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这个小镇后,他们就直接到了李永田那里,甚至没有来得及多看一眼这个小镇。程启思这时候慢悠悠地开车行驶在小镇的街道上,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居然还晒得人软绵绵的。
虽然带了足够详细的地图,也作了足够充分的准备,但程启思依然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之外,他了解得很少。
一路上,他确实看到了极壮丽的雪山,或者是极宏伟的山脉,以及各式各样的民族风情─但是这一切都被血腥给冲淡了,对这些美景的记忆,大概只能留在数位相机里了。
这一带的房屋,已经接近藏族风格了。程启思一看到这种大红大黄、色彩鲜艳得快让人变色盲的颜色,便会觉得心里一阵阵的刺痛。
他会想起尹雪,不自觉地想起,甚至希望能够在这种地方再碰上她。毕竟,他们认识就在这类型的地方。也许,这就是他潜意识里同意选择这条路线的原因?
在那场深山里的谋杀案里,他认识了尹雪,却最终看着她离开。
程启思也怀疑,就算自己能再见到她,又能怎么样?不要说尹雪是结了婚的人,她还是个杀人凶手。见了面,最好也立即走开,这样恐怕才是最好的。
程启思不愿意再想下去。
他找了一家小饭馆坐了下来,菜很简单,牛肉和酥油茶。程启思对这样的食品并没有特别的好感,但对于已经很久没吃到热饭热菜的他,好像也没有挑挑拣拣的余地了。
老板虽然晒得脸上两块高原红,但很明显是汉族人。他坐到程启思旁边,似乎想跟他搭讪的样子,程启思自然也是求之不得。
“你们是旅游的?这个时候旅游的人很少啊,不过倒是有很多藏民,他们会走这条路去朝圣。哦,就在不远的地方,就是三座神山了,去的人很多。”
老板的当地口音很重,程启思要很费力地支起耳朵去听,才能听得懂他说的话。
他不由得想起了巫问,巫问那一口京片子流利得出奇,抑扬顿挫得有时候像在朗诵,跟当地人的确有天壤之别。
随手写幅字都要写写屈原的︿九歌﹀的人,文化底子一定不会差,他为什么会像个隐士一样住在这里,甘心忍受这里清苦到艰苦的生活?
程启思看了看街上,果然隔一会就有一些藏民三三五五地走过,有的随身带着行李,也有的什么都没带。
他知道朝圣的意义,但却始终无法真正深刻地理解。
“三座神山?你指的是稻城、亚丁的那三座吧?那离这里还很远啊。”
老板笑了。“已经算是很近了,至少比起去拉萨,很近了。你想想,五体投地地走过去,会走多久?”
程启思提出了一个实际的问题。“那如果……没有走到呢?”
他注意到行走的队伍里,有不少都是老得似乎路都走不动了的老人。他有点怀疑,不要说遥远的西藏拉萨了,这藏族老人能再走上一两天都还是疑问。
老板摸着自己油腻腻的头发,说:“路上死掉的多着了,他们的家人会把他们的头发啊,指甲什么的送到朝圣的地方去,也许还有他们带在身上、最珍贵的、准备献上去的礼物。”
“最珍贵的礼物?”程启思的心中怦然一动,“会是什么?”
老板呆了一下,然后哈哈地笑了。
“别真以为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了,每个人心里的标准不一样。对他们而言,也许一束花,一颗不值钱的什么石头就是宝物。重要的是虔诚,是有那个愿心。
“当然,也真有宝物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看见过一个藏民带着一株红珊瑚,啧啧,那个颜色啊,鲜红透亮,天然的三尺高啊。还有一个藏民,他带着一尊檀香木雕的佛像,我看布达拉宫的镇宫之宝也不过如此了。
“哎,你别说,我在这里,还真是看了不少、见了不少,只可惜他们都把这些东西看得很重,不然我就去买下来了。他们根本不注重东西的价值,只是因为是家里传下来的,所以认为是贵重的,最好的东西一定要献上去。
“哦对了,我还见过一本经书,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那个藏民就坐在我店门口休息,我看见他把经书拿出来,我的天,映在阳光下,每一个字都是熠熠发光,那可是把金子化成金水写出来的啊!”
程启思听得一颗心怦怦跳。“通常来说,这些宝物都是祖传下来的?”
