本来就是淳厚朴实的人,又哪里斗得过你们?你们杀了人……而这时候,另外的那几个人也来了。他们可能也杀了藏民一家其中的一两个……”
王胖子嘿嘿一笑,打断了他。
“你说得不错,八九不离十。巫问是研究藏文化的专家,他常常来旅游,经过我们这里几次,也拉上了交情,后来,他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当教授,跑到这里来,还买下那家店当老板。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告诉我们他写的论文被人骂,有好的机会也被人抢走……还不如躲到这里来干净呢!他说,隐居,
隐居,古代的隐士都是这样的……”
老胡笑出了声。
“他?隐士?算了吧,比我们谁都贪。那天我们四个都在我馆子里喝酒,这时候,那家子藏民来了。财不露白啊财不露白,古人说的话真是对的,如果他们不那么随便地把那些宝贝拿出来,我们谁会多看他们一眼?好吧,看到了,就舍不得了。
“那些人很好骗,他们向我们问路,王胖子就说他有车,可以带他们一程,于是,就把他们带到巫问的旅馆了。不过,车里不能把他们一家子全部装下,所以,我们第一次带过去的是老头子和小家伙,把这几个先料理了,再办剩下的几个。”
他叹了口气,“我们给他们水喝,给他们东西吃,然后下了安眠药,跟着就用他们的藏刀把他们给杀了。天哪,那些东西啊,我的眼睛都花了。我花十辈子,不,一百辈子都花不完啊!”
李永田的眼睛里,骤然闪出了狠毒的光。“这些人,他们根本不理解那些东西的价值,凭什么他们就配拥有?我们懂,所以我们应该得到!”
钟辰轩扬起了眉头。“不惜以杀这么多人作代价?”
老胡恶狠狠地说:“也不只是我们。谁见了这些东西会不心动?齐轩,古婵,吴宏,云乐,还有姓刘的那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
钟辰轩说:“有一点我一直想不通。你们四个要凑起来很合理,他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王胖子开了口,“他们都是一个什么俱乐部的成员,组织了一次自助旅行,就自然走在一起了。姓刘的那一家,正好搭顺风车而已。”
“于是,在杀了你们带去的老人和孩子之后,你们发现留在镇上等你们接的另外几个不见了。”钟辰轩说。
“你们问了镇上的人,知道是另一辆小型旅游车带走了他们,你们自然就会联想到也坐在饭馆里看到的古婵和齐轩。所以,你们就开车去追,被你们给追到了。
“于是,你们谈妥了条件,决定把尸体全部埋在旅馆的地下,然后让它废弃掉,没有人会去追查死者行踪的。谁又会关心这些人呢?他们一家人,都死在一处了。”
王胖子说:“本来嘛,我们计划得好好的,杀了人后埋起来,然后买很多玉米堆在上面,谁会知道?反正那家旅馆也是巫问的。这群人撞来了,我们当时也急了,只能去追,要在这一带开车,没有比我地形更熟的,我开起来当然快了。
“那个姓刘的,那么胆小,居然还敢杀人,真是让人想不到啊!不过也没办法,撞见了,大家彼此都忌惮,好在东西够多,
一人分点也够了。”
“不够,根本不够。”钟辰轩说,“如果够的话,就不会在两年之后,重新在这里碰头了。”
李永田脸上的假笑,让程启思很有一拳打过去的冲动。
“东西又多又重,尤其是黄金和佛像,不好带。我们也得避避风头……于是,我告诉他们,这些东西如果一起流入市场的话,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如先把好拿的分了,剩的藏在夹层里,约定两年之后再来取。
“他们也都同意了……我当时没有来得及细想,只是想着……两年的时间够长,我也许能够想到更好的办法。”
程启思说:“你们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把别的人都杀了。”
“没错。”李永田仍然在笑。
“我花了两年的工夫,研究出了这个计划。我需要一个替死鬼,于是我选择了巫问,我先筹划让他『死去』,这个你们已经知道了。他就另外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躲了两年,直到最近要开始计划的时候才回来……
“这时候,我需要合适的见证人,正好,你们要来,于是,我们把你们引来了。你们会认为巫问是一个高智商的罪犯,他不仅布下了这样大一个杀人棋局,把所有要杀的人都杀死了,然后成功地躲过你们的追捕潜逃了。
“你们从此就不会再继续追查,即使追查,一个死人,你们能够追查到什么?那幅字,也是我有意留下来,就是为了让你们看到,以此追查到巫问的真实身分。”
程启思问:“巫问已经死了?”
