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排小平房一共有四个房间,除了一间卧室之外,其余三间都满满地堆放着东西,一直堆到天花板,有两间连房门都快堵住了。
程启思仔细地看了看,都是些看起来很沉重的麻袋,不由得问:“这里面都装的是什么?”
巫问咧开嘴想笑,忽然又觉得这时候笑太不合时宜了,便硬生生地把这个笑容给收住,那副表情看起来特别滑稽。“没什么,都是些玉米,这里海拔太高,谷子种不活,更不要说水稻,只有种种玉米了。”
“玉米……”钟辰轩也看了一眼那些麻袋,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没有说出口。
程启思说:“就算是玉米,你也用不着堆这么多吧。你一个人能吃得完?何况,天天吃玉米,哪能不吃腻?”
巫问似乎真觉得他的问话好笑,勉强按捺着笑意。“程先生,这些玉米不是给人吃的。”
程启思一呆:“那是干什么的?”
钟辰轩没好气地说:“是给你吃的!”他拍了拍那扇东西堆得略微要少些的房门,“我们先在这里安顿半夜吧。”他又瞅了瞅巫问,“巫老板,我看你的精神恢复得也挺快的,现在就没事儿似的了?”
巫问尴尬地抓着自己那头相当艺术的长发。“没有,没有,我事儿多着呢。”
他在衣服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了一串钥匙,然后把房门打开了。
长期闭塞的房间,都有股难闻的气味,加上玉米那种特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让程启思和钟辰轩都皱起眉头。门一开,灰尘也随着扑面而来,程启思拍了拍自己的头发,简直像在下雪一样。
巫问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这里长期都关着,大概都关了半年了。我去井里打盆水来给你们洗洗脸。”
程启思刚说了三个字:“不用了……”巫问已经一溜烟地跑没影了,他也只有苦笑地看了看地上层层迭迭的麻袋,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钟辰轩却还是站在那里,仰着头看天花板,然后又伸手去把门来来回回地推了几次。他眼睛里的困惑之色更浓了,手指抠在门背上,却不说话。
程启思看了他半天,忍不住问:“你发现什么了?”
“……如果是半年没有开过,这门上怎么没有结蜘蛛网?按理说,这应该是蜘蛛最喜欢的地方啊。”钟辰轩慢慢地说。
程启思说:“你认为巫问在撒谎?可是他有什么必要说这个谎?”
他看了看身边的麻袋,取出一把随身的瑞士军刀,仔细地割开一个小口子。“真的是玉米。”
钟辰轩说:“肯定是玉米,他怎么可能会说那么拙劣、马上会被揭穿的谎?”
程启思突然想起刚才钟辰轩的话,就问他:“那玉米究竟是给谁吃的啊?”
钟辰轩又丢了他一个白眼。“我说过了啊,给你吃的!”
程启思说:“哎,我是说正经的。”
钟辰轩笑了起来。“没错啊,这些玉米本来就是用来喂猪的,不是给你吃的是给谁吃的?”
程启思气得没了语言,过了一会缓过气来才问:“就算真的是这样,这里也没看见一头猪啊?可别再把我算上!”
“谁把你算上了,你何必画蛇添足地加上这一句呢?”钟辰轩轻描淡写地又损了他一道,表情却变得严肃了。“不过,你说的也确实是事实。这里可没有养猪,他放这么多玉米,是干什么的?”
程启思迟疑地说:“是不是……用来卖的?”
钟辰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问你,你是在哪里长大的?”
程启思说:“还能在哪里长大?难道我是外国人么?”
钟辰轩笑着说:“你在有些方面,确实太无知了。这些地方的农家,都会种很多很多玉米的,都是自给自足自家用,哪能卖得出去呢?”
