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重新回到现场,现场原来充斥着的腐臭味已经基本散去,只在楼梯间里留下了一块深色的斑迹,斑迹里还依稀可见自行车的轮胎花纹。
我看了眼干了的腐败液体斑迹后,径直上到二楼,在卫生间里仔细寻找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凶手是在卫生间里杀人的?”跟随我一起到达现场的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抛尸现场地处闹市,只有二楼比较清静。而在二楼走廊杀人,不管哪里,都会留下大量血迹,且不好清洗。只有在卫生间里动手。,因为墙面都贴了瓷砖,所以即便粘附血迹,只需用水一冲,就可以恢复干净。之所以我们初步勘查没有发现血迹,很大可能是因为血迹已经被冲干净了。”
“有道理!”侦查员点头说。
“看!有血!”侦查员的话音刚落,大宝的喊声就响了起来。
不出我的所料,我们在二楼中间的卫生间里,发现了血迹。血迹是被人为擦拭过的,但是仔细观察,还可以看到瓷砖缝里有暗红色的痕迹,甚至还可以看得出方向。
“死者是右颈部创口。”我说,“而从墙上血迹的形态来看,血液喷出基本和墙面平行。也就是说,死者是右侧靠着墙被捅了脖子。”
大宝点头应允。
“这里住着这么多人,她难道受伤后不会喊吗?”侦查员问。
“很多人认为被害人遇见危险就会喊。”我说,“其实不然,很多人在遇见危险的时候,因为害怕,反而忘记呼救。而且死者身上没有其他损伤,应该是被人突然刺中颈部。突如其来的攻击,导致大量血液喷溅,被害人因为惊恐和疼痛,也未必能叫得出来。”
“那会是谁干的呢?”侦查员陷入沉思。
我说:“我怀疑凶手可能没有性能力。依据是,凶手在杀人后,有充分的时间从容清理现场以及死者的衣物,甚至可以从容地进行猥亵。这说明他心理素质很好,而且有时间强奸。但是他没有,可他又有性需求。”
“既然这样,我觉得那就一定是那个电话里声称自己在上海的小伙子。”侦查员说。
“何以见得?”
“首先那5户一家三口中的男人都可以排除。”侦查员说,“另外6户中,只有3个男人。一个是报案人,一个是卧床不起的老人。只有那个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有作案嫌疑了。”
“我不这样认为。”我微微一笑,抬手示意不方便多说,招呼侦查员和我一起走出楼道,来到停在路边的警车里。
“那会是谁?”侦查员一脸好奇,一关上车门,就问了起来。
“报案人。”我笑着说。
“那个老头?!”侦查员说,“不会吧!既然是他干的为啥他还要报案?”
“很简单。”我说,“尸体腐败,气味出来了,而他又找不到好的机会把尸体运走,只有贼喊抓贼了。”
“可是,为什么不会是其他人呢?”
“我有几点依据。”我说,“第一,从性能力上看,一个小伙子性无能的几率比一个老头丧失性能力的几率要小得多。第二,死者是中午饭后回到二楼,突然遇袭的,说明凶手早有预谋,准备好了尖刀。这样,凶手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就是熟知死者出门归家的规律。一个每天生活在这里的人比一个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更容易观察到死者的生活规律。”
“有道理。”侦查员说。
“当然,这两点依据还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第三点。”我说,“第三,死者的双足跟有表皮剥脱,是在她还没死透的时候形成的,形成的机理是摩擦。显然,这是搬运尸体的时候形成的,唔,准确的说,是拖运尸体的时候形成的。说明凶手不是背负或者横抱尸体到楼下楼梯间的。这一点,死者胸前大片血迹也可以证实她死后,是处于一个创口较高、向前倾斜的姿势,这样血液才会往前襟流。拖尸体要经过中间几家住户门口,而且拖尸体是有声音的,比背负或者横抱风险大得多。凶手为什么要拖尸体呢?因为他的力气有限。如果是个在外干苦力的小伙子,一个不胖的女人抱起来岂不是易如反掌?”
“对对对!这个太有道理了。”侦查员说。
“第四。”我滔滔不绝,“死者身上没有任何威逼伤和抵抗伤,凶手选择的作案手段是突然袭击、攻其不备。这说明凶手没有可以控制死者的自信,同样也说明了凶手的体格较弱。当然最后一点是最关键的,凶手既然是迎面突然袭击,且刺到了死者的右侧颈部,说明他是个左撇子。”
“为什么一定是迎面袭击?”侦查员问,“如果是死者从背后袭击呢?那么右手刺到右边就合理了。”
“这就是我来复勘现场的原因。”我说,“我们发现了血迹喷射方向,从而确定了死者遇刺的时候是右侧身体靠墙,那么凶手就没有办法从背后拿刀绕过死者,捅到前面了。所以一定是迎面袭击。”
“那报案人为什么一定是左撇子?”
我微微一笑:“因为我们第一次来现场的时候,和报案人有过谈话。他有一个动作,就是指了指他右边的楼上。这个动作,一般人都会顺手用右手指,但是他却用左手指右边。这个动作给我看起来感觉很别扭,现在想起来,他肯定是个左撇子。”
“太精彩了!”侦查员暗呼,“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抓人了?”
我摇摇头,说:“不可以。因为上述各点,都是我们的推断,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点直接证据来证明他犯罪。现在抓人,他一旦负隅顽抗,我们的审讯还真的没有突破口。”
“那怎么办?”坐在警车后排的林涛插话道。
我看着他笑了笑,说:“现在就靠你了。”
“现场我也看了几遍了,没有发现那里有痕迹物证啊。”
“有一个地方你肯定没看。”我说。
林涛昂起头想了想,摇了摇头。
我说:“刚才我注意到,停尸的腐败液体斑迹里有车轮印。这说明,我们现在看到的那几辆自行车原来不是靠墙放的。自行车以前是放在停尸的位置的,长期不用,所以轮胎会在地面上遗留下较深的痕迹。经过腐败液体的浸润后,更加明显。显然,凶手发现自行车在楼梯间里挡事,所以把自行车移动了一下,腾出了地方停尸。”
“你说的是,让我勘查自行车?”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一来这几辆破自行车年久失修,已经废弃,没有人再会去动它;二来自行车上灰尘很多,只要凶手搬动自行车,必然会在其上留下清晰的指纹。没事去动那自行车做什么?这就是最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