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60)

 
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60)
2016-09-11 01:49:21 /故事大全

人间天堂(3)

秦真人一次诡秘地前往梁山宫(陕西乾县境),在山上,他看到李丞相的车队草蛇灰线一样长,相当夸耀,十分张扬,极为排场,很是不高兴。

然而秦真人哪里想得到,更为不高兴的事情还在后头。

秦真人吃惊地发现,他那本该是放在保险柜里的私秘话,竟然被人泄露了出去。这等于是告诉秦真人,他的“云”并不安全,极有可能象本·拉登一样,早已被人锁定了行踪。

证据是,当秦真人再次见到李丞相时,他变了个人一样,相当内敛,十分低调,极为淡定。

就是说,李丞相夹起了尾巴做人,及时减损了很可能惹来祸端的车队。

秦真人勃然大怒,下令彻查。

事实表明,秦真人的脾气是发不完的。因为竟然没有一个太监敢做敢当,谁也不承认这事是他干的。

想在秦真人跟前玩“法不责众”?这只能说明这些太监比较幼稚。

这件事情最后以这样的方式得到了妥善处理:当时在场的所有太监全部被送进了鬼门关。

有二个人见证了这个血腥场面,由此感到深深的恐惧。仿佛那干净利落的刀,不只是砍在那些倒霉蛋的脖子上,同样也砍在他们的脖子上一样,由不得他们不发自内心的惊悚。

因为秦真人可以不清楚,但这二个人不能不清楚,他们卖弄的狗皮膏药到底是什么货色。他们更清楚,永远不可能兑现的狗皮膏药,一旦揭穿,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根据“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保命原则,这二个人从此脚底抹油,人间蒸发了。

这二个极不负责任的人,他们是安全了,却把灾难推给了其他人。

这二个人,一个是方士,另一个还是方士。

方士之一是侯生,方士之二就是卢生。

我想了很久,在这个世界上,要给可恶的人下个准确的定义,确实很难。但要在故纸堆里,或者现实生活中,找到个把可恶的人,却也不是难事。

侯生和卢生就是这类可恶的人的典型代表。

他们的头顶之上,也是星空,但那里金光闪闪的永远是金砖,而不是道德律。为了一己之私,什么好使他们上什么,需要高尚的时候,他们比谁都光鲜;而当缺起德来,他们却比谁都冒烟。

遇到这种人,谁都想拎板砖,更何况生杀予夺的秦始皇。

更为可气的是,侯生和卢生,要象后面提到的韩生一样,一声不吭地逃走,也就罢了。

问题在于,他们在逃走之前,还发表了一通宏论。

正是这一通宏论,引发了一场灾难。

这场灾难,于其说人命关天,不如这样说:它严重影响或削弱了,作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的正面形象。

前文已述,不管是求仙还是寻药,一无所获的方士们,为了证明并非自己无能,而是事出有因,大体上都能找到一二个体面的借口,借以蒙混过关。

这一次也不例外。

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卢生和侯生,竟然胆大到直接将责任推给了至高无上的秦真人。

他们讥笑秦始皇想成仙,门都没有。

因为在他们眼里,想成为仙人的人,应该是这样的:住在云中,行雾在里,朝阳夕月,餐风饮露,无所事事,脚不着地。可是秦始皇忙得脚后根可以打着后脑勺,每天必要批阅一定量的机要公文,才肯安寝,否则决不睡觉。

利欲熏心,大权独揽,凡事他一人说了算,竟连堂堂丞相也只是一个具体的办事员。

他们认为这不是在求仙,这分明是在找死。

事情到此还没完,侯生和卢生,这二个该死的骗子,为了掩盖他们的可恶面目,把自己伪装成道义的代言人,进而对秦始皇展开狂轰滥炸。

他们批评秦始皇的人品有问题:刚戾自用,意得欲从。

批评秦始皇的行事风格有问题:专用狱吏,目无他子(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

批评政府作风有问题:在上者滥杀以立威,听不进不同意见,而且日渐矫恣(上以刑杀为威,不闻过而日矫)。

因此,群臣畏罪缄默,欺上瞒下,阿谀奉承,无所事事,一心只想保存富贵(天下畏罪持禄,慑伏谩欺以取容)。

整个是全盘否定帝国建设的大好局面。

由不得秦始皇不愤怒了。

人间天堂(4)

估且不论上述宏论的可信度,是否真有如此之糟。但可以肯定地说,侯生和卢生所批评的最后一点,即政府作风问题,某种意义上讲,应该是事实。

我们在前面说过,帝国政府在意识形态上推行过二项重要法律,即挟书律和妖言令。正是这二个律令的推行,其恶果眼下就逐渐显现出来了,乃至于可以言论自由的七十博士,都不敢轻易发表意见,怕得就是一朝不慎,人头落地,更何况布衣之身的民间力量。

