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热情地请简东平在八仙桌边坐下,随后便抖抖索索地给简东平倒了杯白开水。八仙桌上有封信已经被拆开,信封上赫然写着“古伯仁亲启”的字样,简东平猜想眼前的老人应该就是收信人。
“你说你是谁派来的?”老人问道。
“我是《信周刊》的记者。”
“这么说是报社派你来的,是哪份报纸?”
“《信周刊》。”简东平觉得这是句废话,老人八成从来没听说过这份报纸。
果然,老人茫然地摇了摇头:“《信周刊》?没听说过,现在的报纸实在太多了,我看都差不多。”
“的确是这样。”简东平附和道。
“你说你想了解那些年轻人的事?”
“是的,我想您跟他们说不定有所接触。”简东平真担心他会问为什么,那必然会迫使他编出一大堆牵强附会的理由来,这实在是个苦差事,幸好老人什么都没问。
老人手里捧着一个紫砂茶壶在简东平对面慢悠悠地坐下,和颜悦色地说:“对,那个女孩我认识,她叫李今,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也很漂亮,她常跟我打招呼。有一次我在底楼摔倒了,还是她把我送回家的呢,她是个好女孩,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真是太可怜了。这就叫天有不测风云。”老人叹了口气。
简东平突然想起,当初的报道中曾提到,有邻居说李今长相甜美,乐于助人,人缘极佳,也许那时候接受记者采访的正是眼前的这位老人。
“对,她的确很漂亮。”简东平由衷地说。
“你也认识她吗?”老人疑惑地看着他问道。
“实际上,她是我的同学。”简东平实话实说。
老人恍然大悟般地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难怪你要打听他们的事。”
“除了李今,您对其他人熟悉吗?”
“其他人?啊,是的,我也认识他们,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我都能叫出名字。因为邻居之间打交道,有时候是不需要知道名字的。”老人朝他笑了笑,深褐色的眼睛散发出和煦的光芒。
“那么,您觉得李今跟他们中的哪个最好?”
老人摇了摇头说:“我看不出来她跟谁最好,他们有时候看上去关系都很好,有时候却又吵得不可开交,年轻人都是这样的。”
“李今跟谁吵过?”简东平琢磨,老人的房间就在李今房间隔壁,如果那边有什么响动,他一定能听到。
“她跟那个长头发的女孩吵过。有一次,那个女孩跟李今一起回家,两个人在走廊上争了起来,那个女孩好像很激动,声音特别响,我听到她对李今恶狠狠地说,你等着瞧。但李今的声音我却没听到,我想出去看个究竟,但等我出去的时候,她们已经进屋了,所以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老人说。
长头发的女孩指的应该是郁洁,她曾经跟李今发生过争执。
“那个长头发的女孩平时跟李今的关系怎么样?”
“她们一开始好像关系还不错,两个人经常勾着手臂同进同出的,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很少看见她们在一起说说笑笑了。有时候在走廊上碰到,也会装作没看见对方,这种情况我就看见过很多次。还有一次,那个长头发女孩先回来,李今跟在她后面,按理说,大家住在一起,看见朋友也回来了,就没必要关门了,但那个女孩居然明知道李今在后面,还故意把门狠狠地关上,那声音简直把我的心脏都快震碎了,这个女孩的脾气可真不小。当时我就跟我老伴说,她们两个准是发生了什么纠纷。”老人津津有味地呷了一口茶。
简东平若有所思地继续问道:“那么李今跟其他人呢,有没有也发生过同样的事?”
“她跟那个姓张的花花公子也吵过。”老人不假思索地说。简东平知道老人指的是张兆勇,听得出来,老人对张兆勇很看不惯。
“他们吵得厉害吗?”
“都是李今在骂他,姓张的一般都是嬉皮笑脸的,要不就是躲着不见她。有一次,李今很生气地去敲对面的房门,是那个陈剑河,就是后来被认为是凶手的那个年轻人给她开的门,我听见她问陈剑河,姓张的在不在,当她听说那个人不在后,扭头就走了。我正好出门丢垃圾,我发现她的脸色很难看。我想准是那个姓张的做了什么坏事,看他的样子就不像个正经人。李今出事的那天傍晚,我还看见他鬼鬼祟祟地走出去呢。虽然他把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脸,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老人厌恶地皱了皱眉头。
他来过?简东平心里一惊。
“那天傍晚您看见他从这栋楼里出去?!”
“我不会看错的,我的眼神好得很呢,年轻人!”老人有几分得意。
“那是几点的事?”
“5点半左右吧,那时候我正好站在窗口,晚饭过后我总要在窗前站一会儿,听说这样可以避免脂肪堆积。年纪大了,什么都得格外注意,所以我就正好看见他了,他戴了顶黑色的帽子。”
5点半,正好在作案时间内,张兆勇曾经在现场出现。
“您确定吗?”
