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轮到了威廉·李。李与富兰克林一道参加与法国1778年的条约谈判,法美结成同盟,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重要转折点。当李于1780年回到美国时,路易十六也赠送了一幅镶嵌钻石的国王画像和一个珠宝鼻烟壶给他。李接受鼻烟壶的行为当然免不了遭到迪恩的指控,他本人也清楚接受礼物有违《邦联条例》。犹豫再三后,他还是将礼物上交给国会,让他们决定如何处置。最终国会允许他将礼物保留下来。
第三个遇到难题的是后来出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的约翰·杰伊。杰伊时任驻西班牙大使,代表即将诞生的美国与西班牙谈判航行权问题。杰伊离开西班牙时提出,能否允许他买一匹马带回去饲养,西班牙代表告诉他国王会送他一匹。临走前,西班牙代表致信杰伊,说他们已选好了一匹马,并送到港口,随时可以装船。杰伊当然知道美国的禁忌以及前两位接受鼻烟壶者的结果。过了几天,他给西班牙代表回信,信中感谢国王的美意和给予他的荣誉,但他坚持要掏钱买下那匹马。两天后,他将这两封信递交给国会,最终国会允许杰伊保留这匹马。
美国革命后最后一件珍贵礼物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收到的。富兰克林代表美国在法国工作多年,当他于1785年离开巴黎时,路易十六送给他两件华丽的离别礼物,它们是一幅镶嵌有408颗钻石的国王肖像和一个鼻烟壶。这一礼物的价值是给予其他外交官礼物的5倍多。
一方面,由于富兰克林对美国政治拥有超乎寻常的影响力,在许多人看来,这一特殊礼物展现的远不只是热情和友谊,而是掺杂着权力的介入。虽然美国人希望能与法国人结盟共同反对英国,但也担心法国施加的影响过大,尤其是通过像富兰克林这样举足轻重的人物渗透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富兰克林战后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法国,几乎成了巴黎的半永久居民。因此,他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更引起美国国内的怀疑和恐惧。人们担心礼物只是增进了法国与富兰克林之间的私人关系,从而可能干扰富兰克林对国家应承担的义务。更有一些共和党人怀疑他与法国贵族的联系过于紧密。
为了打消人们的疑虑,富兰克林将肖像画和鼻烟壶呈给国会,要求得到承认并保有它,直到1786年春天,国会才批准他的请求。
以《宪法》规制收礼
礼物是社会交往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常常被用来见证礼物接受者受重视、有价值和被喜欢的程度。但不能回避的是,礼物也可能是贿赂品。一件礼物被算作腐败还是友谊,取决于文化习俗和政治架构。
不知道是否与几位声名显赫的外交官收受贵重礼物有关,制宪会议上形成的美国《宪法》使用了明确而强硬的表述:“凡在合众国或各州领薪或担任职务之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国王、君主或国家之任何赠予、报酬、职务或爵衔。”据说,新宪法的最初草案于1787年夏天出炉时,没有包括这么多禁止性内容,只是不许接受爵位。到了8月23日,制宪会议的参会代表查尔斯·皮克利要求阻止外国力量对外交人员的影响,才加入了这些内容。
在礼物条款中,一些不贵重的、具有象征性的礼物也无一例外地被禁止。条款中不仅明确规定“不得收受礼物”,而且使用了“任何种类的任何东西”这样的强调语句。想象一下,这一“任何种类的任何东西”的禁止仅仅是针对人类社会交往中习以为常的礼物而非贿赂,可见开国之父们对一个新政权被腐蚀的警惕到了何等程度,也反映了他们要建立一种全新政治文化的决心。
当然,好的制度还需要有道德自律和有效的实施机制。据史料披露,美国制宪年代的一个鼻烟壶就从未摆在国会面前,当事人居然是制宪会议后改任法国外交官的托马斯·杰斐逊。当他任期结束时,法国国王还是赠给他鼻烟壶和镶嵌钻石的国王肖像画。杰斐逊当然知道《宪法》的规定,但最终还是接受了礼物,也没有交到国会,而是让秘书拆掉相框,移出钻石,卖了一个好价钱后装进了私人腰包。
(尹成新摘自《财经》总第416期,王 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