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我16岁,便结束了十年寒窗的学生时代,回乡当了农民。于是,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养老送终,所谓的传统农民的生存套路在我眼前渐次展现开来。祖父16岁时已经成婚,父亲有我时也还不足20岁。我是长子长孙,赶紧问个媳妇,成了当务之急。
那是一个冬日里的晴天,正赶镇上集市,逢的是农历二五八,乡人称集市叫过会。会散之后,我像一只小羊跟在祖父和媒人身后,去相媳妇。沿着长长的铁路走了十多里,又途经羊肠小道,翻过高高的山梁,再登上山塬,浑身汗涔涔地进了一家种着洋槐树的小土院。午后的阳光照在窑背上,洋槐枝叶沙沙地响。踏入寂静的土院时,我感觉到了心跳,有点冷也有点暖和。未来的丈母娘热情地让我们坐在热炕上,她喊大媒叫舅,张罗茶饭中不时打量她未来的女婿娃。随后,我透过贴满窗花的玻璃看见了走进土院的一个秀溜的女娃,小辫齐肩,悠悠地抖擞着,叫声“妈”,利落地进了土窑。她浓眉大眼,鸭蛋脸盘,红扑扑的,笑得好看。问候过老舅和祖父,便坐在炕前的灶火旁拉动风箱。我们对视着,捉迷藏似的交换着眼神,彼此羞怯而友好,看来该是中意的未来夫妻。
之后,“小辫”随母亲来到我家看家境,不嫌穷家当,不挑我人样。我也看中她的相貌,只是她幼年辍学,没文化。我想,农家媳妇只要认得钱、粮票和布证,算得清工分账,就行了。身体健康、劳动好,尤其为人谦和、晓得事理,就是好媳妇。过了几天,两家人到城里吃酒席,订婚谢媒,然后照相、扯布、做衣服。我有生第一次吃到糖醋里脊这道菜,酸甜交融,感慨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后来婚事蹉跎,回想那天订婚照未拍成,可能是一个不吉利的兆头。走到照相馆门口,我和她不约而同地甩开家人,一起赶上前去推门,竟成了幸福的定格。门却未开,我们被关在门外,于是爱情与幸运之门便拒绝了我和她,之后我也不曾与她拍过一张合影。当时,她甩着小辫,一脸的沮丧。至此,我还没和她对过一句话,我们不曾单独在一起相处一刻钟。
那时,我们是多么封建、愚昧,又多么无知。用一句流行的话说,那时我们不懂得爱情。订婚后的每年正月,我们礼尚往来,相互拜年是仅有的公开会面机会。礼品无非是白皮点心、鸡蛋糕、苹果罐头、芝麻糖一类,所谓的四色彩礼是手帕、袜子、鞋和头巾。相聚时,我们很少说话,只是在你送我一程我送你一程的离别时,才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讪些客套话,也似乎不去正视对方的眼神,但心里头还是滋润的。我们循规蹈矩,正儿八经的,身体始终保持一定距离。“亲口口拉手手”的情形只是民歌里唱的,谁也不敢那么放肆,那么浪漫。
最困扰家人的是这桩婚事的彩礼——720元,得在嫁娶前交割清。当时的彩礼少则500元,多则1000元,我问的媳妇价码居中。冰天雪地我挑一担百十斤重的柿子去20里外的城里叫卖,一毛钱4个,鸡叫出门,赶黑回家,得款3元左右。一头猪,母亲从春喂到冬,赚钱百元不到。一个劳动日10个工分,每个劳动日3毛7分钱,年底分红时扣除口粮钱剩不了百八十块。算算这笔账,彩礼便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千人一理,行情在市上,谁也怨不得规矩——大人欠娃的是一个媳妇一间房,孩子欠老人的是一副棺木,这是乡里人的规矩。我明白其间事理,但受心理压力的影响,难免有迁怨对方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