老板叹了一口气。
“当年啊,听我们老一辈的人说,解放藏区的时候,那可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不要说那些大土司了,就算是个小土司,
或者是稍微有点身分地位的人,家里藏着的宝物拿出来都能吓死人。
“总有些人能够藏一些下来,代代相传……说实话,他们有什么我看到都不会觉得惊讶,这些年什么都见过了。”
程启思小心地问:“那在前两年,你有没有看到过特别贵重的东西?”
老板猛地一拍大腿。
“两年前!有七个藏民经过这里,大概是一家人!我猜他们的祖辈肯定是个贵族,至少也是个中等级别的土司!我刚才说的那金子写成的经书就是他们带的,而且不只一本啊!一个包裹里,都是金子的经书,看得我眼睛都直了。
“我记得,背经书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压得他腰都弯了,还有一个年纪最大的老头子,背着一尊佛像。另外几个大概是儿子、媳妇和女儿,个个都带着大包裹,沉甸甸的,我见过的最值钱的东西,估计就是这一家带着的了。”
程启思强捺着心里的激动,问他:“那你有没有看到他们离开?”
老板摇了摇头,“正好那天另外来了客人,我忙着招呼他们去了,就没有注意到他们走了。真可惜,我本来还想跟他们搭搭讪,至少多看两眼啊。
“唉,那东西,真的是一看就想弄到手的宝贝啊,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还是不理解他们怎么就舍得给送出去呢?”
“客人?”程启思重复着,“也是藏族人吗?”
老板回答:“当然不是,他们一般在路边一坐,吃点干粮就当休息了。是跟你一样,来旅游的人。”
程启思又问:“男的还是女的?”
老板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他,似乎觉得他问得太多。不过看来这老板是个很饶舌的人,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滔滔不绝地说开了。
“一男一女!女的很漂亮,个子很高,像演员!男的还没她高,我都注意去看那个女的去了,男的又戴着帽子和墨镜,我没注意他长什么样。”
漂亮高@像演员的女人,这个形容,倒是跟古婵很相似。程启思想着。
他知道如果再问下去,老板肯定会起戒心,于是付了饭钱,站起来准备走。他根本没吃上几口,老板的话弄得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连吃饭都没了胃口。
老板把他送到了门口,程启思扭过头问:“哪里有加油的地方?”
老板伸手指了指:“这里就这么一条路,你一直往下走,就看到了。王胖子这时候肯定在睡觉,你大点声叫。”
程启思谢过了他,开着车慢慢地顺着路往下走。果然,没开几步,就看到了一个招牌,用油漆歪歪扭扭地刷着几个字:“补胎,加油。”
程启思下了车,叫了一声:“有人吗?”
没人回答。他想起老板的嘱咐,又提高声音叫了好几声,总算听到一个懒洋洋的男声响了起来。
“来了,来了……”
饭店老板口中的“王胖子”果然是名不虚传,胖得就像个吹足了气的皮球。他看了一眼程启思身后的车。“加油哪?”
程启思点了点头。王胖子说:“马上,很快。”
他去给程启思的车加油,一面加一面说:“今天加油的人可真多,往年里这个天气,几年都碰不到一个。这不,今天你都算不上是最早的了。”
程启思心里又是一动。“那前面的是什么人?”
“我从来只看车,不看人。”王胖子头也不抬,说得也直截了当,“本田,像是从泥里打了滚似的。”
“本田?”程启思喃喃重复道。
在通向“汽车旅馆”的公路附近,他看到的两辆车,其中一辆就是本田。那么,另外一辆三菱越野车到哪去了?
“加好了。”王胖子伸出了一只手。
程启思把钱放到他的手上,还想问点什么,王胖子已经掉转头回去了。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表,离钟辰轩规定的三小时还差得远。他知道钟辰轩很讨厌别人吵醒他,但刚才发现的事又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钟辰轩,于是爬上车,沿着街道开回去。
果然,钟辰轩被他吵醒了,很没好气地说:“干什么?不是叫你过三个小时再回来吗?”
程启思重重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兴奋地说:“你刚才不是叫我想一个合理的动机出来吗?我出去逛了一趟,还真找到了!”
钟辰轩抬起了头。“你听到什么了?”
