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因为我没替你叠衣服?”
“我没生气,元元。”他笑了起来,“你的手都骨折了,怎么还能指望你干活?我只是养成习惯了,喜欢把衣服叠好才睡觉。”
她打了个哈欠,问道:“这些衣服都很旧了,为什么还留着?”
“别问了,快点睡吧。”他加快了速度。
“哈!这件毛衣,我过去见你穿过。”她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指着他手里的黑色毛衣嚷道,“记得吗?你总在过节的时候穿,有一次,我故意把番茄汁撒在上面,你还发火了呢。你还威胁我,说要是我再敢弄脏这件衣服,你就把我的手砍掉。记得吗?那时你好凶哦……”
他当然记得,印象中,当年,这好像是他唯一一次对她发火。
“没想到,它还在。”她望着他手里的毛衣,轻声道,“那时你气得要命,然后就跑出去了,我问你这毛衣是哪儿来,你也没回答。我后来也没敢再问。”
“你那时有什么不敢做的?”他笑了起来。他还记得那时的感觉,他真的气疯了,有种临近崩溃的感觉,他真想把她的头按在水里,让她窒息而死。他不想听她说话,不想再看见她,也不想再跟她耗下去了。如果那时他没有立刻摔门出去,他想他很可能真的会做出令他自己一辈子后悔的事。
“我真的不敢问。我怕你生气,因为那时……其实,我已经喜欢你了,可是我自己不知道,我以为我恨你,其实不是……”她斜靠在床架上,闭上眼睛轻声道。
他朝她笑。
“睡吧,元元。别等我了。”
“我睡不着。”她叫了他一声,“喂!”
他回头看着她。
“现在可以告诉我,这件毛衣的秘密了吗?”她小声问。
“哪有什么秘密啊。”
“这是谁送你的?你的初恋情人?”
“不,是我妈。”他将叠得方方正正的衣服一一放进衣柜,“我考上大学后,对她说我可能那一年冬天不回家了,她就去城里买了毛线,织了三天,她说她买的是最贵的羊毛毛线……”
“当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轻声问。
“那时你整天都在骂我,我怕你骂我妈,我怕我忍不住……其实我的脾气并不好……”他别过头,瞥了一眼衣柜里面,不知不觉,他的手又伸过去,轻轻摸了摸那件泛着淡淡樟脑丸味的黑色毛衣,“她说买毛线用了380块,她根本没有收入……”他轻声自言自语,关上了衣柜门。
“陆劲……”她轻声叫他。
他转过身,看着她,又笑了笑。
“快点睡!”他催道。
“你过来。”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如果你妈知道你有了宝宝,一定会很高兴。”她道。
他没回答。他们还能有孩子吗?他很怀疑。
她看出了他的心思,伸出左臂搂住了他。“我们会有宝宝的,陆劲,我们很快就会有。以后我们带着宝宝去给你妈妈扫墓吧?”她在他耳边呢哝。
他没说话,只是把头靠在她的怀里,她的体温慢慢包围了他,他仿佛又看见了母亲的脸,多年来,她总是搬着小木椅坐在家门口等他,现在,她终于不用再等了,她再也没什么可等的了,她不必再考虑怎么筹措他的学费,不必再考虑他回家后给他做什么菜,更不必再为周围人的指指点点而烦恼,现在,一切终于都结束了。
有时候他想,假如母亲从来没生过他,对他们两人来说,会不会都是一件好事?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伸展四肢泡在浴缸里。
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他喜欢把自己浸泡在整缸的清水里。他喜欢倾听水流进入他耳膜的咕咕声,喜欢那种短暂的窒息感,更喜欢那种仿佛置身于另一个空间的宁静和放松。
他觉得一天中,只有那水下的几十秒,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他痛恨这个世界,痛恨在这个世界上苟延残喘的自己,而只有当他赤身裸体地躺在水里时,他才能找回那个如同新生儿一般单纯的自己。所以,与其说,他是在享受洗澡的乐趣,倒不如说,他是在通过水流隔断他跟现实世界的联系。他不想听见人世间的噪音,也不想看见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植物、物体或者人。他只想在水里寻找自己,那个失踪很多年的,会笑着唱歌的自己。
水流声常常会把他的思绪不知不觉带向远方,飘向他从小生长的小镇,慢慢的,他耳边听到的不再是水声,而是一个女人咿咿呀呀的歌声,“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坐在歌厅的角落里听她唱歌。她是歌厅最美的女人,有着一头长长的黑卷发,化妆师替她做了一个复古的造型,她看起来就像月份牌上那些婉约动人的旧时代女人,每个人都叫她小邓丽君,每个人都向她微笑,每个人走进歌厅都是为了看她。那一次,还有人将一张钞票扔上台,她穿着旗袍一扭身假装没看见那张钞票,继续唱: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再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等她唱完最后一句,她假装弯腰行礼,顺手捡起了那张钞票。一个男人冲了过来,往她手里塞了一个信封……
有时他想,假如那一年,什么事都没发生,她会不会现在还在那里唱歌?
