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山东有个姓朱的大富商。
朱家长子叫朱明文,知书达理、性格温厚,父亲已决定择日把家业交给他。就在准备正式交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这日朱明文外出谈事,喝了几杯酒,醉倒了。第二天醒来,发现和一个姑娘睡在一起,姑娘硬说朱明文强暴了她。朱明文百口莫辩。姑娘勒令三天之内,朱家必须给她一个说法,否则就去告官。
朱明文回到家,流泪喊屈、手足无措。父亲表情复杂地看着朱明文,说他会想办法。听到这句话,朱明文像得了大赦, 松了一口气。
第三天晚上,父亲把一大家子都召集了起来。朱老板的四房姨太太和几个儿子,坐了满满一屋子。
父亲看了一眼没精打采的朱明文,开口了:“这件事,我已查明真相,那个姑娘没有受到实际伤害。”
朱明文一块石头落地了。父亲接着说:“我在调查时发现了一件事。”父亲意味深长地看看另外几个儿子,说,“我一再告诫你们,兄弟之间可以竞争,但千万不要去搞陷害的下三滥!让我发现有第二次,绝饶不了!”其他几个儿子都沉默了,只听父亲继续说:“我还要宣布一件事,明文先交出家产管理权,以后看情况再说。”
朱明文想不通,事实已经很清楚,是几个弟弟在陷害他,为何父亲不处罚他们,偏偏处罚自己?
等众人散尽,父亲看着朱明文,说:“我知道你想不明白。其实,我在乎的不是你有没有犯错,而是你应对能力太差了。要知道,你这个接班人的位子,每时每刻都有人觊觎。而你这次被陷害,除了委屈流泪,丝毫没有表现出你的应对能力,我现在怎么放心把家业交给你?”
朱明文这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