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经过调查得知,查尔斯也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五年前也在妮娜的服装公司打过工,后来和妮娜结为夫妻。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查尔斯分得一笔巨额财产,后来成立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两年前与米希尔结婚。两处人命案的死者都曾在妮娜的服装公司打过工,且都发了横财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保罗断定,两人之死和妮娜有直接关系,妮娜有重大杀人嫌疑。然而,妮娜身高不过一米六,且一双脚非常小巧,树林中的脚印绝不是她留下的。再说,保罗暗中调查过,妮娜家里及公司里从未养过大狼狗。很显然,妮娜不可能是真凶。那么真凶又是谁呢?难道托尼和查尔斯之死真的与妮娜没有关系吗?
保罗深深地陷入复杂而又矛盾的案情中不能自拔。连日来他坐卧不宁,寝食难安。有一天夜里,他忽然在梦中见到了真凶,真凶的模样真真切切,是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白人小伙子,长相英俊,高鼻梁,蓝眼睛,卷曲的金发。保罗在梦中见到这个真凶,一会儿拿着托尼的仿真人模型在训练一只狼狗,让狼狗咬托尼的喉咙;一会儿又拿着查尔斯的仿真人模型,训练狼狗咬查尔斯的喉咙。翌日,保罗把昨晚梦中的情形说给助手奥斯汀听,奥斯汀笑道:“老兄,你是想凶手想疯了吧?梦中的凶手怎么可能是现实中的真凶呢?退一步说,就算你梦中见到的那个人是真凶,可我们一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二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如何找到他?只有找到他,才能辨别出真假。”
保罗说,我有办法找到这个梦中真凶。他找到一位画家朋友,根据他的描述,画家很快就画出了他梦中那个驯狗的男子。保罗拿着画像来到报社刊登寻人启事。翌日便接到五个电话,提供线索的人说,他要寻找的人叫威尔逊,是一家马戏团的驯兽员。保罗听罢,激动得一迭连声地说谢谢。奥斯汀也觉得这事真神奇,简直有些不可思议。他对保罗说:“老兄,看来你的梦还真有些灵,这个威尔逊有作案条件。可我们凭什么说他就是真凶呢?”保罗说:“别着急,先找到这个马戏团再说。如果这个威尔逊是真凶,就一定能找到蛛丝马迹。等我们查到证据,就不怕他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