他又说:“巫问给我们倒了好几次水,我看他的手,没有拿过锄头的痕迹。他的手倒是很像艺术家的手,手指细长─你该知道,长时间干体力活,会让手的关节突出,变得难看。
“比如,我们常拿笔的右手,往往会比左手难看一点。当然,左撇子例外,而现在写字的人少,这个规则也不适用了。”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巫问是从别的地方把这些玉米收购过来的,而并不是他自己种的。你说这里的人种玉米是为了养猪,但巫问这里明显没有养猪,他收购这么多玉米来干什么?要运过来,也并不容易吧。”
钟辰轩笑着说:“何况,他放玉米的方法也完全不对。你也应该看过不少农家的摄影照片,你想想,一般来说,玉米是怎么个放法的?很多摄影的人都喜欢拍玉米的。”
程启思想了一会,“我明白了,玉米都是挂起来的,一排排地挂在外面,晒干后就成了金黄色。对,没错,这一带是这样的,我看过一些这样的照片。”
钟辰轩作了个手势,“然后磨成玉米粉……可以用很久,直到第二年再次收割的时候。不过,你看这些玉米,根本没有磨。
“所以说,巫问这几百麻袋的玉米都是摆设,是放着等老鼠来咬、等发霉烂掉的。虽然说玉米不值几个钱,但他这么做,实在是有点让人觉得奇怪。你认为呢?”
程启思抹了一把脸,有点无精打采地说:“今天晚上在这里发生的事,都实在是很匪夷所思。我甚至觉得我是在做一个荒唐不堪的梦。也许到了明天早上,天一亮,梦也就醒了?”
钟辰轩冷冷地说:“别说这种不切实际的话。刚才在地里挖出来的尸体接触到手指的感觉是梦?或者被烧焦的尸体发出的焦臭味也是梦?”
程启思打了个哆嗦,“你说,吴宏和徐玫还有刘愿到哪去了?”
钟辰轩毫无笑意地扬了扬唇角,“如果他们不是凶手,那么他们肯定就已经死了。我想,这个怪异的案件,应该会让所有的人都死掉的。”
“包括你和我?”程启思问,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都有点发抖。
钟辰轩却摇了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
程启思一呆。“为什么?”
钟辰轩指了指他的鼻尖,又指了指自己。“因为,你跟我是见证人,所以,我们要活下来才行。我们一直像是在看一出很热闹的戏,难道你没有这样的感觉吗?我们并不像是戏中人,却像是旁观者?”
程启思正想说“你也未免说得太玄乎了”,忽然,一声响亮的叫声,尖锐而清晰地划破了夜空。他立即从麻袋上跳了起来,那堆麻袋“扑扑扑”地落下了地,差点砸着他的脚。
“是巫问!”
当他们来到院子的水井边时,已经没有看到巫问的人影了。
角落里有一棵长得挺茂盛的树,正好在水井的上方,井边有一口铁桶,和一个搪瓷的盆子,水洒了一地。一尊用红线串着的小玉佛落在井旁,钟辰轩弯下腰拾了起来。
“是巫问的,我看见过他戴在左腕上。”
那红线断掉了,分明是被大力扯断的。这种红绳虽然细,但很坚韧,真不知道是要怎样的力气才能硬生生地扯断。
程启思四面瞧了瞧,说:“他人呢?不会掉到井里去了吧?”
这句话一出口,他自己就感到一阵森森的凉意。他从口袋里摸出了手电筒,对着井口照了下去。
井很深,大约有六七米的样子。四壁是用石块砌起来的,水面还在猛烈地波动。
从波动里,可以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程启思瞇着眼睛辨认了半天,看见了红黄相间的花纹,那正是巫问穿的羽绒服的颜色。
他长长吁了一口气,直起了腰。“看来,他真的是落下去了。”
钟辰轩指着地上的吊桶说:“上面的绳子断了,不过,就算它是好的,我们也没办法下去把他捞上来。”
他在井口上比了比,“刚好能够让一个巫问这种体型的人落进去。换了你,或者我,大概得硬往里面塞了。”
他朝程启思伸过手:“手电筒给我,我看看。”
钟辰轩正打算埋下头往井里看,突然,他觉得有什么湿润的东西滴到了头上,下意识地伸手一摸,只觉得黏糊糊的。他把手拿到面前一看,手上已经沾上了血。
两个人慢慢地抬起头,往上看去。
这棵树很老,但长势依然良好,虽然在深秋,都是绿油油的。从树叶中间,露出了一颗人头。
那是徐玫的脸。
徐玫的脸上全部是血,一头黑发上也沾满了血,在风里飘扬。
她的脖子上还拴着一条黑色的绳子,似乎那颗头都还在树上轻微地摇晃。血还在一滴滴地往下滴,钟辰轩本能地往旁边闪了一下,血就直接落进井里。
他摊开手,血是温的,还没有凝固。“她死了还没有多长时间。凶手是在什么时候下手的?”
