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裁缝带着勉强的微笑看了她一眼,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安娜苏一个人沿着生锈的铁轨,走向那座城市。天快要黑了,前面的路越来越看不清楚,她揉揉眼睛,可仍然是一片模糊。
除了背上的小挎包,包中的一颗钻石之外,她唯一的财产就是身上那条黑色长裙。裙子是很古老的样式,用料也很便宜,袖子因为常年磨损而破掉,此时被她用来系在膝盖上,以免宽大的裙摆落到铁轨上,绊住自己的两只脚。
一只叫不出名字的鸟在她头顶上来回盘旋,仿佛在叫嚣着:快回去,快回去,否则安娜苏会后悔一辈子……
安娜苏没有理会那只长着灰褐色羽毛的三眼尖嘴鸟,她一向是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反正又没有人担心她的下落。事实上,大家压根就不想知道她在何方。
在她出生那天,她的母亲,一位温柔的女裁缝,在床上折腾了整整十四个小时,因为她将自己的腿和屁股伸出母亲身体后,说什么也不愿意将脑袋伸出来。
接生婆来了,想尽了各种方法,最后拿起女裁缝平时做衣服用的大剪刀,放到烧滚的水中烫了一下,直接在女裁缝身体上剪开一个洞,把安娜苏抱了出来。女裁缝浑身是汗,带着勉强的微笑看了安娜苏一眼,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安娜苏在邻居们的冷眼中长大,因为她的出生让大家都没有漂亮衣服穿了。不过幸好父亲对她宠爱有加。
父亲是一个结实的小个子男人,他做的水果慕司是这个村庄的骄傲。时常可以看见一辆又一辆的汽车开到村门口,人们穿着正规的礼服,必恭必敬地走向父亲的小店——那是一间圆顶方窗的房子,非常醒目——过十五分钟之后,提着一大盒精美的慕司离去。
安娜苏一想到童年,鼻子里立刻就充盈了各种新鲜的水果味道,还有家里成堆的奶酪与鸡蛋。
(二)、人群中冲出一位小个子男人,狂叫着跳下船,朝着那张毛毯扑去……
在她七岁那一年,小个子父亲认为自己已经走出了丧妻的哀痛,便决定带上女儿去乘船旅行。
那船大极了。安娜苏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船。
站在码头望去,船像一只吞下了无数头鲸鱼的海怪,悠闲地呆在水面上晒太阳,不时发出长长的鸣笛,似乎在旁若无人地打饱嗝。
第一天,安娜苏在甲板上跑来跑去,兴奋得像只小鸡。第二天,她呆在船舱里,什么也没吃,头从早晕到晚。第三天,她开始呕吐,从吐出来的秽物分辨,她认出自己三天前吃的草莓慕司。那是上船前父亲特意为她做的早餐。
环顾一下船舱,父亲不在,安娜苏裹上大毛毯,晃悠悠地走到甲板上。
甲板在左右浮动,人们看上去很古怪,像站在一个巨大的跷跷板上,安娜苏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大家还如此轻松。特别是一个五、六岁大小的女孩,鼻涕都流满脸了,仍然赤脚跑来跑去,抱着她的巨大洋娃娃。女孩的母亲很年轻,褐红的发卷因为追逐调皮女儿而散乱在空气里。
好心将自己的大毛毯借给那位可怜的母亲后,安娜苏感到胃里最后剩余的草莓慕司翻滚着涌上喉咙,她冲向栏杆,将在胃中呆了三天,腐朽难闻的草莓慕司吐向大海。
哦!大海,在那之前她从未见过大海,只当海水是人鱼玩耍的美丽乐园,唯一的惊涛骇浪也只不过是人鱼投海时激起的白色泡沫。
然尔今天她真正见识到了大海,无情,有力,咆哮着将人们抛落在手掌中。
她像被吸干了水的海绵一样挂在栏杆上,垂头看着船尾拖出一长串浪花。吐下去的东西很快消失掉,她还来不及看清楚到底是被卷进了浪里,还是在空中就飞散开去了。
现在的她毫无力气走回去,宁可挂在这栏杆上。几分钟之后,她就习惯了这种节奏,甚至开始欣赏起远处的海平线。
“可真是长啊!”她在心里感叹:“就像妈妈留下来的棉线,只不过棉线卷成了一团,而这里的线是展开的。”
“啊!”一声尖叫传来,安娜苏听出这是之前那位年轻母亲的声音,她尖锐的嗓音因为惊恐而沙哑:“她掉下去了,天哪!”
大家纷纷探出头去观望,那张毛毯漂浮在水面上,从中间拢起,似乎覆盖着一个人;羊毛吸进了水分,变得越来越沉重,颜色也逐渐加深了。
这时,人群中冲出一位小个子男人,狂叫着跳下船,朝着那张毛毯扑去。
安娜苏刚想叫住他,却只感到一股惯性,船头在这时竟然大转弯,将刚刚跳下去的父亲活活压进了船底。
年轻的母亲抱着发抖的女儿,说不出一句话来。原来那条毛毯裹着的是小女孩的洋娃娃,不是她自己,更不是安娜苏。
“将来我们再也吃不到那么好吃的水果慕司了。”当安娜苏一个人提着所有行李返回村庄时,这样告诉大家。
(三)、可怜的小铁人,让热水把在你肚子里结冰的雪融化掉吧。
从七岁开始,安娜苏独自居住在那间圆顶方窗的房子里,饿了就吃父亲存在冰箱里的水果、奶酪与鸡蛋。
邻居们更加憎恨她,尤其是那些喜欢甜食的孩子们。
“滚出村庄去,你这个倒霉的扫帚星!”他们拿石头扔她时,这样咒骂。
克雷格是铁匠的儿子,和安娜苏一样大。当孩子们起哄欺负她时,克雷格会用家里又大又扁的平底锅替她挡住那些石头。
“再胡说八道,我就用这口锅扣在你们脑门子上!”他用尽最大的力气怒吼,然后那些孩子们就全跑光了。
安娜苏将克雷格带回家中,拿出最好的慕司请他吃,表示感谢。克雷格一边傻傻地笑着,脸上沾满黄色奶油,一边用平底锅拍打慕司香味引来的讨厌苍蝇。
他们的友情随着冰箱中减少的食物而直线上升,从窗外可爱的栀子花败了之后,一直到腊梅绽放,他们几乎天天见面。
冬天的村庄是极其可爱的,厚厚的白雪将屋顶与地面蒙了起来,比刮胡子用的泡沫还要洁白,比枕头里的鹅毛还要松软。
这天,克雷格约上安娜苏到桥头堆雪人,那边孩子们少一点,因为害怕从桥上滑进刺骨的河里。
两人堆了一个好大好大的雪人,克雷格从家里带来了一包铁丁,用来做雪人的尖牙;还有几把叉子,倒插在雪人头顶上,做成最流行的“庞克头”。安娜苏家里带来的黑布李刚好是雪人又圆又大的眼睛;而一个涂上了红色的复活节鸡蛋成了雪人的酒糟鼻。
看着共同完成的杰作,他们开心得又蹦又跳。安娜苏吻了克雷格的额头一下,作为春天来临之前的礼物,作为回礼,克雷格把父亲给他的小铁捶送给了安娜苏。
尔后,他们一起用小铁锤敲打桥上结冰的雪,让碎雪片一块块掉到桥下,落入连北极的鱼都不敢停留的冰冷河水中。
当克雷格敲碎那块最大的雪片时,他双腿所跪的地方也跟着一同裂开,整个人跟着石头一样的大雪块掉下水去。安娜苏扯开喉咙用最大分贝呼救,就连村口学校里的铜钟也从来没发出过那样大的声音。
两个路过的农夫终于将她心爱的克雷格拉了上来,不过他已经冻得舌头不会动弹了,整个人的皮肤变成紫红色,像是熏过的火腿。
安娜苏将克雷格背回他的家——他家可是全村最漂亮的小铁屋,将他放在铁做的小床上,然后她发现了角落里有一口大铁锅,锅里煮着滚烫沸腾的水,咕噜噜地冒泡。安娜苏找来一个洋铁杯子,倒了一杯滚水。
克雷格已经醒了,不时眨几下眼睛,只是舌头还没有恢复,仍然讲不了话。
“克雷格,可怜的小铁人,让热水把在你肚子里结冰的雪融化掉吧。”安娜苏说完后,不顾拼命摇头的克雷格,把那杯热水灌进了他的肚子。