嘀铃铃。嘀铃铃,手机就在浴缸旁边响个不停。
他慢慢浮出水面,透了口气,一边接了手机。
“喂。”
“你刚刚到哪儿去了?我打了你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对方气急败坏。他眼前浮现一个老年男人的脖子,松垂的皮肤,密密麻麻的小疙瘩和一颗黑痣,真奇怪,看他当年的照片可说是玉树临风,想不到上了年纪就成了这副猥琐样。
“手机,我刚刚开。”他静静地说。
“你刚刚去哪里了?事情办得怎么样?”对方稍稍缓和了一下口气。
“岳程没死。”
“什么?!”对方大怒,但提高的嗓门随即就低了下来,显然,他是怕被别人听见,“你跟我说万无一失的!”
“来了一个高手。这始料不及。”他冷冷地说。
“那辆车呢?”老土焦急地问。
“有个侏儒开车去了郊区。他把车烧了。”
“侏儒?”
“他是帮手之一。”
“那他现在……”
他没回答。可是他想,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那现在怎么办?”老头又问。
“岳程被送到了C区的慈心医院。只要知道他在哪儿,事情就好办了。”他冷冷地说,目光扫向角落,那里有一个手提箱,里面放着急需处理的“物品”。
“你觉得这东西还在他身上?”
“就在他身上,我亲眼看见的,后来他没去过别的地方,直接去了监狱。”他问道。
“你得抓紧。”对方急迫地说,“如果这东西公开的话,我就完了。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办到。”
他冷笑。
“我明白了。”他仰头望着天花板,心想,老东西,我要的可不止这些,“你还有什么事吗?”他问道。
“小心点。”对方絮絮叨叨起来,“现在警方一定加强了对他的保护,你去医院的话,一定有不少人盯着,到时候……”
他猛地按断了电话,关了机。
他又在浴缸里,闭目养神躺了几分钟,随后才从水里爬出来。
这间屋子有一百多平方,他从来没划分过空间,他觉得不需要,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真正有呼吸的生命。
他披上浴袍,径直走向角落。手提箱安静地在那里等他。
他打开箱子,一张女人惨白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她的整个头部都被裹在透明塑料纸里,她的嘴张得很大,几乎可以竖着伸进去三根手指。这是他一个多小时前的杰作,非常简单轻松的活。当时,她像猫一样凶悍地挥舞爪子,可惜连他的衣服都碰不到。他只用了几分钟就用一个塑料袋解决了她。随后,他放了她的血,并乘她的身体还没完全僵硬,将她分成几块,放进了手提箱。他的技艺正日臻娴熟。整个过程,他只用了不到45分钟。干完之后,他急着赶回来,因为半夜两点,电视里会播放卓别林的无声片,他不想错过开头。
这女人最初是他在火车站附近发现的,当时她在兜售她的摩托车。虽然除了讨价还价外,她什么都没说,但她的脸却暴露了她的经历。他知道她是个穷途末路的瘾君子,他还知道她已经结婚了,有个女儿。那女孩就在不远处的路灯下等她。女孩大约10岁,很瘦,卖茶叶蛋和烤玉米的小贩经过她时,她不自觉地把手指塞进了嘴巴,他猜她已经很久没吃过饱饭了,而她的父亲也许早就离开了她——或许死了,或许被抓,或许离婚有了新的家庭。
当时他并没有想过,这女人能有什么用,他只不过想多搜集一只鸟罢了,他有许多空着的鸟笼。
他知道她很脆弱,很容易对付,她还会骑摩托车,她的手臂上有个蓝色斧头的纹身,说明她曾有着彪悍的过去,另外,除了毒品之外,她仍有在乎的东西,她有个女儿。他买下摩托车后,一路跟踪她,发现她跟女儿进了一家小饭店。她给女儿买了不少食物,女孩很开心。他想,她为了女儿也许什么都肯干。
那女孩现在被关在他的秘密工作室里。只要打开监控器,他就能看见她一边拍门,一边哭喊的情景,可惜,她不是第一个被关在那里的女孩,没人会听见她的声音。
他已经找到了买家,三天之后,她就会像狗一样被卖给那些嗜食花蕾的男人。
这样的事,他已经干过无数次。她们都一样。一开始,她是个新鲜的小玩意儿,她会倍受宠爱,她会过上她想象不到的好日子,她会得到她想要的一切,可是几年后,等她长大了,她就会像破烂的洋娃娃一样被扔在街上,除了地痞流氓,下三烂的男人,没人会理睬她。到那时,她就会像她母亲一样,成为一个靠吸食毒品才能活下去的废人,当然也许更糟,谁知道呢?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别要求太高,就能轻松活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