“当然死了。”王胖子笑得眼睛瞇成了一条缝。
“我跟老胡把他的尸体运走了,装在吴宏那辆越野车里,扔到一条水流湍急的河里去了,我保证,他的尸体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的,那条河里的漩涡是有名的。我在他后脑上敲了一下,他就死了,杀人嘛,就这么简单。”
李永田望着程启思和钟辰轩。“你们最后是怎么确定的?”
“你们是很高明,但你们也跟寻常的杀人凶手一样,过于自信。”钟辰轩说。
“其实从最开始,就有个很明显的破绽了。启思想拿一份详细的地图,于是他的朋友找到了你─李永田。你觉得我们会是很好的见证者,你也完全自信我们不会看破你的计划。
“你在地图上,特意地标了一笔,用红笔写上了『汽车旅馆』。启思在走之前仔细研究过地图,印象很深,你们旅馆所在的位置,是我们路线的必经之地。
“而你有我们的行程,只要不出意外,我们应该是会在晚上到达旅馆附近。如果我们没有找到旅馆,那你们也会想方设法地把我们引过去的。”
“就凭这一点?”李永田说,“这根本不足以当作证据。”
“确实不足以当作证据。”钟辰轩回答,“但是,也足以让我们找到事情的关键了,而你们又犯了另一个错误,那就是说了太多的谎。
“老胡跟王胖子,一个扮作巫问,开着齐轩的本田上了火车,又悄悄回来;一个开着吴宏的越野车,把巫问的尸体扔下了河。你们都不在家,于是一个装生病,一个装睡觉,我问了一个在路上捡柴的小孩,他却轻而易举地揭穿了你们的谎言。
“说谎,是一定要有原因的,如果你们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为什么要说谎?”
王胖子叹了口气。“我想着你们很快就要走,也没有操心那么多。不过,这也不能算决定性的证据吧?”
“还有一件事。”钟辰轩说。
“当我跟启思听到树林里有人在呼救的时候,云乐,吴宏,还有跟我们一起的巫问,都不可能在树林里。所以,一定还有其它人在现场。
“你们三个人,当时一定都在附近,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如果我们想停止在树林里的搜索,提前回去,你们会立即制造意外,让我们继续留在树林。
“而齐轩意外地杀了古婵后,巫问立即出来跟你们商量,你们马上制定了一套应付的对策,教给每个人应该说的话……很精彩,只可惜,那些演戏的人不是个个都高明得无懈可击。
“在我提议每个人讲个鬼故事之后,他们就急急地开始想把那些鬼鬼怪怪的故事灌输给我们了,我由此也只能看到他们的欲盖弥彰。至于决定性的证据……这个就太容易了,搜一下你们的家,就会看到那些东西的。”
老胡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们倒是比我们想的聪明得多。”
钟辰轩微笑地说:“其实你们只是捡了渔人之利而已,典型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三个人找了巫问作替死鬼,而巫问又按照计划找了吴宏和云乐作同谋……高明的一着,非常高明,从策划到执行,都太高明了。
“不过,你们未免太高估自己了。天下的警察,不是人人都愚蠢的。
“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巫问是个学术型的人,这种人是实际的,而设计这个计划的人,明显地喜好错综如同蜘蛛网一样的事物,喜好把简单的事变得复杂。同时,他也喜欢卖弄,而且过于自信,那就是你,李永田。”
程启思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掏出了手枪,对准了李永田。“你是要我开枪打死你们,还是去自首?”
