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案目前已被双规。
甘做情妇
生于1976年的李泳是东北人,至今未婚。她到广东电视台后,多年来与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领导关系密切,为业界所熟知。日常生活中,李泳给人的财富印象明显与其正常收入不符。业界同行反映,李泳驾驶奔驰,后来又换成路虎。消息人士称,由于李泳后台强硬,在台内“能量很大”,几乎无人敢得罪她。陈绍基与文强十分相似:长期在广东公安系统工作,曾侦破绑架李嘉诚儿子的张子强案,腐败后为港澳黑社会及“公海赌船”作保护伞、也涉嫌直接参与港澳黑社会的帮派纠纷,同时也养有多名情妇,其中就包括美女主播李泳、粤剧名伶蒋文端等,个个都是大美人,难怪网友感叹贪官会享受。
潜逃被拘
消息指,陈绍基被“双规”后,意识到“大难临头”的李泳也密谋潜逃,手持外国护照准备先前往香港。李泳是在北京准备出境时,被北京警方截获并带走的。
李泳事发后,广东电视台内部通报,称其协助调查经济犯罪。但有消息称,今次李泳被带走协助调查,并不仅因为她与陈绍基关系密切,而是参与了陈的违纪活动,当中涉及港澳黑社会问题。
受审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的情妇——原广东电视台女主播李泳,于2010年9月30日在重庆一中院开审,但由于需要补充一些手续,李泳案目前尚未宣判。 据悉,李泳的案情比较简单,并未像先前外界谣传的那么复杂。
李泳在成为陈绍基情妇之后,于2008年,经陈绍基安排,由一位香港商人出资,为李购买了一辆价值130多万元的路虎牌越野汽车。
李泳做了陈绍基的情人,已经有六七年,在与陈绍基的一次闲聊中,李泳用艳羡的口吻说台里有同事开吉普车(即越野车),很是气派。虽然李泳没有要求陈绍基为其购买,但是陈绍基听在耳里,暗暗记在心上。
陈绍基认为,李泳是其心爱的女人。陈绍基告诉李泳说,自己女儿也有一辆路虎牌越野车,这种车的质量是很好。随后,陈绍基授意前述香港商人,出资给李泳购买一辆路虎;香港商人即亲自带李泳去汽车销售店选择款式、颜色,最终李泳挑中了一辆价值130多万的路虎汽车。
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李泳案的全部内容,就是这辆路虎牌越野车。
服法
据报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情妇、广东卫视原主持人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李泳与时任中共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的陈绍基(已判刑)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经陈绍基介绍,李泳与香港某公司董事长杨某认识。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杨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取得粤港两地客运直通车营运指标等事项提供了帮助。2008年上半年,李泳向陈绍基提出想购买越野车,陈绍基表示可以让杨某出资为李泳购买。随后陈绍基要求杨某购买一辆越野车送给李泳,杨某即安排人陪同李泳选车。2008年4月,李泳选定购买“路虎”牌越野车后,杨某即以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并陆续为其支付购车款、车辆购置附加税、车辆保险费共计136万余元,将车交付李泳使用。2008年11月,该车从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过户到李泳父亲名下。
另查明,李泳于2009年04月1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伙同陈绍基索取他人“路虎”牌越野车等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泳伙同陈绍基,利用陈绍基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3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李泳案发后配合度较高,并考量其认罪、悔罪等情节,可对其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