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四十二年的一个夜晚,清河县鼎鼎大名的刘清河刘员外被人杀死在自己的书房里。
刘清河仗着自己的兄弟刘清源是京城的三品官,虽年近六旬,却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所以他的死让清河县的百姓人心大快。可是新上任的清河知县张应龙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张应龙知道,如果自己不能迅速找出凶手,将其法办的话,刘清河的弟弟刘清源就绝对不会放过自己,轻则丢官,重则丢命,更重要的是清河县的百姓也有可能要面临一场灾难。眼下之急就是迅速找出凶手。
几经摸查,张应龙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被杀的当天张大山从刘府门前经过,不想刘家的看门狗一下子从门洞里蹿出来,对他又嘶又咬,张大山又惊又恼,一脚将那只狗踢折了腿。刘府的狗被人踢了,这还得了?当天下午,刘清河就带着管家刘三和几个家丁到张大山家里又抢又砸,还一脚将张大山年迈的老母踢倒在地,老母亲磕在门槛上,撒手西去。张大山又气又痛,扬言要杀死刘清河。
很显然,凶手极有可能就是这个张大山。张应龙马上命令衙役前往拘押张大山。很快张大山被带来了,衙役还在他家后院的草丛中找到了几张银票,而票号正是刘清河的,这更加重了张大山的嫌疑。
张应龙一拍惊堂木让张大山交代他是如何杀死刘清河的。张大山大喊冤枉,可是他又提供不了昨晚不在现场的证据,也解释不了那几张银票的来历。张应龙当下决定先将张大山关押起来。
一夜不眠,张应龙又想到了此案的许多疑点:刘清河被杀当晚,刘府中的十几条看家狗为什么一声也没有叫?而且刘府的院墙足有五六人高,一般人不可能爬进去?能做到这一点的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功夫了得,二是凶手根本就是刘府中人。刘清河的身上有两处伤口,一处在胸口,而另一处则在咽喉,而且刀口不一致,显然是两种凶器所致,按照常理,凶手杀人一般不会带着两种凶器,那么凶手难道是两个人?
种种这些疑点,放到张大山身上好像都解释不了。杀人者也许另有其人。那么会不会是张大山买凶杀人呢?好像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张大山靠编席为计,每天的收入仅供母子二人糊口,根本就不可能有钱去请什么杀手?再说了如果刘清河的死真是张大山所为的话,他明知道自己的嫌疑最大又怎么可能还若无其事地呆在家里,还如此不小心地将几张刘清河的银票落在自家屋后的草丛里呢?
这些都非常不合逻辑,张应龙越想越加肯定刘清河的死与张大山没有关系。肯定是有人知道张大山和刘清河的矛盾然后杀掉刘清河,最后嫁祸给了张大山。张应龙决定先将张大山释放,他想只要张大山一放出去,真正的凶手也许就会自己露面的。
第二天一大早张应龙拍案升堂,宣布张大山杀人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回家。谁知道他刚说完,跪在堂下的张大山就大声喊道:“刘清河是我杀的。”张应龙吃了一惊:“张大山,我已宣布你无罪,你为何又说刘清河是你所杀?”张大山哭着说:“青天大老爷明鉴,刘清河真的是我杀的。他打死了我的母亲,所以我要杀死他,为母亲报仇。”张应龙疑惑了,他又问:“是不是有人逼着你承认?”
“没有,我是想杀了人就该偿命,再说了,我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只求一死。”张大山说。
“那我问你,刘清河的院墙足有七八人高,你是怎么爬进去的?”张应龙问。张大山说:“我从小就喜欢爬树,练就了一身爬高的本领,刘府那点院墙根本就难不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