本来这是一条很好的意见,如果是出自刚直之人之口,比如淳于越,或许秦始皇会听得进去。

问题在于,侯生与卢生这二个人,其言虽然不可轻,但其人着实可轻。原因在于他们言的冠冕堂皇,行的却尽是“坑蒙拐骗”那一套,因此,就显得动机极为不纯。

尽管以秦始皇的精明,足以洞察这一点,但面对几乎是事实的舆论压力,出人意料的是,一向乾纲独断的秦始皇,竟然亲自出面做出解释。

他说:“朕之所以颁布挟书律,本意是要除去不中用的书,免得教坏读书人。朕也并非把不同学术主张的人一棍子打死,却是广延天下文学方士集于朝廷,是希望与他们共建太平盛世。命方士练‘奇药’,是希望延年益寿,有益身体健康,这就是我的初衷。”

然后,秦始皇大声指责那些肩负某种神圣使命的方士:“可是他们太让朕失望了,韩生一声不吭地跑了,也不知会一声;徐市之流入海求药,徒费巨资亿万,却什么也没得到,我的耳根边听到的尽是他们的坑蒙拐骗;就是卢生、侯生,我待他们也不薄,到头来却拿我开涮。”

于是,从“秦真人”的迷雾中实现硬着陆,重新复归本来的秦始皇,下令彻查不法知识分子,界定的条件是,胆敢恶意攻击政府者。

这属于“妖言令”的管辖范围。

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值得关注: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应该承认,秦始皇大体还是公允的。他走的是讲究证据的法治路线,而不是不分清红皂白地全盘打击,全部处死。

就是说,理智还是战胜了愤怒,居于第一位,并没有为愤怒所障碍,随着性子乱来。

秦始皇是要“使人廉问”,廉者,察也。意思是,派人前去严加甄别,看看到底都有谁在乱说话。

关于后者,秦始皇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或,或许,只是一个表示不确定的词。

就是说,秦始皇初始并没有将在咸阳的“诸生”全部定性,认为他们都是“妖言惑众者”。

实质上,将这一问题复杂化,或者扩大化的,正是成份复杂的“诸生”自己。

文人自古相轻,这句话的准确意思是:倾轧与内耗。

这一点在所谓的“坑儒”一事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奉命办案的御史,他们当然是讲究一应以证据说话,何况政府也有一个严密的程序,来监督执法官的办案行为——详情见第二章。

然而,令我们大为震惊的是,这些成份复杂且又各怀鬼胎的“诸生”,充分发挥上述“光荣”传统,互相揭发,转相告引。

这其间一定夹杂着帮派,利益链,嫉妒,眼红,倾轧与打击报复。

结果就搞出了460(多)这个数字来。

且不管物证如何,最起码人证俱在,那就法办了吧。

“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这就是著名的坑儒案。

扣在秦始皇头上的第二顶屎盆子,就此来袭——第一顶是“焚书”。再加上后世儒生的不断炒作,几乎罪大恶极,并且几近铁案了。

人间天堂(5)

重新翻检以上陈年宗卷,我们会发现,秦始皇坑儒,固然是事实,但结果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罪大恶极。

与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卒相比,依人命来计算,谁更罪大恶极呢?况且秦始皇此举意在警告那些诸生:再玩虚的,这就是下场。

如果贪官污吏该杀的话——秦始皇确实整肃了他的官僚系统,那么,存在妖言惑众与故弄玄虚之可能的诸生,比如卢生,无形中形成一道强大的舆论阻力,严重干扰了政令的有效贯彻,难道不应该敲一下吗?

当然,我们得承认,这个群体整体是好的,儒性是优良的,作风是过硬的,关键时候是能够拿得出手,豁得出去,冲得上去的,比如刚正的淳于越。

问题是,秦始皇这一敲,遂使后世儒生深感不安起来。因为从中,他们分明嗅出了深度的危险性。

儒生非常明白,如果因言而获罪,以致丢了卿卿性命,那么这一行就没法混了,因为他们正是依仗嘴皮子混饭吃的主。更为关键的是,如果后世帝王也学样,动不动就拿儒生的人头杀给猴看,那还怎么在这个社会上安生立足?

于是,儒生们心领神会,密切配合,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一致将坑儒案做成铁案。

暴君秦始皇就这样练成了。

终于有一天,出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看不惯欺人太甚的儒生,勇敢地站出来打假。结果是,他得到了一个等同于神经病的评价--叛逆。

他的书也成了禁书。

这个人就是明朝的李贽,他的书名确实很叛逆--《焚书》。据说,打假英雄李贽大胆地揭露了那些所谓学者的江湖骗术,担心因此招来杀身之祸(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打算自己动手焚了《焚书》保命。

所幸没焚成,我们这才有机会一睹李贽的打假记录。

李贽这样评价焚书事件:“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际,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怨不得李斯、秦始皇也。”

李贽虽然认为秦始皇下手未免忒狠了点,但完全赞同他的做法,并且目为“英雄”所为。

而李贽对坑儒一案的评价,则完全点中了诸生一气造假的死穴:

“直使诸生至今犹害怕”。

诸生怕什么?

成为替罪羔羊。

综上所述,愚意,“焚书坑儒”,确有再审视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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