“当然,他穿的那件花里胡哨的衣服烧成灰我都认识。再说整个楼道里只有他这么打扮,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老人厌恶地说。
“那您为什么当初没有告诉警方?”简东平脱口而出。
老人吃了一惊,瞪大眼睛反问道:“凶手不是已经抓到了吗,再说姓张的看上去就不是个好人,如果他知道是我去告的密,说不定还会来找我的麻烦,而且我向来不喜欢跟警察打交道,为了给我侄女报户口的事,我可吃了他们不少苦头……”
简东平打断了他的话:“也许您提供的线索会改变整个案子的结果,因为照您的说法,有可能陈剑河不是凶手。”
老人摸着自己稀疏的头顶,注视着他足有好几秒钟:“这么说难道真的让我老伴说对了……”
“您老伴?”
“她坚持说凶手不可能是陈剑河。”老人说,“她说陈剑河怕血,不可能会做出这种事来。”
“她怎么知道这些?”
“有一次,我老伴买菜回来正好在菜市场门口碰上陈剑河,可能是看到我老伴手里拿的东西太多了,他很好心地提出要帮我老伴把东西拎回家来。恰好那天,我老伴买了只活杀的鸡,走路的时候,鸡血从塑料袋里渗了出来,正好滴在他的鞋子上,他显然是没发现,但我老伴看到了。后来等他把东西拎回家后,我老伴觉得不好意思,便提出要帮他把鞋子上的血擦干净,他这才注意到自己鞋子上的血。我老伴说,他当时就吓得脸色惨白,说话都不利索了,后来我老伴马上给他倒了杯水,让他坐下来休息,又帮他把血擦干净,过了十分钟,他才摇摇晃晃地回去。我老伴说,那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去杀人,给别人杀还差不多。”
这再次印证了简东平的记忆,陈剑河的确有晕血症,大学后,他这个毛病一点都没有好转。
“那么陈剑河跟李今的关系怎么样?”这是简东平最感兴趣的。
“说实在的,报纸上说的我一点都没看出来,他对她总是冷冰冰的,那次给李今开门也是那样,李今问他姓张的在不在,他就干巴巴地回答她‘不在’,连多一个字都没有。他们的关系很普通,在走廊上碰见也不打招呼。所以我老伴当时就说,报纸上说的全是胡扯。”
“也许他是偷偷地喜欢她。”简东平猜测道。
老人不同意,他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
“那么出事的那天,您有没有看见陈剑河?”
“我当然看见他了。我还知道李今是4点左右进了对面那个房间的,就是陈剑河给她开的门。我听见陈剑河跟她说话来着,他那天对她还是一样干巴巴的,就说了‘请进’两个字。李今还跟他开玩笑呢。‘是你请我来的,就不能客气点吗?’她是这么说的,随后她就进了房间。”
“是你请我来的,就不能客气点吗?”
陈剑河究竟为什么约李今过去呢?他要跟她谈什么事呢?求爱吗?如果不是,那么还会是什么别的原因呢?
“您有没有看见陈剑河离开?”简东平问道。
“他是在4点半之后离开的,看上去跌跌撞撞的,脚步有点不稳。我当时心里头还纳闷,他既然走了,那么李今也应该已经回到自己的房间了,但是我为什么没听到响动呢?我就在隔壁,通常开门关门的声音我总能听见的,可是那天我连他离开的声音都没听见,我想他是故意关得很轻才会这样的。所以我跟我老伴说,人如果没做亏心事,干吗把门关得那么轻?所以不管他怕不怕血,反正他是脱不了干系。”
简东平想,也许他根本就没把门关上,李今被发现时,门是虚掩着的。那么他为什么没把门关上呢?是没留意,还是故意的呢?如果他是故意的,是不是在等某个人呢,那么他又是在等谁呢?
过了一会儿,简东平问道:“您对陈剑河的印象如何?”
老人低着头想了一会儿才说:“是个老实人,不像杀人犯。但有时候老实人也会干出出格的事来,所以我也说不上来,倒是我老伴一直对他印象不错。”
“为什么?因为他曾经帮过她?”
老人摇了摇头。
“我老伴说她曾经看到陈剑河把酒瓶和旧报纸卖了换钱,如今没结婚的男孩子能像他这么懂得省吃俭用是很难得的,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自己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姐姐每月还提供贴补,他的开销也不大,应该还不至于缺钱花,但他居然热衷于卖废品,这应该不能算是美德,而是一种怪癖吧,简东平心里想。
“陈剑河跟谁比较投缘?”
“这我倒没注意,他没什么朋友,也从来没有人来找过他,只有一次,我看见他跟一个朋友坐在一家露天咖啡馆里。”老人回想着,突然露出了笑容, “当时我们是去亲戚家串门,结果却在离那儿不远的一个商场外面的咖啡馆里看到了他们。老实说,我跟我老伴都很吃惊,因为蓝桥那地方实在太远,我们可是乘了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才到那儿的,压根儿没想到会在那儿碰到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