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一家乐器商店被盗。盗贼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门上的玻璃后钻进店内的。他撬开三个钱箱,盗走1225法郎,又从橱窗里拿了一只价值14000法郎的喇叭,放在普通喇叭盒里偷走了。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调查,断定此案是对乐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干的。警方把怀疑对象限定在汉森、莱格和海德里三个少年学徒身上。
三个少年被带到警官索伦森先生面前,索伦森要求他们写一篇短文,先假设自己是窃贼,然后设法破门进入商店,偷些什么东西,采取什么措施来掩盖罪迹。
半小时后,索伦森让他们停笔,并朗读自己的短文。
汉森极不情愿地读着:“星期六早晨,我对乐器店进行了仔细观察,发觉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找钱,然后从橱窗里拿了一个很值钱的喇叭,轻手轻脚地溜出了商店。”
轮到莱格说了:“我先用金钢刀在橱窗上剖个大洞,这样别人就不会想到是我干的。我也不会去撬三个钱箱,因为这会发出响声。我会去拿喇叭,把它装进盒子里,藏在大衣下面,这样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最后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处撬开商店边门,戴着手套偷抽斗里的钱,偷橱窗里的喇叭。我要用这钱买一副真皮手套,等人们忘记这桩盗窃案后,我再出售这只珍贵的喇叭。”
索伦森听完,指着其中一个说:“小家伙,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那个少年惊恐万分。
这个少年是谁?索伦森凭什么识破了他?
答案揭晓:
《喇叭盗窃案》:是莱格干的。他暴露出喇叭是藏在盒子里偷走的,而且还知道店里有三个钱箱被撬。此外,他在短文里几乎所有的行为都跟实际发生的事实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