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赣州府有一户人家,父亲早年去世,留下遗腹子及寡母两人。岁月艰难饥寒交迫,全凭母亲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此子长到五、六岁时,因家贫,不能进学,但人却有几分聪明。而且眼馋,见不得别人的东西,见了就想占为己有。每次他拿了别人的东西,母亲从不过问缘由,只是一味护着,有时还不由自主地夸奖自己的儿子:“还是我的儿子顾家!”天长地久,儿子每次听到母亲如此的赞赏,心里都是甜丝丝。他心中窃喜:还是母亲理解我。一而再,再而三,这小儿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小偷小摸已不能满足他的欲望。长到15岁时,已是恶名远扬。母亲见他这样,心中不免后悔,可再教训他时,他早已听不进去了。如多讲他两句,他干脆离家出走了。母亲见此,后悔的老泪纵横,可他大了,翅膀硬了,管不住,飞走了。俗话说:“善恶有报。”此子在相邻的几个县犯下了数宗大案。杀人越货,盗窃公库银两,恶行累累。县衙向各地发出了海捕文告,要把他抓捕归案。公差也前往其家中追捕,其母经这一折腾,又气又吓又怕,一病几月。一日早晨,其母醒来看见破桌上放着一个包袱,觉得奇怪,起身打开一看,包内有纹银几两,衣服几件。可看看家里,空空荡荡并无谁人,便知是儿子回来留下的。母亲一看,不由怒从心头起,随手把它弃之屋外。可想想又觉不妥,忙又偷偷把它捡回来藏好留作家用。光阴似箭,不知不觉几年过去了。一天,只听得街面上锣声当当响,人来人往场面十分热闹。其母不知怎么回事,倚门一看,原来是府衙捕的名震遐迩的通天大盗。只见他五花大绑的捆着,老人睁眼一看,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儿子。顿时,天昏地转,差一点背过气去。待邻居街坊救醒抬进屋内,还在悲绝地豪哭不停。按当时的刑律此子罪孽深重理当斩首,刑期定在秋后。这时,儿子要求见母亲一面,府衙道台恩准。其母本不愿相见,但儿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不管怎样,总归是自己的儿子。顿生怜悯之心,杀鸡煨汤前往牢中探看。两人一见,不由抱头痛哭,母亲哭的是昏死几回。母亲含泪对儿子说:“我的儿呀,早知今日,悔不该当初啊!”遂递上煨好的鸡汤,欲喂儿子。儿子滴泪说:“母亲啊,是孩儿不孝了......儿子不想喝鸡汤,只想再喝一口母亲的乳汁,请母亲成全,让儿子吮吸一口如何?”母亲见儿子这一要求,也顾不的许多,只想满足儿子的这最后要求,遂宽衣解带露出乳头,儿子上前深深地吸了一口,舒坦甜润地说:“真好啊,母亲,我好象又回到儿时一样......”母亲一听泪如雨下,轻轻抚摸着儿子的头,内心百感交加,正当母亲沉湎于过去的心酸苦楚的瞬间,猛见儿子在她干瘪的乳头上咬了一口母亲强忍着疼痛,只见那殷红的鲜血从乳头处直流下来,浸湿着她破旧的衣衫......刹那间,母亲推开儿子边冲出牢房边嚎啕悲切地叫着:“儿啊,是娘害了你呀......”随着无情的一刀,罪孽深重的儿子魂归故里去了。可,可怜的母亲疯癫了,她在大街小巷见人就说:是我害了我的儿子呀!三字经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子不教,父之过。”这惨痛悲切地故事告诉人们,孩子的教育要从早期抓起,从小事抓起,树正要根直。不要到了无法弥补的时候,那就晚亦。这个故事在虔城上下讲了几百年,可谓老幼皆知。也是在时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对下一代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