王胖子笑嘻嘻地说:“没关系,你开枪啊,杀了一个,分的人又可以少一个了。就算你不杀,我们可能哪一天也会互相残杀的。”
程启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透上来,他不再犹豫,正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钟辰轩却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程启思吃了一惊,侧过头看着他。钟辰轩却对他肯定地点了点头,“相信我。”
程启思只迟疑了一秒钟,突然地把手枪倒转了,让枪口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了出来,但是却仍然射中了李永田的胸膛。
李永田倒在地上,眼睛里满是惊疑不定的表情。“怎么会……怎么会……”
钟辰轩说:“既然所有的尸体上都没有枪伤,而手枪又发射过一颗子弹,不是栽赃给启思的话,你们的用意是什么呢?见证人用完,也没有什么用了,死了难道不比活着好?本来反锁着的门打开了,就是要我们进去把枪捡回来。”
李永田捂着右胸,已经说不出话来。程启思扑过去就跟王胖子扭打了起来。
王胖子虽然体形大,但行动却不怎么敏捷,被他用力在颈后一敲,也倒了下来。老胡显然不如另外两个心理素质好,在那里待了一会,脸色发白地竟然想夺门而出。
“别像对林明泉那样,马上就杀了。”钟辰轩找绳子把王胖子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然后去帮李永田止血,“打昏就行了。”
要制服老胡更容易,程启思在他后脑上补了一下,一边绑他一边问:“为什么?”
“这几个杀人犯都很有意思,”钟辰轩淡淡地说,“非常有意思。从智商到性格都很特别,等他们进了监狱后,我会好好地跟他们谈谈。”
他瞅到了程启思的表情,微微一笑说:“不好意思,我只想着自己的老本行了。快打电话联系吧,让赵思翰尽快过来抓人,把枪扔到一边,就说是他们的枪,我想赵思翰也不会为难你的。”
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落在地上的《Identity》的影碟。
“这几个人,确实很值得研究。因为他们已经完全没有Identity了,身分?性格?特征?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贪婪,无比膨胀的对财富的欲望,以至于把他们性格里别的侧面,全都掩藏了。人性到这一步,已经是堕落到最低点了。
“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跟野兽无异,但遗憾的是,他们都是人。”
“既然他们本来是要把这些东西送到神山寺庙的,那我们还是替他们把这个心愿完成吧。”从飞来寺里走出来的时候,程启思望着积满冰雪的三座神山,缓缓地说。
当从李永田那三个人家里搜出来的东西搬到亮处的时候,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藏族人所欣赏的东西,往往是灿烂的,宝光四射的。
金子的经书足以把人的眼睛晃花,而那尊檀香木雕成的佛像,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最后上级作出的决定,是把这些东西送到神山上的飞来寺和白转经堂,那是神山最著名的两座寺庙。程启思和钟辰轩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送宝”的人。
三个杀人凶手都没有死。
赵思翰连夜赶了过来,程启思那一枪只打中了李永田的右胸,虽然伤得很重,但如果抢救及时还是能救活的。赵思翰带着三个杀人犯走了,说要立刻赶到医院去。
“不管怎么样,也要救活他们!”
听赵思翰说得咬牙切齿的模样,程启思笑着说:“为什么?救活了还不是要死的。这种人不可能不判死刑。”
“就是要他们活着受罪,活着等死。”赵思翰冷冷地说,“这样冷血的罪犯,让他们这么死了,太轻松了。”
程启思其实在心里也是赞同他的话的。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钟辰轩:“你真的要去跟他们谈话,继续你的研究?”
钟辰轩微笑地说:“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了,你就别再打听。”他望着程启思,“你倒似乎真的不贪心。”
“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程启思说得很淡然。
“何况,这些是他们寄托着浓重虔诚信仰的东西,我不能沾。李永田也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抗不住宝物的诱惑。我不能再步这个后尘,不是么?”
钟辰轩淡淡一笑,“我很欣赏你这一点。其实,这些东西都没有数,你我拿一点也不会有人知道,只不过,做人应该有自己的原则。”
“我也没有信错你。”程启思说,“你是确定枪里面被塞了铅块,如果我开枪就会杀死自己?”
钟辰轩说:“他们根本没有理由把枪留在那里等我们捡,我发现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了,但我并没有多想,直到你拔出枪来的时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记起那把枪我拿到手上的时候似乎重了不少。所以,我想枪一定是做了手脚。
“不过,当时的情况也很危急,我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猜错了会怎么样。”
程启思简单地说:“就算你猜错了,我也不会怪你。何况,我现在不是好好地吗?”
