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兵烧烤酒吧的老板娘张妍风韵犹存,她倒不介意这帮孩子闹腾。夏诗琳的父亲跟自己是老同学,开这间酒吧也是为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她念书的时候就特喜欢吃烧烤,微焦的茄子一分为二,里面下了蒜汁和辣椒酱,米粒一般的肉沫被烤得热情洋溢。少女时期,一下晚自习,同学们就到路边去烤羊肉串、茄子和金针菇,被烟呛得流泪也不在乎,回去就对着镜子挤痘痘,一边发誓说再不吃烧烤了。夏至也给自己买过几串香喷喷的肉串,可惜到底还是娶了同班那个苗条貌美的春芬。夏至配春芬,真好。
参加完夏诗琳的十周岁生日后,春芬突然逝去。所以女人的名字不能太好听,老天爷要妒忌的。春芬死于自杀,生活那么安逸却要从高高的楼上飞身跳下。夏至悲痛之余,把夏诗琳当公主一样养,从来不干涉她的喜好,摇滚、纹身、交男朋友从不说教。
张妍的兵兵烧烤酒吧开业的那天,夏至出现时,张妍转过头哭了。青春如此美好短暂,再遇见已是两鬓白发、面容松弛,法令纹像括弧。
“我们结婚吧。”
“算了,女儿还没毕业,不想让她伤心。”
心里堵得慌,一口气在喉咙里咽不下,犹如往事。张妍端起吧台的玻璃杯,用浓烈的酒精抚慰不平静的心。
夏诗琳弯腰拿酒时瞅见四只脚走进来——米色蝴蝶结高跟鞋,另外两只是运动鞋。她抬起头,刚好跟李明哲的目光相遇。
夏诗琳忽然脸红,脸红之余也不忘说,“你好。”
李明哲愣了一下,说道:“你在这里。”
同行的徐紫欣有点儿诧异,眼神里似乎在问:“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李明哲赶紧解释:“这位同学叫夏诗琳,刚才表演那首摇滚版《送别》的。”
徐紫欣打量了一下夏诗琳,优雅地伸出手:“你好,你的表演不错!不过我不大喜欢摇滚这玩意,太吵了。”
夏诗琳握了握她的手。李明哲赶紧介绍:“徐紫欣,我女朋友。今天算我请客,我请客。”
夏诗琳在听到“女朋友”三个字时,心里抽了一下,有点儿酸。这样的女孩跟这样的男孩在一起多好。如果换成是自己……
旁边的徐紫欣叫服务员送来一瓶冰啤酒。夏诗琳觉得她的架子是端起来的,弹钢琴的了不起啊?
“一起?”徐紫欣有点儿得意地扬了扬手中的瓶子。
夏诗琳哼了一声,一仰脖子喝了下去,比徐紫欣快了一点儿。
后来喝酒的时候,夏诗琳看着他们两个窃窃私语的亲密样子,再看看那俩哥们不停地说金针菇的笑话时那放肆的样子,觉得头越来越沉重。当许才捷说出那句“这根喉咙里咽不下去,赶紧去厕所抠,突然想拉肚子,但是屁股里还卡着一根,结果两根同时被我用左右手扯出来……”的时候,夏诗琳忍不了这种重口味的冷笑话,扶着桌子准备出去吐,结果脚用力一扭,踉跄一下倒在隔壁桌李明哲的怀里,胸口一阵恶心,一股热流冲击喉咙,想努力咽下去,刚咽了一小口,更大的浪潮汹涌而来,喉咙里的液体像高压水龙头一样喷射,沿着李明哲的下巴、脖子、小腹一路淌下来。
徐紫欣尖叫着,拿着一盒纸巾拼命地擦李明哲的衣服。
夏诗琳感觉自己昏昏沉沉的,被许才捷扶了起来。张大强也喝多了,不顾劝阻地到酒吧小舞台上唱《蛋佬的棉袄》,歌词荒诞悲凉:“后来听说蛋佬的娘死得早,人葬在哪里找不到;蛋佬恨自己没能回报,夜夜狂啸成了午夜凄厉的调;他无依无靠住在街的转角,那扇门再也没人敢敲;他那件棉袄四季都不肯脱掉,说是娘留给他的宝……”
夏诗琳很晕,她租住在学校旁边的公寓,回去之后倒在床上又呕。夜深人静,放在旁边的盆里放了三分之一清水。
睡到半夜,她跌跌撞撞地用凉水洗脸,脑海里浮现出当时的情景——许才捷在宿舍门口的大树下偷偷吻了自己。是,这个王八蛋,明天早上见到他一定要痛扁!还没表白就吻自己,还那么用力!当然他也知道他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夏诗琳看着镜子,下嘴唇有点儿肿胀,带点儿淤青。下嘴够狠的啊,许才捷同学。
重新回到床上的时候,她安慰自己,反正李明哲也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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