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桑德森刚满四十岁,就已经积累了上亿英镑的财富,美中不足的是,他依然孤身一人。桑德森曾觉得,自己永远遇不到那个命中注定的她了,直到在一个聚会上,他邂逅了萨默斯夫人。
萨默斯夫人身材高挑,一张脸算不上时髦艳丽,但可以说文静秀美。她那亮晶晶的栗色头发盘在脑后,看上去很健康。桑德森只和她聊了一小会儿,就发现自己被她那幽默、温和的魅力所吸引。当晚回到家里,桑德森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脑海里出现的全是萨默斯夫人闪亮的栗色头发。
第二天,桑德森邀请萨默斯夫人吃晚饭,吃饭时,她谈吐聪明自如。一顿饭吃完,桑德森感觉自己已经像一个十七岁的男生那样为她神魂颠倒了。
聊天中,桑德森得知,萨默斯夫人和丈夫居住在西班牙海岸边的一座农舍里,靠丈夫写关于鸟类的书和她自己教英语的微薄收入过日子。这次,她回英国来看望父母,一周后就要回西班牙了。
桑德森信奉速战速决,于是立刻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在萨默斯夫人返回西班牙的前一晚,桑德森正式请求她离开丈夫,离婚,然后他们结婚。萨默斯夫人摇摇头,说:“我不能那样做。我嫁给了阿尔奇,我不能离开他。”
桑德森感到一阵愤怒,他憎恨西班牙那个挡道的未曾谋面的男人。“他有什么比我强呢?”
萨默斯夫人苦笑了一下:“没什么比你强的,但他需要我。没有我,你照样能过日子,他就不行了,他没有这个能力。”
桑德森忍不住咬牙讽刺道:“那么,你是打算与他厮守,至死不渝了?”
对于他的嘲笑,萨默斯夫人没有生气,反而点点头,说:“是的,至死不渝。我很抱歉,马克,假如我没有嫁给阿尔奇,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可我已经嫁给了我的丈夫,所以我们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
第二天她就走了。桑德森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他以前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挫折,与大多数有权有势的人一样,十多年来,他早已把道德抛到了九霄云外,他决定,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要把这个女人搞到手。既然她对丈夫“至死不渝”,那么,要解决问题只有一个办法了。
桑德森先匿名联系了一个私家侦探,搞到了萨默斯夫人的丈夫的照片,以及他们在西班牙的住址。私家侦探还给了一份文件,记录了他们的日常活动:妻子上午去伯爵夫人家里为三个孩子做家教;下午三点到四点必定会去海边晒太阳、游泳,而这段时间丈夫通常在家里写关于鸟类的书。
接着,桑德森开始了第二阶段的行动。他用假名在伦敦的一家图书馆办了一张借阅卡,然后从“雇佣军”这个大标题开始查阅,把相关的资料全都翻阅了一遍。一星期后,桑德森在一本回忆录中找到了一个他想要的人,那是个雇佣兵,参加过三次战役,退伍后在欧洲干着某种见不得光的职业。
很快,桑德森通过他的渠道联系到了那个雇佣兵,两人约定在巴黎的一家咖啡馆接头。
桑德森赶到巴黎,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咖啡馆,对着墙壁打开《费加罗报》的最后一版。这时,他面前的椅子被拉开,一个男人坐了下来。桑德森放下报纸,打量着眼前的男人,这人高高瘦瘦,黑头发黑眼睛。桑德森把两张照片递过去,其中一张是一个男人的面部照片,那是萨默斯夫人的丈夫;另一张照片上是一栋白色的小别墅,配着鲜黄色的百叶窗,照片背面写着地址。
桑德森再三强调:“必须在下午三点到四点间动手,那时别墅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们又在价钱上谈了十分钟,终于达成了协议。最后,桑德森交代说,这事不能留下任何痕迹,不能有任何可能追查到他身上的蛛丝马迹,要把这事弄得像是入室抢劫出了差错。
杀手微笑道:“这正是我的特长,在圈子里,我以谨慎闻名。放心吧,绝对不留痕迹,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