程启思又抬头看了一眼树梢。越往上,树枝树叶就越黑越模糊。
也许,在里面还藏着徐玫身体的其它部分?一只手?一只脚?他不想再想下去,对钟辰轩说:“我爬上去看看。”
钟辰轩点了点头。“小心点。”
程启思走到树干旁边,正想往上爬,突然听到“劈劈啪啪”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个声音听起来非常熟悉,钟辰轩“啊”了一声。“鞭炮?!”
程启思也顿时恍然了。劈啪声也在这时候停止了。
钟辰轩说:“我们过去看看吧。”
程启思说:“你觉得那里会有什么等着我们?”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钟辰轩淡淡地笑了一下,“那里应该还有一具尸体在等着我们去看吧?”
而且是一具被火药给炸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的尸体。
这句话程启思没有说出口。当他看到地上那具男尸的脸,已经变成了一个还残留着火药碎渣的血洞的时候,他无奈地转过了头。
从男尸身上穿着的深蓝色登山服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就是失踪的吴宏。地上也落着一些鞭炮的纸渣,大红的,正是过节时常用的,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火药味。
钟辰轩在地上抓了一把红色的纸屑,有点疑惑地说:“鞭炮?鞭炮能够把人的脸轰出这么可怕的一个血洞吗?我看,倒比较像是火药枪对着死者的头,然后……而且一定是在非常近的距离之内,才能把脸都给炸得不见了。”
程启思摊了一下手。“到现在为止,这里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你和我了。”
他顿了一顿,“除了那个小孩。”
“我们再好好找找吧,他应该也还在这个屋子里。”钟辰轩说。
“是,他应该还在这里。”
程启思虽然也附和着,但他的脚,却有点抬不起来,直到钟辰轩推了他一把,望着他说:“走吧,反正我们总是要去看的,是吗?”
堂屋里,他们仔细地看了一遍,没有刘愿的影子,便走回到他们刚才待过的那间储藏室,居然有光。
光是掉在地上的一个煤油灯发出来的,煤油灯斜斜地夹在两个麻袋之间,光对着上方斜打过去,把天花板给照亮了。
程启思叫了一声:“刘愿?”
没有人回答。程启思又提高声音叫了一声,这时候,钟辰轩拉了拉他,轻声地说:“你往下看。”
程启思朝他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猛地倒退了一步。一个小小的身子被压在直迭到天花板的麻袋之下,一只露在外面的手臂呈现出了一种奇怪的姿势─显然已经被压断了。
刘愿的大部分身体都被麻袋压住了,包括头,只露出了衣服和一条手臂。一只鞋子掉在不远处,鞋带松开了。
“我的天。”程启思喃喃地说,“怎么会这样?”
“这也是我想问的。”钟辰轩闷闷地说。
“我们从听到巫问的惨叫声冲出去之后,离开这里也只有五六分钟,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这些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的麻袋全部给挪开,把孩子给压进去,然后再迭上?就算是有架吊车在这里,也没有这么高的工作效率。”
程启思发出了一声呻吟,“我真觉得自己要疯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这根本就是办不到的凶案!”
