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建民搜集
当初有兄弟俩,哥哥自私自利,只管自己的饭头满,不管别人的灶头凉,对自家人也如此,扒底勿拔出;弟弟两样,对别人肯出力,对自己该恁阿好旁恁阿好无所谓,十分听哥哥的话。爸妈去世后,哥哥提出分家产,小弟满口答应。
分家产得写分书,兄弟俩都不识字,就去请一位先生来写。请先生得烧夜餐给他吃,哥哥就叫弟弟出面请,弟弟也同意。
弟弟请的是本地的一位老先生。老先生通情达理,对这兄弟俩脾性很了解。他根据哥哥的建议,很快就写好了分书,还特意读了一遍证求意见。哥哥听了满心喜欢,第一个签了字。弟弟见哥哥爽快,当然高兴,二话没说也按了手印。
再说,爸妈留下的产业有一间新房和一间旧房,外加后山的一片树木和一株灿柿树。怎么分?分书里都写得清清楚楚,容不得兄弟俩有半点争执。
可是,当弟弟按分书所写,上后山砍树来装修自己分得的旧房时,哥哥却出来阻拦,口口声声说分书上明明写着这树是他自己的。弟弟只好又去请那老先生来公证。
老先生有病没来,特地托一个有威望的秀才来定断兄弟俩的纠纷。秀才也读了一遍分书:“……后山柿树归哥哥所有,其余的给弟弟所有……口说无凭,特立此据,世代有效,双方不得反悔!”读罢,质问当哥哥的:
“分书已写得明明白白,你怎么能反悔呢?”
“不对呀,是他反悔啊!”
“怎么说?”
“你读的呀,分书上说‘是树归哥哥所有’对吧?”
“对啊,这说明只有那株灿柿树是你的呀!”
“你……那老先生写的是灿柿的柿?”
“你不信我?”
“唉……是我领会错了!”
(该恁阿好旁恁阿好:这样也好那样也好,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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