当老铁匠回到家里时,只看见安娜苏趴在铁床边流泪,克雷格——他的儿子——已经死了,肚子里灌满了烧滚的铁水,老铁匠甚至能闻到儿子嘴角飘出一股烫焦的味道。
“你给我滚!”老铁匠对着安娜苏大喊,挥舞着手中的大斧头,泪水从混沌无光的眼珠中不停涌出:“永远……永远都不要让我们再看见你!到其他地方去,随便什么地方。记住,离别人远一些。”
(四)、至少要向他们告别。然后,我将踏上自己的旅程,为解除身上的诅咒而浪迹天涯。
安娜苏将自己所有的东西整理好,让一匹小马驮着,自己则跟在后面徒步行走。她要去的地方是祖父祖母的家,在20公里外的小镇上。这年她刚满九岁。
对于村庄一致同意赶她走,她并不感到意外;让人伤心的是,老铁匠夺回了克雷格的小铁锤,并且,没有一个车夫愿意送她。
“离开也许是对的,都是因为我,才让他们没有漂亮的衣服穿,也没有可口的慕司吃。”安娜苏独自赶着小马:“那么就去外祖父母家看看吧,自从我三岁之后就没见过他们了。”
他们走过桦树林,粗壮的树干下面被人涂上白色的石灰,用来保护它们度过冬天。
“唔,给树穿上保暖的白棉袜子倒是不错的主意。”安娜苏想。
他们走过一片光秃秃的荒地,坚硬的泥土缝里勉强钻出一两株青绿的嫩芽,预示着春天将在无声无息中降临人间。
“是的,躲到地窖里也是一个过冬的好办法,因为小草既没有皮毛,也穿不上白棉袜子。”安娜苏想。
现在他们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天已经接近黄昏了,安娜苏拿不准外祖父母的小镇究竟在哪个方向,于是她爬到最高的一棵树上,极目眺望。
她看到远处升上天空的一柱轻烟,认为那里肯定是有人居住的地方,便转身爬下树来。这时,她忽然发现树杈上的一个巢,枯草垫子上蜷伏着一只年幼的鸟。
它的品种一定很珍稀,不然为什么课本上丝毫没有提及过这种鸟。灰褐色的羽毛像起球的毛衣那般粗糙,夹杂着一些模糊的黑色斑点;尖尖的嘴伸在脑袋前方,简直比身子还要长;最奇特的是它有三粒眼珠,分别长在左边、右边、和头顶。
“你的视力一定好极了。”安娜苏忍不住笑笑。
“聒咕!聒咕!不仅可以看到左面、右面、上面、下面……”这只小鸟忽然开口说话,就像个人类那样:“最重要的是,我能远远地看到你的前面……”
安娜苏被吓得差点落下树去,她忙用两只手紧紧抓住树枝:“你在和我说话?你认识我?”
“聒咕!聒咕!不是别人,正是你。”小鸟又说了,那三只眼睛还冲她眨巴眨巴:“所以小姐,如果在前进的道路中,听到我在发出警告,那么不要怀疑,因为我永远比你看得远。”
“再见吧,望远镜!”安娜苏终于慢慢地爬下了大树,她想以后或许有机会查查课本,看这只自以为是的鸟到底属于什么品种。
“聒咕!聒咕!安娜苏马上要哭了,眼泪像瀑布一样流出来……”
她抬头狠狠地瞪了那只聒噪的小鸟一眼,心想:你就不能说点有意义的东西么。
她转身朝小马走去——可是,小马失踪了。
她焦急地四处搜寻。很快,她就发现了那根原本套在小马脖子上的缰绳——绳子只剩下一小截儿,其中一头陷进了软泥中,并还在不断下沉。
安娜苏想上前去抓住绳子,刚迈出半步,却发现自己的右脚也开始下沉,便忙将右脚拔出来,退开了去,然后看着那根绳子慢慢淹没在黑色的泥土中。
“这难道就是沼泽?”安娜苏终于知道小马去哪里了,它一定是到处溜达,跑进这个沼泽,于是沉下去了,还包括它驮着的行李——那是安娜苏所有的家产。
她怔怔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她的衣服、餐具、家人的照片、父亲留下来的钱……那些能证明过去生活的东西,在她眼皮底下沉没到潮湿暗黑的沼泽里,仿佛一把潮湿的刀在将她和她的过去斩断。
这个小女孩吸了吸鼻子,觉得有点酸,她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聒咕!聒咕!”那只鸟把脑袋探出来,张开怪异的大嘴,翅膀兴奋地胡乱扑腾:“安娜苏已经哭了……她终于哭了……”
“我才不要被一只鸟嘲笑呢,哪怕它的视力好得像望远镜。”安娜苏靠自己的双腿向着那个有人烟的方向走去:“但克雷格的爸爸说得没错,我应该离别人远一些。”
她依旧决定去看看外祖父母:“哎,至少要向他们告别。然后,我将踏上自己的旅程,为解除身上的诅咒而浪迹天涯,这难道不是激动人心的浪漫冒险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向前走,那只鸟已经离开了树上的巢,高高地盘旋在她头顶。整个树林,只能听到它干燥而讨厌的叫声。
“聒咕!聒咕!安娜苏是祸害精……我已经看到了……你也会看到的……”
(五)、于是,在他们死之前,安娜苏离开了这个小镇……
这个镇子很小,小到只能容纳二十户人家,不到七十个人。小镇的地标性建筑是一座木头搭建的酒馆顶上的阁楼,阁楼顶上又插着一面旗帜。出入酒馆的人是满脸胡渣的大叔与沧桑*的大娘。
安娜苏瘦小的身影行进在这荒凉的小镇,寻找外祖父母的家。可是她又怎能找得到呢,自从三岁之后,就再没到过这里,何况她准备来认亲的信物——母亲的大剪刀也跟着小马一起沉入了沼泽。
于是她沿着小镇唯一的石板街,从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回来。
街尽头有一栋石头堆砌的平房,屋顶墙面布满了青苔,感觉滑滑腻腻的,小小的窗口亮着微弱的橘红色光芒,深色的木门前有三级大石板做成的台阶。
当安娜苏第十一次经过它时,累得实在走不动了,便坐在同样长满青苔的大石阶上。坐着坐着,一阵困意涌上来,她靠在木门上睡着了。
醒来时,安娜苏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巨大而古老的床上,窗外的暖阳入侵她的每一个细胞。一位慈祥的老太太穿着布裙和花边帽,手里拿着一张正在刺绣的手绢,关切地注视着她。
“安娜苏——如果你敢说这不是你的名字,我就马上把这根绣花针吞进肚子去。”老太太说,展开温暖的笑容:“欢迎来到外祖母的家,小宝贝!”
“为什么您知道我的名字?我用来认亲的信物已经掉进沼泽了。”
“真正的亲人是不需要信物来相认的,小宝贝。”老太太坐到了床边,抚摩她凌乱而细弱的发丝:“我打开门,第一眼见到你时,就知道我们的外孙女来了。”
安娜苏将头埋进大枕头中,幸福得几乎要和床融为一体了。就在这时,一个老人的呼喊惊动了她们。她与外祖母一同跑出去,发现外祖父——那个瘦瘦高高,穿格仔衬衫加背带牛仔裤的老头,从屋顶上跌了下来。
“这一交摔得可真结实。”外祖父喘着粗气说,强装无所谓地与外孙女打招呼:“嘿,安娜苏小宝贝。”
外祖母想将老头从地上搀扶起来,可是失败了。后来差安娜苏去酒馆叫来镇上大夫,才知道老头的腿摔出了毛病——骨折。
“您这把年纪,骨折可不是闹着玩的。”大夫说。
“是啊是啊,早知道我就不去修那该死的屋顶了,上面长满了青苔,光滑得像打过蜡的玻璃。”
外祖母一手摸着她精致的刺绣手绢,一手捂住胸口说:“今天不止你一个人倒霉呢,我做针线活儿时,发生了从来不曾有过的事情——针把我的手指戳破了,血流了一地,我差点晕了过去……”
大夫在收拾医药箱:“我想也许是您没按时上教堂做礼拜的缘故?”
三眼鸟一听此话,疯狂地用嘴对着窗户啄个不停,像是笑得颤抖不已。
绝对不是!绝对绝对不是!
