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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起我是怎么走上盗墓这条路的,那是因为我家传下来一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关于这本书的事迹还得从祖父那辈说起。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连着的四十多间宅子,也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道台槽运的帮办。
但是到了民国年间,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大烟),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白纸人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往日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但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哄带赶。
人要穷疯了,廉耻道德就不重要了,胡国华想了个办法,去找舅舅借点钱。胡国华的舅舅知道他是败家子大烟鬼,平时一文钱都不给他,但是这次胡国华说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舅舅一听感动得老泪纵横,这个不肖的外甥总算是办件正事,娶个媳妇好好管管他,说不定日后就能学好了。
给他拿了二十块大洋,嘱咐他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再沾染那些福寿膏了,然后说过几天要亲自去胡国华家看看外甥媳妇。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你说的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胡国华把纸人抗到家里,放到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上,心里想的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哼着小曲就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词推脱,让舅舅在们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越显得有问题,舅舅更家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正在此时,里屋门帘撩开了,出来一个女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大脸盘子、大屁股小脚,胡国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这不就是我找人糊的那纸人吗?它怎么活了?
女人对舅舅施了一礼说近日身体不好,刚才没出来迎接舅舅,失礼之处还请恕罪,现在突然觉得身子大好了,今天就留舅舅在家吃顿便饭,说完就转身进去做饭。
胡国华的舅舅一看乐坏了,这外甥媳妇多闲惠,生得旺夫的好相貌,我那死去的妹子泉下有知,看见他儿子娶了这么好的媳妇也得高兴啊。舅舅一高兴又给了胡国华十块大洋。
胡国华呆在当场,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害怕,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晚上,白纸人做了一桌饭菜,舅舅乐得嘴都合不上了,喝的有点偏多,胡国华借了辆驴车,把他送回家。
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害怕,干脆也不回家了,去城里的花柳巷中过了一夜,连抽带嫖把舅舅刚给的十个大洋都使光了。
最后有因为没钱付帐被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到家一看屋里黑着灯,那个白纸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蒙着被子,之前的好象一切根本就没发生过。
胡国华一想留着她晚上再变成活人怎么办,不如我一把火烧了它干净。把白纸人抗到院子里,取出火摺子,就想动手烧了纸人,这时纸人忽然开口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我好心好意帮你,却想烧了我!”
胡国华吓了一跳,深更半夜中只听那白纸糊的女人继续说:“我是看你可怜,你虽然吃喝嫖赌,但是心地还不算坏,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吗?”
胡国华拼命的摇头,问那纸人你到底是妖还是鬼?白纸人说我当然是鬼,只是暂时附在这纸人身上,不过你别嫌弃我,我生前很富有,陪葬的金银首饰够你抽十辈子大烟的,你岂不闻富死鬼强似穷命人百倍?
一提到钱胡国华就有些心动,因为最近实在太穷了,就连衣服都给当光了,不过他可不想有命取财无命花钱,他曾经听老人们讲起过女鬼勾汉子的事,一来二去就把男人的阳气吸光了。于是他对纸人说:“就算是你真心对我好,我也不能娶你,毕竟咱们是人鬼殊途,阴阳阻隔,这样做有违天道。”
白纸人说你既然如此铁石心肠,我也不勉强你,不过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那一天。你记住了,如果你的日子真到了穷得过不下去的时候,你就到十三里铺的荒坟里找我,在那片坟地的最中间有座没有墓碑的孤坟,里面的棺材就是我尸身所在,棺中有得是金银珠宝,只要你敢来就尽管拿去花用。
说完,白纸人就一动不动了,胡国华壮着胆子,点了把火将白纸人烧成了灰烬。
后来有几次穷得实在没办法了,就想去十三里铺挖坟,但是到最后还是忍住了,东借西凑的把日子混了下来。两年以后他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终于去了那片坟地,不过那是后话,咱们暂且不表。
这年的春节发生了很多事,胡国华扎个纸人骗他舅舅钱的事情终于泄露了,舅舅生气上火,一病不起,没出三天就撒手归天
胡家的亲戚朋友都象防贼似的防着他,别说借给他钱了,就连剩饭都不让他蹭一口。胡国华把家中最后的一对檀木箱子卖了两块银洋,这箱子是他母亲的嫁妆,一直想留个念想,没舍得典当。但是烟瘾发做,管不了那许多了,用这两块钱买了一块福寿膏,赶回家中就迫不及待的点上烟泡倒在床上,猛吸了两口,身体轻飘飘的如在云端。
此刻他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那些被人瞧不起,辱骂,欺负的遭遇都不重要了。又吸了两口,发现自己的破床上还爬着个黑呼呼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床角上趴着一只大老鼠,这老鼠的岁数一定小不了,胡子都发白了,大小跟猫差不多,它正在旁边吸胡国华烟枪里冒出的烟雾,好象它也知道福寿膏的好处,嗅着鼻子贪婪的享受着。
胡国华觉得有趣,对大老鼠说:“你这家伙也有烟瘾?看来跟我是同道中人。”说完自己抽了一口,用嘴向那老鼠喷云吐雾,老鼠好象知道他没有恶意,也不惧怕他,抬起头来接纳喷向它的烟雾。过了半晌,似乎是过足了瘾,缓缓的爬着离开。
如此数日,这只大老鼠每天都来同胡国华一起吸烟,胡国华到处被人轻贱,周围没有半个朋友,对这只老鼠惺惺相惜颇有好感,有时候老鼠来得晚一点,胡国华就忍着烟瘾等它。
但是好景不长,胡国华家里就剩下一张床和四面墙了,再也没有钱去买烟土,他愁闷无策,叹息的对老鼠说:“老鼠啊老鼠,今天我囊謦粮绝,可再没钱买福寿膏了,恐不能与你常吸此味了。”言毕唏嘘不已。
老鼠听了他说话,双目炯炯闪烁,若有所思。反身离去,天黑的时候,老鼠叼回来一枚银元放在胡国华枕边,胡国华惊喜交加,连夜就进城买了一块福寿膏,回来后就灯下点烧了,大肆吞吐,和老鼠一起痛快淋漓的吸了个饱。
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来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书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是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
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他家祖上八辈到他这代,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的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他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的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的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没有致命,他全身是血的逃到保安队,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啊,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的捆了来。
胡国华泪流满面的述说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我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说话,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的对胡国华说道:“他奶奶的,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随后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了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僚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就连老鼠抽大烟上了瘾都会去偷钱,人类毒瘾发作之时作出种种偷盗卖*的行为就不奇怪了。
荒坟凶尸
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几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能长远生存的。胡国华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饮弹身亡。
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兵败时跑得匆忙,身上也没有钱,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也发作起来,没办法,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说的话来,等到穷得过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盗墓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抗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那位看观问了,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叫做月晕,表示要变天下大雨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一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但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很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起来,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
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过了这么久,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是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突然那女尸的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钢钩一般长长的指甲陷进肉里,挣脱不得,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又疼又怕,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说:“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一口吞到嘴中,嚼都没嚼就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来,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原来那女尸是个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上哪里给那妖怪去找女人,可是自己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个大金条,这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办法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你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胡国华就牵了头小毛驴,驮着小翠,当夜趁着月黑风高,直奔那十三里铺的荒坟。