程启思把刚才从老板那里听来的话详细地重述了一遍。
“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两年前,有一家藏民去朝圣,路经这里。
“这家人以前应该很有钱,所以家里留下了不少贵重的宝物。他们对于这些东西有多贵重、值多少钱并没有什么概念的,
就算有,他们也不在乎,因为他们的信仰就是要把自己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献上去。
“然而,别人并不这么想。有人─据饭馆的老板说,是一男一女,我怀疑那个女人就是古婵─看到了他们所带的东西,起了贪念,然后把这家人全都害死了。
“这可是一大家子人啊,一共有七口人。而且藏族人通常都是带刀的,又有好几个年轻力壮的,要杀死他们没那么容易,我想,也许杀他们的也是一伙人。”
“就是我们那天晚上见到的那几个人?”
程启思点头。
“有可能,我们那天见到的,所有的人都是凶手。古婵、巫问、刘建明、徐玫、云乐、吴宏,还有齐轩……”
钟辰轩说:“你算漏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叫刘愿的小孩。”
程启思说:“几年前,那小孩还更小,他能懂得什么?他的父母,也许只是因为不方便照顾他,才把他一起带来的。”
“你说的这个动机,似乎是成立的。”钟辰轩说。
“这个动机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聚集在这个地方。”程启思说。
“他们抢走了那家藏民的宝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几年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为的就是分赃。”
“等等。”钟辰轩打断了他。
“这一点说不通。他们为什么不当场把东西带走?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自己驾车的,往车后座或者行李箱一扔,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带走了。
“这些路,根本不会遇到什么检查,何况,也不是人人都识货。
“他们根本没有理由要等上好几年再来分赃,要再进来一次,是件很麻烦的事。就算要避风头,也完全可以把东西藏在家里,等到合适的时候再拿出来卖。
“黑市交易还是有的,不会追问东西来历的收藏家也不会少,他们为什么不按最合理的方式做?”
程启思皱眉。“也许他们有一些迫不得已的苦衷?反正东西都是他们的,又不会贬值,过两年来拿又怎么样?”
钟辰轩摇了摇头。“财迷心窍到会杀那么多人来谋财的凶手,要他等上好几年才能动他谋杀得到的东西,大概是办不到的事。
“而且,也许有一两个人能忍耐,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忍耐的。我可以这么来分析一下,如果是巫问,他很可能自己具有高度的鉴赏眼光,他是想要把这些东西作为『宝贝』占为己有。
“如果是刘建明和徐玫,他们很可能是为了一笔想都想不到的财富,比如,他们可以送儿子出国,类似的。
“如果是古婵……她一看就是个非常会花钱的女人,再多的钱给她挥霍,估计都不够。我比较相信,像巫问这种人,可能会有耐心等待,换了古婵这种女人,就不太可能。”
“那你的解释是什么?”程启思问。
钟辰轩笑了笑。“这个─我估计还是人的贪婪在起作用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他去开了门,一看却是笑嘻嘻的李永田。
李永田说:“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喝两杯?”
他这么热情,加上程启思也确实想再打听点事儿,就点头答应了。
李永田说:“我也是单身,没什么好招待的,就在老胡那家饭馆吃吧,你们别嫌弃才好。”
程启思笑着说:“怎么会?”
李永田说:“那就说好了,六点来吃饭。”
他说完就关上门走了,程启思回过头对钟辰轩说,“正好,我也想找那个饭馆老板再问点儿事。”
钟辰轩耸了耸肩。“是吧,有个当地人,更方便。”
这顿晚饭,老胡也算是竭尽全力了,好歹弄出了一桌子菜,看起来还算丰盛。李永田拿了一瓶白酒,一人倒了一小杯。
来之前,程启思已经跟李永田谈过老胡所讲的事,李永田喝了两口酒,就说:“老胡啊,把你上次见到的那个─就是你下午跟小程说的那事,再说说,说清楚点。”他拍了拍程启思的肩头,“这两位都是我的同行。”
老胡呆了一呆,跟着就笑了。“原来是这样,你不早说嘛。”
他也端起酒喝了一小口,想了一会说,“好像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呀,那天我本来是在看他们带着的金字经书,来了一男一女。不过,他们似乎也很注意那家藏民带着的东西,这也不奇怪,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瞎子才看不到呢。
“那个男的挺懂的,还在跟那个女的介绍那种经书是怎么回事,哦对了,那男的是北方口音,女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标准,那女的对吃的挺挑剔的,不过给钱很大方。奇怪的是,菜还没端上来,他们两个就付了钱,开车走了。”
程启思问道:“那时候,外面那家藏民还在吗?”