“都是因为我……因为我的到来…还有那只可恶的鸟!”安娜苏感到无比的痛苦,心想:“我早该告别了!”
于是,在他们死之前,安娜苏离开了这个小镇,背着奶奶锈过花边的小挎包,穿着奶奶的一条旧式黑色长裙——因为之前身上的衣服已经太小了,而这条裙子很长很长,长到她只能把裙角绑到腰上,把袖子卷到胳膊肘上。
她想这也许可以一直穿到自己死去那一天呢。
(六)、尽管手臂已经被刺出血痕,她仍然将其紧紧拥抱。
大地的版图上,一个点在不停游走,我们知道那是安娜苏,孤单的安娜苏。她从一个坐标游走至另一个坐标,永不停驻。
她躲避所有人,并对一切事物表现出冷冰冰的态度。人们以为她是有病的,在她经过的时候朝她扔垃圾。
天气干燥的时候,夜空会很明亮,所有的星星都一目了然。
安娜苏最喜欢那七颗叫做北斗的星,她时常许愿:“但愿我可以爬到天上去,躺在北斗的勺里;暴风雨来临时,我就拼命摇晃,必须比荡秋千还要高;云朵飘过时,我可以随手摘取云中隐藏起来的野果;最后,我就睡着了,在天上做梦,一直一直做下去,只要没有闹钟惊醒我。”
可惜这个愿望没有任何神灵听得见,她只能穿着黑色的长裙在大地上徒步行走,像个寻找坟墓的僵尸。
她遇见过一株仙人掌,记得那是一片黄沙漫天的戈壁,硬地上斜斜地伸出一团毛茸茸的刺球。
“它一个人在这里,就好像我一个人在旅行。”安娜苏在仙人掌旁边坐下来,欣赏沙尘暴将天空变成黄色,并让那些尘土飞进她的眼睛与嘴里,直到她被埋进了土中,剩下一小撮头发在外。
等一切过去后,她奋力地从土中爬出来,拍拍她的裙子,拢了拢头发,带走了那株仙人掌。她大步朝前走,与新伴侣一起,尽管手臂已经被刺出血痕,仍然将其紧紧拥抱。
她和仙人掌聊天,带着它爬树过河,咀嚼树叶时不会忘了给它留一份。烈日当头,她陪它一起晒太阳;瓢泼大雨,她则找来荷叶为它遮挡。
但离开了戈壁与沙漠的仙人掌不会活太久。它死在她的手掌心里,那是在去仙德拉鲁城的路上,安娜苏哭了许久。
“聒咕!聒咕!安娜苏是祸害精……祸害精……”
三眼鸟一如往常地停留在不远处,唱起自己编的小曲。安娜苏对此早已习惯,看也不看它一眼。她将死去的仙人掌随意扔在路旁,眼角还有一滴未干的泪水:“我发誓,对于地表上的一切事物,我绝不会再过问。”
从此,安娜苏的脸上不再有表情,她甚至不再多看其他地方一眼——除了前方脚下的路。
(七)、他的警觉性比最敏感的羚羊还要强,眼睛在夜里就如同猫头鹰那般闪亮。
幽灵般的安娜苏穿梭在一个又一个城市、乡村、小镇、森林,三眼尖嘴鸟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她身边,就像个不受欢迎但却死皮赖脸的旅伴。
这一年,她十五岁,于是她来到了一个名叫“十五子畔”的湖边。
传说在古早的时候,这个湖边住着十五个男孩子,湖对面住着一个姑娘。十五个男孩子都想得到那位姑娘,于是他们约定好,谁能毫发无伤地游过这片湖到对面,谁就赢得与姑娘结婚的资格。
他们之所以这样约定,是因为湖中住着一头巨大无比的怪兽。平时,它潜在深深的湖底不肯露面,若一旦有人想侵犯它的领域——即那片湖,便会立刻气势汹汹地浮上水面,张开宽阔的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把入侵者吞进自己细长的喉咙,然后潜回湖底,慢慢用胃酸将入侵者消化掉。
男孩子们为了那位独一无二的姑娘,先后下水,然后逐一被怪兽吞掉——怪兽似乎永远也不会觉得饱。
到了最后一位男孩,他在心里默默祈祷一阵后,便拿着自己的小钢刀扑进水中,准备与怪兽全力搏斗,没想到怪兽竟然没有攻击他,他顺利地游到了对面。
当他浑身湿淋淋地爬上岸时,美丽的姑娘提着一篮百合花出现在他面前,笑吟吟地说:“其实我只想嫁给你,可又怕那些兄弟们憎恨你,所以我叫尼斯将他们全部吃掉了。”
最后的男孩这才明白,湖中怪兽是姑娘的宠物,她叫它吃谁,它就会照办。
男孩想了一想,转身跳回湖中,对姑娘说:“能得到您的青睐是我的荣幸,可惜这一切太残忍了。这就是您表达爱的方式吗?”然后男孩用刀把自己的头颅割下,血将整个湖染成了赤红,他也永远沉入了湖底,与十四个兄弟一起。
安娜苏是从两个路过的商人那里听来这个故事的,他们骑着驴子,带着体积不大,但价值连城的货物:—些叫做钻石的小颗粒。
当她听完故事时,哈哈大笑。
“爱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残忍、可怖。”安娜苏说:“实际上是一种武器,可以用来杀人,看那姑娘的所作所为,以及十五个自杀的傻瓜。”
“爱不曾降临在你身上已太久。”其中一位商人说:“我能从你冰冷的脸上看出。”
另一个商人接着说:“但这也不能妨碍我们对你的信任,看,黄昏已过,让我们一同在湖边搭起帐篷,度过旅途中千篇一律的夜晚吧。”
于是两位商人将驴子捆在一棵树上,搭起黄色的小帐篷,将装满钻石的布袋压在头底下。安娜苏说什么也不愿意进去,坚持睡在帐篷外边的草地上,她说那样才能看到天上的星星。
阵阵微风吹拂下,她的眼皮越来越沉重。
就在入睡前一秒,昏沉中仿佛又听见了三眼鸟的轻声欢呼:“聒咕!聒咕!凶手!凶手!”
……
莫若森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因为常年的生活习惯,体力可以和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比拼。
他的警觉性比最敏感的羚羊还要强,眼睛在夜里就如同猫头鹰那般闪亮;当他需要爬树时,连猴子也未必有他迅速;饥饿的鳄鱼静待食物的河流,也常见到他游泳的身影。
他几乎从不去城里,除非想念只有南城门下的年轻女人才能烤出的羊角面包。他认为那种面包的香味无可比拟,是值得去冒生命危险的。
大家都知道,在城里,有九十三位便衣探员在期待他的出现;有七百八十六名警察在等待着他的落网;有十一位法官以将他判刑视为终生目标。
莫若森这晚来到湖边,发现了一个沉睡的女孩与一顶黄色的小帐篷。力大无比的他将这一切通通带回了自己的山洞。
他可是世界上最了得的通缉犯。
(八)、她可以骑着驴子一路跑进城里,那不过是一段只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她也可以直接逃向另一个方向,继续她的流浪。
安娜苏与两个商人同时醒来,只看见四周一片黑呼呼,不远处一团篝火在跳跃,火光映照在石壁上。
两个商人说:“我们的帐篷呢?”
安娜苏则说:“我的星空呢?”
而后他们认识了莫若森——他坐在山洞里稍高的一块大石头上,以抛上抛下的方式玩着那两袋鼓鼓的钻石。
“欢迎来到大盗的洞穴。”莫若森朝他们喊到:“过夜费就是这两小袋宝贝。”
安娜苏马上说:“噢,是吗,那可真便宜。”
莫若森:“非常正确,看来还得将那两头呱呱乱叫的驴子搭上。”
“别忘了那顶黄色帐篷,露营时可用得着。”安娜苏虽然双手被捆在背后,可还是挣扎着坐了起来。
“太对了,太对了。”莫若森抚摸着自己的胡子笑了起来:“看来只有这位小妞是真正有学问兼懂得世故的人,为了你的真诚,我愿意把烤牛肉分你一点儿。”
莫若森扔给她一块烤得发黑的牛肉,安娜苏一张嘴,刚好接住那块肉,就像小狗接住主人丢过来的飞碟那样。她一边有滋有味地咀嚼,一边嘟囔到:“为了你的慷慨,我愿意把那只鸟肉和你分享。”
停靠在洞口的三眼鸟一听此话,不满地将翅膀拍打得扑腾响:“聒咕!聒咕!凶手!凶手!”