山路崎岖难行,胡国华怕误了时辰,加紧赶路,途中迎面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全省有名的法师,他天生的阴阳眼,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还会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觉得他面上笼罩着一层黑气,急忙拦住他问道:“这位爷台,这么匆忙是赶着去做什么?”
胡国华不耐烦的说我有急事,你别挡着路。孙先生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行尸走肉一句话,你的心肝哪去了?”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起,求孙先生救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性命比烟土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想求他救我拜托那女尸的纠缠,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茯蓉膏去。于是就在山路上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然后由孙先生安排妥当,吩咐胡国华依计而行,自己则远远的跟在后边保护。
月至中天之时,胡国华带着小翠,赶到了十三里铺荒坟,那女尸早就等候多时,骂了胡国华几句,迫不及待的把小翠抓起来,伸出利爪掏出她血淋淋的心肝,吞了下去,女尸忽然怪叫一声,一把将小翠的尸身扯成碎片,此时小翠已经现出原形,原来孙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小翠也是个纸人,真的小翠早就被孙先生留在别的地方了。
女尸所吃的心脏是个装在纸人里的黑驴蹄子,此物最是僻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盗墓的分若干流派,安徽一带的盗墓贼干活的时候怀中要装上两只黑驴蹄子,其中情由容日后再说,在此不做详细交代)。她吃了黑驴蹄子,知道中了计,狂怒之下也想把胡国华撕成碎片,可是胡国华早就远远躲开,女尸仰天长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化为灰烬,肉体都变成血水,没过多久只剩下一副骨架倒在地上。
孙先生在远处瞧得清楚,急忙赶将过来,在那副骨架中找出一枚鸡卵大小的红色丹丸,命胡国华吃了下去,胡国华的心肝算是又到老地方了。
两人合力把地上的白骨装进那口大红棺材,刚要把棺材盖上,冷不丁那骷髅头跃了起来,张开大口向孙先生吐出一股黑雾,孙先生有些大意了,这一下瘁不及防,被喷个正着,只觉一阵阴寒的尸气呛得胸口气血翻涌。但是他久经危难,此刻丝毫也不慌乱,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的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孙先生方才中了僵尸的阴气,受伤不轻,这一番忙碌之后,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于是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接了小翠,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小翠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日子过的一天天好了起来。
然而孙先生自从那此被尸气喷中,就一直没有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后来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这本残书,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人选些墓地穴居,逐渐有了些名气,也渐渐有了些家产。
小翠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思想活跃,又接触了一些西方的激进小说,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时,已经是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得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就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首先是三野野司的那些头头脑脑倒台,再逐渐牵扯了下来,又加上我父亲出身不好,他和我娘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劲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逝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临终还是给火葬的.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当时的年轻人毕业之后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专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的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跟家呆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你要在家呆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就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中国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希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广阔天地炼红心了,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外号胖子,我们去的地放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地方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我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东北不远,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如果没去过岗岗营子,永远也想不出来那地方多艰苦,我们这一拨知青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出了村走上几十里也看不见个人影。
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在这地方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还以为祖国各地都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这几年就压根没见过一粒象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的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住在庄稼地里。
那里的庄稼不是象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发现草棚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呼呼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我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象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为什么会动?天太黑,我又没有煤油灯照明,分辨不出那是何物。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东西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的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让我吓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你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做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里,她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总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也没什么东西还请燕子。
胖子发现了一个大蜂窝,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他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那孩子的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冒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来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蜂巢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预料之外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象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蛰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马蜂祖宗住的宫殿。胖子说没错,这不是普通的马蜂老百姓住的民宅,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干他娘的,今天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蛰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的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沙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枝空心的苇子,一人一颗,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俩象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的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准备的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旁的下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象下冰雹一样啪啪啪的乱响,不敢再做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只有不到一米的深度,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我全身也已经被溪水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的爬上岸来,刚爬一半忽然他哎呦一声,猛的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有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象有只破碗,他妈的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净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象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那种北宋青花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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