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彪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经常干一些顺手牵羊的事,邻居们都躲着防着他。
这一天,李大爷从银行取了五千元钱放进包里,心里想著事,顺手把包压在自行车后座上,就骑车回家了,到家发现包没了!
李大爷仔细回忆,应该是在小区的路上颠掉的,于是他就在小区那条路上来回寻找,见人就问,可就是没人知道。直到天擦黑,邻居王奶奶才悄悄过来,把李大爷拉到她家,告诉他,她亲眼看见是张彪捡的包。
李大爷马上找到张彪向他要包,张彪不阴不阳地问:“谁看到我捡包?叫他来和我对质!”李大爷犯了难,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王警官根据摄像头提供的线索,找到张彪,张彪不敢不承认,但他家无隔夜粮,只好借了五千元还给李大爷。
过了一段时间,大家议论纷纷,说张彪突然阔绰起来,吃喝玩乐大把花钱,原来他中大奖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李大爷听说了一件事:前不久,张彪到彩票站用五千元买了两千五百张彩票,其中一张中了五十万大奖。李大爷听到这事后心里不淡定了,他想:张彪买彩票的五千元肯定是我的,五十万大奖应该归我才对!
于是,李大爷找张彪要五十万大奖,张彪说:“你的五千元即使不丢,你也不会买彩票;就是买,也不一定能中大奖,所以中奖的事,与你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爱上哪告上哪告去!”李大爷气得要命,却又奈何不了他。有人给李大爷支招:“有困难找警察呀!”李大爷听了,就上派出所找到王警官,把事情原委一说,王警官沉思了一会儿,说:“李大爷,这彩票大奖该归谁,是民事纠纷,我建议您向法院起诉,法律会还您一个公道。”
就这样,李大爷上了法院,把张彪连同彩票站一起告了。
三方上了公堂,法庭调查时,李大爷和彩票站都提供了证据。事实证明,张彪是用捡到的五千元一次性购买了两千五百张彩票,而且中了大奖。李大爷说:“买彩票的钱是我的,大奖就该归我。”而张彪认为:“彩票是我买的,这大奖当然应该归我。”彩票站则表示,彩票谁买就给谁,谁中奖奖金就归谁,我们哪来什么责任?
李大爷和张彪都信心满满,认为自己稳操胜券。过了没多久,法院开庭,法官宣读了判决书:张彪购买彩票的五千元为不当所得,不是他的合法财产,所以他购买彩票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五十万元奖金应由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收回。
判决书一公布,三方都吃了一惊。
律师点评:
《五十万大奖该归谁》故事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即:用不当所得购买彩票获得的奖金所有权归谁。
法律规定,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所谓违法所得,即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所获得的利益。
故事中的张彪将李大爷的五千元占为己有,其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对此,张彪除了要返还李大爷的钱款,买彩票所得的奖金也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发稿编辑:姚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