他的眼光,掠过了寺庙前面挂着的巨大的经幡林。无数的朝圣者在经幡林前,点燃采来的侧柏枝叶,在浓烟里绕着经幡行走。
“他们是在祈福吗?”
钟辰轩说:“那么多人一直走,不管走多久也要走来,与其说是为了祈福,不如说是为了自己的信仰。”
程启思也笑了,“有道理。”他的眼光有些茫然。
“辰轩,走到这里,我也许开始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要把最珍贵的东西献出来了。我一向什么都不相信……可是现在,我居然也有一种膜拜到几乎是虔诚的感觉。如果在这里许一个心愿,会不会成真?”
突然间,他似乎在那些纷飞的经幡布里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个纤细的长发女人,因为隐在浓烟里,他看不清楚她的脸。
“尹雪?!”
当浓烟稍稍散去的时候,程启思再去找,就没有看到人影了。
“尹雪?这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钟辰轩在他身后说,“要找一个人,不是一件难事。你为什么不去做?”
程启思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抬着头,茫然地在经幡林重重的人影里寻找着。
当然,他失望了,这里面根本没有尹雪的影子。刚才所看到的,究竟是一个幻象,还是她确实来过?
“辰轩……这个女人是我在一件案子里认识的,她是个杀人凶手,但是我觉得她情有可原。所以,我放了她……”程启思笑得很苦涩。
“她不会想见我的。我也很矛盾……我不知道我究竟想不想见到她?”
钟辰轩笑了。“那就得问你自己了,我是心理医生,不是感情咨询师。”
程启思的目光,久久地停在寺庙里佛像前供着的长明灯上。
长明灯的火焰,并不明亮,但却正如它的名字那样,缓慢而持久地跳动着。那一星灯火,美丽如盛放的金黄色花朵,优雅而神秘。
远处,三座覆盖着洁白冰雪的神山,如同三尊神祇,亘古不变地俯视着人间。
─《死亡旅程》全文完
【后记】
我喜欢看惊悚悬疑片,尤其是具有推理性质、看起来像有鬼结果却又没有鬼这一类。
约翰.库萨克主演的《Identity》情节就很抓人眼球,我津津有味地看到了差不多最后一刻─我当时差不多是掀了桌子,粗话都险些出口了。
看了这么久,居然用个多重人格就把咱给糊弄过去了,说是十个人格在那个大变态胖子的精神世界里互相厮杀,最后杀得只剩了一两个……
换句话说,我看了两小时,发生在雨夜的汽车旅馆里的一切一切,都是假的,不存在的,都是大变态胖子的精神世界里臆想出来的!
我吐血。不过吐血也还是要推荐这部影片。
《Identity》是个非常贴切的片名,可以说成是人格,也可以说成是人性。
普遍的译名《致命ID》,简直是不知所云,把影片的立意都给庸俗化了。〈顺便说一下,我不久之后又看了一部比较有名的《1408》,也是《Identity》的男主角约翰.库萨克演的,又是一部情节非常精彩结果却让人想掀桌子的片子!我发誓我从此以后再不看他的电影了!耍我哩!〉
我是真被《Identity》刺激到了。当时我就想,以后我也要写一篇类似的背景的,在一个黑暗的雨夜里,一群人集中在一个叫“汽车旅馆”的地方,然后一个又一个地死去,他们的尸体也一个又一个地莫名消失……
当然,我写的时候,也遇上了很多很多问题,感觉就像是把自己织进一个蜘蛛网里,怎么都爬不出来了。
《Identity》里面,一切都不存在,一切都只是一个精神病人的臆想,所有一切不可思议的事都可以轻松地归结于一切都只是幻想。
但我写的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写得我实在是非常非常痛苦,而且感觉自己也像个变态,在那里数,一,二,三,四,死了多少个了,五,六,七,还有几个没死的……
本来我是想用《Identity》来作书名的,想了想,还是用了个比较通俗的名字《死亡旅程》。现在,我大概体会到《Identity》的电影为什么会被翻译成《致命ID》或者是《杀人游戏》了,默然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