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竹水电站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竣工即废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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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竹水电站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竣工即废弃(2)
2014-09-17 08:19:36 /故事大全

对此,黄元峰向记者承认,他的确接收过这些现金和礼品:“不过我当时就已上交给纪委了,这些都有收据可查。”

水电站成了“唐僧肉”

工程”竣工“后的鉴定结果令厉崇昌大吃一惊:无论是滚水坝,还是发电厂房,均属质量严重不合格工程,武汉质检中心的一份报告建议:“拆除重建”。

厉崇昌回忆,2005年初,在他决定来新市镇投资小水电站后,有朋友曾向他建议,水利发电站建设是一个“质量为上,百年大计”的项目,应公开招投标,严把质量关,“但镇委书记黄元峰找到我说,设计和施工由他找人来做,不用公开招标。”

对新市镇毫不熟悉的厉崇昌选择了相信黄元峰,“既然黄书记是招商引资的总负责人,他总不会自己把这个工程做砸吧?”

于是,在水电站滚水坝工程设计上,黄元峰指定该镇原水利站站长邱继国负责设计,结果,邱凭借一份简单的黑白图纸,向厉崇昌索要设计费1.2万元,还开具了一张名为“勘测费”的单据。

据记者调查,年过五旬的邱继国,是京山县新市镇原水利站工作人员,在2002年乡镇机构精简中,该站实际上已被撤销,但邱继国仍以“水利站站长”身份对外活动。按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水电站需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其管理单位要有“水电站设计资质”。而京山县水利局向记者证实:“邱继国2004年就已买断工龄退休,没有任何工程设计资质。”

由于邱继国无设计资质,当水电站工程做到中途时,曾被京山县水利局责令停止并罚款10万元,厉崇昌不得不再缴5万元设计费,让县水利勘测设计院重新设计,但具体工程仍按邱继国设计的图纸进行。

水电站基础工程——滚水坝和发电厂房两大部分,也在实际操作中,被当地乡镇干部承接后转包。

在滚水坝工程中,黄元峰指定由该镇“火龙片综合管理区”的负责人陈华负责,陈华借用“京山鑫隆建筑有限公司”的资质与厉崇昌签订了工程合同。记者查阅到的工程合同显示,陈华屡屡以施工“乙方”名义,与厉崇昌签订“工程协议书”和“结账说明”。而且,在已查到的9份“工程款”收条中,由陈华直接签名向甲方收取的工程款现金达160多万元,而且均未提供正规税票。仅此一项,陈华涉嫌偷漏国家建筑营业税高达5万多元。

相关合同显示,陈华在承包工程期间,滚水坝工程款从最初约定的115万元包干,追加到了172万元。

水电站的电机厂房工程,则被京山县经管局下派干部、大竹村党支书刘金顺“拿”走,后转包给湖北五环建筑公司下属的一个从来没有搞过水利工程的包工头——该公司负责人的弟弟陈金安。该工程总价45万,但因工程质量问题,在被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建筑后,目前已基本炸毁。

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王伟副处长认为:“上述两名公务员私自承包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14款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王表示,“有关违纪行为,应由当地纪委部门调查核实后处理。”

工程在这样复杂的转包之下,从2005年动工伊始,厉崇昌就深陷到泥潭之中:面对一群没有资质的“建筑班子”,面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拖拉、延期,和一眼即明的偷工减料、敷衍对付等行为,厉崇昌完全失去了一个投资商对工程应有的控制权。

等厉崇昌意识到问题越来越严重时,2006年6月,水电站工程被施工方宣布“竣工”。此刻,连同征地、青苗补偿、工程款等各项费用,厉崇昌已耗资420万元。万般无奈之下,他决定找武汉市建筑鉴定部门,对工程做一次彻底质量鉴定。

鉴定结果令厉崇昌大吃一惊:无论是滚水坝,还是发电厂房,均属质量严重不合格工程,武汉质检中心的一份报告建议:“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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