钟辰轩却立即反驳说:“凶手正是要你这么想。这个世界上没有鬼,我们遇上的是一系列残酷的谋杀案,是活生生的人干的,但是他─或者她─布下了很巧妙的局,希望我们相信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发生的,这样我们就根本无法追查下去,也完全不知道从何处追查下去。”
他们走到了云乐死的那间屋子。被褥还好好地放在床上,云乐却消失了。
门窗依然是从外面反锁着,但程启思的那把枪已经不见了。
两个人都保持着沉默,因为实在是无话可说了。程启思过了好一阵才说:“我去井边打盆水,洗洗脸,我需要清醒一下。”
钟辰轩说:“你就不怕那水……”
“有什么好怕的?”程启思平淡地说,“如你所言,都是活人干的。我们没有必要害怕,因为他们正是要我们害怕。”
他们两人一同往井边走了去。程启思说:“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一般发生谋杀案可能会有哪几种动机。”
钟辰轩扬了扬眉。“哦?”
“一是谋财,一是情杀,一是仇杀,还有一种就是心理有某些变态的人了。那么,你能判断现在这桩案子是属于哪一类型的吗?”
钟辰轩微微一笑,“你想考我?好吧,我来试试。首先,可以排除的自然是情杀,理由不辩自明吧,情杀都是针对某个特殊对象的,这群人各自的身分、地位、性别都完全不相同。仇杀……应该也可以排除。”
程启思说:“为什么可以排除仇杀的因素?”
钟辰轩说,“毕竟,如果凶手真有这么一大群仇人的话,好歹也得有点共同点。你看,我们晚上所遇到的这些人,有共同点么?”
程启思表示反对。“就算有共同点,也未必能让我们那么轻易就发现。”
钟辰轩摇头,“不,只要有共同点,那么一定会有相关的暗示。现在人都死光了,我们也早就应该发现那个暗示了,可是,
没有。”
看到程启思还是大惑不解的样子,他又补充说:“我们一直是旁观者,凶手没有要害死我们的意愿。我们人生地不熟,想害我们,不是很难的事,既然如此,凶手就是想我们活着,想我们看到。
“如果他是复仇,肯花这么大的精力,布这么多巧妙的机关,他一定会在复仇成功之后极度欢欣,而向我们作出相应的暗示。”
程启思说:“可是,辰轩,他如果作了暗示,也就等于暴露了自己的动机,甚至可能会被我们查出他的身分。”
钟辰轩说:“他既然无意害我们,就根本不怕我们去查。你注意一下这个凶手的行凶方式,我说过,他非常具有想象力,而且他不机械,没有过分的自我强迫。
“我打个比方,一般那种多次作案的凶手,行凶都会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他们会在有意无意间作出类似的事情。比如,他们下手的对象有相同点,或者他们下手的地点和时间有相同点,也有可能是手法有相似之处。
“但是这个凶手……怎么形容呢?他的手法几乎是天马行空的,充满了想象力。是想象力,而不是创造力。
“你明白么?这跟林明泉的案子大有不同,即使林明泉没有职务之便,他也可能多次行凶而不被发现,这有一个运气的问题在其中。他在杀人的时候,并没有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因为他创造出了一个变态连环杀人凶手。
“而我们现在面对的这个凶手,他是给我们制造了一个迷宫,他把凶手有意识地制造得非常诡异,非常复杂,甚至恐怖……我们想不通的事情越多,他就越安全。他就可以藏在迷宫的另一头,笑着看我们的无奈了。”
程启思问道:“你可以推断出这个凶手的性格特征吗?”
钟辰轩想了想,“凶手有很丰富的心理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突发事件反应预测能力。心思复杂细腻,善于组织─这桩案件总是让我想起一些很美妙很精细的编织物,用各种各样巧妙而细致的针法编结在一起。
“启思,这绝不是一件突发的案件,每一个细节应该都是经过精心筹划的。而且,其中可能会发生什么变故,也都在凶手的计划之内。
“另外,凶手可能不只一个人,因为要完成这样复杂的多起谋杀案,单凭一人的力量似乎不足。比如,挖一个大坑把人埋下去,或者是把人的头放到树上……”
程启思打断了他。“那个人是谁?在哪里?”