而两位商人睁大眼睛看着安娜苏,脸上复杂的表情难以形容,就如同他们现在的心情一样。
“我原本以为她只是一个流浪了太久的寂寞好姑娘呢。”其中一个商人说。
另一个商人摇摇头,只说了一个字:“哎!”
莫若森在接下来的七日内,天天潜行到城里,想把那两袋钻石脱手给黑市,次次都失望而归,因为他在城里的行动太受限制了。
安娜苏在这段时间里,帮他打扫山洞的卫生,煮饭,洗衣服,脚上栓绑的粗链子让她走不出山洞的范围。不过和全身被捆扎得像两具木乃伊一般的商人相比,已经算是非常自由了。
第七日,莫若森再度空手返回时,看着安娜苏,突然发出一声冷笑。
安娜苏问:“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吗?先生。”
莫若森把身上脏兮兮的外套脱下扔给她:“没事,没事。我需要它在明天早上之前重新变得干净、清香,就好像刚从商店的模特身上取下来似的。”
安娜苏拿起外套走向洞深处的水井。
第二天一大早,莫若森果真见到了他的外套——又干净又清香,袖口像浆过那样笔直无痕。最主要的是,他摸了摸外套口袋,事先放在里面的十张钞票仍然在那儿。数一数,一张不差。
“很好,很好。”莫若森点点头:“第一关算你过了。”
然后莫若森交给安娜苏一条镶满了翡翠的腰带,让她将所有翡翠一颗颗拆下来,傍晚等他回洞时必须见到一条朴素而庄严的“净带子”。
“没问题,我愿意为您效劳。”
安娜苏拿着腰袋,坐在洞口,借助日光认真地拆翡翠,从上午做到下午。莫若森刚踏进洞,他就见到了一条非常符合标准的腰带,另外一张大树叶上包着拆下来的所有翡翠。莫若森数了数,108颗,一颗不少。
“非常好,非常好。”莫若森暗自想:“第二关你也过了。”
接下来,莫若森告诉安娜苏:“今天我出去时,把祖母送给我的小胸针弄丢在树林里了,你现在骑上一匹小驴子,打着我的灯笼,到树林子去帮我找回来。”
说完他解开安娜苏脚上的粗链子,把毛驴牵到她面前,像是赐予她自由一般挥挥手:“去吧,小姐。”
安娜苏骑上小驴子,飞快地朝树林奔去。月亮安静地呆在天上,默默注视着她。她可以骑着驴子一路跑进城里,那不过是一段只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她也可以直接逃向另一个方向,继续她的流浪。
可是她现在骑着驴子钻进了小树林,举着灯笼仔细寻找莫若森的小胸针。
在天亮之前,浑身被荆棘刺伤的安娜苏回到山洞了,她看上去十分失望地说:“对不起,先生,我把整个树林子都翻了个遍,也没看见半个像胸针的玩意存在。”
莫若森哈哈大笑:“你真是太可爱了,安娜苏,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胸针,我只是想看看你,在离开了我之后,你是否还愿意回来。现在事实已经证明了一切。”
“过来,孩子。”莫若森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朝一脸茫然的安娜苏招招手:“到这边来,有些事情,需要在黑暗的角落才能商量。”
安娜苏跟着他走进山洞中最隐蔽的地方——即便是十个太阳同时出现在天上,也不会给那角落带来任何一丝光芒。
莫若森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布袋,安娜苏认出这是其中一位商人的。他打开布袋,顿时灿烂的星辉射上阴湿的洞顶,透过这些光来看周围,任何事物都会变得无与伦比的美丽与梦幻。安娜苏呆呆地站在那里,她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石头。
“听着,孩子,你拿着这个,好好的拿着。”莫若森将布袋重新包好,放进一个木盒子里,再用十几片树叶覆盖上:“无论是谁叫你停下你都不要理,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也不要回头。”
“那么我拿着这个去哪里呢?”
“到城里去,还是骑着那头小驴子。”莫若森回答:“北城门底下有家客栈,你进去后就说‘以饿狼的名义,我找艾布拉德’,然后你就会见到一个没有腿的老头——差不多和我一样老。接着,你把这包宝贝拿给他,他会交给你一把钥匙和一张地图。”
“然后我就拿着钥匙与地图回来交给您?”
“等等,在那之前我需要你到南城门下的面包店去一趟,那里有个金头发的年轻女人,她烤的羊角面包……怎么说呢?”
“我是不是该带着钥匙、地图、还有金头发年轻女人烤的羊角面包回来交给您?”
莫若森惊喜地看着她,良久,他才点了点头:“是的,宝贝,你的聪慧使我忍不住想吻你的额头,你让我想起了……哦,不,说点别的,你饿了吗?在出发之前,吃一些煮鸭蛋吧。”
吃过了三个鸭蛋,安娜苏将木盒子装进自己的小挎包,就出发了。这会儿,正是接近中午的时分,道路上尘土飞扬,呛得小毛驴直打喷嚏,安娜苏还将鞭子抽得噼啪作响。
(九)、这漂亮的小石头据说是地球上最坚硬的矿石,她想试试,带着一颗石头旅行又会有怎样的结局。
到了城里,按照莫若森的吩咐,她先去城北找到没有腿的老头“艾布拉德”,用钻石交换了地图与钥匙后,她又去城南找到金头发的年轻女人,买下一大包羊角面包。然后她就骑着毛驴回来了。
她刚走近山洞,就看见莫若森倒吊在洞口的一棵树上。
安娜苏:“您好,先生,我回来了。”
“好孩子。”倒吊的莫若森有气无力地回答,声音飘忽:“一切都顺利吗?”
“非常顺利。我先把钻石给了艾布拉德,他原本不想给我地图和钥匙,于是我就把他墙上的一幅地图扯下来,再把他办公室门锁上插着的一把铜钥匙取走了,我想,这都是他的东西,所以和他亲自给我也没什么不同了。”
安娜苏没顾及莫若森惨白的脸,继续说下去:“然后我去城南找金头发的年轻女人,她正往一辆大卡车上放东西,有沙发,有床,还有烤面包用的大炉子……”
“什么,她要搬家?”
安娜苏说:“是的,我也是这样问她,她告诉我,客人投诉面包里有蚂蚁与死蟑螂,政府吊销了她的执照,她无法承担昂贵的租金,只好搬到乡下奶奶家去了。”
“安娜苏……”莫若森试图打断她,可是她滔滔不绝。
“可是我牢牢地记着先生您的话,一大包新鲜美味的羊角面包!所以我向隔壁商店借来一个装饰用的羊头——只有白骨那种,然后买来十几根油条,通通缠到羊头的角上;刚好我大街上捡到一根蜡烛,便用它来烤;我还请那位女人帮我拿了一会蜡烛,这样就可以算得上是她亲手烤的了……”
莫若森用尽所有力气大吼一声:“安娜苏!”
她怔了怔,然后问:“什么,先生?”
“我被毒蛇咬了——这在以前是从来未曾发生过的,可能是我年纪太大,可能是那条蛇过于饥饿——总之,我被毒蛇咬了。现在我把自己倒吊在这棵树上,希望毒液会同血一起慢慢流向我的脑袋,接着我会呕吐,流鼻涕,咳嗽不停。这样,也许大部分的毒液就会离开我的身体了。”莫若森越来越虚弱,声音越来越小,他无力的手伸向怀里,掏出剩下的那包钻石:“安娜苏,帮我把这包钻石拿给那个金头发的女人,她是我的女儿,比你大不了几岁,她已经……已经好多年没见到过我了。”
安娜苏接过钻石:“我把钻石给她后,需要交换什么吗?”
