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年间,浙江绍兴金银匠人李田携带家眷到京城游玩,同时以自己的手艺谋生。因技艺高超,李田声誉鹊起,家道日渐殷富,于是在京城开了一家金银饰品店,定居下来。
李田的妹妹婉姑在幼年时已和同乡张益定亲,眼看婉姑到了婚嫁的年龄,但张益却因家穷,没有能力到京城迎娶婉姑;李田因店铺生意忙,也无法送妹妹回乡。这时,正巧李田的表弟王举人来京城考试,住在李田家。考试结束后,李田拿出100两银子赠予王举人,托他带妹妹回乡完婚。于是王举人带着婉姑,踏上了回乡的路。
到了老家,王举人用李田给的钱在张益家替他置办了几桌酒席。宴席完毕后,王举人便随客人告辞了。谁知第二天一早,婉姑起身,却不见张益。她走到厨房,见张益和婆婆已被杀死,满地鲜血,吓得尖叫起来。
当地县令接到报案后,先到现场勘察,然后升堂审案。婉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叙述了一遍。县令听后把惊堂木一拍,说案情已明,立刻捉拿王举人,随后王举人便被带到了县衙。县令看了看他,说:“一对未婚男女同行千里,不出事才怪,定是你们勾搭成奸,然后杀死张家母子,大刑伺候!”在严刑拷打之下,王举人和婉姑被迫承认了通奸杀人之事,然后被判了死刑。
李田闻听此事,大吃一惊。他知道表弟和妹妹不可能犯下如此罪行,何况通奸杀人之事并无证据,于是将店里的事托付给亲戚,动身南下。但当李田赶到老家时,王举人和婉姑已被处决。李田检点婉姑留下的遗物,发现一个疑点——他当时做了不少金银首饰给妹妹,而妹妹的嫁妆中却没有任何首饰。于是他立刻动身北上,沿途注意察访。李田是京城的着名匠人,和沿途不少金银店店主都是朋友,他也顺路拜访他们。
一天,李田到一家金银店拜访时,忽然瞥见一人拿了个金手镯,说要低价出售。李田见那金手镯上刻着自己的名号,便灵机一动,暗示店主拖住那人,然后拿了手镯,从后门溜出,直奔当地县衙,击鼓鸣冤。
当地知县听过李田的申诉后,当即令公差前去拿人,然后升堂审问。那人见证据确凿,只得招了。原来那人姓毛,排行第二,人称毛二,是京城的一个地痞流氓。一日,他从别人口中听说京城着名银匠李田要嫁妹妹,为妹妹制作了许多金银饰品做嫁妆,于是起了歹心,尾随王举人和婉姑回到家乡,待婚礼结束,客人散去后,毛二就摸了进去,先在厨房把张益的母亲杀了。过了一会儿,张益到厨房来,毛二又把他杀了。随后,他冒充新郎张益,走到婉姑房里。由于古代夫妻在结婚之前从不来往,所以婉姑只当他是张益,他又乘机把婉姑奸宿了。等婉姑熟睡后,他起身将婉姑的金银首饰掳掠一空,抽身走人,然后到别处销赃。不想被李田认出首饰而被抓。
县令将此案呈报到府里,府里看到此案也大吃一惊,于是上报刑部,由于此案牵涉到四条人命和官员误判,责任重大,故刑部又上奏皇帝。皇帝看过奏章后勃然大怒,下旨将毛二凌迟处死,将错杀了王举人和婉姑的县令削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