钟辰轩这次是真的笑了。“我如果知道就不会在这里跟你废话了。”
他指了指面前的水井,“我们已经站在这里说了半天了,你要洗脸就快点洗吧。虽然桶的绳子断了,不过这里还有半盆水。”
程启思往井里随意地瞟了一眼,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扑到了井栏旁,用手电筒照着,使劲往里面看。他一个人把井口堵完了,钟辰轩也看不到他究竟看到了什么,只能在旁边干著急。
好不容易程启思直起了腰,钟辰轩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不对了,忙问:“怎么了?”
程启思脸色发青,挤出一句:“巫问的尸体好像不见了。”
他挪开两步,把手电筒直直地对着井口。借着手电筒的光,两个人都看得很清楚,水井很深,但水底下确实是什么东西都没有。
巫问的尸体,就像在水里化掉了一样。他原本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被水一泡就有点像浮在水面上似的,很是显眼,这时候,井底除了水,还是水。
“他……跟古婵一样,消失了。”程启思机械地说,“被杀之后,尸体就消失了。”
他很突然地抬头往上看,头仰得太快,几乎都快听见自己颈骨扭动的声音了。月光下,树叶浓密,树枝层层迭迭,先前那颗女人的头却消失无踪。那头曾经在风里、鬼一样飘动的沾着血的黑色长发,令他们印象深刻甚至毛骨悚然,同样也无影无踪了。
钟辰轩缓缓地说:“我想,我们最好去看看其它几个人。如果不出意料……他们应该都消失了。”
离井最近的是堂屋。屋子里靠墙的火堆还燃着,焦臭的气味也还在空气里没有散尽,但那具被烧焦的男人尸体也不翼而飞了。
钟辰轩和程启思又来到后院,程启思大力挖出来的那个大坑还是原样,但坑里刘建明的尸体同样也消失在空气里。而那堆被翻出来的新土,还好好地堆在旁边。
鞭炮爆后的大红的碎纸屑,也还在地面上,只是吴宏被炸得没了脸的尸体也不见了。
两个人呆呆地在后院里站了半晌,程启思勉强地笑了笑。“你说,那孩子现在是不是也已经消失了?”
“如果不是,那我才会觉得奇怪了。”钟辰轩也掀了掀唇角。
果然,刘愿小小的身子,从麻袋下面失踪了。
换句话说,到这时候为止,这个“汽车旅馆”里,除了钟辰轩和程启思外,所有的旅客,也包括主人自己,都已经死亡,并神秘失踪了。
钟辰轩和程启思就站在那里,看着一屋子的麻袋。
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是做些什么。过了很久,夜风都快把两个人给冻成冰棍了,程启思才苦笑着说:“你是不是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钟辰轩有点无精打采地说:“为什么这么说?你不会又怀疑我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启思苦笑,“我是在想,临走前,你给我看了那部电影。真的就跟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情一样,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一个个旅客都神秘地死去。然后,他们的尸体,就彷佛是在空气里蒸发了一样,转眼之间消失无踪……”
钟辰轩说:“是很相似,我早就说过了。这是部挺有名的片子,也许凶手就是从这里面得来了灵感吧,然后才会创造出这样一出充满戏剧化和悬疑感的谋杀大戏。
“血腥,恐怖,悬疑,连环杀人,荒山野店,月黑风高,样样都占齐了,呵,拿去拍电影都绰绰有余,如果我知道这桩案子的最后答案,我一定会编个剧本的。怎么样,你出钱来拍,说不定咱也可以得个奖什么的?”
程启思烦恼地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开玩笑。那电影其实就是个假象,几乎大半场的电影都是假的,都是那个精神病患者在做梦,什么十个人格八个人格的,天知道,说不定还是他用来规避法律的手段呢!
“哎,最后好了,那个心理医生也被他给杀了,算是好心没好报还是自作自受?早点把那个精神病人给绞死了,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
他停了停,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了,电影里是那个小孩子是凶手吧?”