“不需要,不需要。”莫若森的眼睛睁不开了:“请你帮我告诉她,老爸是世界上最了得的通缉犯,老爸一直很爱她……”
说完,莫若森就死在这棵树上了,可能他到死也没弄明白,遇上安娜苏是他及他女儿厄运的开始。
安娜苏从那包钻石里挑出三颗最小的装进自己的挎包,然后把剩下的平均分成两包。她走进山洞,将两小包钻石分别塞进两位商人的鞋子里。
“我不能给你们松绑。”安娜苏漠然地对着两位商人讲:“但我会去找人来帮忙,这是为了你们好。”
说完,安娜苏转身走出了山洞。莫若森瘦长的尸体在她身后的树上摇晃,蚂蚁们排着整齐的队列爬了上去。
那三颗小钻石,一颗将送给金发年轻女人,另一颗送给她乡下的奶奶——想来也就是莫若森的母亲。虽然他的死亡从始至终都在安娜苏的计划里,但安娜苏没想到自己的视线穿越过莫若森灰色的眼珠,恍惚中能看见那个咆哮着跳海的小个子父亲。
最后一颗钻石,她准备自己留着。这漂亮的小石头据说是地球上最坚硬的矿石,她想试试,带上一颗石头旅行又会有怎样的结局。
“呵呵,原来你说的凶手是指我。”这是她人生中第二次对天空中的三眼尖嘴鸟笑。
今天的三眼鸟特别反常,一直紧紧盯着安娜苏的背影,却没有再叫嚷出什么令人不悦的预言。
“怎么了,大喇叭?按照剧情安排,不是到了你嘲笑我、或是唧唧歪歪地预测我未来的时候吗?”安娜苏说。
三眼鸟用尖嘴梳理了一下自己的羽毛,喉咙里发出哽咽的“聒咕”声,突然张开翅膀朝远处飞去,一副不想回头的模样。
安娜苏盯着这个伴随多年的朋友,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嘿!”她朝三眼鸟叫道:“其实……你也不那么讨厌的,我们还是可以一起走下去,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
三眼鸟有些犹豫地在空中盘旋了好一会儿,一时之间竟然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想说了,不过看到安娜苏那双有些悲伤的眼神,它还是飞了过来,用细小的爪子紧紧抓住她的头发,随着她的脑袋晃动。
再陪她一程吧,不过它知道,自己什么也改变不了。
(十)、这个穷小子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绅士礼仪,取下贴着头皮戴的软帽子放在胸口,倒颇有几分架势。
追上莫若森的女儿,并将钻石与临别赠言带给她后,安娜苏头也不回地走了。金头发年轻女人掩着面,哭哭啼啼。父亲留下的最后礼物也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她却没空为此而羞愧。懊悔——这是她唯一的念头。父亲被通缉这么多年以来,明知道他就在不远处的林子里住着,可自己也没有提着一篮子他最爱吃的羊角面包,走到树林深处看看寂寞的他。
两位商人被安娜苏叫去的警察解救了出来,他们虽然财产各损失了一半,但总算性命尤安。
对于安娜苏,其中一个商人说:“早知道不该如此信任她,这个睡大马路的野东西。”
另一个仍然只发表了一个字:“呸!”
现在让我们回到故事的开头,安娜苏一个人沿着生锈的铁轨,走向一座她从未去过的城市——维特堡。她除了背在身上的小挎包,包中的一颗钻石之外,唯一的财产便是身上那条黑色长裙。三眼尖嘴鸟在她头顶上来回盘旋,瘦小而狡猾的翅膀在半空中有节奏地拍打,口中焦虑而急速地叫嚷着:快回去,快回去,否则安娜苏会后悔一辈子……
安娜苏的嘴角一扬:“我最后悔的就是第一次见你时,没把你烤来吃了!”
天色不仅迅速黑了下来,还开始落下密集的雨点。又将是一个暴风雨之夜。她踌躇着该去哪里躲雨,可一路上了无人烟,眼前除了铁轨还是望无尽头的铁轨。
一块香蕉皮像子弹一样射中她的脸,安娜苏四下张望,看谁在攻击她。铁轨旁有个巨大的垃圾箱,黑漆漆的,在乌云下更显得阴暗。此时,却有一对白森森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嘿!嘿!”那对眼珠子的主人叫做玛尔斯,冲安娜苏叫了起来。
他今年十八岁,是一个除了会制作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以外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家里太穷,他出来找饭吃,可‘找一份正当职业’这种事情对于一个笨蛋来讲显然非常困难。
他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定、头脑清晰的人,每当又一次失败时,他就会立刻放弃,走向下一个城市。这种垃圾箱就是他旅途中的免费旅馆。
“来这里躲雨。”玛尔斯见安娜苏没有反应地走了过去,急得跳了出来,冲她背后招手:“在这种铁轨边上,每一千米才有一个垃圾箱,我今晚愿意和你分享同一个房间。”
安娜苏回头看见这个和老鼠一样肮脏的男孩,瘦长的身材使他像个稻草人;尤其是四肢,枯柴一般垂向地面,简直完全无法抵抗地心引力,她怀疑他连举起一只手都会花上好几个钟头。
确定他是对自己讲话后,她停住脚步:“你邀请我?”
“是的,与一位小姐共度一晚是我的荣幸。”这个穷小子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绅士礼仪,取下贴着头皮戴的软帽子放在胸口,倒颇有几分架势。
“难道你没读过推理小说吗,不要轻易靠近形迹可疑的人,他们很可能干过坏事,甚至……”安娜苏继续向前行走,把他晾在空寂狭长的铁路旁:“……杀过人!笨蛋!”
玛尔斯看着她黑色的身影毫不困难地融入黑夜中,脸上却浮现出一丝微笑。这个行色匆匆、貌似高傲的女孩很独立——这有些像他;背着不重的行囊,洒脱地云游四海——他也是这种人;最奇特的是,她能一眼看穿他是个笨蛋。
“那么……”他躺在垃圾箱里,睡在一堆柔软的纸屑、泡沫、果皮上,用细长的胳膊伸了个懒腰,就像躺在公主华丽的床上那样惬意:“明天到维特堡见吧!”
很快,他就入睡了。
(十一)、他仍然站在原地,用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露出缺少一颗门牙的大嘴微笑着……这个场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也难以忘记。
宁静而深邃的夜里,能轻易见到远处有一小丝光芒在匀速闪动,像是天上的星星降临地面。其实,这只不过是安娜苏将挎包中的钻石取了出来,靠它璀璨夺目的光芒照亮漆黑的道路。
她于清晨到达维特堡。
维特堡是一座繁忙而富裕的大城市,生活于此的人们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得与优越,哪怕他们其实属于这个城市的最底层。
菲丽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深深为自己的主人——维特堡首富——感到自豪。
“可你只不过是他府上的一个清洁工。”安娜苏面对她的趾高气扬时,一语道破。
菲丽细长的眉毛拧成一团,她真有些生气了:“你这个寡妇一样的丑丫头知道什么!”而后,她连续深呼吸好几口,尝试平息自己的愤怒:“听着,我这是为你的将来着想。与其在街头流浪,不如进入维特堡最受人尊崇的府邸,做一个正派而高尚的清洁工。”
菲丽这是奉命给自己的主人寻找一个新的女工,从前的那位与人结婚,怀上了孩子,再也不能弯下腰擦地板,所以被辞退了。
“这绝对是你人生中产生巨大转折的契机,难道你会放弃掉?”菲丽描述起她的美好未来,仿佛一切已经历历在目:“你将穿上洁白无暇的工作服,带上荷叶边大围裙,头上别着漂亮的小花,在巨大无比的豪华城堡里,用一块柔软得似婴儿屁股的棉布,擦拭神气的金熊雕像,或是优雅的旋梯扶手……”
“我放弃。”
菲丽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看着这个使人反胃的流*,大声说:“好吧!既然你是个无可救药的孩子,我就不硬把这种好事塞给你了。”但是她又产生了一个怪念头:即对于自己讨厌的人,并不想立即将他从自己面前赶走,反而觉得应该将他留在身边——菲丽是管理清洁工的总工头,那么总有办法收拾他。
于是菲丽又换上一副勉强的笑容说:“我知道,你之前的人生非常自由,*。可是,难道你不想体验一种全新的生活么?这会带给你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感受,新鲜,刺激,像是打开一扇通向未知地点的门。”
安娜苏想了想,认为这个主意其实也不坏,便点点头,答应了。刚一转头,三眼鸟呼地窜了过来,将尖尖的嘴顶住她的鼻子:“回去,回去,否则安娜苏会后悔一辈子……”
“啊哈!你的把戏越来越多了嘛。不错,好样的。”她用手拍拍它的嘴,然后跟着菲丽沿着热闹的街头走向首富的府邸,胜利的菲丽尽最大努力抬头挺胸,脖子伸得比农夫放在笼子里卖的大白鹅还要长。
“当你的身份改变之后,就要记得一切言行举止都要与之匹配,身份决定一切!”菲丽压低声音说,她对于安娜苏那种拖沓的脚步与散漫的身姿非常不满:“作为首富家的清洁工,气质是非常重要的。”
“我倒觉得,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决定了他的身份。”安娜苏说。
菲丽气得抬起头,眼睛直视前方,不再与这个专与她唱反调的讨厌鬼讲话。
来到这全城最豪华最宽大的府邸时,已经是下午了。
安娜苏只看见望不到边的花园——整齐的草坪、白色的大理石天使塑像、水波律动的喷泉、几何形的花圃、还有十几个辛勤劳作的园丁。
“房子呢?”安娜苏问:“难道首富喜欢住帐篷?”
