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已经坐在床头的桌子前,他不想开电脑。他知道按照程序,自杀前要写一封遗书,最好像样一点,这样的话整个过程才显得完整,当初生下来剪断脐带,死之前当然要留下遗书。他想,像样一点的遗书应该用笔写比较郑重,电脑打出来的显得不太严肃。而且他又没有印刷机,那还要把遗书存到优盘里拿到楼下打印店里去打印,A4纸,五毛钱一张。还是用笔和纸写,最后在落款处蘸点口水打上指模,这样的遗书才算正规能够得到世俗社会的认可。这些还是后话,现在要找到笔和纸再说,而且他有很严重的提笔忘字的症状,他担心在纸上会写出什么错别字来,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纸是有的,几年前公司发的笔记本还没写完,应该说基本没写上几个字,他在靠墙的那个柜子中间那个抽屉里找到那个笔记本,是黑塑料皮的,它的中间扣着皮带,要把“皮带”打开才能翻看里面,里面真是崭新,扉页上也没谁题一行字,写一句“我一无所知”,翻开里面也是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真干净,甚至页缝里也看不出一个字来,他记得在最后一页抄了一句歌词的,“我独自走过你身旁”还是“我们走在大路上”,可是翻到最后一页,也是什么都没有干净得很。那就是另外一个笔记本了,不是这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