“不在了。”老胡有点遗憾地说,“他们已经不在外面了。我本来还想去看看他们那些东西呢……”他望着李永田,“怎么,出了什么事?”
李永田表情严肃地说:“就是现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才来问你的。”他问程启思,“还有什么问题没有?尽管问?”
程启思突然想起一件事,就笑着说:“那个王胖子,是不是真的只认车不认人?”
“王胖子?是啊。”老胡也乐了,“他从来不注意看别人的长相,就会注意看车,他对车可精通得很。”
钟辰轩问老胡:“今天有些什么人到你这里来吃过饭吗?”
老胡说:“没有,就只有他。”他指了指程启思。
“不过,上午的时候好像是有车经过,但我也没有注意,我那时候正在忙活呢。”他把菜盘子往中间挪了挪,“快吃菜,都凉了。”
李永田也说:“有什么等会再说吧,这天气,菜凉得快。”
程启思喝了一口酒,他很久没有喝过这种劣质白酒了,一股辛辣味直冲上了脑门。钟辰轩看他端着酒杯在那里发呆,轻声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喝得急了点。”程启思说。
钟辰轩看了一眼他的杯子,笑着说:“还喝得急了点儿,你这一杯都被你一口喝干了。可别喝醉,没人扶你回去。”
程启思说:“没事,你当我酒量这么不行?”
事实上,当他回去的时候,确实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
钟辰轩看着他,一脸好笑。“叫你别喝那么多了。”
程启思本来已经躺下了,突然又坐了起来。
“不行,我这样子睡不着。我一直觉得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钟辰轩说:“要不要我帮你催眠看看?”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你知道我不喜欢。”
钟辰轩说:“那就算了,我还懒得花功夫呢。”
“辰轩,那个修车的王胖子说,今天上午有一辆本田车在那里加油。我现在在奇怪一件事,为什么那天晚上,我们没有看清楚那两辆停在那里的车的车牌?”
钟辰轩眼皮也不抬地说:“你现在才想到啊?我猜车牌一定是被刻意盖住了,否则我们应该会留意到的。”
程启思问:“如果我们当时很无聊,想走过去看一看怎么办?”
钟辰轩对他这个问题却像是早已胸有成竹,想也没想地回答:“那两辆车选择的停放地点,应该不是随意的。车附近长了很多带刺的沙棘,这会让我们形成一种心理障碍,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是不会想要去接近的。”
程启思喃喃地说:“那个地方的沙棘,真的感觉很奇怪,就像是有人特意种上去的一样,而且种得还歪歪倒倒的。”
钟辰轩忽然说了一句:“也许真的是特意种上去的。”
“什么意思?”
钟辰轩说:“我大概可以猜想得到,为什么那家旅馆会在我们眼皮子下失踪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是一种相当高明的心理战术。”
看到程启思一脸渴望的样子,他笑了起来,“等明天去了之后,我确定了再告诉你。现在要解释,也很难解释清楚。”
程启思叹气。“好吧,我看我也真是习惯你的卖关子了。”
钟辰轩笑而不语。程启思又拾起了开头的话题。“如果这群人是分赃的,那么他们为什么又一个个地都死掉了?全部死光了,那些东西怎么办?”
钟辰轩说:“我们并不能肯定我们见到的人,就是全部的人呀。也许,我们到那里的时候,他们还在等最后一个人也说不一定。
“人心总是贪婪的,要了很多还想要更多。既然杀过人,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人。把同谋者全杀光了,凶手岂不是就可以独吞所有的东西了?
“不过,”他又说:“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觉得凶手就在那天晚上我们见到的人中间。一个外来者,是很难逃过这么多人的视线,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的。”
程启思反驳:“可是他们都死了。”
钟辰轩回答说:“你太过确定了─或者说,你太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当时,我们都会因为所见到的景象惊骇不已,而无法作更多的思考。但今天下午,我躺在这里睡不着的时候,昨天夜里
的情景就一幕幕在眼前回放,我才发现,亲眼所见的,也未必是真的。”
程启思有点着急地催促:“那你就解释一下给我听啊?”
钟辰轩说:“你别急,到了明天,我们就会离真相更近了。我想,我已经抓到这个案子是如何实施的关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