菲丽故意夸张地张开嘴却又停顿下来,矫情地吊了她好一会胃口,这才充满豪情地说:“主人家那无与伦比、叹为观止的城堡需要我们骑马才能到达。我没告诉过你吗?主人拥有的领地足可以建立一个单独的城市了!”
于是她们骑上两匹早已备好的马。
刚要策鞭时,那十几个园丁中的一个向安娜苏跑来。他使劲摇晃着一株刚从灌木上剪下来、长满小叶子的枝条,像是见到自己阔别已久的亲妹妹。
“啊!是他。”安娜苏有些吃惊:“那个铁路上冒昧邀请我避雨的笨家伙。”
玛尔斯——这会已经是维特堡首富家的新园丁——用极大的热情与微笑仰望着坐在马背上的安娜苏。安娜苏这才看清他的脸:黝黑,线条分明,嘴角永远带着友善的微笑,洁白的大门牙少了一颗,剩下一个黑糊糊的小洞。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我是下午到的。”玛尔斯说:“没想到我们都进入同一个地方工作了,这不能说不是缘分。”
安娜苏被那个小黑洞吸引住了,盯住看了半天,仿佛能听见嘶嘶风声呼啸而过。
正在这时,菲丽大叫一声:“滚开些,新园丁,一个外地人刚到本地,就能马上获得如此高贵的工作是你们的荣幸!好了,别再叙述那些卑微的小情意,我们得上路了。”
说完,菲丽骑马向前奔去,安娜苏紧紧跟在她身后,三眼鸟垂头丧气地停靠在她肩膀上,像个抑郁症患者。
半路,她悄悄回头看了看,那家伙仍然站在原地,用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露出缺少一颗门牙的大嘴微笑着,手中拿着那支漂亮的绿色灌木枝条,金色的柔软发丝在风中轻微飘动,这个场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也难以忘记。
(十二)、玛尔斯想,她真的和我太像了,如果能得到她的爱,将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首富的城堡的确大的惊人。年代久远但结实的大石头外表粗糙,堆砌出一个拥有九个塔楼、五个长烟囱、一百六十八间房屋、七个面积不同的大厅、一百二十个厕所的巨型怪物。
怪物的大嘴——就是说城堡的大门——张开来迎接菲丽与安娜苏,铺至两百米以外的超长红地毯就像是怪物又湿又恶心的长舌头,因此越靠近大门,安娜苏越感到自己是在被它一口口吞噬。
等她换上了菲丽所描述过的工作服,从今往后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菲丽等的就是这一天。
每天清晨要四点钟就起床,迟一分钟就会被责骂;所有的房间、每一寸地板、每一根铁柱、数不清的各种装饰品、足可以淹死一船人的书籍……全部都要仔细地擦拭不停,翻来覆去,永不停止。
首富的要求是:任何一个人在这座城堡内呆上三天三夜,也从他身上找不出一颗尘埃。
即便是如此苛刻的要求,安娜苏也从未给过菲丽任何机会。
反而菲丽对于安娜苏的承受力有些惊诧:她仿佛是一个机器制造的人型玩偶,可以永不知疲惫地重复同样的动作。
其实菲丽不知道,她从前是多么机械地向前走着,走着,遇到河流就游泳、遇到高山就攀爬、遇到树林就穿越、遇到人群就转弯。
玛尔斯时常来看她。当他在城堡外三层楼高的大树上修剪时,可以清晰地望到长排窗子里边,无数穿着制服的人们在不停忙碌,其中就有安娜苏小小的身影。
她是那么矮,又是那么瘦,但常年的流浪生活使她眼神变得坚毅,闪烁着野性的光芒。玛尔斯想,她真的和我太像了,如果能得到她的爱,将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于是他决定要得到安娜苏的心。
之前说过了,玛尔斯是一个除了会制作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以外什么都不懂的笨蛋。换言之,他在制作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方面有一些才能。
现在他除了当好一个园丁外,利用所有时间为安娜苏制造礼物。
“唔……女人应该拥有什么呢?”他坐在花园里想:“美丽!”
他摘下一朵最大的向日葵,用一捆枯条围成脑袋那么大的圈,将枯条圈固定在向日葵背后,做成了一顶可以吸收太阳能量的帽子。
他将之前除过的过剩青草收集起来,用纤细灵巧的手指编织成了一件散发着泥土清香的上衣,柔嫩的草抚摩皮肤的感觉定是冰凉的。
他把一个南瓜剖成两半,挖空里边的籽与囊,磨平圆弧形的瓜皮,再穿进几条丝带,就成了一对漂亮的、有甜味的鞋。
他找到一些昆虫,用蜘蛛吐出来的丝线把它们串了起来:两只七星瓢虫就是一副对称的耳环;三十只蚂蚁成了一条精致的项链;还有几只蚱蜢,扭曲身体后别在衣服上将是最独特的胸针。
“女人还应当拥有智慧。”他这样想着。
于是,他又从人工湖中捞起一只大乌龟,刮下龟壳上历经年月、神秘玄幻、图腾般的印记,并研磨成粉,包在一个死去的巨大牡蛎中。他把这个称作“智慧冲剂”,并认为只要安娜苏每日用温开水服下一小勺,就会变得非常聪明。
带着这些礼物,玛尔斯找到安娜苏。
“做我的爱人,好吗?”他诚恳地送上一大堆礼物,说完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黑糊糊的缺门牙显得很刺眼。
“神经病。”安娜苏不屑地转身就走,抱着一大盆脏衣服。
玛尔斯慌张地抬起头,用细长的胳膊拉住她:“为什么要拒绝呢?独自流浪的我们是如此相似——难道你就没有像我那样,期盼一个与自己有着相同经历的爱人吗?”
听到此话,安娜苏用冰冷沉静的眼神注视着他。
三眼鸟站在高高的晾衣绳上,也用冷冰冰的眼神俯视两人。最近它的话越来越少,越来越长时间的沉默。用安娜苏的话来说,它已经从一个抑郁病患者发展为严重性自闭儿童了。
(十三)、不相信自己竟然会这样做,到底是什么可笑的事情触动了我……
安娜苏给玛尔斯讲述了一个故事:
在很久以前,我记不清自己多少岁了,也许是12、也许是13。我背着我的挎包,走在乡下的小路上。那是一个很美的乡村,大山绵延,空气潮湿,浓雾常年萦绕在半空,让人产生走在天上的错觉。
我的包里空无一物,我的步履极其轻盈。在村口的大槐树下,我看见了一个老头,他大约有八十几岁了,蜷缩在树根下,全身布满褶皱,骨头凸出肌肤,长满老年班的头上没有一根头发,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畸形人。
树根下积蓄着一些肮脏的水,我看见他用一片树叶从里面舀水喝,可是水实在太少了,不够滋润他龟裂的嘴唇。
“要是马上就能下一场雨就好了呢。”
我听见他微弱的自言自语,可我决定不去管他,因为我是个身上背负着诅咒的人,如果我让他喝到了水,也许会有什么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
“也许……什么时候就会下雨了吧。”我这样想着,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当天我就住在那座村子里,靠帮小饭馆洗碗作为交换,可以得到一顿晚餐和睡觉的地方。听到饭馆的人说,那老头二十年前从外地来此,再也没离开过。没有亲人,也没有子女,老头就这样一个人生活着。不过奇怪的是,他从不乞讨,而是用自己行将就木的躯干努力寻找着可以延续生命的食物。
饭馆女老板说:“嗨!嗨!我看他就该像个乞丐那样,来我门口溜达一圈,我会把剩饭给他的,瞧那些流浪狗,不也是这样做的么!”
