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征百越(3)
俗话说,风水轮流转。今年就转到了老嬴家。
这个今年就是指公元前214年。
这些年,秦始皇一直耿耿于上一次的失败,那些越人也忒狠了,横扫了他的数十万精锐部队,这本蚀得实在是太大。
在秦始皇看来,这些越人,特别是南越人,脾气比他这当皇帝的还要茬,就如陆上横亘的山脊一样难以征越,因此没好气的称他们为“陆梁”,其所居住的地盘——五岭山脉以南——遂成为体现其性格特征的陆梁地。
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陆梁地”的由来。
越人不是凶悍中精选最凶悍吗?在这一点上,秦始皇岂甘服软,于是,他也来个最强硬的。
这个充满政治智慧而不是蛮干的举措,后来成为汉武帝西征大宛国(在西域)、抢夺汗血宝马的范本。
帝国政府强行征调逃脱国家户籍控制的流亡人口、上门女婿(赘婿)和从事小手工业作坊、小本生意的商人,组成远征兵团,非要夺取“陆梁地”不可。
决心很大,志气可嘉,然而我们的疑问也不小:通过上述可知,组成远征兵团的这些人,几乎是一群乌合之众,那么,如何保证以此为基础的远征兵团有足够的实力与凶悍的南越人对抗呢?
换言之,这些毫无军事素养的社会闲杂人员,秦始皇凭什么来断定他们的战斗力就比正规军强?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对所谓的“七科谪”有一个必要的了解,否则确实难以理喻。
不仅是秦始皇时代,包括后来的汉武帝时期,都实行过这样一种政策:强制征发七种人远戍边远地区,这就是“七科谪”。
七科之中,有四科直接与商人有关:商人,曾入市籍的人,父母有市籍的人,祖父母有市籍的人。
市籍是指在帝国的户籍管理系统中,商人被单独登记,表明其身份特殊,是为市籍。
现如今盛行财大气粗论,商人的地位奇高,乃至商而优则仕,基于此,我们实在难以理解当年为什么要把商人等同于罪犯,也要远戍边区?
这话说来话长,仅就秦国的历史来说,其源头可追溯至商鞅以来对商贾的打压政策。
关于这一政策的详情,前文略曾述及,此不具论。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谪戍贾人”主要是针对那些弃农经商者、过多的商业人员和作为分裂、兼并势力的商业资本。
因为这些有特定前提的商人,分明是与帝国的“以农立国”这一基本国策相抵触的人。特别是后者,成为帝国政府强力打击的对象。
除此之外,不管是秦国还是秦帝国,他们都不会蠢到有意干涉或影响正常的商业运作。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当时全国统一、关梁无阻的情况之下,地区间的物资交流,贩运贸易,事实上还是取得相当的发展的。
秦始皇这个人到底是全才,除了政治与军事才能,他也是深具商业眼光,对那些诚实经商致富的商人,向来是礼敬有加的。关于这一点,读者诸君但略览《史记·货殖列传》即可知晓。
其他三科之逃脱国家户籍控制的流亡人口、上门女婿,虽然与“以农立国”这一基本国策并没有实质上的抵触之处,问题是他们同样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逃避国家责任——脱籍意味着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不能向国家上缴赋税。因此,也被归入远谪之列。
流亡人口非但不能为国家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且还有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可能,起码也是有碍市容观瞻,给伟大的帝国事业抹黑,远谪可以理解。
不可理解的是,我倒插门,我乐意,这又干卿何事?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有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国家不是你个人的国家,她是天下人的国家。国家要有军费开支,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驰道,邮传,以及其他一些公益事业,这些都得用钱,而钱从哪里来?
答案很简单,纳锐。
问题是,你倒插门了,你就没有权利成为户主,也就相当于“脱籍”了,试问,你还是一个纳税人吗?
既然不是,那么好吧,到前线打战去,算是一种补偿吧。
最后一科需要补偿义务的人就是有过错的官吏,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远戍算什么,没要那些人的脑袋算是客气的了。
通过上述,我们大体了解了“七科谪”的基本内容,现在回转来看战斗力的问题。
为什么这些人毫无军事素质地出征,却能打出正规军打不出的威风吗?
有一个词可以替代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戴罪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