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发电厂房在“竣工”后被炸毁,而今成为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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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中午,烈日炎炎,京山县新市镇20公里外的大竹水电站滚水坝被太阳晒得滚烫,但53岁的温州商人厉崇昌仿佛没有察觉,他孤独地坐在大坝上,望着即将涨过坝顶的河水,放声大哭。不远处的土路上,老厉的妻子黄和兰正“警惕”地盯着他:“我怕他想不开寻短见。”
2005年初,厉崇昌怀揣着经营了20多年家具模板生意所积攒的几百万资金,来到京山县新市镇投资小水电开发项目。这个由京山县发展计划局和水利局批准立项的大竹水电站——“总装机容量500千瓦,年发电量3000千瓦时”,其申报、立项等手续均完全符合各种政策要求。但让厉崇昌万万没料到的是,因层层转包和“巧取豪夺”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最终导致这个曾被广为看好的项目在竣工之日,就成了废弃之时。
更令人担忧的问题是,滚水坝中550万方无法转为电能的浩荡大水,宛如一把悬在1000余村民头顶之上的达摩克利斯利剑。“现在我动弹不得,所有投资都打了水漂,还要担心水坝坍塌冲毁村子庄稼而承担法律责任。”厉崇昌哭丧着脸,心忧如焚。文/图本报记者姚海鹰
“最优惠政策”挖来的项目
2005年初,厉崇昌原本想在京山县杨集镇投资小水电站项目,新市镇党委书记黄元峰得知后,几次赶往杨集镇“挖墙角”,并承诺:将“以优惠于京山县任何乡镇的优惠政策支持投资者”。
4年前,正是京山县新市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热情及作出的承诺,最终让厉崇昌下定决心,来新市镇投资小水电项目。
2005年初,厉崇昌原本想在京山县杨集镇投资小水电站项目,新市镇党委书记黄元峰得知后,几次赶往杨集镇“挖墙角”,请厉崇昌到新市考察投资小水电站,并承诺:将“以优惠于京山县任何乡镇的优惠政策支持投资者”。
记者在一份签章“京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日期为2005年6月10日的《承诺书》中看到了相关表述:“在发电站建成后,如有水利局、环保局、土管局、林业局、供电公司找该工程收取任何费用,由新市镇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处理,按招商引资政策对待,按最低价格、费用收取,直至合同期满。”
为以示承诺的郑重性,在这份《承诺书》的左上角,还有镇委书记黄元峰的亲笔签字:“同意”。
作为一个身在异乡的温州籍投资者,厉崇昌在新市镇人生地不熟,能得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如此承诺,确实让他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京山县政府办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任何招商引资项目,凡涉及到国家正常收费的都要按章办理,作为一个镇级单位的这种承诺,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据。”
此外,由黄元峰及相关人士提供的投资成本数额,也成了厉崇昌决定来新市镇投资的关键一步。据黄元峰等人向厉崇昌称,由于地方政府配合得力,在新市镇投资小水电只需160万,最多200万就可,而杨集镇当时招商时的说法却是“400万”。
新市镇委书记黄元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当初请厉崇昌来投资一方面是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另一方面也是想真正服务企业,不存在主观上的欺骗。”
厉崇昌向记者反映,为确保水电工程在当地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曾5次向镇委书记黄元峰“略表心意”,有两次分别送了5000元现金,一次在其女儿10周岁生日时送了8000元(含合作者5000元),还有一次送海鲜、五粮液酒约1000元,最后一次送了一块价值15000元的金表。
“这些都是我当初主动送给黄书记的,就是希望他不要为难我,遇到问题能帮我正常解决”,厉崇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