钟辰轩似笑非笑地说:“你都说了,一切都是假的,都只是那个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梦。那又哪来什么凶手?”
“不是。”程启思说,“我实在是觉得这个晚上发生的事跟那部电影里太相似了,相似得让我都觉得不是巧合了。也许正如你所言,凶手也跟我们一样看了那电影,而由其中得到了灵感?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根据电影里的线索,来猜一猜凶手?”
钟辰轩耸了耸肩。“电影里探讨的确实是多重人格的问题,而大部分的情节─就是那场暴雨里发生在汽车旅馆的连环谋杀案─都只是这个多重人格的精神病患者脑海中的产物。
“他所有的人格在互相厮杀,当心理学家以及他本人都以为好的人格,已经将坏的人格杀死的时候,还有一个隐藏得最深的、最邪恶的人格……也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孩子。
“这么说也许不够科学,不过如果想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就是这样。你要知道,正因为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是脑海里臆想的东西,所以,所有的尸体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消失掉,因为它们本来就不存在!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尸体,都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它们不可能消失无踪。”
“消失无踪?”程启思咀嚼着钟辰轩的话,猛然间感到了一阵寒意。
本来站在这里已经很冷,冷得发僵,但这种寒意却是打从心底蔓延起来的。这时候,他才开始真正体会到这四个字的寒意。
在这里,除了他们这些人之外,并没有看到别的人。四周都没有人烟,只有茫茫的大山。如果凶手潜伏在这间旅馆里,那么他是怎么避开自己跟钟辰轩的视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杀人的?
就在眼皮子底下,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然后又“消失无踪”?而最后,甚至连全部受害者的尸体也都消失无踪了?!
“简直像是在变魔术,不可思议。”程启思最终说出了这句话。
钟辰轩看了看他,却说:“魔术更只是戏法而已,只要掌握了窍门,总是可以戳穿的。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程启思用力搓了搓手。“我们就准备在这里站到天亮吗?”
钟辰轩说:“我可不想回到那些奇奇怪怪的屋子里去,这旅馆,真有点见鬼,不如我们回车里去吧,明天一早就出发。管他路好还是不好,只要走上正路,总会遇上其它车的,而且也可以找个有手机信号的地方,打电话报警。”
程启思笑了笑。“好吧,不过,也许车里还真有具尸体在等着我们呢,你信不信?”
钟辰轩撇嘴。
“不信。对了,我们还有些行李在堂屋里,你去拿吧,我在这里等你。”
程启思叹了口气,捏着鼻子走进了堂屋,把搁在桌子旁边的行李拎出来。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了。
钟辰轩看他不动了,扬起声音问:“怎么了?”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的确确是死过人的。”程启思回过头望着那堆要熄灭的火,“那股皮肤被烧焦的臭味,我以前也闻到过,那不会是烧别的东西会有的味道,就算尸体消失了,这股气味也没有散尽,依然可以证明这里死过人。”
钟辰轩说:“你我都亲眼见到,当然不会怀疑。可是,这股气味等到明天也会散得差不多,等到警察来的时候,就会什么都不剩下了。”
程启思说:“别说那么没水平的话。只要有一点痕迹,都是可以检验出来的。”
他忽然看到木门底下有一颗什么东西在闪光,弯下腰捡了起来,放在手心里一看,居然是一颗钻石。
钟辰轩也走过来看。“应该是古婵戴的。”
程启思把那颗钻石拈在两指间转动着,五彩的光芒是晶莹而诱人的。钻石不大,但成色很好。
“我留意过她的首饰,应该是限量版的。拿着这颗钻石去查,应该能够查出她究竟是谁─古婵,这个名字很诗意,也许并不是她本来的名字。”
他小心地把钻石收了起来,“我相信,除了这种过于明显的证据,现场一定还残留了更多的东西。只要有一滴血,或者是一根头发,我们就能够追查下去。”
他的声音,和他的表情,都相当自信。钟辰轩却喃喃地说:“是吗?我并不这么认为……如果这么容易的话,这个案件就不会这样发生了……它就没有理由这样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