“你到仁慈,可是他难道不该有自己的尊严吗?”一个客人叫喊。
另一个客人也开口了:“如果你既这样同情他的肚子,也同情他的尊严,你就该把他请回你家,当成自家老人一般好好赡养。”
第一个客人有些生气:“呸!算我多话!”
最后女老板叹了一口气:“哎,都独自活了那么久,命大着呢,也许根本不需要我们操心。”大家这才都轻松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上帝赋予人的存在不一定加上了幸福在其身上;而生命中本就没有这项事物的人,偏要去追求什么幸福,只会弄巧成拙。”这时我说。
饭馆的人看着我,大惊小怪地挤眉弄眼:“天哪!这是什么怪论调!”
我微微一笑,一点也不在意。
真的。
一直到了夜里也没能下雨,我睡在饭馆厨房的一角,想起那个老头:
快下雨吧!如果一直这样月朗星稀,只怕他的嘴唇早已裂出鲜血;
不过……
如果真的下雨,他的身体又会浸泡在冰冷的雨水中,老迈的双脚拔不出深陷的泥洼。
我睡在那厨房翻来覆去,无论怎样假设,他都逃不出悲惨的结局;后来我爬起来,找到一根大木勺,从水缸里舀上一大勺清澈见底的泉水,一路奔到村口的大槐树。
太好了,他还在那里,只是晕过去了。
我扶起他的头,将透凉的泉水慢慢灌进他的嘴角。我不相信自己竟然会这样做,到底是什么可笑的事情触动了我:是老头固执的活法,是他掩盖不住的脆弱,还是记忆中那可怜而挂念我的祖父祖母……
来不及想了,泉水一滴一滴进入老头的体内,他睁开了眼。
“你是谁?”他问。
“路……路人甲!”我扔下水勺然后跑开了。
返回到厨房,没过多久就是清晨了。我向饭店女老板告别,背上我的挎包,继续朝前走。
还是会路过村口的大槐树,我远远看去,老头躺在那里,四肢朝天,像极了饿晕的蟑螂。几只凶残的流浪狗在他身边徘徊,森白的尖牙流淌着血液。
这个可怜的老头在我为他送了一口水后,被狗咬死了。
我呆呆地在那里站了很久。陆陆续续,村里也走出一些人来观看,发出长短不一的惊呼或哀叹。
“真可怜啊!”
“不过也算是结束了,这种人生。”
过了一小时,人群就逐渐散去了,连那几只凶手也摇着尾巴继续它们的日子。我坐在那大槐树底下,直到又一个黑夜来临。
“连一个收尸体的人都没有呢……”我站起来:“如果没有遇到我,如果不是我多余的动作,也许他还好好地活在大槐树下;现在如果我将他掩埋,也许他在天上也会继续受苦吧。我这罪恶的、该死的人……最好还是什么都别管了。”
所以我走了,希望他的灵已经得到安息。
(十四)、我相信,那是老人在对你说‘谢谢’吧?因为美丽的事物是用来表达美丽的心情的。
安娜苏讲完故事,看见玛尔斯睁大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她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对啦,诅咒可不是闹着玩的东西啊。”
玛尔斯摇摇头:“让我感到惊讶的不是你或诅咒,而是你提到的村庄。去年我为一个老板采集草药,在山野间行走了许多日子。有一次,来到一个村庄,村门口有一棵大槐树,树根底下长满了奇异的花朵。我兴奋极了,想要将它们全部摘下来,可是当我的手触碰到那嫩绿的叶子,那娇嫩的花朵,我突然呆住了,就像是有人瞬间将身体中的血液抽走了一般,无法行动。”
“那花的颜色很奇妙,是透明的,像薄纱,像蝉翼,像最最纯净的冰晶,现在想起来,它更像一瓢清澈透明的水,凝固到一起,从形状分辨,有郁金香、有蔷薇、有雌菊、有茉莉,对了,似乎还能闻到一阵阵扑鼻而来的花香,总之是曼妙了。”
“如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地方,我相信,那是老人在对你说‘谢谢’吧?因为美丽的事物是用来表达美丽的心情的。”
“你说的真是那个地方么?他……他在用这种方式向我……道谢?他不怪我?”
“这可不敢讲,我想有必要去确定一下吧。”
“恩,我明天就去。”
“我陪你。”
“不需要,你将是我的累赘。”
“我陪你。”
“我很讨厌你。和讨厌的人呆久多一秒钟都很痛苦。”
但玛尔斯却这样说:“还是让我陪你吧。在童话里,可怜的公主或王子往往在得到真爱时,诅咒就被破除了。所以……”他露出大笑脸,丝毫不介意自己缺少一颗门牙:“让我们相爱吧,你一定可以从那个讨厌的诅咒中得救的!”
安娜苏看着这个笨蛋,纯粹的笨蛋,绝对的笨蛋,一时之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沉默……
还是沉默……
这种事情可以做到吗?
然而,安娜苏真的开始考虑尝试向命运反抗了。
她和这个发誓要爱她直到生命尽头的笨蛋一起出发,离开维特堡,当然我们可以想象菲丽的表情,以及她抓着自己的双颊,夸张地喊:“放弃至尊无上的清洁工与园丁工作,返回那种比狗还不如的流浪生活中去,你们简直疯了……疯了……”
“呵呵!呵呵!”
“哦!”
他们的回答过于简短,以至于让菲丽感到一丝莫名的羞辱,她愤恨地转身离去,朝着她的宫殿。因为面对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来讲,她实在是无法战胜。
(十五)、他知道野外生存的技巧,知道维持体力的诀窍,甚至知道如何在漆黑的深夜搠溪或攀岩……他是世界上你所能想象出最最坚强的男人。
三眼鸟是在一个清晨离去的,连招呼都没打,就像一团雾气被风吹散,就像顺水飘走的草筐。安娜苏不得不承认,她是有些伤心的。不过没时间沉浸在悲伤中,她就得振作起来,开始人生中最有意思的旅程了。不再漫无目的,不再只和鸟相依。
这两个长久以来孤独行走着的旅人如今结伴而行,凭据记忆,找寻那希望之花。安娜苏第一次开始奢望,或许她从此不必再伪装自我、逃离现场,或是假装清高,她将和其他任何人一样,有权利去欣赏、去喜欢、去爱。那样的话,这诅咒,是不是就算解除了?
如我们所知,玛尔斯在认识安娜苏之前,已经凭借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流浪了许多年。他知道野外生存的技巧,知道维持体力的诀窍,甚至知道如何在漆黑的深夜搠溪或攀岩。总之,他是世界上你所能想象出最最坚强的男人。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清晨,他的右眼被一只迷途的蜜蜂叮了。安娜苏用宽阔的叶子沾上啄木鸟的粪便,帮他把右眼包扎起来。
“你还好吧?”安娜苏问,喉咙哽了一下,像是被一小口水呛住。
“我好得很,只是无法一眼扫到右后方45度以内的风景了而已。不过,让我们继续走吧,冬日即将来临,会让花朵全部凋零的。”玛尔斯精神抖擞地说。
他们走进了大山,这是一条怎样的路啊,崎岖,坎坷。有时宽阔得你看不到边,有时又狭窄得要侧身钻出,还有的时候,你必须紧紧抓着古老的蔓藤,小心翼翼地从几近垂直的山坡上饶过。如果脚下没踩住突出的坚固石头,就会看见那松动的土块骨碌碌掉下悬崖,粉身碎骨。
安娜苏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只大鹰的鸟蛋会落下去。
那是一个夜晚,峡谷很空旷,他俩爬上一株老树睡觉,却不甚将树杈上的巨大鹰巢碰翻,巢中鹰蛋砸了个粉碎。夜巡的大鹰妈妈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怒火攻心的她奋力从天空中俯冲下来,抓住玛尔斯的一只手臂,将他带上高空。
大鹰抓着那可怜男孩飞到峡谷的另一头,安娜苏光着脚丫在锋利的石尖上奔跑。
“快放手!快放下他!”她大喊着,尖利的声线被高高的峡谷阻挡。
她觉得害怕极了。
怕的不是凶残的大鹰,而是此刻心里源源不断流溢而出、无法抑制的担忧与恐惧。她担心着玛尔斯——要知道这才是对玛尔斯最大的威胁所在。
后来大鹰把玛尔斯抛在峡谷上游的沙石滩上,浓稠的血液透过细小的碎石涌往小溪。当安娜苏赶来时,发现他的左手臂不见了。
随后的旅程危机四伏,不知道大自然何时开始隐藏了各种杀手。
有一天早上,从草地上醒来,安娜苏发现巨大的黑蚂蚁爬满玛尔斯整条右腿,硬生生地将那已经断开来的庞然大物搬回了巢穴。
因此在横渡宽阔的河流时,他们不得不抱着一根枯木,因为男主角断手断脚,已经无法游泳了。一条小鱼趁人不注意,偷偷溜进他的嘴里。这温热滑腻的小东西在玛尔斯先生的肚子里自在地游荡,于下一个黑夜来临之前,将他肚子里的内脏吃光,并从屁股洞里游了出去。
玛尔斯现在尽量不说话,否则他的声音听上去会像一支破口琴从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传来。虽然仍然有骨头,可上半身却难以支撑过久的行走。
安娜苏现在只好用绳子将他全身牢牢绑住,另一头压在自己消瘦的肩膀上,拖着他努力朝前走,任凭血迹将走过的道路画出一条红线。
朝阳撒落大地,金光在远处勾勒出一棵大槐树的状貌。
(十六)、“你说你并不爱我。然而,我可没那么容易上当!”
