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格东显得有点丧气:“如果真像今天分析的,胖子是从犯而不是主犯,那么前期调查甘佳宁同学的工作就白费了。”
朱国山点头承认:“这次凶手的犯罪能力、犯罪细节和反侦察意识是空前强大的。每次用化工毒药杀人,可以做到不与被害人正面接触,就把人弄死。三次下手选择的毒药不同,第一次用尼古丁,剂量少,起效快,被害人还没完全觉醒就昏迷随即死亡。第二次用的是氰化氢,由于选择了喷瓶的装置,液态的氰化氢是最好的选择。尼古丁由于提纯难度高,要弄到一瓶子的尼古丁很麻烦,所以直接合成氰化氢。第三次用了起效慢,但同样一发作就救不回来的三氧化二砷,可见凶手也预见到了范长根夫妇喝牛奶未必是同一时间一起喝,若用起效快的,一人尚未喝下,就见另一人出事,自然没法做到杀死夫妻二人。而凶手历次犯罪中,从未留下关键证据,对案发现场外的监控探头都尽量选择回避,证明环境勘测的前期工作也做得很完善。甚至换牛奶箱时,也想到了等真正送奶工前脚刚送完奶离开小区,后脚马上踏入小区实施计划。这样的对手,我实在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