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怀着颤抖的手写下这段文字的,这事情就发生在凤凰古城。
可能大部分人都去过凤凰,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也是避暑的好去处。
古城多部分人口都是苗族和土家族组成,也有少部分汉人在凤凰定居,大部分商家卖的都是手工艺品和纺织品等物品。
遇到怪事那一天我是一个人去玩的。
扯得远了,记得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吃过饭以后就打开笔记本开始写作,可写了半天也没个头绪,最后只能无奈的关上了笔记本。
我突然想看看沱江河,于是将头伸到外面,凤凰夜景很漂亮,这间古城除了吃饭的地方和服装店外甚至还有不少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
我住在沱江河旁边,附近的夜景都一收眼底。
这时我突然发现一个白色的光点在远处时隐时现,一开始我根本就没在意,我以为那只是别人玩乐时候所挥舞的荧光棒,可看了一会却总觉得越来越怪起来。
我开始拿出带来的单反相机开始放大倍数的观察起来。
随着镜头越来越大,我惊恐的发现那竟然就是个凭空出现的光点,根本没人在挥舞他们!
然后我又做了一件蠢事!
我拿着相机对着那个光点拍了一张照片!
随着我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光点竟然就这么凭空消失不见了!
我不服气,我的视觉不会出卖我,我又开始放大那个光点位置看起来,忽然那个光点就这么直接出现在了我相机窗户前!
我吓得一把就丢开了单反相机!
还好相机被挂在脖子上,并没有摔。
我这人有个性格很奇怪,越奇怪就会越发好奇想看个究竟,于是我又慢慢举起相机,然后眼睛慢慢凑过去看,白点还在距离我窗户不远的那个地方!
然后我再次拿下相机,肉眼好像根本就看不到,单反我不知道我设置了什么,那种设置竟然能看到这种奇怪的东西!
我心里开始产生出幻觉,这到底是什么?
我脑海里开始出现了几十种想法,未知生物,外星人,鬼火……
当我想到第三个的时候,我整个人心里忽然一紧。
但后来又摇摇头,怎么可能会是鬼火呢,如果是鬼火应该也不可能是红色啊!
(其实我并没有见过鬼火,也是查百科知道鬼火是红色)
但此时眼前就是白色的,我又在想,它何时才能消失呢?
不会这么一直待在这里吧?
但好像它就这么一直待着了,我试过用酒店中的衣架赶,可是怎么赶都不走!
我对着相机看着我手中的衣架就这么舞来舞去,那个白色光点还在那里不动好像一团空气一般,我手中的衣架就这么穿过它的身体。
这时,我忽然有些恐惧了,我虽然一直在写恐怖小说,从小到大也一直接触一系列的灵异事件,但是这一次,我估计算我第一次见到鬼。
以前只能在鬼压床或者某种特定的场所感应到它们的存在,而现在它竟然活生生的出现在了我眼前!
我赶忙箭步跑到了前台告诉前台这件事,要求换房,可前台服务员脾气并不好,对我爱答不理的,好像这件事对于她来说就不是事,直到我开始跟她争吵投诉酒店,她才开始换上一张脸对我。
我们来到了我房间,她还叫了个人,是个男的,事后直到那是酒店的老板。
我开始拿起相机让他们看,男的看到了相机中的那个白色光点后也开始紧张起来,然后我又将相机调节为拍照模式,他举起相机开始对向了那个光点。
这时候我又突然在想,这个光点不会这么凭空消失不见吧?
还好,并没有消失,我发现男人注视相机的瞳孔开始变得惊恐并放大了。
然后他似乎不相信的举起相机看然后放下看,就这个动作不断重复了五次。
直到我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他才反应过来。
我说:“看到了吧,麻烦帮我换间房。”
他颤抖着说:“好的,好的。”
事后那个女服务员也拿起我相机开始看起了那个光点,最后跟我一样吓得差点把我相机摔了。
我换到了上面一层的房间,我没选这个房间上面,而是选的斜对着这个房间,上去后我还把相机拿出来对着那间房,可是光点并没有继续移动过来了。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创作起了这篇文章,写到一半我有些困了不知不觉中我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我开始就这件事又开始写起了这个文章,因为我记忆力不好,所以我经常怕会忘记,当时发生的事情我就会立即记下来。
又写了几百字毫无头绪,最后我决定先出去逛一下积累一些感观。
我问了问前台,最后把目的地定在了引凤桥,因为我感觉这名字很奇异。
玩了一圈并没发现什么。
一看时间已经中午了,我转身回酒店,路上突然想买点礼物送人,于是我找了一家首饰店开始挑选起来。
各类首饰,珠宝应有尽有,然后我突然想到了昨晚的事情,这店家似乎是个苗人,应该待着也比较久了,于是我问她说:“店家打听个事情,XX客栈怎么样?”
她看了看我似乎并没任何犹豫的说:“环境很不错,很好啊。”
我看了看她又说:“没发生过什么怪事或者事情吧?”
她似乎开始警觉起来说,语气开始有些不坚定的说:“没发生过什么啊。”
我随便挑了两只手势后就告别了这家店。
都说苗族一家亲,问她还不如问汉族的店铺,于是我叫了辆脚力车,开始打听起了附近的汉人开的店铺,那师傅很热心跟我说了其中一家比较老的汉族人店面。
然后我又开始问起了脚力师傅关于XX客栈的事情,他摇了摇头似乎也并不知道。
直到我终于抵达那家店,问过汉人老板后,才终于知道了事情原委。
曾经有个女的和男朋友闹分手,男的骂了一句你都已经不是处了,还这么不老实,然后男的就赌气出去喝酒了,其实男子很爱他女朋友只是说的气话。
可后来没想到女的越想越委屈竟然从那家客栈直接跳到了河里,虽然当时人很多,但是水是有流动的,最后路人也并没有救起那个女的,法医最终鉴定女子因溺水而死,最后找到尸体后已经是第三天了,尸体已经发肿,男子抱着尸体哭的死去活来,可是女的还是这么离开了,于是我也写下了这篇文章,至于那个光点到底是不是那个女子,我不敢确定,但希望各位有女朋友的男人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目前的女朋友,谈朋友是一种责任,失去了真的就再也回不来了。
(这张图百度找的,那图我因为害怕晦气所以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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