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丽想开办一个舞蹈培训班,她物色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处合适的房源,和房主高军商定后,准备签订合同。
王丽丽正要往合同上签字,高军适时提醒道:“我可给你提个醒,这房子已经被我抵押出去了,而且也进行了抵押登记。”
王丽丽一愣,担心万一将来房子被卖了,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租房呢?但很快她就释然了,俗话说“买卖不破租赁”,即使将来这房子被卖了,自己还是可以继续租用的。想到这,王丽丽心里顿时踏实了,可脸上却装出为难的样子,跟高军砍起价来。
高军态度坚决:“房子如果有什么变动,我会提前通知你,总之租金是不能低了,想租就租,不租就算了。”
王丽丽砍价不成,只好以原价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算。
半年后,王丽丽的舞蹈培训班经营得不错,已经渐渐进入正轨。但好景不长,这一天,高军找到了王丽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妹子啊,我已经打算将这房子卖掉了,来告诉你一声,也好让你提前有个准备。”
王丽丽愕然:“什么?卖掉?好好的为什么要卖掉啊?”
“唉!还不是因为抵押权到期了,我没钱还债,现在债主要求卖房子了。”
王丽丽一扫开始的惊慌,因为她又想到了“买卖不破租赁”这句话,心想:将来不管是谁买了这房,只要自己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就能继续租用这房子。于是,她放心地说:“你该卖就卖吧。”
半月之后,高军将房子卖给了孟祥红,办完一切手续后,孟祥红上门收房。他进门同王丽丽说明了来意,出示了买卖合同,并且表明态度,不再出租,让王丽丽尽快搬走。
王丽丽却底气十足地说:“虽然房子卖给你了,但在卖给你之前,我和高军签了租房合同,老话说得好,‘买卖不破租赁’,我这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呢,所以我仍有继续租用这个房子的权利。”
孟祥红不听她这一套,说:“我不管你合同到期没,现在房子是我的,我说了算,我说不租就不租了,你赶紧搬走,不然可别怪我去法院告你。”
王丽丽坚持不搬,孟祥红就三天两头来找她闹事,严重影响了舞蹈培训班的生意。王丽丽忍无可忍,便去法院起诉了孟祥红,要求孟祥红停止侵害,自己继续享有房子的租用权。
这场官司,王丽丽输了,她拿着败诉判决书很是不解,不是“买卖不破租赁”吗?自己怎么还会败诉呢?
律师点评:
故事《买卖不破租赁吗》涉及了一个法律问题,即租赁合同中性质不同的出租财产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抵押人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买受人不具备约束力。
故事中王丽丽在租房时,房主高军明确告知出租房已有抵押登记的客观事实。那么,当租赁房房主由原来的高军变更为孟祥红以后,如果孟祥红不愿与王丽丽继续租赁关系,从法律角度分析,也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租房前一定要了解要租的房子是否已经设定了其他权利,然后再考虑租或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