两人来到村口。
这雾气缭绕的天,还有弯曲绵延的小路,一如往常地质朴,一如一直在等待着某人到来。安娜苏与玛尔斯同时辨认出这棵大槐树正是他们曾经路过的风景。
玛尔斯不愧为世界上最坚强的男人,虽然已经奄奄一息,仍然敞开缺了一颗门牙的大嘴朝安娜苏微笑。
可他们并没有看到树下的花,那儿只有一片黑色的泥土。
“安娜苏……安娜苏……”
玛尔斯尝试着与她说话,可她默默地垂下脑袋,被风吹乱的头发遮挡了双眼,叫人无法确定她的情绪。
“安娜苏啊,我想……是不是我们中的哪一个记错地方了?”他现在已经完全做不到吐齿清楚,要听明白他的话,比听懂一只猪的嚎叫还要困难,但他仍然努力地说着,希望可以安慰到这个可怜的女人:“要不然……就是天气太冷了,花朵凋零,要等到明年春天才会开放呢。对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唔……”她沉默了很久,才轻轻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无论如何,谢谢你……”
玛尔斯听到她第一次温和而真诚地向自己道谢,一股小小的欢乐发了疯似的在他空荡荡的躯体里乱窜。现在,他没有了右眼,没有了左手,只剩下一条腿,内脏全部被鱼吃光了,仅剩的几根未被白蚁啃食的骨骼不足以支撑自己高挑的身材。
“安……安娜苏……”他微笑着,向自己喜欢的女人说出最后的告白:“在童话里,可怜的公主或王子往往在得到真爱时,诅咒就被破除了,我一直很相信这个。不过……不过我们失败了,我想告诉你真正的原因……那就是……就是……”
安娜苏忙跪在玛尔斯身边,凑近去听他那逐渐消逝的声音:“……我其实并不爱你……”
这姑娘睁大了眼睛,万分迷惑,玛尔斯用尽最后的力气,把自己那缺了一颗门牙的嘴撅得高高的,印在了安娜苏的额头上:“所以……你要继续活着,为了等待你的真爱……那个……那个真正可以解救你的人……”
额头上的温度就像烈日那样焦灼了安娜苏的心,可霎时间,这火热的唇立刻降到冰点。
玛尔斯死了。
这个自由而欢快的家伙,像个熟睡的婴儿一样,倒在初冬硬实的大地上。安娜苏脱下自己整整穿了六年的黑裙子,盖在他身上,然后在这株大树底下坐到天黑。其间,她想起了那个曾在树下生活的老头,想起了通缉犯莫若森,想起了被抛遗弃在路边的仙人掌,还有仍然在小镇上安居乐业的祖父母,噢!忘不了的还有爱着自己的克雷格、小个子父亲……她还想好好的回忆一下裁缝母亲,可是究竟还是想不出个名堂,后来也就罢了。
这一夜是寒冷而温暖的。
风从安娜苏身上呼呼刮过,薄内衣下的肌肤颤抖不止,但心很温暖,因为她的心脏正紧紧贴在玛尔斯的怀里。
黎明来了,几个手拿大斧头、推着木板车的农夫朝树下走来。
“这是谁?”
“不认识。”
其中一个红脸短腿的粗鲁地将安娜苏推醒:“嗨!嗨!睡美人,该起床了。”
安娜苏抬起头,因为光线的反差而一时睁不开眼:“怎么?”
“如果你认为我们闲到打搅别人睡觉,那可就错了。”红脸短腿说:“是这样的,村里今年收成不大好,有智慧的老人提出,可以把这棵大槐树砍了卖掉,钱平分给大伙,这个冬天就能好过些。所以……”他晃了晃手里的大斧头:“请带着你的王子让开些吧。”
安娜苏揉了揉眼睛,站了起来,正准备拖着尸体离去时,突然,她发现一个令人头皮发麻的场景:一朵花。一朵奇异的小花,从黑黑的硬泥土里钻了出来,就在玛尔斯尸体旁边。
就像他曾描绘过的那样:薄薄的,透明的,从形状上看,它是矮牵牛,但又散发出水仙的香气,未完全绽放的花瓣拢成一个小喇叭,正一点一点向外扩张,仿佛极力向人们宣布它的存在。
“是真的!”安娜苏跳了起来,身上的内衣差点因此而脱落。那几个农夫尴尬而奇怪地注视着她,而她则一个个轮流亲吻了这些人。
“他说的都是真的!是真的!是真的……”这女孩活了十五年,第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何为欢乐:“砍了大树?那可不行!”她将手伸进自己的黑裙子,掏啊掏啊:“这个给你们!”
农夫们这时更加惊讶了。
乞丐般的女孩手里竟然拿出一颗钻石——又大又亮,切割成梨形的钻石。钻石的光芒像星辰般耀眼,刺破乡村的雾霭。
“给我们?”红脸短腿代表大家,不敢相信地问。
“是的。”安娜苏叉着腰,像个女王般笑了:“这棵树我买了。作为它的主人,我要它永远伫立在这里,不能砍掉。”
农夫们拿着钻石高兴地走了,一路都在激烈地探讨这颗钻石的价钱,以及如何给全村人分配的问题。
看他们离去,大树的新主人撑了一个懒腰,然后在树下为玛尔斯挖了一个坟墓——泥土下面,她还发现了另外一些白骨,应当是那个老爷爷的遗体。尸体掩埋好了,她又用已经磨得尖锐的指甲挖开树皮,就像啄木鸟在树干上所做的那样,直到弄出一个大洞。挖出来的残余物都掉在树根下了,但树皮并没有完全断掉,而是像一扇门那样吊在那儿。
“简直太合适了。”安娜苏说着,一只脚跨进了那个树洞。她小小的身子完美地嵌入了这株大槐树的怀抱,就好像一颗钻石完美地嵌入了结婚戒指。最后,在关那扇门之前,她最后一次眺望了四周,这世界多么可爱,但总在人们转身之后扮鬼脸。
“你说你并不爱我。”她对着树下埋葬玛尔斯的地方,自言自语地说:“然而,我可没那么容易上当!”
说完,她就关上了树皮门,从此再也没有出来过,她柔软青春的躯体成为了树干的一部分。
村子里的人得到钻石后,遵守承诺,精心照料着大树以及树下的花朵——那些只有魔鬼才能创造出来的花朵,在每年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会像奇迹一样开放。然后微风带着花香,沿着安娜苏曾经走过的路程,一遍一遍地吹送、来来回回地吟唱。
(十七)、聒咕!聒咕!
很多很多年之后,有一只三眼鸟闻着花香飞到这株大树上。它已经很老了,额头上长出银灰色的羽毛,长长的嘴也不如从前坚硬。它在大树枝桠间筑了一个新的巢,从此在这里定居下来。
它不为人们作预言已经很久了。
“聒咕!聒咕!在我年轻时,只想一心证明自己的视力,所以我跟着她东南西北四处游荡。”它的声音像漏风的手风琴那样颤抖而不确定,但平缓的语调给人以安慰:“后来,我发现她即便明知道前方会发生什么,也丝毫不会停下脚步。那种飞蛾般的勇气连我也无法继续旁观。我曾经预见过她的许多苦难,但我想,还有一些东西,是我的眼睛永远都无法看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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