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多数的70后们兴起了生二胎的热潮,不禁有很多70后妈妈问:我现在都40岁了,还能生二胎吗?答案是可以的,由于70后的准妈妈都已属于高龄孕妇,那么如何克服高龄给怀孕带来的障碍呢?请看下文!
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0岁以上的女性,这些人的特点是事业成就,家庭没有宝宝或者已有二胎,这样的生活总是不完美。当准备怀孕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是高龄产妇,高龄产妇如何备孕?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怀孕前3-6个月做相关的孕前检查,夫妻双方进行详细彻底的身体检查是必须的,这样可以排除一些遗传性疾病,以及避免胎儿的畸形产生,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患妇科疾病的机率也越高,需要排查可能存在的妇科疾病,在夫妻身体最佳的状态下备孕才是最好的。
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情况也会发生变化,所以大龄女性在备孕前检查要非常的全面和细致,除了查心、肺、肝、肾功能,还要查血糖、血脂等代谢指标。这是因为,怀孕期间血液会处于高凝状态,从而为分娩做准备。血脂异常的女性应该注意调整饮食,减少怀孕后发生血栓的机率。另外,要查甲状腺功能,并排除弓形虫感染等情况。
因高龄产妇会面临着最大的风险就是遗传疾病传给下一代,随着年龄的增长,**质量也明显下降,所以,在备孕前一定要去医院做好身体检查,以免遗传给下一代!
高龄产妇受孕率低,容易流产,这都是因为年龄大难免肾期衰,气血不足,在饮食方面一定要多摄入营养丰富的物质,如:鸡蛋、奶制品、豆制品等。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规律的起居作息也是非常重要的,切勿抽烟喝酒以及熬夜,避开有危害的污染物质,让自己的心情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充足的睡眠,完全放松身心,愉快的迎接健康宝贝的到来。
在备孕期间,女性饮食习惯要进行合理改善,以清淡、少油腻、易消化为原则,烹调尽量多样化,多吃一些新鲜蔬菜和水果,以给身体补充水分,满足对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的需求,切勿挑食,这样是不利于身体营养吸收的。孕前女性可适当补充叶酸,男性补充育之缘片,有助于优生优育。
有些准妈妈们担心营养不足,就成天进补,这么大的年纪了,好不容易准备要孩子了,在备孕期肯定又成了重点保护对象,弄的大家都精神紧张,全家人关注,备孕压力大,自然而然会降低受孕率。
高龄准妈妈们在备孕期可不要弄的自己精神过于紧张,这样更不利于造人。而当怀上了之后,家人众星捧月般的对待,不能运动啊,不能吃这个,不能做那个,搞的准妈妈们都高度紧张。而这样更容易导致早产。
孕早期会致畸形流产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科营养门诊陈沁副主任医师介绍,有过一次生育经验的妈妈们对妊娠期糖尿病都不陌生,产科医生会要求准妈妈们在孕期监测血糖,以便尽早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并进行控制。这是因为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婴健康都有危害。比如说,未能很好控制血糖的孕妇易发生感染,感染亦可加重糖尿病代谢紊乱,甚至诱发酮症酸中毒等急性并发症;羊水过多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其原因可能与胎儿高血糖、高渗性利尿致胎尿排出增多有关;因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几率增高;这些“糖宝宝”即使顺利出生,在青春期易变胖,将来得糖尿病的几率也会更高。
有再生育计划的妈妈多数年龄偏大,35岁以上的准妈妈就是妊娠糖尿病的高危人群。目前我国采用的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餐后1小时>10.0mmol/L,餐后2小时>8.5mmo1/L。
怀第一个孩子时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妈妈,再次怀孕时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极高,特别有部分人可能在怀孕前就属于糖耐量异常,那么她们的妊娠期糖尿病极可能在孕早期发生。有研究表明,在孕早期母体高血糖,胎儿发生畸形、流产的几率是非糖尿病孕妇的三到四倍。
可发现早期糖尿病
陈沁建议,有再生育计划的妈妈们不要以为体检空腹血糖正常就万事大吉了,只查空腹血糖会漏诊八成的糖耐量异常(或者说“糖尿病前期”),所以,最好在孕前就到医院做“糖耐量试验”的检查。
具体的检查方法:空腹12小时后,先抽血检查空腹血糖,然后口服葡萄糖75g,1小时、两小时后再分别监测血糖。
正常的标准为:空腹血糖<5.6mmol/L,餐后2小时<7.8mmo1/L。
空腹血糖>5.66mmol/L,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
餐后血糖在7.8-11mmol/L之间,诊断为糖耐量受损;
空腹>7.06mmol/L,餐后>11.16mmol/L,则为糖尿病。
糖耐量受损是什么含义?陈沁解释,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一种糖尿病前期状态,这部分人虽然现在还不是糖尿病,但是将来发生2型糖尿病的危险性非常高,可以说是糖尿病的后备军,如果糖耐量受损的女性怀孕的话,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几率会非常高,而且孕早期在激素作用下,母体高血糖易发生流产、胎儿畸形。
陈沁建议,年龄达到35岁,平时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内分泌问题,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反复患念珠菌阴道炎,有反复流产史的女性,若准备怀孕或再次怀孕,最好在备孕期就进行糖耐量试验检查,而非仅仅检查空腹血糖。
下列人群不适宜生育二胎:男女任何一方经医学检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出生缺陷(先天畸形、遗传病、先天代谢疾病以及不明原因的功能异常);患有严重的精神心理疾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如严重心脏病、结核活动期,癫痫、恶性肿瘤、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
有下列基础疾病者,应在疾病稳定、控制良好后怀孕: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甲状腺疾病、血小板减少、胆囊疾病、性病、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妇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